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彤 李 增
(东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1819-1880),原名玛丽·安·伊文思(Mary Ann Evans) 是英国19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女作家,与狄更斯、萨克雷、哈代、简·奥斯丁、勃朗蒂姐妹等同期作家齐名。她擅长描写英国中部的乡村生活,以及众多普通人的命运浮沉,为读者勾勒出转型期英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弗·雷·利维斯(F.L.Leavis)将艾略特列为继简·奥斯丁(英国小说传统的奠定者)之后的四个英国“伟大传统”小说家(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约瑟夫·康拉德、D.H.劳伦斯)之一。当代美国极富影响力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他的《西方正典》中说道:“如果说经典小说中有什么将美学和道德价值熔于一炉的范例,那么乔治·艾略特就是代表。”[1]250186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房》,是一部自传体性质的小说,被公认为艾略特的代表作;1872年发表的小说《米德尔马契》则被认为是她创作生涯的巅峰之作。两部小说以希腊悲剧式的叙事结构,分别讲述了三位主人公悲剧性的人生境遇,生动再现并深刻批判了19世纪英国乡村的社会现实,堪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
古希腊悲剧起源于祭祀酒神狄奥尼索斯的庆典活动。在古希腊文明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原始的祭祀活动渐渐发展成一种有歌队以合唱形式伴唱,有演员表演,并有幕布、背景和面具等作为环境的艺术样式,具有了表演性质,这就是戏剧的雏形。古希腊戏剧大都取材于神话、英雄传奇和史诗,因而题材严肃。代表古希腊悲剧伟大成就的三位作家是埃斯库洛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皮德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探讨过悲剧的形式和作用。在《诗学》第六章中他给悲剧下了这样的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的、完整的、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模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2]亚里斯多德认为,悲剧应该严格遵循规则,结构完整、固定,目的是要引起观众对剧中人物的怜悯和对命运的恐惧,由此使感情得到净化。悲剧中描写的冲突往往是难以调和的,具有宿命论的色彩。悲剧中的主人公往往具有坚强不屈的性格和英雄气概,但在与命运搏斗中遭遇失败,死亡是他们的宿命。概括地说,悲剧定义包含两个重要概念:“模仿”(Mimesis)和“陶冶”(Catharsis)。所谓模仿是指行动模仿,涉及情节、人物、布局和冲突。“悲剧中一系列有因果联系的生活事件是由悲剧人物的行动构成的,行动又表现了人物的生活与幸福。”[3]34可见,戏剧模仿首先是对行动的模仿,行动又构成了情节,所以情节是悲剧的灵魂和基础。仅次于情节,性格在悲剧诸要素中占第二位,它决定人物的品质,进而影响人物的行动。悲剧人物的性格特点必须符合善良、性格合适、与一般人相似、性格有一致性等四个条件。在亚里斯多德看来,人的性格不是天生就有的,是从长期习惯中培养而成的,是必须通过行动才能得以体现的。布局是指悲剧的情节安排,“情节的整一性”是古希腊悲剧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的目的是要使悲剧达到“结构完美”,诗人荷马的《奥德赛》具有这种完美结构。朱光潜也在《西方美学史》中谈到,亚里斯多德所定义的结构是一种生物学概念的有机体[4]。悲剧布局包含两个关键要素:“突转”和“发现”。前者是指使主人公由顺境转入逆境的行动;后者是指揭示促使该行动发生的潜在原因。冲突的概念于是由此而产生,悲剧冲突的本质是好人犯了错误,即“过失说”。只有当有缺点的好人犯了错,并遭受到不应遭受的灾难时,观众才会产生怜悯和恐惧。这种效果和作用,译成中文叫“陶冶”。具体说,就是通过观看悲剧,观众会产生怜悯、恐惧等不良情绪,并在观看过程中将其宣泄出来,从而使心理得到锻炼,达到感情的适度。
