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
(铁道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53)
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心理教育必要性和对策探析
李莉
(铁道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53)
公安院校是一个特殊的院校群体,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具有特殊性,甚至部分专业还具有保密性,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对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着直接的现实关联,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教育是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据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公安院校可以从政策教育、完善就业服务系统、调整教学计划和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措施和对策。
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心理教育;对策
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公安高等教育的规模渐趋壮大,师资力量也不断加强,部分省市逐步成立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取消中专[1]; 2003年11月召开了第20次全国公安会议作出“提高公安高等教育水平,稳定本科学历教育,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探索公安专科教育改革,加强实战教学训练,加速培养后备力量”的决定[2]。在此背景下,公安高等教育要跟随和应对公安工作的日趋复杂化要求,进行改革和创新发展也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刑事警察学院相继开展了研究生教育和高级警官培训;一些省属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如湖北、江苏等相继提升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公安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教育水平的提升将公安教育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也出现了教育质量下滑和就业难的问题,公安高等教育的矛盾也逐渐凸显。
2.1 公务员入门考试必然要淘汰一部分毕业生
20世纪90年代,公安院校的毕业生通过参加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资格考试,进公安机关工作,并享受公务员待遇。大部分省人事厅组织的资格考试是按毕业生人数的5%-10%的淘汰率确定分数线,考试合格的,发给公务员考试合格证或资格证,就可以直接进入公安机关工作;考试不合格的,当年仍可进入公安机关工作,等到第二年继续参加公务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再发给公务员考试合格证或资格证,只是转正期要延长一年。考试仍不合格的,就不能进入公安机关工作。但是从2000年起一部分省人事厅取消补考,这样每年进入公安机关就业的毕业生就缩减了比例。
2.2 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带来了竞争
各级公安机关对警力的需求数量缺口较大,但是由于受到地方财政和经济的影响,增加警力的数量就必须再次缩减,然而,公安院校近几年也出现了扩招,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最后的结果就出现了供大于需的就业难现状。
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为合理补充配置人才,扩展专业结构,在招警考试的职位设置时,就设置了一些地方普通高校的专业,因此,这些职位是公安院校的学生无法报考的。地方院校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后扩展了公安机关的专业结构,对公安工作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占用了一些编制,给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竞争和压力。
2.3 公安院校毕业生热衷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
我国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和地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一样存在就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地区就业分布看,每年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毕业生到东部沿海省市就业,而仅有少数毕业生到西部或经济欠发达地区。
公安院校在高考招生时属于提前批录取的,也就是说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很多都是在高中学习时处于上游,因此,很多学生都认为自身条件较优秀,自然内心就会产生一种高人一等的自负心理。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一些学生就会只看重“那山高”的地方和部门。再加上一些同学在就业时往往会与身边的同学来比较,觉得别人能找到好单位,为什么自己就不能,这样就出现了眼睛只盯着高处,而错过了一些基层单位或经济欠发达城市给出的适合自己的地方和单位,最后的结果是毕业当年工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3.1 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心理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作为培养国家预备警官的公安院校是一个特殊的院校群体,学习的知识和技能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甚至部分专业还具有保密性。公安院校的学生在校学习的几年中,虽然过着严格约束的生活,但是因为怀揣为人民服务的美好理想,依然不怕苦、不怕累的认真学习,掌握了公安工作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但是,一旦在毕业时不能专业对口就业,甚至由于警校学习的专业和内容的特殊性等原因,无法与地方大学的毕业生平等竞争,找到相关或类似专业的工作,还有的只能选择保安等工作,这样就造成了公安院校毕业生心理的严重不平衡。长期的找工作碰壁和失业,加上周围人们的“怀疑”眼光,让他们中的一些人会一时感到社会“不公平”,在一定的诱因下,他们可能还会利用在公安院校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这些人犯罪,则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更大的危害和潜在隐患,并且由于他们知道我们公安的侦查知识和手段,利用反侦查知识,给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也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比如,2011年发生在郑州的备受全国关注的“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主犯张宏超,毕业于某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由于其掌握了相关反侦查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因此他们在犯罪作案时更是猖狂、凶狠。
3.2 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心理问题给我国公安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公安高等教育事业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我国的公安院校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都属于提前批,应该说招收的都是同一批次学生中的相对高素质的学生,但是公务员职位竞争性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入警的难度,再加上公安院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的特殊性决定了毕业生就业服务范围的有限性,公安院校的毕业生的“就业难”现象日益严重。因而近几年很大一部分公安院校的招生已经不再像前些年的“香饽饽”,已经出现了个别专业招不满的现象,甚至个别学校出现了再次补录,这样就出现了公安院校招收的学生素质较以往相对过低,进而恶性循环,对我国的公安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已经影响到公安院校的正常发展。
3.3 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心理问题影响到公安院校在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心理健康
公安院校的大学生作为预备警官,在具备普通大学生应有的素质同时,还应具备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而目前,公安院校的大学生由于受到就业形势严峻因素的影响,公务员就业岗位有限,就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况,而每一个毕业生又想顺利的就业,就出现了一部分学生一味的只看重最后的公务员入警考试,平时只侧重学习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内容,并且认为专业课等课程学得再好,最后如果不能通过公务员入警考试就等于一切是零。近几年与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教师交谈,都发现学生的警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素质存在滑坡现象,并且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难。还有的学生因为不能正确的自我认知和面对现实情况的转变,而出现了很多的心理问题,比如,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抑郁等[3][4]。
4.1 加强学生的政策教育
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难,但是仍有部分学生对就业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竞争意识和学习动力不强,就业期望值偏高,因此,公安院校的教职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工作。首先,公安院校的教职员工应该积极引导毕业生认识和了解就业政策和就业制度,消除某些学生对当前我国体制等方面改革的疑虑和误解,使他们认识到个人的学业、素质、能力、特长都是决定择业结果的重要因素。其次要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基层公安工作和西部偏远地区的公安工作都是最需要人才的地方,在对公安院校的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时,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事业观,客观认识就业形势,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偏远、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公安工作的需求结合起来。最后,公安院校要积极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引导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渠道,倡导多领域就业。不光让学生关注地方公安政法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海关等公安部门也都可以做到学生的就业设计里。
