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原因及防控
——以重庆摔婴案为视角

2014-03-11 01:43崔海英高玉龙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暴力行为暴力犯罪

崔海英高玉龙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郑州市公安局,郑州450000)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原因及防控
——以重庆摔婴案为视角

崔海英1高玉龙2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2.郑州市公安局,郑州450000)

结合重庆摔婴案,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成因有个体、家庭教养方式、学校教育、朋辈影响、社会环境等因素。针对这些原因,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应该是综合防控,即立法预防、危险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和家庭预防。消除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在危险评估基础上的暴力风险管理和控制是防控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治本之策和长远需要。学校要注重传统文化和基本价值观的教育,对暴力学生要就地消化,注重情景预防。社区要从环境和教育两方面加强防治暴力未成年人。家庭预防是最基础和最根本的预防,相关部门要开办家长学校培训家长,家长应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养能力和技巧,父母应注重亲自抚养和心理抚养。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重庆摔婴案;原因;防控

2013年11月25日,重庆一名10岁女孩用了短短2分多钟时间震惊了全国:她先是在电梯内对一岁半的小男孩进行殴打和脚踢,电梯到达25楼后直接把小男孩从电梯内扔出去,到家中又在沙发上对男孩进行了殴打,最后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其从25楼坠落 。①杨林.重庆危机女孩杀机与拯救[J].博客天下,2014(01):4-25.

该案发生后,又相继爆出昆明9岁女孩被同学用改装枪打爆左眼、②云南网.昆明9岁女孩被同学用改装枪打爆左眼[EB/OL].http://society.yunnan.cn/html/2013-12/06/content_2986002.htm, 2014-12-06.福建莆田14岁少年勒杀8岁女童并抛尸粪池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新闻。③陈小芳,吴智飞,马俊杰.14岁男孩 勒杀8岁女童[N].海峡都市报,2013-12-06(A07).这些案件爆出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我们的孩子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总会有愤怒和暴力的孩子?

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本应是纯洁、善良、柔弱的代名词,但却不时有暴虐儿童见诸报端。未成年人之所以会举起其愤怒的双拳,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既有本人个体、家庭因素,又有学校、同伴、社会环境等因素。结合重庆摔婴案,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发生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五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个体因素

1.生物学因素

荷兰遗传学家汉·布鲁纳尔(1993)发现攻击性人群身上有基因缺陷,导致产生的单胺氧化酶MAOA会阻断大脑中用于传递信息的化学物质,积累过量的有巨大能量的神经递质如血清素、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等,布鲁纳尔将这个特定部位的基因戏称为“犯罪基因”。后又有科学家宣称人的暴力基因在第12条染色体上。随着心理学的发展,人们更多倾向于认为环境与遗传共同决定人类的暴力犯罪行为。大脑结构异常也会导致人的暴力,美国《常规精神病研究》的一篇论文发现有暴力倾向的人的大脑额叶前部皮层的灰色物质比常人少11%。Lewis发现18%的犯罪少年患有癫痫症,在癫痫朦胧状态时,会有伤人、猥亵、放火等暴力行为。大脑过度活跃又称注意力欠缺过度活跃症(ADHD)患者也容易衍生暴力攻击行为。另外,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等都可能会导致暴力行为。①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39-52.还有一种脑组织损伤学说来解释暴力行为,在婴儿期大脑受损伤会成为其日后一种重要的产生犯罪倾向的原因,脑部受伤导致脑机能失衡,造成生化上的异常、情绪失控与性格剧变,从而衍生暴力行为。伦普认为,大脑受伤的儿童通常反复无常,对情绪缺乏控制,极易冲动 。②宋浩波.犯罪学新编[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44.结合重庆摔婴案,该10岁女孩在一岁时因父母戏玩致其锁骨摔坏,头部受伤,其多年的攻击性行为表现都异于正常小孩,与其童年时的脑部受伤应该说不无关系,但其是否有基因异常、癫痫,是否是精神障碍患者则需要结合医学检查、精神疾病检查和心理评估才能确定。