乔治·艾略特从希腊悲剧汲取了创作灵感,她的《弗洛斯河上的磨房》(以下简称《磨坊》)和《米德尔马契——外省生活研究》(以下简称《米德尔马契》)两部作品,都采用了类似希腊悲剧的叙事结构。《磨坊》是艾略特第二部长篇小说。该部小说的素材来自作家的个人经历和童年记忆,具有自传体性质。根据小说中提及的一些历史事件推断,故事大致发生于1829年至1839年之间,道尔考特磨坊主塔里弗夫妇和儿子汤姆、女儿麦琪,生活在弗洛斯河畔。生活原本安稳、富足,但好景不长,因为与富商的一场官司,磨坊主塔里弗破产了,磨坊转归威克姆(富商皮瓦特的代理人)所有,塔里弗屈辱地留在磨坊做雇工。汤姆与仇人威克姆的儿子菲利普原本同在一处学习,因为这一变故,汤姆心生芥蒂,而麦琪却和身有残疾、心地善良的菲利普友情深厚。为了还清家里的债务,汤姆不得不到姨夫的公司做事,妹妹麦琪则陷入了与菲利普的感情漩涡,兄妹二人由此产生严重分歧——小说的主要冲突由此产生。塔里弗先生大病一场后离世,麦琪的感情搁置下来,但随着露丝表妹的男友——斯蒂芬的闯入,麦琪的人生再起波澜。斯蒂芬是个既叛逆又不乏热情的青年,一次他与麦琪划船外出,双方互生情愫,因为没找到目的地,导致他们延误了返回时间。这件事引起小镇居民的非议,尽管麦琪拒绝了斯蒂芬的感情,但在世人眼中,她的道德有了瑕疵。在一次洪水来袭时,她奋力划船到磨坊接应汤姆,结果,兄妹俩不幸一起葬身于河水。
《米德尔马契》是艾略特的第六部长篇小说。它首先于1871年12月至1872年12月以5次双月刊和3次月刊的连载形式出版。这部小说的完成经历了三年多的复杂过程。艾略特原本计划写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关于多萝西娅·布鲁克的《布鲁克小姐》(Miss Brooke)和关于年轻医生泰第乌斯·利德盖特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但由于种种原因,后来作家将它们合二为一[5]。这部小说一般被认为是艾略特最成熟的作品,是她长达15年艺术创作生涯的巅峰之作。
小说情节比较复杂,由四条故事线索构成:多萝西娅与卡苏朋,利德盖特与罗莎蒙德,弗雷德与玛丽,布尔斯特罗德夫妇。故事发生在虚构的外省小镇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以下简称米镇),时间背景为1829年至1832年间,刚好在英国《改革法案》(1832年)颁布前夕。多萝西娅和利德盖特是米镇众多小人物中的两个代表,故事就围绕着他们展开。年方19岁的多萝西娅是个孤儿,和叔叔布鲁克先生一起生活,她沉静、聪慧、热衷慈善,她的生活理想是能像男性一样为社会做点事,帮助农庄上农民们改善生活境况。她不顾反对,答应了年过40的古板牧师兼古典学者卡苏朋的求婚,希望协助他完成他的《世界神话索引大全》(Key to All Mythologies)。然而,婚后的生活让多萝西娅大失所望,卡苏朋的魅力完全是她臆想出来的,他并非理想中的丈夫,他的事业不过是一种愚蠢的、不切实际的野心罢了。卡苏朋死后,多萝西娅嫁给了艺术家威尔,生活安稳。但不得不说,第一段婚姻给她造成的创伤很长时间内无法愈合。
与此同时,有一位刚来米镇的医生叫泰蒂乌斯·利德盖特。他年轻有为、风度翩翩、举止优雅。他坚信,新的科学诊疗方法可以促进和改善目前的公共医疗,更好地帮助那些穷人。在银行家尼古拉斯·布尔斯特罗德的资助下,年轻的医生计划创立一所新医院。然而,改革触动了当地医生的利益,他在米镇处处碰壁。他娶了米镇镇长的女儿罗莎蒙德——一位典型的淑女。但这桩婚姻并不像想像中的那样美满,罗莎蒙德虽然容貌美丽,却思想贫乏,喜欢挥霍钱财,对丈夫的事业漠不关心,甚至让丈夫陷入债务危机。最终,未能实现夙愿的利德盖特不得不离开米镇,成了一个只会赚钱的庸碌之人,50岁时罹患白喉,结束了自己不算长的人生历程。与多萝西娅的命运极其相似,错误的婚姻成为导致利德盖特事业失败的重要原因。
