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波(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浅谈水利工程机械租赁管理
□马海波(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章通过对现阶段水利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外租机械使用现况,针对施工单位对外租机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自有和外租”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问题,提出如何加强外租机械设备管理的观点,以及风险防范的对策,切实为项目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施工成本,减少不必要风险提供参考依据。
水利工程;外租机械;管理
目前,水利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机械规格相对固定,但品种较为复杂,且由于施工等级要求的不断提高,施工单位原有的机械在数量和质量上,已经不能满足大型工程的需求。
市场出租单位或出租个人的工程机械填补了施工单位的空白,加固了施工单位承揽工程的虚拟实力,增强了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避免了施工单位购置工程机械的盲目性,减少了为储备机械和配件的各项开支,节省了固定资产的投资额,缓解了企业因购置机械而产生的资金压力。同时租赁机械设备可以降低单位因设备陈旧而发生无形磨损以及遭淘汰的投资风险,还可以推动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和采用新技术的步伐。由于出租单位或个人管理比较单一,出租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投放在机械管理上,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实行单机核算等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并减少了项目部机械管理的压力。通过机械租赁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正是由于以上优越性,再加上出租方的安全承诺,致使施工负责人对租赁到的机械疏于管理。
施工项目在租赁机械前不做调研,各类综合因素估计不足,计划与实际存在偏差,致使施工单位决策层在购买与租赁之间决策失误,认为租赁设备相对合算,而实际施工中由于种种原因,致使租赁时间超出预计期限,或者工作量与原有预计的相比有所增加,导致租赁费接近或超过购置费用,没有起到事半功倍的最佳效果。另外,施工项目部先前对施工情况调查了解不够准确,在与出租方协商估算设备的生产效率时,高估或低估了工程难度,忽略了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低估了不可抗拒的力量,在租赁方式和期限等选择上不恰当,使租赁到的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形成“大马拉小车”或“小材大用”的局面,致使租赁费用增加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施工项目部与出租方的合同签定中缺乏准确性和严密性,风险意识不强,合同条款缺少事故防范的预见性,对待责任性问题的界定模棱两可,表达方式含糊不清。在以工程量承包方式计量租赁时,对机械数量和机械的完好率未做明确规定。合同双方责任不明确,特别是对违约行为制约性不强,在合同条款中存在有推诿和扯皮的可能性表述,以致于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风险。
施工项目部对租赁设备基本没有做现场管理,在租赁机械进入指定场地后,项目部没有科学合理地制订或实施租赁设备现场管理办法,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机械方面的关系协调,机务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不默契,设备之间不配套或者机务人员彼此不配合,从而造成设备利用率低下、成本增加等问题。在租赁机械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对出租方无监督,对操作人员无管控,忽视文字性的记录,不能及早察觉安全隐患,现场管理没有预见性的防范措施。租赁设备进场后,租、管、用脱节,施工项目部不能督促检查出租方的机械维修、保养、使用等情况,导致设备状况欠佳、设备闲置,机械维修保养与施工时间调配不合理,保养与使用产生时间上的冲突;施工项目部过于依赖机械租赁,完全放弃设备购置,或放弃自有设备的使用,从而增加了出租方讨价还价的筹码,制约了工程施工中的短期使用,阻碍了已有机械的使用率。
施工项目部应当在事前做好调研,综合了解租赁市场行情,精确评估并考虑各类不利因素,策划好所需工程机械的总体配置,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完善有效的现场管理办法,切实重视租赁设备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选择出租方时,应当尽量避免与没有履约能力、信誉差的出租方合作;尽量避免使用同一机型、但品牌过于混杂的机械队伍;严格要求出租方操作手的相对固定性,项目部应把出租方操作手作为现场人员管理的一分子,要求其遵守项目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其各项业务的素质提高,必须杜绝出租方管机不管人的现象;合同签订前必须有相关职能人员(设备管理员、施工员、材料员等)参与合同评审,并要求职能人员严把结算关,结算书必须要有职能人员签字。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机械的协调与监督,真正做到外租机械严格管控,防止租、管、用脱节;搞好租赁机械之间、租赁机械与自有机械之间的优化配置,加强机械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设备闲置,尽可能地缩短设备租赁时间。
项目部事前应当对即将进场机械的性能和状况进行验证与评估,保证进场设备符合工程要求,出租方根据项目施工计划、工程进度以及质量要求,做好机械使用前的调试工作,并对租赁机械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开工前,项目部要制订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设备的工作日记和技术档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监督出租方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并监督其工作。施工管理人员应向机务人员做施工前交底(如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等);机务人员也应向施工管理人员说明机械使用规则、管理条例和安全守则等,并要及时、认真填写项目部所要求的各种文字性记录表(如机械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机械管理的各项规定,采纳机务人员的合理化建议,并尽量为机械使用创造有利条件,坚决避免违规指令、随意指挥、胡乱调配等现象发生;机械操作人员应主动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勇于克服困难,主动和施工管理人员交换意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善于协调施工生产和机械使用中的矛盾,既要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合理要求,又应向机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提出施工要求。项目部在安排施工计划时,要给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留出充足时间,出租方大、中型设备维修前,应当提前通知项目部。当租赁设备的保养和工程施工发生冲突时,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保养时间;出租方在未打招呼的前提下,绝不允许盲目大拆大卸,更不允许设备带“病”工作,或发生“拼”机械的现象。
双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引入激励机制,鼓励出租方使用各种积极的手段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发挥出租方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为更快、更稳、更安全施工提供一切便利,要想尽一切办法,切实解决好出租方设备操作人员同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问题。
加强对设备的调度管理,对施工单位已有的机械设备应当优先考虑,鼓励使用,以备应急或零星施工,在出租方提出无理要求时,也能应付。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项目部应当备留一些简单工程项目,作为施工淡季调节备用。
双方所有人员,均应有风险防范意识。在机械使用中,应加强科学防范的预见性,不断完善合理的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回避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等)。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对影响工程施工的潜在因素进行有效合理的控制,把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各类大型水利工程即将结束施工高峰期的大背景下,外租机械设备的使用会日益减少,外租机械的管理也会逐渐退出施工舞台,机械设备拥有量的饱和,会冲击影响相应的机械费用。因此,施工项目部与出租方应当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建立监督与乐于被监督、检查与乐于被检查、管理与乐于被管理的良性关系。施工项目部对出租方苛刻的监督与检查,是项目部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施工成本、减少不必要风险的根本保证和有效途径,也是帮助出租方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意外损失的最好办法,是最佳的双赢局面。
TV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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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853(2014)06-0060-02
马海波,男,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和物资机械管理工作。
20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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