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瑶 李宇萍 周瑞
作者简介:龙瑶(1994.11-),女,汉族,贵州都匀人,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营业税改增值税。
摘要:继2013年公告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出台,部分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正式确立。小微企业成为营改增以来最大的受益者。本文以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为背景,结合税收政策,探讨营改增对免税小微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小微企业
从2012年1月上海成为“营改增”首个试点城市开始,到2012年年底扩大到11个省市,再到2013年的全国试行,“营改增”至今已经循序渐进地推行了两年有余。其范围涉及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生产性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目前,“营改增”已经进入加速阶段,按照国家部署,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
一、“营改增”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施营改增、扩大增值税的覆盖面是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而确立的,我国现行的改革方向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了46.1%,同比增加262204亿元,比第二产业增加值多出12520亿元,增速快了0.5个百分点,增长率达8.3%[1]。从国际税制的改革趋势来看,增值税的扩张潜力越来越明显。在新形势下,我国逐步将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使增值税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劳务,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也符合了国际趋势。“营改增”之前,我国对第三产业普遍征收营业税。我国服务业出口产品由于含税,在国际市场上相较于那些服务业出口零税率国家的产品,处于劣势地位。如今部分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出口时退税,这让我国出口的服务业产品与国际上的服务产品竞争时,再无后顾之忧。
二、小微企业面对的发展窘境
小微企业近年来是金融话题的热点。虽然距离“小微企业”这一概念被提出已过去3年,“小微热”的势头依然没有消退。2014年,中国小微企业超5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影响到2亿人的就业。虽然近年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但小微企业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仍让其发展面临诸多困难。
(一)发展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弱
我国的小微企业主要集中于产品初级加工和资源开发等技术含量低又竞争激烈的传统行业。这类产品的发展路径偏向于低价格、低附加值,以获取低额利润。由于自身能力较弱,这类企业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组织,导致整体市场秩序混乱。同时,企业之间同质化的严重性使企业为谋求生存和发展,互相打压,不断降低成本,导致行业经营效率低下。小企业实力弱,企业财务不规范,往往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上市门槛过高,筹资趋向单一化。融资难进一步导致成本高,挤占本来就微薄的利润。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压力,一旦外部环境不乐观,小微企业就会受到较大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加上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接二连三,很多小企业生存受到威胁,甚至破产倒闭。
(二)税负压力大
在国家出台一系列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之前,小微企业的税费之高几乎达到了成本的10%。中国的小微企业大部分属于加工型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高额的税费再加上需要负担的房租、人工工资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项保险、其他执照检验、环境保护费用等,小微企业的纯利润极低。就增值税而言,小微企业的税率为3%,但由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实际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虽然规模小,但是所涉及的税种和大中型企业并没有很大的区别。
三、营改增对小微企业影响分析
(一)结构性减税
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和民生的关键根基。国际上,很多国家为扶持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稳定,进行了税制改革,例如邻国日本和韩国。我国从2012年实行“营改增”至今已有两年,小微企业是营改增中的重要角色也是最大的受益者。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出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2]。这一公告的出台,表明从今年10月起,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幅度进一步扩大了,免征额从2万元/月提升至3万元/月,提高了50%。同时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也一步扩大,从今年开始一直到2016年底,年均纳税所得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减少50%的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前三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营改增情况、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本年1月至9月,“两税”减免优惠政策惠及全国约2100万户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合计申报减免税款296.47亿元,其中增值税212.69亿元,营业税83.79亿元[3]。
以一个年纳税所得8万元、每月营业额3万元的广告服务小微企业为例。在“营改增”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之前,其营业税适用5%税率,每月缴纳30000×5%=1500元,年营业税18000元;所得税适用税率20%,需缴纳80000×20%=16000元。改革之后,此企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满足免税条件,税费为零。所得税降低为原来的一半。仅是增值税和所得税这两项全年共节税26000元,这对一个每月营业额3万元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推动服务外包的发展
我国服务外包是以IT技术和网络通信手段为基础的服务产业,具有不受地域限制、资源消耗低、增长空间大、增值价值高等特性。由于其主要以智力的投入和产出为主,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产业。服务外包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也是我国小微企业信息化发展的有效路径。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也在大力推行信息化的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国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不少地方政府当前试水公共服务外包,让科技型小微企业看到了发展的前景,这种趋势催生了不少从事服务外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一方面政府政策在融资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营改增”使外购服务业的进项得以抵扣,让企业看到了服务外包的利益,从而更多的企业选择服务外包。
四、小结
近年来,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曾断档,“营改增”成为了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助力,其带来的经济效益随着时间的增长也变得越来越明显。优化的税收环境使小微企业有了做大做强的动力,通过利用好政策,选择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整体税负水平也逐渐降了下来。同时,税制改革促进了研发、设计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外包主体。按照“营改增”目前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将来“营改增”的范围会遍及到包括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统一增值税征收税率有望提上日程。(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3]通报前三季度税收数据,税收助力“小微”发展成亮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