2.心理异常因素

该女孩很早就表现出异于一般孩子的异常行为表现,如在其妈妈摔倒时不呼救,而是坐在那里自己玩耍;对其家人感情淡漠,甚至对同学说仇恨妈妈;捏碎蜗牛,从二楼往下扔小狗等虐待动物行为;经常打人以至于在同学中人缘不好;等等 。③李蕾.重庆女童虐婴案真相——还原冷漠与袒护下的危险童年[N].西部时报,2014 -01-10 .结合其异常的行为表现该女孩可能患有品行障碍(CD- Conduct Disorder),品行障碍指18岁以下未成年人出现的持久性反社会行为、攻击性行为和对立违抗行为。这些异常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应年龄段的社会规范,与正常未成年人的调皮和逆反行为相比更为严重。有品行障碍的未成年人在遵从规则和以社会接受的方式行事方面有更大的困难。他们经常被其他儿童、成年人和社会机构视为严重反社会,研究表明他们经常会参加诸如欺凌、打架、虐待动物等活动。④Larry J Siegel, Brandon C.Welsh Juvenile Delinquency: Theory, Practice, and Law [M].CENGAGE Learning Custom Publishing; 2011:108-11.

(二)家庭教养方式因素

1.宠溺抚养。现在的家庭对孩子宠溺抚养的占绝大多数,宠溺抚养的孩子,抚养人对孩子的要求是百依百顺,随时满足,对其不合理的要求甚至错误的要求也通常会予以顺应并满足。宠溺抚养容易造成孩子低能,使其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和吃苦耐劳能力;还容易造成孩子观念混乱,使其缺乏基本的是非判断力。⑤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100.据成长资料收集情况反映:该案中小女孩大部分时间是隔辈抚养,跟父母生活还不到一年,爷爷奶奶对其非常宠溺,与其他孩子发生纷争,总是责骂或侮辱别的孩子,很少批评自己的孙女。属于典型的隔代宠溺抚养方式。

2.教养方式存在问题。大部分学者把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民主型、专制型、拒绝型和溺爱型四种,后两种具有极端化倾向的教育方式存在诸多弊端,溺爱型容易导致孩子形成叛逆或自闭依赖的性格,拒绝型则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冷漠的性格 ,①管荣斌,徐肖东.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169.抚养人教养方式不当将导致孩子出现不良行为。该案中小女孩的爷爷奶奶是溺爱型抚养,而其父母则是对其进行“打骂教育”的拒绝型抚养,两种极端且不一致的抚养方式对小女孩的不良行为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研究还表明,童年时期遭受虐待容易导致孩子形成冲动和攻击性人格,为其日后的攻击性行为埋下种子,本案中小女孩父母的拳脚教养方式对其攻击性人格的养成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学校教育因素

孩子自上学后其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与老师和同学共同度过的,孩子的言行举止老师和同学最熟悉,同时学校教育对孩子的影响也最大。学校注重的是升学率和学生成绩,而对比其更重要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的意义、品质的养成等关于人性和品质的教育始终放在次要的位置,人性教育难以置于教育的首位,成绩平平的学生很难得到老师的关注。在此功利思想主导下,学校对行为不良的孩子基本上是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天津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的统计结果显示,50% 的少年犯说学校根本就未开设法制课。有的学校只传授文化知识,却不管为人处事的培养。还有的学校教育方法简单,对差生根本就是放弃不管或是直接、间接推向社会 。②丛梅.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趋势及原因分析——以中韩对比为视角[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2(01):88-92.本案中小女孩的同学们都反映其有暴虐行为历史,不管是对同学还是对小动物,却没能引起学校的重视,学校也未对其采取任何帮教措施,任由其发展至最惨烈的一幕出现。

(四)朋辈影响因素

随着年龄的增长, 未成年人会强烈地感到需要从同学、朋友等朋辈那里获得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此时,若交往上有暴力行为等品行不端的朋友,他们会在与其的交往互动中习得暴力行为。在这种接触交往中,犯罪的技术、犯罪的动机、内驱力、合理化和态度都会被学到 ,③吴宗宪.西方犯罪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301.不良交往是其走上暴力犯罪之路的起点。国内外大量研究发现,不良交往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天津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的数据表明,近年来朋辈影响在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中的作用越来越大,1999 年, 61.8% 的未成年人是受了“朋友”的影响;2002 年,则上升至76.7%;2005 年,更是高达 81.1%。④丛梅.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趋势及原因分析——以中韩对比为视角[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2(01):88-92.