小说《磨坊》的叙述采取了象征性悲剧结构:充满讽刺的情节纠结、引人入胜的巧合、麦琪的被放逐和与汤姆的和好,直到最后二人相拥、被洪水吞噬[6]。根据悲剧定义中的“模仿”概念,小说所描写的行动——那些围绕着麦琪和汤姆兄妹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是对作家早年生活的一种模仿。
艾略特早年曾因放弃基督教而与父亲决裂,后来又因与学者刘易斯——一个有妇之夫的关系同哥哥伊萨克中断了联系,现实生活中一对兄妹的紧张关系在小说人物麦琪、汤姆的身上得到映射。从心理学层面讲,故事的结尾堪称完美:麦琪得到了亲人的谅解和宽恕,通过这种情节处理,作家获得了心理和精神上的补偿。而事实上,作家本人却没有麦琪这样幸运,按照她的说法:她不能容忍哥哥伊萨克的不宽容,但还是需要他的赞同。小说的高潮无疑是洪水中麦琪和汤姆回归亲情的那一幕,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个情节:即斯蒂芬——麦琪表妹的恋人和麦琪一起乘船在弗洛斯河上,引起小镇人们的非议,人们怀疑他们之间有暧昧关系。这个情节在第三卷中显得比较突出,而在一些评论家(包括出版商布莱克伍德和刘易斯)看来,这段关系似乎与结尾兄妹俩的死并无太大关联,而且在一定程度破坏了小说结构的平衡。艾略特本人也承认第三卷中挤进了另一个小说的素材。按照亚里斯多德的“情节整一性”和“结构完美”的理论,这种“穿插式”的叙述被认为是最不好的结构。其实,这段情节并非毫无用处,它有力地表现了麦琪的人物性格,从而推动了情节的合理发展。麦琪的道德选择符合她的性格特点,她酷爱读书,喜欢思考,眼界和心胸都比汤姆更广阔,考虑问题更加理性。这段关于麦琪情感抉择的情节,更加深了读者对她的全面了解,为结尾做了有力的铺垫。麦琪的身上既有理性的一面也有感性的一面。她读书明理,对人的判断客观、友善,不带偏见,如:尽管知道菲利普是家庭仇人的儿子,但她能够保持理性态度,与汤姆的狭隘、仇恨和偏见形成鲜明对比。麦琪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她也有感情冲动和内心动摇的时候,但她的最终选择证明了她强烈的道德感。主人公麦琪的性格在他人看来有点离经叛道,如她和家庭死敌的儿子菲利普发展出感情,汤姆对此大为不解,甚至痛恨;另外,上文提到的麦琪与斯蒂芬,斯蒂芬是麦琪表妹的男友。这两段感情存在着差异,前者起初是友情,麦琪和菲利普一起读书,思想产生共鸣;后者则是激情,是内心的召唤。麦琪只是个普通人,性格独立,有思想,但不完美,面对情感时内心有挣扎;但最终还是作出了符合她内心道德准则的决定,在面对洪水时不顾一切救助亲人。洪水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一个重要意象。首先,作者在题目中点到弗洛斯河,让河水代表的自然力量统辖了故事和故事人物的命运。此外,在小说的开头,叙述者就不断暗示读者这条河的潜在危险。女主人公的妈妈提醒孩子不要到河边去,因为那里危险。人物的命运随着河水的流动而发生起伏,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双手在掌控着人的命运。艾略特对结局的处理虽简单,但极具希腊悲剧的美感。一方面,麦琪与哥哥汤姆在滚滚的洪水中冰释前嫌,麦琪的死是幸福的、没有遗憾。另一方面,麦琪与斯蒂芬虽然只是暗生情愫,但名誉还是受到损坏,所以,麦琪的死洗刷了自己。然而,在自己的人生故事中,艾略特却无法像麦琪一样走出道德困境,解决与哥哥伊萨克和爱人刘易斯之间的问题。作家通过虚构类似的情节似乎在暗示:她的问题也许只有以希腊悲剧的方式才能解决。古典希腊悲剧强调的戏剧冲突是个体与神秘的外在命运之间的冲突,而艾略特的冲突概念完全是现代的,是自然与人之间的搏斗——自然将人们联结在一起,自然又把人们分隔开。
对于艾略特而言,悲剧的表演舞台是家庭生活和择偶问题,而舞台的文化背景则是19世纪的历史和科学所提供的先进思维。
