查旺斯基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组织人事部,四川 阿坝 623002)
随着欧洲工业革命的来临,社会人口和生产形式发生快速变化,社会经济和劳动市场竞争加剧,出现了劳动方不能通过个人谈判维护自身利益的格局,集体谈判相关制度应运而生。1935年,美国颁布集体谈判工资制度,集体谈判工资制度成为解决劳资纠纷和维护劳动者利益的主要方法。集体谈判工资制度通过协调劳资分配,进而维护劳动方和雇佣方的合法利益。集体谈判工资制度通常被用于民营企业的工资管理中。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及劳动力供求矛盾。工资管理作为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而提升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我国在1994年《劳动法》中正式规定了集体谈判相关制度,近年来,集体谈判工资制度发展快速,集体谈判相关制度能够有效调节劳资矛盾和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但是,总体而言,我国集体谈判工资制度仍然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具体的集体谈判机制还没有形成,还存在很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大多数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经营管理的理念,部分效益好、规模大的企业亦仅把工资看作是一项经营成本。由于具有此种理念,为了降低成本及工资支出,企业会把支付工资的上下限压得非常低,大幅度缩小谈判的工资区间,甚至出现没有区间的现象。
第一,谈判双方不具备谈判技巧及必要的信息,谈判方法不科学,双方意见不统一,最终造成谈判破裂。谈判时,谈判双方的信息资料表现出不对称特征,企业不熟悉员工的情况,只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将工资支付上下限降低;员工也不清楚企业的营业额,只为确保较高工资水平,将工资需求上下限提高,而这些皆导致谈判双方没有谈判区间。
第二,目前我国有关集体谈判的法律不完善。有效开展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每项工作的执行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工资集体谈判同样需要依据法律规范,并且集体劳动合同亦要依法产生。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但是个体劳动权是其主要的侧重点,并没有详细规定集体劳动权相关内容,造成集体谈判工作不具备较强的可行性[1]。并且,集体谈判实施中的受限将更为突出,不能有效实现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第三,大部分民营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不具备建立工会的能力,导致集体谈判工资制度不能够有效实现。近年来,部分民营企业建立了工会,但工会的独立性较差。从理论上讲,工会应该是独立存在的,代表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作为民营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大部分工会的独立性不足,工会职能缺失现象使谈判中工会的影响力降低。工会组织受到企业利益影响,无法独立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导致其在集体谈判中难以为员工谋取更多福利。
目前,国内劳动力市场存在供过于求现象,导致劳动力市场长期属于买方市场[2]。同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员工工资的支付方面具有充分的决定权。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工资管理不完善,未依据科学方法,针对不同员工与不同岗位,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难以有效保障同工同酬。集体谈判工资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劳动方和企业的共同利益,进而维护劳动者合法的工资收益。
民营企业应加强对于工资的重要激励作用的认知,改进企业内部管理理念。合理的工资制度能够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和企业员工的忠诚度。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集体谈判制度,进而实现企业长期效益的提升。在进行工资集体谈判时,民营企业需明确支付工资的上下限,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员工对于企业的熟悉程度,确保信息对称。员工应根据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提出合理的涨薪要求,当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时维持现有工资水平,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提出涨薪的要求。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谈判缺乏合理科学的谈判方法,对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工资集体谈判中,政府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分析经济形势,将权威意见提供给谈判双方,结合国内当前劳动生产率、生产总值等社会经济指标,确定物价指导线,制定年度工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也可同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谈判,三方达成工资协议,通过提升社会福利水平、调整所得税率等措施,将工资水平变动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为了保障工资集体谈判的有效进行,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完善集体谈判的法律法规,确保谈判工作具有法律依据[3]。确保协议签订后双方的工资集体谈判具备法律约束力,还应确保执法力度,实现执法必严。加大民营企业工资集体谈判的监督力度,保证企业工资集体谈判内容及程序的合法性,严厉惩处不合法企业和行为。
目前,我国的劳动者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工会能够代表员工利益,民营企业中工会决定和影响着工资集体谈判中劳动者利益的有效实现。因此,工会管理者应从企业员工中选择,企业领导不能兼任。并且,还应保留工会管理者的雇员资格,确保工会的独立性。为了确保工会能够有效地代表企业员工的利益,对工会管理者的考核,应采取绩效结合岗位工资制度,根据企业员工的满意度等指标确定工会管理者的绩效工资。工会能够维护和实现劳动者的政治、经济利益,属于自愿组织形成的群体。工会凝聚力的增强也会促进员工意愿增强,进而增强工会的综合影响力。在工资集体谈判中,工会的监督及谈判,不仅能够提升工会的影响力,而且能够有效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实现,进而促进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集体谈判工资制度能有效调节劳资矛盾和维护劳动市场秩序,具有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的作用。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进而提升民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及效益。广大人民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工资是维系人们生存的重要物质保障。作为规范现代产权制度下我国企业劳资关系的基本手段,集体谈判工资制度具有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实现劳资双方共赢、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劳资矛盾、改善与调节劳动关系等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在制定和实施集体谈判工资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集体谈判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民营企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艳霞.民营企业实施集体谈判工资制度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1(7).
[2]王湘红.工资制度对劳动收入的影响[J].中国商贸,2012(2).
[3]宋晶,孟德芳.企业工资决定:因素、机制及完善对策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