(五)社会环境因素

1.社区管理缺位。社区连接着学校和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社会活动场所,理应对未成年人成长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社区是未成年人道德品质形成的责任主体,是对家长实施教育的承担主体,是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建设主体。但我们的社区在预防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发生方面却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家庭监护缺位,一旦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缺席,我们社区发挥的监护作用通常是缺位的;二是邻里照应缺失,目前社区居民普遍是生人型的人际关系,彼此既不相识也不相知,何谈照应孩童?三是履行职能不力,虽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社区居委会的应有职责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管教,但实践中却是一纸空谈,难以落实;四是社区功能滞后,目前我国社区的服务功能、管理功能和自治功能均大大滞后。社区在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尤其是在校生)的帮教方面是缺位的。本案中邻居也耳闻目睹过小女孩的不良行为,但我们的社区却没有进行必要的干预和帮教。

2.暴力文化诱导。当今社会,暴力文化充斥着我们的影视、报刊、网络、电游等传媒,暴力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示范、诱导和刺激作用。美国媒体管理研究中心读者研究部的调查表明,与犯罪有关的新闻所占版面高居所有类别新闻的第三位,比商业新闻还多,第一和第二的分别是政治新闻和体育新闻;从版面位置看,犯罪案件新闻上头版的比例更高,位于第二位,仅次于政治新闻 。①王春枝.美国法律新闻报道经验与运作特色[J].中国记者,2008(03):35-36.暴力、色情等犯罪新闻庸俗化的报道,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为未成年人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具体观瞻之后就是惟妙惟肖的模仿了。在既有内在需要又有外界刺激的情况下,犯罪恶魔就可能从未成年人的心中释放出来。②宋远升,高玉冰.犯罪新闻报道的双向效果与少年犯罪[J].犯罪研究,2013(03):42-47.不只是影视、报刊、网络充斥着暴力文化,电游中也弥漫着暴力气息,80%的电游是暴力的,暴力内容包括流血、斩首、动枪、舞刀、致残、杀死等。电游对玩者的影响比电视和电影还要大,因为它们从视觉、听觉、感觉上给玩者以全方位刺激,而不是仅仅让他们被动观察。

3.家庭经济窘迫。受经济条件所限,许多孩子的家长为养家糊口而疲于奔命,鲜有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当今中国,高房价、高房租、高物价等令年轻的父母望而兴叹,整日奔波辛苦不过是为挣“奶粉钱”,为交月供或房租。当他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到家中,根本没有精力甚至没有心情再去教育未成年的孩子,更有甚者,把孩子留在老家使其成为留守儿童或者干脆托付父母照看。被物质所困的家庭很难对孩子起到良好的监护作用,有的不能关注到孩子的异常表现;有的即使发现孩子有暴力行为,也无暇顾及或是受教养能力所限而束手无策或是教育方法不当导致教育无效。

4.社会控制薄弱。社会控制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是失控的,有些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算不上违法;而有的严重到了刑事案件程度,却又因孩子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拿其没办法。我们的社会控制是单一的法律控制,而法律控制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是鞭长莫及和束手无策的。

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综合防控

结合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应该是全方位和综合性的。

(一)立法预防

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出台《少年法》,强调要构建一整套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包括建立未成年人的行为规范、淡化“罪与非罪”的界限、重在早期的法律介入和干预等。急需完善14周岁之前少年行为规范的立法,一些成年人可为的行为,对未成年人来说就是违法,比如过量饮酒、有学不上等。对未成年人饮酒、逃学、辍学等不良行为进行立法规范,明确违反后应负的法律责任,强化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意识 。①重庆"摔婴女童"事件持续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专家提出 矫治"危险儿童"应有完善制度[N].皖东晨刊,2013-12-13.早期的法律介入和干预包括建立未成年人暴力行为危险评估制度、国家对无能力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取代制度等。我们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已经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进行暴力危险评估,对有暴力风险的,要进行危险管理、干预和控制;暴力危险评估要往前延伸至中小学,学校对有暴力行为或暴力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对家庭没有监护能力的,国家应该取而代之,把危险少年从对其生长不利的家庭环境中解放出来,置于国家设立的特别机构进行监护,通常应由社区设置“青少年之家”等来完成,待其家庭经评估适合监护风险少年时再使其重返家庭。我们也应该通过立法完善对父母责任的规定,对未尽到监护责任致使孩子犯罪的,要对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惩罚。