如果说艾略特在《磨坊》中将人物的生死交给了命运之神,那么,小说《米德尔马契》的主人公利德盖特的人生悲剧则应归咎于性格。根据亚里斯多德的理论,悲剧人物是好人,但不是完人,当他遭受到不应受的灾难时,观众会产生同情。在他看来,“人性中总有理性和情欲两个部分,这是自然、合理的。他反对歼除情欲,但也不主张放纵情欲。如果放纵情欲就会犯错误。……悲剧人物之所以犯错误,或是因为……情欲失去了理性的控制,或是以常识处理特殊事物,结果自觉不自觉地违反了道德准则。”[3]37
利德盖特是从伦敦到米镇发展事业的医生,原本想在米镇大展宏图,但几年中他经历了家庭和事业上的挫折,不得已放弃了理想,回到伦敦平庸地度完了他50年的人生。他的失败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外部因素而言,米镇是个封闭落后的农业地区,人们习惯于旧的生活方式,思想狭隘,对新人新事物持排斥态度。在这种氛围下,利德盖特的科学实验和医疗改革必然受到阻挠,他医术越高超就越受到同行排挤。尽管环境因素不容忽视,但失败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利德盖特自身。他是女主人公多萝西娅的翻版,如多萝西娅一般,他性格中存在不务实和自命清高的毛病。他专注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没有意识到周围复杂的人际关系,低估了米镇社会吞噬和消化新人新事物的能力。此外,虽然利德盖特品格高尚、教养深厚,是个思想新锐的有志青年,但依然不能免俗,他摆脱不了维多利亚时代男性的通病——对女性价值的偏见。在他或者他们眼中,标准的淑女应该是外貌美丽,精于打扮,性情温婉,不必也不应该有同男性一样的智慧,同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如出一辙。利德盖特初见罗莎蒙德就被其外表所吸引,“她落落大方,毫不理会老人那种庸俗的吹捧,态度端庄持重,始终不让那两个酒靥在不恰当的时刻跑到她的面颊上来,直到稍后她跟玛丽谈话时,它们才出现”,他还发现“罗莎蒙德那双眼睛温情脉脉,那么可爱”[7]115。可见,利德盖特从一开始就被罗莎蒙德做作的“可爱”所蒙蔽,他对女性的评价完全流于表面。其实,罗莎蒙德的爱情观是现实和有条件的,她的择偶标准是“外地人是绝对必要的,她所向往的情人和新郎,从来不是米德尔马契人,他的社会身份也与她的截然不同。到了最近,确实,这种构想已逐渐具体化,对方应该是一位从男爵的亲戚。”[7]116所以,与其说是利德盖特对罗莎蒙德一见钟情,倒不如说是罗莎蒙德使得利德盖特对自己一见钟情更为准确。利德盖特有着其他男人都有的虚荣心,他喜欢新潮的家具和服饰,当然更喜欢有像罗莎蒙德这样漂亮但智商不高的女性做妻子。事实上,他的这一弱点早有苗头,当年在巴黎学医时,就曾被一个名叫劳丽的漂亮女演员诱惑。虽然时过境迁,他却没有从中接受教训。刚到米镇时,他也曾信誓旦旦,决心全身心投入他的医学研究和医改事业,不考虑婚姻问题。但他还是没能够抵挡住罗莎蒙德的性吸引,他被肤浅的美貌、技艺高超的音乐演奏和拿捏有度的温柔羞怯所打动,而对多萝西娅这样外表朴素,却内心丰富、有理想、有知识的女性无动于衷。他对于婚姻的错误选择为自己的悲剧人生打下了伏笔。婚后,妻子爱慕虚荣、挥霍无度,致使丈夫负债累累,债台高筑。与此同时,利德盖特在事业上又接连受挫,个人的名誉受到损坏,对此,罗莎蒙德表现出极度的冷漠,暴露出她的自私、浅薄。内外交困下的利德盖特彻底被生活的现实所击倒,一切雄心壮志都化为乌有。
书中的费厄布拉泽牧师曾把利德盖特比作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暗示他的失败来自错误的婚姻。根据希腊神话,赫拉克勒斯是天神宙斯的儿子,他力大无穷,神勇无敌,完成了12项英雄业绩,但最后被妻子用沾有毒血的衬衣毒杀。如多萝西娅错误地选择了卡苏朋,利德盖特也错误地选择了罗莎蒙德,不可否认,他的性格弱点是促成个人悲剧的主要因素。
