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生意上门似乎没有不做的道理,可国际电商巨头亚马逊发错货却宁愿退货也不愿换货,这是为何?
除夕当晚,四川的席先生在某优惠推荐网站上发现亚马逊有一款能率燃气热水器JSQ31-A/GQ-1680AFEX的价格很实惠,抢购价仅3108元,而市场价5500元左右。因新房装修,正需要热水器,于是席先生上亚马逊官网抢购了一台。热水器于节后2月7日送货上门,当时席先生只是确认了产品是热水器,并没有细看产品型号,检查外包装没有问题便签收了。
几天后,席先生开箱发现热水器面板和网站上图片不一致,于是查看了产品外包装和热水器上的型号,上面均写着JSQ31/GQ-1680FEX,与原本所选的产品型号相差一个英文字母A,而发票上所写的型号与原来选的型号一致。发现问题后,席先生拨打了能率的售后服务电话。经了解,这是两款热水器,外观上有点不同,而且功能上也有差别,型号中有A的热水器带有水量伺服功能,另一款则没有此功能。席先生这才发现亚马逊发错货了。
席先生于2月11日开始联系亚马逊售后,要求换货。等待了几天,得到的回复是四川地区无库存。席先生表示自己可以等,让售后从其它地区调货,但工作人员以多种理由拒绝换货,称要么退货,要么接受已收到的热水器。从席先生提供的两款热水器的产品信息上,记者发现型号带A的热水器目前售价是5678.9元,而另一款是3143.8元,两款热水器的价格相差甚多。如果席先生选择退货,按现价购买必须多付2000多元。“亚马逊简单的一句‘无法提供调货服务就将他们犯错造成的损失推给了消费者。”席先生说。他认为亚马逊涉嫌故意发错货,存在虚假优惠宣传的可能性。
席先生多次与亚马逊客服交涉,并向12315投诉。据反馈,亚马逊于2月24日与其联系,表示同意调货,但强调了三点:1、调货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2、调货到成都后亚马逊会上架,上架后可能会被抢购;3、因为是人为调货,调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破损。并且说明这是亚马逊的最后一台此型号的热水器,如果出现以上风险,将无法再调货。席先生明确表示,除时间问题外,如发生其它问题,都会要求亚马逊重新调货。到本刊截稿时止,席先生仍在等待亚马逊调货。
针对本案例,消费者席先生与亚马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在席先生从亚马逊官网上抢购下指定型号热水器时便已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亚马逊作为出卖人,应依约将席先生购买的热水器及时交付给席先生。
亚马逊发给席先生的热水器实物型号与席先生所购型号不一致,与其自身所开的发票型号亦不一致,很明显未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通过协商,如亚马逊无意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席先生有两种选择:一是有权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亚马逊继续履行合同,换货;二是在亚马逊拒绝换货的情况下有权主张其根本违约责任,退款并承担合同解除给席先生带来的全部损失。
此类情况在现下并不少见,我们需一分为二地来看待此类问题,在卖家确实发错货物的情况下,可及时沟通,通过换货或者退货来解决此类问题,如有造成买家损失的,可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卖家为恶意营销、虚假促销,作为消费者不能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尤其买卖合同所涉金额不大的时候,消费者需坚决依法追究卖家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损失。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