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嵌含”与结构“共生”
——社会转型视域下收入分配改革新思考

2014-03-20 18:57李志强
关键词:分配制度社会转型分配

李志强

收入分配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新时期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瓶颈、深入开展社会全面改革的重要路径。我国政府对收入分配问题高度重视,并一直不懈努力。然而,面对社会转型期收入分配改革新形势,已有的制度和实践效能正不断走向衰弱,收入差距依然在不断拉大,基尼系数也在持续上升,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①本文的社会转型由于定位于收入分配的制度视角,根据中国转型过程中市场化取向的特殊性,借鉴波兰尼的“嵌含”观点,依据制度与结构契合原则,意指社会转型中分配制度逐渐嵌入不断进化的政治经济结构中并逐步实现制度与社会二者均衡关系的动态变迁过程。。基尼系数不仅反映了社会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的程度,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制度失灵”和“不稳定性”的程度。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及解决思路何在?综述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研究视角主要置于市场机制的自有选择逻辑和政府调节再分配逻辑的双重理论维度中。对于市场和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及功能评价,经济学家早已有论断在先。加尔布莱思和弗里德曼曾在“不确定的时代”和“自由选择”之间的论辩中导出了“现实中的选择实际上是在不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的市场之中以及在二者的各种结合之中进行的”结论②[美]查尔斯·沃尔夫:《政府或市场: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第95页。。现有研究已初步证实,市场机制和再分配制度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前后阶段,收入分配平等效应表现存在明显差异③关于社会转型的起点及阶段划分,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正式开始的,到目前为止,这一转型过程大致经历了1949年前的启动和慢速发展阶段至1978年的中速发展阶段及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社会转型起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理由是在此之前虽然现代因素渐渐显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从宏观历史视角来看,我们更倾向于第二种,受以上启示并迎合研究语境需要,本文的社会转型阶段是从中观层面看的,以改革三十年为界限,之前称为缓慢转型或预热阶段,后期称为快速或加速转型时期。。从某种意义而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动力基础,也是重塑社会系统结构的重要选项。卡尔·波兰尼认为,市场制度是“嵌含”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它不仅有其社会性起源,而且其运作就本质而言也是一个深受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作用的社会学过程,市场理论的基础明确定位于“市场是一种社会结构”①[匈]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33页。。我们当前收入分配改革实质是面向市场的结构化变革,是市场制度“嵌入”社会结构的变革。进一步而论,收入分配问题是分配结构失衡问题,实质则是现存社会结构格局问题。那么我们该怎样解释社会转型不同阶段双重分配机制的表现及机理?面对社会转型时期收入分配制度“脱域”社会结构所导致的分配失序的现实困境,制度重新“嵌入”结构的良序框架如何建构,才能实现二者有效互动直至和谐共生的社会秩序?本文将在有效解读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尝试从社会系统结构重建层面探索收入分配改革新路径。

一、社会转型中双重机制分配效应表现及机理

我们既然分析社会转型视域下的收入分配问题,就有必要借鉴社会转型相关理论,来具体考察社会转型的不同阶段,收入分配领域呈现的差异化运作模式和演变逻辑。发展社会学家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从市场经济或者市场经济与传统自然经济基础上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路径相比,中国社会转型有其独有特征和逻辑。中国经济转型是从再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渐进式演化的过程。这种转型不仅成为推动整个社会转型的基础,而且同经济和社会之间构建了一种复杂而微妙的关系。这说明经济跟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依附关系。作为经济问题的收入分配实质是在现实的社会结构和制度框架下的社会活动。我们分析收入分配问题,不应该与其所依属的社会背景和时代情势割裂开来。

(一)社会转型市场化机制分配效应:从“涓滴效应”到“极化效应”

