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玮莉
摘 要:为了引领带动中国高等农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加快涉农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创新模式,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涉农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势在必行。结合国内外协同创新的进展,从中国协同创新面临的主要机制体制问题出发,提出中国涉农高校开展协同创新的必要性,并探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方式。
关键词:协同创新;涉农高校;机制改革
中图分類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3-0272-02
涉农高校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重要主体,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紧密结合三农实际,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构建以知识创新为核心、研发为重点、应用为目标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2011计划”的实施,为涉农高校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机遇,促进中国高等农业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1]。
一、国内外协同创新进展
目前,世界各国农业科研体系形式各异,但大体上均由政府独立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研究机构和民间的研究机构三大部分构成。纵观发达国家农业科研与推广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以日本为代表的协会主导模式。即先行的农业科研体系是由农林水产省、都道府县、大学和民间企业的农林水产科研机构组成,其科技推广主要以农协为纽带的推广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学院主导模式。即以州立大学农学院为主体的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其中,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局设立的四大研究中心和56个州农业实验站,承担国家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和科研经济管理工作,负责40%左右的全国公共研究任务,构成了美国农业科研体系的主体[2]。
以荷兰为代表的公私合作主导模式,即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服务被称之为农业生产“三大支柱”,这三部分的联接以及与农民的合作,构成了荷兰农业生产的基础模式,增强了荷兰农业技术推广的竞争性,提高了农业研究成果的转化率。
以法国为代表的企业主导模式,公立的研究机构分别隶属于政府各部委,私立的研究机构隶属于大型企业集团或合作社,私营企业和农业合作社都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放在重要地位。法国的大型企业集团或合作社等私立机构已成为农业科研及推广的重要力量。
以色列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即采取由全国农业科技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科研体制,政府作为农业科研和推广的主要执行者和融资方,在农业科研与推广中占主体地位,并采取“自上而下”运作方式,从而带动该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的高效运转。
纵观发达国家创新发展的一条重要成功经验,就是依据本国国情,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资金筹措机制,合作研发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风险保障机制等一系列配套运作机制,打破了领域、区域和国别的界限,保障了农业科技研发体系高效健康运转,形成了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全新组织模式,从而增强了国家和地区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
二、涉农高校开展协同创新的迫切性
1.开展协同创新是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国粮食供需虽然实现了总量基本平衡,但由于耕地、淡水等资源对粮食生产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剧,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发展已难以为继;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务工,造成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呈结构性下降,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支撑粮食生产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农业生产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种粮效益长期偏低,农民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建立区域粮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是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
2.开展协同创新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国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是中国当前和未来的重点发展领域。近年来,由于粮食生产主要以个体农户为基本单元,田块分散,经营规模小,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差,抗风险能力弱,粮食生产的现代化水平低。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合作与协同创新,尽快突破农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瓶颈,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智能化为标志的新型粮食生产现代化,建立“高产、高效、低耗、持续”的农业发展模式;加快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生物质能源和资源环境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与产业化,力争占据农业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从而实现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
3.开展协同创新是涉农高校内涵发展、增强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作为农业发展与创新的主体力量,涉农高校要从根本上解决科研力量小而分散,科研方式重复、竞争,科研组织学科化、低成本化,科研管理个体化、自由化和科研效益低下、产学研用脱节、人才培养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问题,就必须以学科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科研为支撑和引领,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根本,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多出创新型成果,多培养创新型人才,使涉农高校在服务和解决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中形成冲击全国一流大学的新优势与新平台。因此,协同创新既是“高校与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具体要求,也是“政产学研用”合作创新的内在要求;既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涉农高校内涵发展,增强自主创新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的必由之路。
4.开展协同创新是实现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由于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无序竞争、资源浪费,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系缺乏。迫切需要组建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制约涉农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涉农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加快创新力量和资源整合与重组,广泛汇聚社会多方资源,促进政产学研用紧密融合,提升协同单位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开展协同创新面临的主要机制体制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政产学研用各部门、各单位间因条块分割,存在诸多与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松散,深度融合不够。以粮食产业为例,目前,主管粮食产业生产、科研、教育、加工、收储、流通各部门之间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且人员固化、相互分离,运行管理体制不顺,政产学研用各部门、各单位间相互脱节,难以实现深度融合。
2.产业链条相互脱节,衔接不紧密。产业链条脱节,资源分散,各成体系,不能形成合力。虽然有一些合作,但都是以项目为载体,项目结束合作随之终止,不可持续。
3.作物间、学科间相互分离,制约协同创新出大成果。高等学校虽然都在强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但学科建设常常是各自封闭、孤立运行的,学科间难以有机整体形成合力,致使跟踪式、模仿式,甚至低水平重复式研究较多,关键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性重大成果相对较少;单项技术研究成果较多,围绕产业链与产业需求高度融合的成果较少,开展持续稳定的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战略合作和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的协同创新合作明显不足。
4.运行机制不灵活,缺乏活力、难以持续。由于各单位之间的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缺乏刚性约束,评价主体单一,且存在较大随意性和导向误区等,导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人员难以有效合作,形不成稳定的创新团队和持久的创新氛围,致使许多课题变成了“单干户”、“夫妻店”,重论文轻贡献的现象比较普遍,单位和人员之间协同没活力,且不可持续,影响了科技人员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培养人才质量的提高。
四、探索协同创新机制改革,助推高等农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1.完善激励机制。协同创新中心的建立,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了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带动了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极大提升。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对于入选省级和国家级的协同创新中心按照实际需要进行支持,对于在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院校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设置、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和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设置、农业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实行“贡献主导、双向考核、业绩同认、成果共享”的人才综合评价激励机制[3]。
2.构筑协作机制。构建协同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创新体系。协同创新中心在特色上下功夫,在融合中促发展,在协同中共推进,集聚农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要走校企合作、校产合作、产学研合作道路,进一步拓宽涉农高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协同培养农业人才的渠道。
3.加强保障机制。构建“目标一致、资源整合、产业衔接、运转高效”的协同创新组织管理新体制,打破单位间、部门间、学科间、行业间的体制壁垒;實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人、优劳优酬、有序流动”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和“贡献主导、双向考核、业绩同认、成果共享”的人才综合评价激励机制;实施“有机整合、全面开放、产权不变、共享共用”的资源汇聚利用机制;建立“指标单列、导师互聘、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协同培养”的特区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中心发展的“动态、多元、融合、持续”和充满活力的新体制与新机制,全面促进高校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技、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综合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Z].2012-07-06.
[2] 施标.上海都市农业科技创新刍议[J].上海农业科学,2013,(2):68-71
[3] 张强.对中国科技创新的特点和挑战及如何突破障碍的初步思考[J].China Science&Technology Overview,2013,(5):174-177.
[责任编辑 魏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