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佩珍
平湖市食用菌的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
龚佩珍
(平湖市农经局经作站,浙江 平湖 314200)
平湖;食用菌;双孢蘑菇;生产;对策
浙江省平湖市食用菌产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主要种植品种为双孢蘑菇,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阵痛后,依托紧邻上海等大中城市的区位优势,积极调整生产发展模式,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由初期的订单盐水菇生产逐步调整为鲜菇现销为主策略,抢得了市场先机,带动了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本世纪以来,平湖双孢蘑菇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围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循环化”的生产发展目标,积极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已成为平湖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位居平湖农业前三甲(表1)。
表1 平湖市2010—2012年食用菌生产情况
以双孢蘑菇为主的平湖食用菌产业近年来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应用以厚料栽培、双膜覆盖、草炭覆土和病虫害综合防治为重点的先进适用技术,实现了规模化、循环化、高效化和品牌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2012—2013年度全市200余公顷蘑菇实现平均每平方米单产鲜菇10.9千克、产值74.43元、效益31.59元,再创历史新高。其单产、产值和效益分别比上年度同期高0.72千克、9.54元和5.67元,成为平湖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表2)。农民发展食用菌生产积极性较高,年均新增面积在10公顷以上,预计2013—2014年度全市250多公顷(袋)以双孢蘑菇为主的食用菌可实现总产值1.5亿元左右。
表2 平湖市2010—2012年蘑菇典型户产量、效益调查结果
为加快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发展,自2009年起,平湖市人民政府在当年的《关于扶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明确,对全市区域内种植面积2 222平方米(2万平方尺)以上,采用钢管或防火材料覆盖的菇棚,分别给予2.7元/平方米的补助;2010年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将补助标准调整为:对当年新增5 555平方米(5万平方尺)以上,整体采用钢管或防火材料覆盖的新型菇棚,分别给予2.7元/平方米的补助;2012年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将扶持标准提高到:对当年单个生产主体新建连片面积1 111平方米(10万平方尺)以上、整体采用钢管和防火材料覆盖的菇棚,给予4.5元/平方米的补助,在省级现代农业规划发展区域内的,补助标准提高25%。2009—2012年全市市镇两级累计扶持以蘑菇生产设施改造提升为主的财政资金支出近3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蘑菇生产设施的改造更新,提升了平湖蘑菇规模化、设施化发展水平。
3.1 种植分散,单户规模小,设施水平低 目前平湖双孢蘑菇的生产设施仍以竹架型菇棚为主,新型钢架菇棚因投资大,其推广面积仅占总菇棚面积的13%,设施水平还是较低,使整个产业应对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受限,并一定程度上影响增产潜力的发挥。同时由于种植分散且单户种植规模小,全市2 222平方米(2万平方尺)以下的种菇户占总菇农户数的74%,种植面积占33.4%,不仅管理难度大,而且对“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接受能力差,影响了产业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
3.2 劳动强度大,生产机械化程度不高 蘑菇生产劳动用工多且强度大,目前蘑菇生产从业者以60~70岁的老年人为主,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劳动技能差、效率低。而目前应用于蘑菇生产的适用机械不多,从培养料堆料到蘑菇采摘以人工操作为主,由于劳动强度大且作业环境差,青壮年普遍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造成劳动力紧缺,产业发展乏力。而蘑菇生产劳动用工的集中性特点更加剧了劳动力的紧缺,致使蘑菇生产用工成本持续攀升,利润空间明显缩小。
3.3 菌种生产滞后,与产业发展和现代化生产不相适应 平湖现有的9家蘑菇菌种生产企业大多由上世纪90年代初的村办企业转制而来,不仅规模小(年生产能力在120万瓶左右,最小的年生产规模仅3~4万瓶),而且生产设施简陋、设备陈旧,生产能力和发菌贮藏条件已与产业发展对菌种生产的设施、仓容、环境和生产量等的要求不相适应,严重威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3.4 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指导乏力 目前平湖市、镇两级农技部门专业从事食用菌的技术人员不足5人,且以兼职为主,精力分散,既不利于自身专业技术的提升,更满足不了面广量大的生产技术指导需求,对解决技术疑难问题显得力不从心。在食用菌病虫害防治方面更是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的指导。
3.5 环境污染、病虫害发生日趋严重 近几年蘑菇线虫、胡桃肉状菌和菇蚊菇蝇等病虫害发生逐年加重,加之目前适用于蘑菇等食用菌病虫害防治的对口药剂缺乏和防治技术研究与推广不到位,病虫害日益猖獗,而生产上盲目用药又给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1)加大对生产设施改造提升的扶持力度,建议将钢架型菇棚列入省农业设施补贴范畴,起补标准下降到3 000平方米,补助标准适当高于蔬菜钢棚。
(2)加大食用菌尤其是蘑菇生产适用机械的研制开发与推广应用力度,并将现有适用的食用菌机械列入农机补助目录。
(3)加大对菌种产业的扶持和产销的监督管理力度。建议对菌种厂厂房改造扩建给予一定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加快菌种生产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步伐,全面推进菌种标准化生产,提高菌种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菌种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以确保供种安全。
(4)加大食用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可通过专训班、研修班等形式,对主产区食用菌技术推广人员开展较为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推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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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934(2014)02-0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