市场化机制在收入分配中的效应研究是考证转型过程中分配机制质量的基础,是评判制度效果在不同时期差异化表现的基本依据。所谓市场化机制,借用库茨涅茨的观点,是指一个社会中参与收入分配的人们依靠自身的能力、努力和要素投入获取收入的过程;同时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变化,往往还反映着市场体制下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的影响。社会转型早期研究表明,市场化初期改革具有明显的“平等化效应”,改革初期市场的资源配置更倾向于处于不利地位的个人和群体,他们随着利益资源的增长会逐渐形成一个新的阶级,并逐渐替换原有社会结构的顶端群体,使社会结构呈现流动式样态。作为市场转型理论代表的维克多·尼也承认“至少是在改革的最初阶段”社会中的不平等程度是有所下降的②Nee Victor,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American Sociological of Review,1989,p.54.。中国改革起步阶段市场经济能量得到巨大释放,经济发展动能持续增长,整个市场分配基本保持着总量不断增加和资源配置相对均衡局面。而到了转型中后期,“不平等程度的急剧扩大”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对于这一矛盾的解释,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分校罗纳-塔斯也认为市场改革平等化效应的观点较适用于改革的早期阶段即社会主义经济的侵蚀时期,而市场改革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的观点则适用于描述改革的晚期阶段即实际的转型过程③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市场机制具有天然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属性④参见胡代光《剖析新自由主义及其实施的后果》,《当代经济研究》2004年第2期;杨圣明《论我国收入分配中的两极分化问题》,《财贸经济》2005年第12期;傅玲、刘桂斌《解决收入两极分化的途径探讨》,《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13期;张奎、王祖祥《收入不平等与两极分化的估算与控制——以上海城镇为例》,《统计研究》2009年第8期。。同时也有学者从市场化具体表现方面论证过市场机制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拉大了分配差距。另有研究分析了市场化机制下各收入来源的差距对总体不平等的影响①参见吕杰、张广胜《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分析:基于辽宁农户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李学灵、张尚豪《安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测度与分解》,《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年第12期;万广华、张茵《收入增长与不平等对我国贫困的影响》,《经济研究》2006年第6期。。就收入分配不公的市场与非市场机制因素问题,陈光金根据1989—2008年期间8次全国性住户抽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中国现阶段收入不平等主要来源于市场化机制的不平等效应,该效应对总体不平等的贡献份额至少可达50%②陈光金:《市场抑或非市场:中国收入不平等成因实证分析》,《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6期。。李实、赵人伟等通过对经济转型与收入分配变动的经验研究表明,当今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已大不同于经济改革初期,也明显不同于80年代后期的情形③李实、赵人伟、张平:《中国经济转型与收入分配变动》,《经济研究》1998年第4期。。当今的收入差距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扩大态势,这种差距的拉大与我国市场化进程密切关联,既包括市场机制自然推进所导致的正常化差距,也包括制度缺失而滋生的逆向机制效应不断放大所带来的非正常差距。这说明在我国经济转型不同阶段,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效果所起的作用产生了明显差异。如果说在市场转型刚启动的最初阶段,市场机制在发挥“削高填低”均等化过程中的“涓滴效应”较为明显的话,进入改革中后期以后,由于侵蚀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消极后果开始呈现,市场拉大社会不平等天然属性的外溢作用加剧,即“极化效应”愈演愈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以社会系统论观点来看,经济系统是内嵌于社会总体系统中的子系统,经济转型顺利实现需要社会制度培育和机制完善来为其提供基础平台和发展载体,二者具有发展逻辑的自洽性和内在运行机理的统一性。市场积极效应的持续发挥需要社会维护体系建设的不断跟进和市场外在承托机制的逐渐完善。中国的经济问题实质上是社会问题,经济转型进展迟缓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转型迟迟难以完成,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从社会层面寻求突破。国家决策部门去年联合推出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观点认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只有建立起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才能够不断走向深化。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良序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等问题。要通过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通过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基础性制度的建设,这个问题最终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二)社会转型非市场化机制分配效应:从“抹平差距”到“差序配置”

