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红英,姜雪梅
(辽宁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19世纪末是亨利·劳森创作的旺盛期,处于澳大利亚民族的生成、演进阶段。在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的过程中,英国对澳大利亚采取的对策是一方面努力维系现状,以维护英帝国的完整;另一方面尊重澳大利亚人的选择,以务实的态度与温和的政策来顺应澳大利亚社会的变化,他们几乎是在无意识中演变成为不同于英国人的澳大利亚人,因此,这一阶段是澳大利亚人“母国情结”最厚重时期。为了让仍有“澳大利亚英国人”之感的国人看到真正的澳大利亚,亨利·劳森在《公报》这块倡导民族文学的阵地上,担负起描写自己民族和人民的重担,以具有显著澳大利亚特色的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和诗篇,塑造了众多澳洲人的真实形象——他们已经不再是穿着澳洲衣服却具有英国气质的形象,而是打着粗犷、豪爽、幽默、乐观的民族烙印的与澳大利亚严酷丛林融为一体的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人,讴歌他们所具有的时代精神——“伙伴情谊”。亨利·劳森的民族文学作品反映了澳大利亚民族意识的精髓——平等主义,不仅增强了澳大利亚民族认同感,同时为他本人的爱国热情的宣泄和民族意识的传播涂上了浓重一笔。
19世纪澳大利亚民族意识的产生源于澳大利亚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澳大利亚民族经济的发展对澳大利亚民族的产生和形成起着决定的作用。
1788年“第一舰队”到达南威尔士后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是为了保证英国官员和犯人的自给自足,时至19世纪初,牧羊业的产生与兴盛成为英国经济在南部的延伸和补充。牧羊业的发展很快走向了以英国为主要对象的海外市场,羊毛贸易的收入逐渐成为澳大利亚的主要经济来源,以牧羊业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澳大利亚经济逐渐向自主的民族经济转化。
19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淘金热”带来的财富促进了澳大利亚经济的全面发展,多种经济体制逐渐代替了单一的牧羊业和羊毛贸易的经济体制,加之日趋明显的工业化,促使澳大利亚的民族经济发展目标由补充和发展英国经济转为增加澳大利亚的社会财富。民族经济的发展为澳大利亚民族的形成创造了物质条件。“淘金热”也促使澳大利亚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881年,分布于六个殖民区的232.3 万人中,60%以上是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出生于英国的只占34%,此后,在澳大利亚出生的人口增长更快,1901年的人口调查表明,在当时的377.1 万人口总数中,澳大利亚出生的人已增加到占总量的77%。[1]这表明他们已经不是原本意义上的英国移民,而是移民的后裔,他们不满于英国对澳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屡屡本着新的国家观念去反驳来自母国的歧视言论,从而显示出与英国平起平坐态势。促使澳大利亚不满英国殖民统治的另一个原因是澳大利亚的防务问题。澳大利亚的防务一直由英国驻军承担,从1870年始英国出于世界争霸战略和缩减军备开发的考虑,撤走了在澳的全部驻军。而逐渐向帝国主义过渡的德、法、美、俄等国对太平洋的殖民扩张日益加强,利益的趋同使澳大利亚人逐步走到一起,成为越发关注本地区事务并与之共命运的澳大利亚人。以“民主”、“平等”和“自立”为内容的、平等主义为精髓的澳大利亚民族意识已萌发。平等主义被视为代表澳大利亚精神的东西,体现在国家的地位上,澳大利亚要求与英国平起平坐;体现在澳大利亚社会的人际关系上,则为英国移民的“伙伴关系”。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澳大利亚与英国已分成两个民族及民族国家。1888年,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说:“最近‘民族的’和‘民族性’的词汇已被应用于澳大利亚社会生活。”[2]这个新兴的民族脱胎于英属殖民地,不是在与母国争夺权力的硝烟战争中完成的,而是在争取本民族权利的改革中平稳进行的,因此,它在立足维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保留着与英国的母国情结,同时谋求着与英国的平等关系。虽然它在性质上与英吉利民族有别,但仍处处充满着英吉利的民族气息。