(二)危险预防

对类似重庆摔婴案的未成年人暴力案件,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查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永远不能缺位,调查不以处罚为目的,而以预防、控制犯罪人再犯暴力犯罪为目的。因此需要对其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心理评估和暴力风险评估等,对其未来暴力行为的风险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对其采取具体有效的心理辅导、精神治疗和行为矫正等危险控制和干预措施。干预的目的是使这些暴虐孩子迷途知返,而非一错再错。同时,公安机关要与学校、社区密切配合,做好有暴力行为倾向和暴力行为未成年人的转化工作,探寻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化解孩子身上的暴戾之气,避免其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消除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使暴力犯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在危险评估基础上的的暴力风险管理和控制是防控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治本之策和长远需要。

(三)学校预防

1.注重传统文化和基本价值观的教育。我国学校自古就担负有传礼明伦职责,学校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教育,如倡导以孝为原点的“仁、义、礼、智、信、忠、孝、悌”等的儒家思想,提倡自然无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家思想,这些基本的伦理原则被教师、家长一再宣讲后,会内化为未成年人“超我”的道德准则,从而能够起到遏制“本我”的暴力行为发生的作用。学校要注重和加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目标,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学校要加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深刻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还要注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能够正确地认识自我,并能够自我保护和自我调适,增强对挫折的耐受力。

2.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就地消化。学校是学生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应彻底转变观念,明确自己在问题学生教育上的重要作用,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一旦把这帮问题孩子推向社会,会给社会制造更大的麻烦。对有问题的暴虐学生要就地消化,加强管理和教育,防止其恶化发展为暴力犯罪人。学校要认识到转化一个“不良未成年学生”,不亚于培养一名优秀学生;同时,转化一个会稳定一片,受益整班,影响全校。尊重和关爱学生是防治暴力行为的根本方法,对不良学生需要投入更多的爱、理解和关心。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善于捕捉和放大其身上的闪光点是防治暴力行为的主要途径,正如前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言:“让每个学生在学校里抬头走路”。加强课内外管理,建设良好的班集体是防治暴力行为的重要保证,充分发挥集体舆论的导向作用,使集体活动充满吸引力,发挥集体传统的熏陶作用。

3.注重情景预防。情景犯罪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是上世纪80年代英国犯罪学家罗纳德.克拉克的研究成果。要改变一个人的气质或脾气很难,但改变引起其行为发生的机会或者诱因却相对容易,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也可以通过情景预防来减少和控制。情景预防可通过增加犯罪难度、增加犯罪风险、降低犯罪回报、减少犯罪刺激、消除犯罪借口等来实现。减少对暴力犯罪的刺激,要求我们识别并限制引发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直接导火索,减少和控制消极、不和谐因素,增加积极、和谐因素;消除暴力犯罪借口就是使未成年人认识到有比暴力行为更好的解决问题方法,而不以暴力行为作为唯一选择;不断提醒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恶劣后果来实现其更大程度的遵纪守法,构成一种“受到控制的自我控制”。可通过在学校比较隐蔽的角落安装摄像头以及通过物理设计使学校的各个角落的可见度最大化,以方便对学生暴力行为的自然监督,同时增大暴力行为被发现的风险,给潜在的暴力行为者以心理上的威慑力。学校的情景预防措施可总结为:刻意创造一种温暖和欢迎的校园氛围;培养一种物理环境上的秩序感和社会秩序感;控制学校所有区域的进口;向学生传递积极的信息;最大化学校权威人物的出现率;最小化学生在老师和同学视野外的活动几率等。①崔海英.以美国校园暴力防控为视角解读环境设计预防犯罪[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03):67-70.