在中国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过程中,除了逐渐成长的市场机制动力之外,政府主导的再分配机制也是重要支撑之一。中国的改革被称为“渐进式”改革,其特征是在基本社会体制框架和主体意识形态基本不变形势下由政治精英主导的改革模式。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以既定制度体系为出发点的转型,转型的进程与后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作为转型出发点的初始制度体系④[比]热若尔·罗兰:《转型与经济学》,张帆、潘佐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7页。。再分配体制的形成某种程度而言是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意志过程,也正是收入分配问题所置于的整体政治环境和制度背景。社会转型理论中的新制度主义认为,不同制度背景下的经济整合机制对分配不平等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是扩大不平等的源泉,福利国家则起着一种抹平差距的作用。国家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下却是完全相反的情景:再分配制造不平等,而市场却起着抵消作用。从更抽象意义而言,无论何种机制形态,支配性的、占主导地位的调控机制总是服务于有特权、有地位的富人权益。次级群体永远只能凭靠第二位的、补偿性的调节机制。因此,分析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时,除了分析市场机制影响因素之外,学界通常也会采取非市场因素分析模式。在某些研究者看来非市场化机制模式占主流地位,其中权力和某些结构性因素被当作主要解释变量。如权力寻租与“灰色收入”的研究,认为灰色收入是收入不平等的主要根源①参见陈宗盛、周云波《非法非正常收入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影响及经济学解释》,《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王小鲁《灰色收入拉大居民收入差距》,《中国改革》2007年第7期。。行业垄断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学界认为劳动报酬的行业差距不断扩大与垄断有着密切的关系②参见金玉国《所有制垄断引起行业间工资不平衡》,《经济与管理》2001年第1期;管晓明、李云娥《行业垄断的收入分配效应——对城镇垄断部门的实证分析》,《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崔友平、李凯《行业垄断造成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机理分析及治理对策》,《山东经济》2009年第2期。。也有学者关注到了与权力相关的再分配问题,杨天宇发现转移性收入测量的再分配因素对总体收入不平等影响显著③杨天宇:《中国居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的“逆向转移”问题研究》,《统计研究》2009年第4期。。此外有学者还利用权力因素解释区域差异问题④陈志武:《国有制和政府管制真能促进平衡发展吗——收入机会的政治经济学》,《经济观察报》2006-01-02。。其实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市场转型理论研究者对再分配的实质曾进行过深入探讨。“精英转换”论的美国社会学家维克多·尼认为,市场转型将使新的权益流向转型之前的贫困阶层,经济精英结构将面临重新调整,形成新的企业家阶层替换社会结构的顶端,从而缓解社会不平等状况,并提出三大理论命题和十大假设来论证自己的观点⑤Nee Victor,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American Sociological of Review,1989,p.54.。然而这种理论由于现实解释力十分有限而遭到学界很大质疑,与此相对的“精英持续论”的观点则得到学者的青睐。如罗斯·塔斯的权力变型论、边燕杰和约翰·罗根的权力维续论、魏昂德的政府亦即厂商的观点和林南的地方市场社会主义的观点等⑥Rona-Tas,The first shall be last?Entrepreneurship and Communist Cadres in the Transition from Socialism,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4,p.100;Bian,Yanjie and John r.logan,Market transition and the Persistence of Power:The Changing Stratification System in Urban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6,p.61;Walder Andrew,Markets and Inequility in Transition Economics:Toward Testable Theories,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6,p.101;Lin Nan,Local Market Socialism:Local Corporatism in Action in Rural China,Theory and Society,1995,p.24.。这些观点对市场转型的实质认识而言都有着共同的结论: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再分配权力得以维续,因此也称之为“权力维续与精英再生产理论”。为了辨清市场转型争论的本质原因,一些社会经济学者尝试着从市场转型背后的宏观社会环境和制度层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在泽林尼看来,“无论是市场还是再分配,并没有固定的平等或不平等的后果。他们的后果依赖于他们根植于其中的更为广泛的宏观制度环境”。他提出了从再分配到市场经济转化的三种类型,其中再分配经济中的地方市场和社会主义混合经济观点被认为对中国的市场转型具有较强解释力。泽林尼认为,再分配经济的地方市场,一般群众作为“直接的生产者”可以通过直接渗透进市场机制获取利益,市场机制在最初阶段起到了明显的平等化效应;到了混合经济阶段,即社会转型中后期,前计划体制内的精英群体和技术官僚开始进入市场交易并获益,特权商品化趋势出现,原获益部分群体在挤占效应作用下逐渐边缘化,市场已经不再是再分配经济的补偿机制而成了不平等的根源⑦[美]泽林尼、科斯泰罗:《关于市场转型的争论:走向综合?》,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498页。。周雪光曾用“政治与市场的共变模型”来阐释中国制度变迁中政府与市场的共存关系,他通过对传统的分配制度和市场机制区分提出质疑的基础上,认为再分配国家的撤出并不意味着市场的推进。因此主张应该确立一种新制度,并考察新制度与政治的互动关系究竟是怎样的,要更深入地理解制度规则在政治领域是如何运作的等⑧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49~51页。。这里所说的新制度,实质是指社会转型推动下的“脱域”于市场而“嵌入”社会并能与政治结构互动的新的制度体系。这种新的分配制度同市场制度、政治制度三元互立,共同构成新的治理秩序和社会制度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质是明确市场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权责边界,政府与市场要各归其位,并能与社会层面的制度实现良性互动。更进一步而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转型契合的创新求变的政治思维,包容发展的经济模式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结构等重大基础性系统工程的建构重塑和协调推进去实现的重大时代课题。