亨利·劳森的民族意识的形成同家庭环境和成长的轨迹是密不可分的。劳森出生于新南威尔士州哥伦费尔一个淘金工人的帐篷里。父亲是挪威人,参加过1855年的“淘金热”,颇有头脑,富有想象力。母亲是澳大利亚人,酷爱文学,写过诗歌,积极参加争取妇女平等的运动,1888年在悉尼创办并编辑了第一份女权运动的杂志《晨曦》,成为著名的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对劳森对待女性的态度影响很大。亨利·劳森作为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人,亲眼目睹了19世纪后半期,澳大利亚已拥有了自己独特的历史,即早期的定居者“丛林人”与残酷的自然环境“丛林”作斗争而求得生存发展的历史。劳森从小生活在废弃的、满目苍凉的金矿和丛林的牧场上,因此熟悉丛林中贫苦、劳累的生活,熟悉剪羊毛工、赶牲畜的人、选地农、淘金者为建立家园所作出的艰辛努力与牺牲,熟悉丛林中的一草一木。17 岁时,劳森随母亲来到悉尼,当时悉尼是富裕的工业中心。城市的生活使劳森意识到,丛林生活尽管艰苦、枯燥得令人难以忍受,但丛林人是质朴的、友善的、平等的;城市生活虽然丰富、舒适,但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令人窒息的痛苦;城市里物质生活的充裕和便利填补不了人们精神上的空虚和人际关系的虚伪、紧张。劳森的生活背景使他目睹到一个在思想、服饰、言谈举止上与英吉利民族完全不同的澳大利亚民族早已产生,他们崇尚平等民主,崇尚强壮有力,意志坚强,认为“刚从英国来的英国人是面做的,而澳大利亚人,即本土的或者完全能够适应新环境的人则完全是钢铁做的”[3]34。亨利·劳森将其作品中的“丛林人”描述为“崛起的澳大利亚新生代”[3]34。
作为对澳大利亚民族生成和发展的回应,J. F.阿奇博尔德创办的《公报》杂志成为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倡导者,团结了一大批作家,形成了“公报派”,促进了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发展。阿奇博尔德生于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父母都是爱尔兰移民,他继承了爱尔兰人强烈的反英意识。另一位《公报》的创始人阿·乔·史蒂芬斯(1865—1933)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他的父亲是澳大利亚人,母亲来自苏格兰,他和当时澳大利亚众多的爱尔兰和苏格兰移民一样,对英国具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他担任《公报》的编辑之后,开辟了“红页”,在1899年12月9日的《公报》上他用了“红页”的整幅页面登载了他的文章《写给澳大利亚人》。他认为澳大利亚的自然环境与英国是完全不同的,澳大利亚人应该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自己的国家,而不应该接受英国作家对澳大利亚自然环境的歧视,如果摆脱掉英国强加的偏见,澳大利亚人就会真正看到自己的国家,就会真心地加以赞美。史蒂芬斯主持“红页”专栏期间,大力扶植青年作家,鼓励作家摆脱殖民时期英国文学的巨大影响,发挥独创性,用幽默的语言和角度来描写澳大利亚生活的艰辛,鼓励民族自豪感的主题,推崇对丛林生活的描写,抒发对澳大利亚人顽强生存的同情和赞美,提倡创作短篇小说和“丛林歌谣”,建立具有自己独特气质的民族文学。他们郑重宣布,简洁、活泼和澳大利亚特色是他们杂志的宗旨。[4]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深受鼓舞的劳森与其他澳大利亚作家一起,用自己手中的笔描写澳大利亚的自然环境,歌颂澳大利亚人民独立自主、艰苦创业的光辉业绩,以个性化的笔触铸就出澳大利亚的民族文学。从1887年开始,亨利·劳森在《公报》上以“丛林故事(Bush Stories)”的文学形式发表关于丛林、丛林人和他们生活的短篇小说来传播澳大利亚的民族意识,抒发自己的爱国热情,他的短篇小说雄居澳大利亚短篇小说作家之首。《乔·威尔森》系列代表了他的最高成就。
“丛林”是澳大利亚拓荒时期独特、典型的地貌,在《澳大利亚人社会概述》中,“丛林”指的是在大分水岭以西三四百英里处的东部内陆地带,那里干旱炎热,人群分布稀疏,而这个在澳大利亚内陆地带产生的独特的民族类型,则为“丛林人”——“一个新的种族开始崭露头角”[3]33。澳大利亚史上第一位文学教授维尔克斯曾总结说,“丛林人”是指在剪毛工、赶牲畜的人以及普通牧场工人的行列中产生的、强大又独特的澳大利亚的民族典型。[3]35劳森笔下的这些丛林人是普通的劳动者,丛林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也是他们必须战胜的客观力量,因此劳森让读者看到的是拓荒时代真实的丛林,它不是亨利·金斯利笔下田园牧歌式的“劳动者的天堂”[3]143,而是一片残酷无情、荒凉的地带。在这样严酷的生存背景下,读者看到的是丛林人为建立家园而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时所表现出的坚毅的精神和付出的巨大牺牲,以及丛林人之间“伙伴情谊”的人情美和人性美。
