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因其最具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资源而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显得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作用,才能从实质上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有效开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建立一套政府支持、高校主导、企业认可的长效共赢机制,是吸引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前提。在吸引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物质回报与精神满足相结合、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相结合。
关键词:企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1—123-03
一、问题的提出
在国家政策的影响和高校的积极参与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获得较大进展,但也面临诸多困境。
(一)高校、政府、企业尚未形成良性互动
政府和企业所拥有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尚未被高校很好地利用,三者在人才培养上没有形成合作联动的机制。政府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重在强化学生的技能,形成对创业的支持体系,而没有涉及高校与社会建立良性互动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企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介入只局限创业师资的浅层次补充和创业资金的支持,而缺乏更大背景下与高校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企业发展模式转变的动力。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缺乏实战平台
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创业的实践普遍采取创业孵化园、创业中心等形式,但参与对象仅限于那些有较好创业项目的部分学生,对于那些有创业意愿又一时没有创业项目的学生包括普通学生而言,除了创业理论课程,很难接受系统的创业实践教育。
(三)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瓶颈
一方面,对于高校教师而言,他们具有丰富的理论储备,但缺乏实战经验;另一方面,很多高校以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形式聘请了一批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开设创业讲座、创业论坛或担任学生创业导师,虽然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但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具有临时性和分散性,缺乏组织协调和制度保障。这些创业导师虽然具有丰富的创业实战经验,但他们的授课内容和教学效果缺乏有效的监管与考评,每个创业讲座或报告自成体系,授课内容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要整合包括高校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来。在这些社会力量中,企业因其最具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资源而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显得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作用,才能从实质上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依据
(一)政府的政策支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12年8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也要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丰富实践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激励学生创业实践,增强创业教育教学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实效性。这一系列的文件为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需求
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知识的传授方面具有不可争辩的优势,但在实践操作方面却存在先天的不足。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具有高度实践性、开放性和社会性的教育,只有在开放的系统中,通过高校与外界的紧密结合才能事半功倍。创业能力需要有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更需要独立生存、自我学习、独立思维判断能力以及社会性的公关、组织、管理能力,这些能力只能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锻炼。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走出高校的象牙塔,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从封闭运作的学校教育模式转向开放的多方参与的合作教育模式。惟其如此,创业教育才能真正充满生机和活力,实现良性循环与发展。
(三)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创新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更是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创新的关键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这恰恰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所在。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在创新型人才的选拔使用方面获得未参与企业难以获得的优势。同时,企业积极参与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进一步密切与高校的联系,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获得高校的更大支持,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
三、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途径
(一)政府大力支持,进一步提供税收、融资等政策支持,设立协调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公共组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企业出台一系列包括财政、金融、税收、工商、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能够为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有效的外部动力,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政府应探讨设立能够组织协调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公共组织。这一方面能够为高校获取企业界的相关资源提供渠道;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从各国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情况来看,设立能够组织协调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公共组织是普遍做法。为有效推动本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英国的教育与技能部(the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Skills)与小企业服务中心(the Small Business Serv—ice)联合成立了毕业生创业委员会(Council forGraduate Entrepreneurship),以加强大学与地方商业协会的联系,促进大学创业教育的发展。法国研究与工业部成立了创业教育实践观察站(OPPE),这一机构已经成了为大学教师及学生创业进行服务并提供资源的重要机构。美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创业教学基金来推动创业教育的发展。印度科技部成立了“国家科技创业人才开发委员会”,并实施了长期的科技创业人才开发计划。
(二)企业积极参与,将企业办进校园,积极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实战平台
企业要充分认识参与高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一是可以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可以在大学生中间树立良好的口碑,为未来的创新型人才储备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可以与高校建立紧密联系,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企业可以选派优秀人才长期担任学生的创新创业导师,也可以设立创业基金,更可以进一步密切与高校的关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依托学校专业平台,以科研成果、技术和人才为资本,将企业办进校园,在校内为学生提供创业实战平台,让学生在校内就可以参与、体验实际的创业过程,进一步提高其创业参与度,激发其创业热情。英国企业积极参与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咨询、指导、资金赞助和创业实习。商业组织,如英国工业联邦、英国商业议会、小企业联盟和全国创业联盟等都发挥了作用。贸工部下属的“小企业服务”和“商业连接”已成为大学生创业的主要支持服务机构。企业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体,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受益者。企业只有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才能更好地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和储备人才。
(三)高校全面推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积极创建创业型大学,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高校作为创新与创业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应进一步探讨建立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积极协调,多方沟通,既要努力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又要争取参与企业的观念认同,积极创办创业型大学,将创新与创业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方面,高校要实事求是,开展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创新创业教育;另一方面,高校又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创新创业教育形式。在将企业引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高校一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积极将企业引进校园,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实战及平台;二是要选派优秀师资进企业锻炼,积累创业实战经验,弥补自身不足;三是要改革课程体系,因材施教,探索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验班,承认学,生参加创业实践和在企业实习的课程学分,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每年招收4个创业“淘宝班”,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开展各种创业技能学习。通过市场化运行机制引入多家物流公司入驻该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取得明显效果。
四、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
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应只停留在做报告、提供实战平台的层面,还应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理论教育。这里的理论教育不是指高校需要传授的纯理论知识,而是指企业对自身经营历史的系统理论总结。通过对自身成败经验的理论概括,让学生对创业的历程既有直观的感受又能得到理论的升华。目前,高校开展的创业论坛、创业报告主讲人普遍停留在讲授自身创业史的事实层面,未能对自身的成败得失进行系统的梳理,以致听取报告的学生只能了解报告人的创业史,难以看到其成功背后的共性规律。高校应与参与企业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高校充分发挥其理论水平,主动帮助主讲人提炼创业历程,进行理论升华;另一方面企业主讲人应放下身段虚心向学校教师学习一些授课方法。双方共同提高,将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物质回报与精神满足相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能够获得物质回报是吸引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前提。一方面,政府可以在税收、工商等多方面对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高校应对那些愿意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政府、高校共同努力,探索建立有效的回报机制,是吸引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物质基础。愿意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企业家大多是热心公益、具有远见卓识的成功人士,要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除了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回报,精神满足也是吸引其积极参与的重要动力。政府、高校可以通过评选本地区最具影响力创业导师、创新创业教育十佳企业,授予企业家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创业导师荣誉称号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给予精神上的认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三)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相结合
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相辅相成,短期效果是长远效果的前提,长远效果是短期效果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创新与创业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政府、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的辩证关系,切不可急于求成,简单地以毕业生创业人数、创业报告的场次、孵化园的数量等具体、短期的效果作为评价企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唯一标准。创新创业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更多的是长期影响,很多效果可能要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后才能显现。在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目的及长远效果要有充分的认识,避免短视行为,切忌急于求成。
积极引进企业力量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大势所趋,也是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各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离开了企业的参与和支持,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不会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建立一套政府支持、高校主导、企业认可的长效共赢机制,是吸引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孙珂.21世纪英国大学的创业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2010,(10):67—71.
[2]刘敏.法国创业教育研究及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10,(10):72—75.
[3]陈浩凯,徐平磊.印度和美国的创业教育模式对比与中国的创业教育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06,(9):45—48.
[4]牛长松.英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探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7,(4):79—83.
[5]罗晓芳,张旭亮.大学生创业孵育支撑体系理论及评价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0,(7):84—87.
[王长恒:山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辅导员,讲师,硕士研究生,KAB创业讲师,国家职业指导师,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