二、路径转向:重塑“嵌含”于社会的分配制度

跟西方发达国家社会转型的脉络和逻辑相比,中国社会转型无论在起始点还是现实的结构性控制条件及形成的基本路径方面都有其独特性。但即便如此,我们如若同东西方诸国通过历史比较的视角审视我们的现代化征程则很容易得出结论,即这一共同的背景来源于近代历史上现代性的形成与扩张。中国社会转型虽然没有过多区分传统与现代的问题,但整个过程却蕴含着社会变迁的隐喻。这一转型放在特殊的中国社会结构格局和政治生态背景下,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制度逻辑和动力系统。中国市场转型实质是在遵循原有制度逻辑基础上形成的路径依赖结果。如果从社会变迁的视角看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转型的契合关系,收入分配改革实质是旨在建构分配制度内嵌于市场转型框架的实践逻辑。那么这种逻辑背后产生的依据是什么?现实中的困境昭示了怎样的改革方向呢?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从市场经济的实质和市场与社会互动关系中寻求答案。

(一)分配制度失效实质是社会转型系统性制度失效表现

中国社会转型很大程度是由市场化改革或谓之“经济转轨”引致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这就涉及市场运作机理与社会领域互动关系的样态方式。按照卡尔·博兰尼(K.Polanyi)的说法,纯粹的市场经济会要求整个社会实体俯就于市场规律,从而导致市场经济与人类、自然的对抗。假如这种观点成立,是否说明我们已经陷入市场化改革陷阱中?其实不尽然,因为纯粹的市场经济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波兰尼明确指出,市场经济术语有两种含义,即形式含义(formal meaning)和实质含义(substantive meaning),前者源于逻辑,后者源于事实。经济制度所具有的实在含义都是能够从它们连接人与其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得以解释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只是单纯从人类的物质活动中产生。为了形象说明此相关性,他提出了“嵌含”(embeddedness concept)概念,认为市场制度是嵌入社会结构之中的,它不仅有其社会性起源,而且其运作就本质而言也是深受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作用的社会学过程。在博兰尼看来,“社会(共同体)是经济行为嵌入其中的一种整合的‘整体’,经济活动是‘嵌入’在已有社会制度安排中的,而不是相反”。按照社会转型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转型所引发的阶级关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观点,市场转型能够引发阶级结构的变动,也促成“社会”的发育和成长。这也趋同于波兰尼对社会主义的定义:“是工业文明的先天倾向,这种倾向试图使自律性市场服膺于民主社会的方法,已超越自律性市场”①[匈]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第33页。。本质上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社会至上的目标。我们的收入分配改革是伴随再分配向市场化体制渐进的变迁过程。再分配阶段也被沃尔德称为再分配经济。如果我们把这些年的改革作为一种从再分配类型经济向市场交换类型经济的“转轨”,显然我们并没有实现政府主导下的市场与社会交换的机制内嵌于社会的“转型”。中国的市场改革不但没有减少由再分配体制造成的社会不平等,反而通过一种复杂的转换机制,将原本在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内部受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严格约束的、有限的不平等,转换为自由市场条件下的、不受约束和限制的绝对不平等②宋时歌:《权力转换的延迟效应——对社会主义国家向市场转变过程中的精英再生与循环的一种解释》,《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3期。。究其原因,中国的市场化缺乏一套复杂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脱域”于市场,在市场之外。所以我们的改革,必须把一系列制度安排好了才能够继续前行,市场逻辑才能够发挥作用。而我们现实的分配制度却恰恰面临这样的问题,市场路径成为唯一的经济工具,而权力成了市场运行的指挥棒和裁决器。更深层次而言,实质是社会转型时期系统性的制度失效、制度危机问题。那么更为根本的逻辑起点在哪里呢?