体现在澳大利亚社会的人际关系上的“伙伴关系”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它的形成可追溯到1788年“第一舰队”抵达澳洲后。英国犯人在荒凉陌生的土地上,为了生存,自然产生了一种同甘共苦、彼此忠诚的关系,到19世纪后成为移民们艰苦创业的产物。当时,恶劣严酷的自然环境和迁徙流动的生活方式迫使移民们患难与共,团结互助,共同搭建棚屋,开垦荒地,谁遭遇不幸,都会被竭力帮助。[6]
亨利·劳森在其作品中无数次地描述与讴歌丛林人以及他们的寓有平等主义的“伙伴情谊”。在劳森笔下,“伙伴情谊”首先是一种“伙伴”圈子中的互帮互助、忠诚友爱的关系,《乔·威尔森的求婚》中,劳森并不是以乔·威尔森如何求婚为主线,而是描写乔·威尔森是一个羞怯的丛林小伙子,对女人一无所知,他的伙伴杰克竭尽全力为他们牵线撮合,使两人终成眷属。《向贝克太太讲诉》中,我(乔·威尔森)、安迪和鲍伯·贝克成为一次赶牲畜的伙伴。鲍伯·贝克嗜酒如命,并经常把钱花在妓女身上而不顾及自己的妻子儿女,甚至憎恨他们。一路上,安迪和我尽管被鲍伯冷嘲热讽,但仍然不离不弃,竭尽全力阻止鲍伯酗酒。因为丛林法则是无论伙伴是醉还是清醒,是疯狂还是理智,是善良还是邪恶,都永远不能把他丢在深渊里。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鲍伯死于酗酒放纵。为了不让贝克太太知道丈夫的死亡真相而难过,为了让鲍伯死后仍然体面,安迪和“我”反复编造安慰贝克太太的谎言,最后成功地说服贝克太太离开丛林去亲属处生活,使她和她的孩子们永远不会知道鲍伯死去的真正原因。
充满平等主义的“伙伴关系”也体现在邻里之间。《为天竺葵浇浇水》中,乔·威尔森夫妇刚到丛林中的自选地时,还未与其见过面的斯派塞太太,尽管自己家里贫穷,但仍然雪中送炭,杀掉一头牛,让儿子把新鲜的牛肉送到正在为饮食不惯而发愁的威尔森家里,当威尔森太太要付钱时,他说他们不是那种把牛肉卖给邻居的人。
劳森作品中的平等主义还体现在丛林人对待女性的态度上。劳森笔下的城镇肮脏、丑陋,人们的生活枯燥乏味,男人们抽烟酗酒,女人们是满嘴脏话的丑婆娘,她们整天无所事事,彼此抹黑或者用刻薄的语言侮辱对方家中未出嫁的女孩。《布莱顿的小姨》中的布莱顿的小姨就是被城镇中丑婆娘如此提及的一个女人。她原是悉尼一家医院的护士长,替医生背了黑锅,可有人说她与医生有不正当的关系才被迫回到丛林姐姐家里。但是丛林人与城镇人不一样,丛林人谈论她是因为她有过人的能力,否则绝不会像城镇人一样四处传播她的名字的。乔·威尔森通过自己的经历,看到通过她的救治,原本抽搐临死的孩子重新获得生命,看到她悉心照顾孩子,看到孩子与她告别时的恋恋不舍,读者就会得知这是一位具有妙手回春能力、充满爱心、令人尊敬的女性。透过乔·威尔森对她的观察,看到她现在外表的坚强是过去艰难不公的生活带来的。老布莱顿对自己的这位小姨的一切更是闭口不谈。他是一位丛林老手,从澳大利亚丛林土匪时期就学会了不去管别人的私事。乔·威尔森说,越是与老布莱顿这样的“坏人”交谈并倾听他的话语,你对他的反感越少。虽然劳森只用四分之一的篇幅讲述此次乔·威尔森的经历,但是可以看出,丛林人看待女性的角度与大城市和小城镇中的人不同,因此女性只有在原始的丛林生活环境中,在质朴的丛林人中才能获得平等对待,才能保持女性应有的尊严。
丛林中妻子在家庭中地位的提升也体现着劳森的平等主义的民族意识。十八九世纪的欧洲女性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她们经济上不独立,完全被限制在家里当家庭主妇,政治上、经济上完全依赖丈夫,被视作“第二性”。因此,很多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与生养儿女、操持家务联系在一起,她们是柔顺卑微的,毫无主见的,依附男人的。作为男性作家,劳森同样赋予乔·威尔森看待女性的这种传统观念。《勒黑湾的双轮轻便马车》中,乔·威尔森的妻子玛丽最大的抱负就是买一辆双轮轻便马车,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玛丽看中选地上的一小块肥沃的土地,建议种马铃薯。她认为周围农场主没有头脑,没有预见能力和市场意识,年复一年播种同样作物,没有创新,如果他们种马铃薯的话,一定赚钱。乔与其他农场主一样认为他们的地不适合种马铃薯并以教训玛丽的心态买回种子,认为如果失败的话,此后就不允许她再有操持家务之外的非分之想。玛丽与雇工一起整理马铃薯种子并且穿起丈夫的靴子亲自踩着烂泥在地里指挥犁沟播种,结果马铃薯丰收了,玛丽以不伤丈夫自尊的语气重提买轻便马车,表明她希望自己经济独立,能为自己买心仪的物品。玛丽作为妻子的角色已经发生变化。