(四)社区预防

1.环境防治。社区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包括绿色网吧(摈弃暴力色情等毒害信息)、志愿者服务站、阅览室、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有条件的还可为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或不适合在家庭接受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场所,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条件并给予其家一般的温暖。建立未成年人之家,尽可能体现动感和时代气息,提供丰富的资讯,符合未成年人情趣,可设立一些文体娱乐设施,使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在这里可以肆意地发泄其愤怒、怨恨等负面情绪。

2.教育防治。成立社区暴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站,工作人员要定期与帮教对象及其家长联系和交流,及时关注暴虐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变化,指导家长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帮教,并及时修正和改进帮教措施。要注重对暴力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化解不良因素,解决其心理上的问题。

(五)家庭预防

在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中,家庭预防是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也是许多措施的落脚点。

1.开办家长学校,培训家长。社会相关部门如各级妇联、共青团、政法委、教育部门以及社区等部门应该联合开办家长学校。不是每个人生来都会做家长,应责令那些有暴力等问题的孩子家长到家长学校培训学习,并写出心得体会和列出下一步教育计划,社区工作者定期对家长和孩子进行督促检查,干预时间至少为6-12个月。英国有未成年人宵禁计划、《未成年人安全令》及《子女教养令》等,对风险未成年人强调及早辅导,对屡次犯案和犯严重罪行的少年,父母要为子女罪行负责。美国每500个被捕少年仅1%会被移送司法机关,未到法律责任最低年龄的违法未成年人会留在家中接受监管或监察,或接受改过自新服务(如辅导等)。

2.家长应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养能力和技巧。有暴力问题的孩子家长应主动反省自己教育孩子的不当之处,如教养方式不当等,在以后的教育中避免重犯类似错误,提高自己的教养能力和技巧。但当家庭采取的各种防治暴力行为的措施无效时,应及时向外部环境寻求帮助,家庭应经常同学校、社区、心理咨询机构、专业教育机构、医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取得联系,寻求必要帮助,形成无缝衔接和防治合力。父母要特别注意言传身教的作用,父母的言行、生活态度以及与人相处的方式,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孩子的行为方式,要想避免暴虐儿童,首先要杜绝暴力父母。父母还要注意自我情绪管理,建立和谐融洽的家庭气氛,多陪伴孩子,使孩子心理上不孤单,使家真正成为孩子心中温暖宜人的港湾。家长还要注意传统文化教育如儒家的道德教育,推进传统孝道教育,如让孩子诵读《三字经》等,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完善孩子的人格,提升孩子的人性修养。

3.父母应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亲自抚养和心理抚养。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近年来多次呼吁父母要亲自抚养和对孩子进行心理抚养。亲自抚养是储存教育孩子的心理资本,这样的孩子才能与父母形成依恋情感,形成亲子间的“心理脐带”,父母对其才能有心理控制力,以后的教育才不成问题。对孩子的抚养不仅仅是物质抚养,最重要的是心理抚养,即情感抚养,让孩子在充满亲情和爱的环境中长大,他(她)才能形成正常的情感反应,才能形成依恋之情,最终才能被逐步教化。因此,父母要特别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而不仅仅是身体成长,孩子的心理一旦有异常表现,要立即纠正,若自己无法解决可向外求助,如与学校老师、心理咨询机构等联系,防止其在错误的轨道上愈行愈远。本案中,小女孩的异常心理没有引起其父母的关注,才最终导致摔婴惨案的发生,也使一个尚未绽放的花季女童从此走向下坠的人生。

未成年人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群体,需要成人及社会机构良性的培养及引导,使得他们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有较强的自我控制力,懂得法纪,明白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家庭及社会应承担主要的教育责任,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远离不良群体的侵染。

2014-10-30

崔海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犯罪对策学。

高玉龙,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干警,主要研究犯罪心理及测试。

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我国小学校园安全研究--以情景预防为视角”( 编号:2013-ZD-005)的阶段性成果;铁道警察学院201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铁路常见刑事犯罪打击与防范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2014TJJBKY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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