(二)分配制度与社会结构契合是收入分配改革破局的立足点

“社会转型是复杂的制度变迁与结构性转换,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需要许多必要、配套的制度供给为之支撑”①余敏江:《基于政治协调的社会转型陷阱及其治理》,《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2年第6期。。制度短缺或者与结构配置失衡,就很可能导致旧制度的惰性、刚性和板结化。收入分配改革之所以步履艰难,很大原因是因为社会转型中分配制度推进和发展速度没有及时跟上社会结构的变革,而逐渐形成改革“锁定”效应的积淀逻辑和制度路径依赖。收入分配制度设计所依赖的政府与市场分配逻辑的效力不断递减,也正说明现有的分配制度与不断转型的社会结构之间产生了一定张力,伴随社会快速转型,这种张力还会进一步加剧。因此,如何实现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动态性契合应该成为社会转型期收入分配改革的发力点。这是因为制度进化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同构逻辑:分配制度的调整直接影响着社会分层状况和利益结构的变动,而社会结构的变革和调整同样影响分配制度的改革和转换。分配制度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结合是社会转型平稳过渡的立足点。这一经验可以通过审视各国在面对经济危机的应对效果表现得以认知。“各国政治社会结构与自己的社会分配制度之间有没有矛盾,制度变革的重点是在分配制度上”②张欢:《现代文明的密码——破译全球经济危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84页。。如此从更清晰展示体制转轨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视角去解读收入分配改革,就转化为如何破解现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失衡和偏态化运作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板块凝结的问题,其着眼点应关注于分配制度发展迎合社会结构变革和结构变革倒逼分配制度进化的“双向运动”过程。“社会进化模型”理论认为,“分化”推动社会进化的前提是需要系统的整合。而我们今天面临的现实是,“经济转轨”导致了空前程度的“社会分化”,但我们社会的自我组织程度和自我维护能力却极其有限。面对市场的持续扩张,“社会转型”并不是社会适应市场经济扩张的被动调整,而是社会及其组织在市场经济扩张中通过“反向运动”(countermovement)对其进行控制和驾驭的过程③引自《社会理论论丛》(第五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第187页。。由此而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到了应该转向的时候了,应该转到社会建设和发展中来。如果任凭市场自由泛滥,且不说收入差距继续拉大,政府再分配作用不断衰微,更严重的是,“市场从社会中脱嵌,就有如拉扯一条巨大的橡皮筋。要给市场更多自主性,就会不断增加社会压力。继续拉扯橡皮筋,不是使之断裂,造成社会解体,便是逼使经济回归社会嵌含的位置”④[匈]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第27页。。无论是“我们从未发生深刻的市场化”的论断,还是过度市场化的观点,我们这些年一直在关注市场的逻辑,而对社会逻辑的关注还远远不够,这也是我们改革进入瓶颈期的重要原因。所以,从历史追溯或者现实情势来看,我们是应该进入新的话语体系的时候了,即从改革的话语转向公正社会建设中来。