4.2 构建完善的就业服务系统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公安院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问题绝不是靠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这样的就业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很好完成的。学校就业部门仅仅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事务处理部门。要真正抓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必须全面发动学校的各个教学机构和相关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成立以校领导带头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构建就业教育与服务体系,制定就业工作制度,组织和指导各院、系的就业工作,以及协调校内外与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的关系。各职能部门根据校就业工作制度规定做好相关就业工作,建立以服务毕业生为主的就业工作机构,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桥梁作用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和掌握就业竞争技巧,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教育与服务体系,共同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教育与服务工作。
4.3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
2005年1月公安部《新警察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新警察录用和公安院校招生将增加心理素质测试,这样就明确了公安院校有责任有义务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素质训练和测试。首先,入学初始,就应对一年级新生进行科学的心理健康测评,并依据其测评结果建立完善的心理档案,从而能及时有效和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进入公安院校后在学习、生活、思想、交友、团体活动等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并使得心理问题的评估有依据,选择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更切合学生自身的实际。其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课程,如“警察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给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调适方面的指导,并注重发展学生自我心理调适与健康发展的能力。再次,建立和完善校、系两级心理咨询结构体系,使全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都能通过及时的咨询从而解除心理困惑或问题。心理咨询中心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开设心理保健讲座和活动,并对学生辅导员或学员队干部进行心理学及心理咨询知识的培训。最后,要教给学生自我正确认识和评价的能力。“授之一鱼,不如授之以渔”,教育的任务就是要使学生达到自我的教育和发展。因此不仅要教给学生关于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而目的应让学生自助,可结合公安院校的教育特点、警察的职业特点与学生群体、个体自身的特点,开展活动,为学生今后的心理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4 调整教学计划,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目前,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是其就业的主渠道,公务员考试是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科学、客观、全面的考核,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能力实际上是综合素质的体现,此外,学生公务员考试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积累、培养、锻炼的过程,决不是仅仅靠几周的强化培训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从学生入学开始进行整体设计,并贯穿学校的教学全过程,融入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形成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合力。首先,发挥学校教学资源的优势,在教学计划中,适当增加公务员考试的有关知识,甚至有些课比如形式逻辑,就直接可以把公务员考试内容作为主讲材料,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次,加大加强针对性的专题辅导和训练。围绕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各环节要求,通过扩大选修课范围,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和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再次,全面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是学生应该具备的首要素质,这也是综合素质的基础,因此要教育学生要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最后,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校教育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评纳入学生评价标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和入党等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学生更重视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目前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就业压力较大,公安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更加加剧了公安院校大学生的焦虑不安、压力过大等心理问题。适度的心理压力有助于激发个体潜在的动力,但是,压力过大或压力持续的时间较长则会造成人的心理失衡,甚至会发展成为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不仅影响自身的身心健康,还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影响。实践证明,开展公安院校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研究,关注就业心理辅导工作,对于促进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也是公安院校大学生顺利就业的重要保证。
[1]张培文.公安培训制度研究[J].公安教育,2011(4):4-9.
[2]宁海峰.现行警察教育训练体制改革的六点理论困惑[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4):67-71.
[3]罗明娅,夏坤.公安院校毕业生就业心理调查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8(3):13-16.
[4]王翔.公安院校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8(3):51-54.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of Necessity and Countermeasures of Em ployment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for Graduates of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LILi
(Railway Police College,Zhengzhou 450053,China)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re a special colleges group,the talents cultivat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possess particularity,even severalmajors possess confidentiality.The employmentof the graduate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has directly actual association with the st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thus the employment education for the graduate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public security education.In accordance with the theories of pedagogy and psychology,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can take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aspects of policy education,improvement of employment service system,adjustment of teaching program and emphasis on the cultivation of students'comprehensive quality.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graduates;employment psychological education;countermeasures
G647.38
A
1673-5382(2014)03-0057-04
(责任编辑 高 蕾)
2014-08-11
李莉(1979-),女,河南孟津人,铁道警察学院讲师,心理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