她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不仅能操持家务,还能像男人一样成为劳动力,成为家庭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玛丽蜕掉生而带来的贵族气质,成为“丛林女”,与丈夫共同参与到生活中,承担生存危机。不仅如此,为了离开曾经居住过的肮脏、沉闷的小镇,追求更好的生活,为了帮助丈夫振作起来,玛丽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丛林生活。《为天竺葵浇浇水》中,乔是一位出色的羊毛专家,在悉尼找到了工作。但是他只要离开了丛林的艰苦工作,就会嗜酒如命。玛丽想尽一切办法攒够去悉尼的钱,把已经虚弱至极的丈夫接回了丛林。在玛丽身上,传统大众文化强加到女性身上的弱点已经褪掉,而在智力、体力和精神品格上都不亚于男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成为男人精神上的拯救者,显示出某些男子汉气概。这些作品表明,在真正澳大利亚民族崛起的丛林中,男女平等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劳森笔下,体现平等主义的“伙伴情谊”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并得以升华。它不仅是伙伴小圈子中的爱,也是一种可以拓展至夫妻之间邻里之间乃至未曾谋过面的人之间的纯洁无私、至高无上的爱。在丛林人的生活中,英国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贵族意识黯然失色,母国的社会等级关系也难以在此地生根,这里的人民同舟共济,建设自己的家园。在他们的心目中,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权力,都会受到尊敬。
亨利·劳森围绕着“澳大利亚特色”这一主题,摆脱了唯英国文学高雅传统马首是瞻的影响,走平民路线,担当起构建出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重任。劳森毕其一生,笔耕不辍,创作出300 多个人们喜闻乐见的短篇小说,塑造出异于母国的、代表澳大利亚民族的丛林人的群像,讴歌他们寓有平等主义的民族精神“伙伴情谊”。史蒂芬斯把伙伴情谊上升到民族的高度,认为这是澳大利亚民族区别于英国的独特性,因此把劳森置于整个民族的核心,对劳森推崇备至,认为“亨利·劳森是丛林之声,而丛林是澳大利亚的心脏”[7]。1896年,普赖斯·瓦隆在为劳森的《当洋铁罐沸腾时》做书评时写道:“作为澳大利亚人,我们还不了解澳大利亚,但是这本书一定会让澳大利亚人更加了解自己的国家——澳大利亚。”[5]2还有人认为这本书描写了“真实的澳大利亚”,认为劳森是“澳大利亚的诗人、先知和歌手”[5]2。在劳森晚年的时候,“澳大利亚的诗人先知”这一称呼变得更加根深蒂固,劳森的文学成就结束了澳大利亚文学史上的殖民主义文学时期,开辟了澳大利亚本民族的民族文学。劳森“去英国化”的作品使以平等主义为精髓的民族意识广泛传播,同时让国人看到了自己国家独特的风土人情,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及民族凝聚力,为民族意识的普及乃至民族国家的最后独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1]格林伍德.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194.
[2]CKEMMA M. The captive republic[M]. Melbourn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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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发林.试论澳大利亚民族文学及其特色[J].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74.
[5]BARNES J. The Penguin Henry Lawson short stories[M].Melbourne:Penguin Books Australia Ltd,1986.
[6]王宇博.评析近代澳大利亚民族意识[J].世界历史,2000(1):55.
[7]STEPHENS A. Henry Lawson:An Australian poet[M]//RODERICK C. Henry Lawson criticism 1894-1971. Sydney:Angus & Robertson Publishers,19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