三、“钻石型社会结构”:社会转型中导向公平分配制度的新思维

对于现有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研究者经常会使用“金字塔型”、“橄榄型”或者“倒金字塔型”类似的说法,解决思路更多倾向于构建提高中产阶级收入的橄榄型社会结构。那么实际情况真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吗?有研究者对2007年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研究发现,我国现实分配格局并非上面所说各种类型,而是形象称之为“倒钻石型”的收入分配格局,并且逐渐呈现出向“橄榄型”结构演进的趋势⑤参见钟茂初、宋树仁、许海平《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刻画及其“倒钻石型”形状》,《经济体制改革》2010年第1期。。社会转型视野下的收入分配本质是一种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既然我们希望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结构能够最终形塑完成,依据制度与结构相匹配原则,我们的分配制度就应该朝向利于此种趋势发展的方向而设置。反过来,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构建也应旨在促进收入分配制度公正设置,实现两者共容和契合,这种思路就是关于“钻石型社会结构”的路径应对方案①参见张欢《现代文明的密码——破译全球经济危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所谓钻石型社会结构是指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质量和水平能够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密度的演化程度实现动态契合的结构状态。钻石型社会是欧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转化的既有模式,是社会结构转化与制度变迁同构逻辑下所塑造的理想社会形态之一。社会变迁影响下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密度程度不断增加,导致了社会组织的扁平化趋势愈加明显的同时,也催化了作为社会结构要素基础的多样性与自主交叉性小共同体的逐渐成长。小共同体的数量增加和多样性引导了个人身份平等的思维转化和价值实现;与此同时,结构密度的增加对公正制度的设计和维护产生了不断加大的压力要求,在这样的社会结构格局下,收入分配制度公正性不仅是情势要求,更容易成为常态机制。这种理想社会结构模式构建可以从三种途径进行思考。

(一)聚合:由“原子化”到“再组织化”——分配失衡下的利益整合

转型期社会结构重构面对的重要问题是社会碎片化和社会成员的原子化现象。现代社会转型的多重合力压迫了传统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导致传统社会结构逐渐消解。收入分配失衡和无序局面正是这一现实困境的真实反应。长期增长主义发展模式造就了市场强势地位和权力全面渗透的体制,弱社会下失去组织依靠和谈判载体的原子化个体难以与之抗衡,公平的收入分配所依赖的权力资源的获取也变得枉然。这一现实情势下的社会关联重建并加固社会架构,为社会个体提供新的成长和联系依托,成为收入分配秩序重建的必然选择。涂尔干认为,要想治愈失范状态,就必须重建群体,然后建立我们匮乏的规则体系②[法]法弥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7页。。换句话说,就是要搭建个人与国家之间缓冲地带的“次级群体”,建构起个人、次级群体与国家之间三者互动的社会结构。组合主义是组织化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是处理国家、社会和利益集团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式,具有政治运行原则、政治结构、政治过程和利益协调的多重功能,其最终归宿是社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社会组织化是构建公正分配制度,实现均衡利益的基本载体和重要平台。

(二)弥合:由“断裂”到“黏合”——结构断裂后的制度链接

“结构断裂”是社会学家对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形态的形象称谓。“断裂论”的提出者孙立平认为,所谓断裂的社会,是指一个社会有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社会发展阶段,实质是社会制度断裂与结构断裂,而“几个阶段之间缺乏统一的联系”正是一种制度断裂外显后与社会结构的失合表现③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3页。。社会结构的断裂扯断了分配制度整体影响网络,部分群体已经无法得到制度的覆盖。社会断裂下的财富分配失衡的后果进一步增强社会结构压力,甚至使整个社会面临快速走向碎片化的风险。社会结构断裂也几乎割裂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对话的纽带。“在一个断裂的社会中,社会中不同部分要求的差异,甚至达到一种互相无法理解的地步”。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收入分配制度已经脱域于社会整体结构,利益调整作用在某些领域几乎失效。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断裂,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我国当下社会结构面临的问题,源于社会结构分化的不明显和结构要素之间相关性的模糊状态,结果表现为一种功能的失合。因此我国社会转型需要一种社会结构自发分化基础上的自在性弥合过程。所谓弥合是指社会结构系统内以构造结构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目标的内生力量,与断裂的概念相对应,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成为一种内生的规则①漆彦忠:《弥合:社会结构转型中的内生规则》,《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弥合的主要功能在于制度模式的嵌入能够引导社会各体系关系的转化和契合,使个体、组织和社会和谐共生于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中。