多萝西娅·布鲁克这个人物和利德盖特相呼应,是女版的利德盖特。多萝西娅和妹妹西莉娅是两个孤儿,父母早亡,同伯父布鲁克先生生活在里普顿庄园。一次布鲁克先生举行家宴,多萝西娅有机会与洛维克教区的学者卡苏朋和格雷谢特农庄的詹姆斯爵士共同进餐。年轻英俊的爵士一直深爱着多萝西娅,可是多萝西娅却偏偏被年长自己27岁的牧师、学者卡苏朋所吸引。尽管有大家的反对,倔强自负的她还是坚持己见,接受了卡苏朋的求婚。当他们在罗马度蜜月时,新郎卡苏朋大多数时间都在梵蒂冈的图书馆里度过,新娘多萝西娅则独自一人游览古迹,她对刚刚开始的婚姻生活感到失望。后来,她意识到自己对婚姻的想法愚蠢可笑,就像丈夫对不切实际的著书的想法一样,梦想破灭的多萝西娅在卡苏朋的表侄威尔·拉迪斯洛那里找到了安慰。威尔年轻英俊,是个穷画家,生活上需要表叔的帮衬,就寄住在他家里。在短暂的接触中,威尔爱上了多萝西娅,多萝西娅对他也有好感。自私、敏感的丈夫对二人之间悄然生出的情愫有所察觉,于是,他坚决反对威尔担任一家报纸的编辑,不同意他留在当地发展事业。不久,卡苏朋突发心脏病去世,他还没忘在遗嘱中给妻子设置障碍:如果多萝西娅嫁给威尔,她就将失去所有财产的继承权。经过一番波折之后,多萝西娅放弃了财产继承,和威尔终成眷属,而威尔则投身政治,多萝西娅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理想幻灭后的多萝西娅选择了传统生活的回归,在某种意义上说,她又回到生活的原点,演出了一场人生的悲喜剧。
多萝西娅是小说的女主人公,是艾略特颂赞的女性。她的故事占了全书四分之一的篇幅,在《序言》和《尾声》中她的重要性得到一再强化,被比作圣女特蕾莎。特蕾莎(1515-1582)是西班牙人最崇拜的圣徒之一,据记载,她生活在西班牙的阿维拉,从小就与众不同,发誓终身不嫁,要将一生奉献给主耶稣。1562年,她重振和复兴了天主教的加尔默罗会;1572年,她建立了新的教会体制和神秘宗教仪式。因此,她受到天主教宗教法庭的起诉,面对法庭,特蕾莎机智、勇敢,她巧妙地说服了法官,成功地为自己辩护,而且还传播了自己的教义。特蕾莎修女在基督教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艾略特把多萝西娅比作她,无疑是想表达女性对崇高理想和事业的追求,是对维多利亚时期所推崇的女性价值的挑战。与一般姑娘不同,多萝西娅喜欢读书,喜欢做一些在别人看来应该是男人从事的事业。她不在意外表的修饰,也不喜欢通常被认为是淑女教育内容的技能培养,如绘画、音乐、弹琴、刺绣等。相反,她热衷于知识的研究与学习,把相当一部分精力用于帮助穷人。这就不难理解,她为什么会看上了年过40、沉闷乏味的学者卡苏朋。多萝西娅对卡苏朋的感情实际上并不能算作爱情,而是对卡苏朋的一种盲目崇拜以及自己的好高骛远。在得知卡苏朋正在着手完成一部叫做《世界神话索引大全》的鸿篇巨制之后,多萝西娅决心要成为他事业上的好帮手,协助他完成这项伟大的文化工程,尽管后来证明这项浩大工程已经过时,且毫无价值。多萝西娅的选择与19世纪女性价值观完全相悖,当时的社会认为女性的角色应该是“家中天使”。首先,她们应该选择出身高贵、有教养、有经济条件的男性做丈夫,对丈夫要百依百顺,做相夫教子的好太太。此外,她们应该培养对服饰和家庭装饰的兴趣,有所谓的艺术修养,还要有一点宗教情感。而对于多萝西娅而言,这些世俗的东西远不是她所追求的理想,她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自己的性别。她强烈的宗教意识既是她想成就事业的驱动力,也是造成她婚姻失败的重要原因。
像其他19世纪小说家一样,艾略特几乎没有在小说中做任何有关“性”话题的描写。但可以一目了然,多萝西娅的婚姻属无性或者说性缺乏的婚姻。小说中的一些意象描写间接反映了卡苏朋的性无能,如“锁上的抽屉”、“风干的豌豆”、“死水深潭”和“干涸的小溪”等,这些描写给人一种沉闷、老气、缺乏生机的感觉,让人不自觉联想到卡苏朋其人以及他与妻子的夫妻生活。此外,卡苏朋著书的愚蠢计划终成泡影也象征着他的无能,书中还写道:多萝西娅嫁给他就如同“进修道院差不多”。虽然说多萝西娅胸怀大志,但作为年轻女性,她结婚绝不仅仅出于实现理想的目的,她一定还渴望得到丈夫的爱。然而,从她烦躁不安的徘徊和蜜月期间独自在卧室里的痛苦,足见她的痛苦来自丈夫的冷落,即性的压抑。应该说,多萝西娅的性压抑一部分原因归于她的个人性情。她的性格有着明显的缺陷,感性不足而理性有余。她过分专注于理想的追求,以至于把婚姻也看成是实现理想的一个机会,结果葬送了自己。与此同时,她的情感中宗教因素太多,因而缺乏对艺术的感受。她和妹妹接受过宗教和历史教育,能够诵读名人名句,但却无法理解和感受罗马艺术的美,包括画廊、教堂、雕塑等,这些文化遗迹对于她而言只是没有生命的陌生世界。