(三)和合:由“分化生存”到“和谐共生”——走向社会新共同体

从历史视角分析,西方国家的现代转型是由共同体向社会的演变过程。而我国的转型是从全能国家式大共同体本位对小共同体与个人权利的压抑,到现代化之初“小共同体”和“社会”同时觉醒的过程。滕尼斯认为,“相互之间的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意志被理解为默认一致的概念。它就是把人作为一个整体的成员团结在一起的特殊的社会力量和同情”②[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8页。。小共同体把原子化个人聚合成以道德和规约维系的利益合作体,确实能够起到缓和冲突。维系秩序的功能。然而,转型社会旧秩序的打破,新秩序的真空造成了制度的功能性缺失和社会的结构化断裂,随着内生型张力和外部风险的不断加大,社会整体结构由断裂到碎片的趋势已经开始显现。走向小共同体与社会的共生,实现社会平稳过渡的良好秩序态可以作为问题解决的基本路径。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亨·萨·梅在总结西方社会转型时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之,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③[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上海:商务印刷馆,1959年,第96~97页。。小共同体的多样化成长和自主交叉互动为这种进步的社会运动提供了动力,使社会政治结构不断趋向合理化,推动公正制度设计和巩固的现实图景的逐步实现。社会结构是指一个社会中各种社会力量之间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是“个体之间、社会共同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构建钻石型社会结构,就是要构建以密合黏结的制度和结构为基本骨架,均衡相容的权力与利益为联结纽带,包容凝合的多元文化和价值为加固元素,和谐共生的整体型良序共生体④这里的钻石型社会结构的思路,是在张欢提出的模式基础上的修正和完善。张欢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与“制度基础”相适应的变迁过程,可以通过政治经济结构密度的增强来推动社会资本的生长来实现。而方绍伟认为,这种观点具有明显的“客观工程论”和“文化中性论”倾向,是一种与现实相背离的愿景化模式设计。笔者在统合双方观点的基础上,对制度与结构单一化模型进行了修正。参见黄帅、张欢《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破解“托克维尔改革困境”》,《战略与管理》2012年1112期合订本;参见方绍伟《什么转型?为何转型》,《社会科学论坛》2013年第4期。。何为共生?共生是生物共生论的某些概念牵引到社会共生现象而建立的一种社会哲学⑤胡守钧:《社会共生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页。。跟生物界的生存法则类似,社会共生各方可以依靠相互依存的关系链条而获得生存可能⑥李琼:《和谐共生——社会秩序的团体构成》,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30页。。共生理念的追求对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的有效化解,利益分化的重新整合,均衡结构的健康构建,良序秩序的理性呈现,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们立足制度与结构契合的政策设计和发展规划最终目的还是收入分配平等化的愿景。今天的收入分配改革均等化效应逐渐丧失的根源,是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拉大了与原有分配制度匹配的张力,制度的更新难以跟上迅速变革的社会结构。因此,从社会建设的视角去重新思考收入分配问题,以结构重塑和制度共容为分析框架,建设多元文化同存、多元价值共生、公平和谐的“钻石型”社会结构是破题之策。面对社会转型时期收入分配问题这一久而未决的“世纪难题”,在全社会已经逐渐达成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共识的历史大势中,改革思路没有理由拒绝大胆创新和勇于突破。本文的这种观点思路,抛开“客观工程论”还是“乌托邦式愿景”的理论争辩,终归也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吧。

责任编校:徐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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