多萝西娅的性格就是一个矛盾体。她看似外表沉静,但内心燃烧着对理想的渴望,不甘于像罗莎蒙德那样过平庸的生活,总想成就一番事业。她喜爱读书,有深厚的宗教情感,崇拜圣徒,有禁欲倾向。不过她与卡苏朋的婚姻说明,作为女性她与罗莎蒙德一样都需要丈夫,渴望有真爱的感情生活。她在某些方面显现出聪慧和自信,这也使她暴露出在其他领域的盲目和无知,如对现实生活的态度和对婚姻的认识就出现了问题。一个19岁的女孩不喜欢女孩子通常该做的和该会的事情,而是总守在穷人的病床前,幻想自己可以帮他们修建更好的居所。对英俊潇洒的詹姆斯爵士的追求,她视而不见,反倒选择了年长自己很多,老气横秋、沉闷乏味的卡苏朋。如此看来,她视力不好,看不清事物的毛病不简单是身体的,更是思想和判断力的。“别人看不到的事,她总是看得很清楚;而有些显而易见的事,她却偏偏看不见。”[7]41
作为以现实题材为写作对象的小说家,乔治·艾略特恰当、巧妙地借用了古希腊悲剧的叙事结构,将古典的英雄叙事模式用于描写普通的乡村人物和事件,使小说极具张力和反讽效果。通过两部小说,艾略特不仅生动再现了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社会的现实,更充分表达了对工业化及其带来的社会变革的深刻反思和批判。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写道:“我想不出古往今来还有哪位重要的小说家能把公开的道德说教转化成一种审美的美德,而不是一场灾难。”[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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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an Jedrezejewski.George Eliot[M].NY: Routledge,2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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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George Eliot was a critical realism woman British novelist of the 19th century whose works mainly described the rural life in mid-England. The characters’ ups and downs in novels is a microcosm of the society.TheMillontheFlosspublished in 1860 is an autobiographical novel and regarded as Eliot’s masterpiece.Middlemarchpublished in 1872 is considered the peak of her writing career. By employing Greek tragic structure in narrating three protagonists’ tragic lives, Eliot vividly represented and satirically criticized the reality of English rural society in 19th century. Thus the two novels demonstrate a perfect comb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Keywords: George Eliot; novel; Greek tragedy;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