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华 陈再华
国家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据统计,2004-2013年10年来瑞安市共购置补贴农机5472台(套),塑料育秧盘56.95万只,总购置金额12119.22万元,享受各级财政补贴5158.4万元(不包括瑞安市政府和部分镇、街道自行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的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已成为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帮助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强农惠农政策;但在购买农机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或在进行其他农机化生产经营行为诸如投资建设农机库房、粮食烘干中心和水稻育秧中心等时,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普遍存在资金不足问题,想在银行贷款又因没有抵押物只得作罢,尽早出台相应金融扶持农机化政策成为广大农户的强烈呼声。
享受补贴农机购置财政信用专项贷款政策解决了全价购机政策前提下农户和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补贴资金垫付难题,农机抵押贷款和农机合作社信用联保贷款则将金融扶持农机化范围拓展到农机化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三者结合,有效解决了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在从事农机化经营行为中的各方面融资需求。
从201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看,瑞安市金融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实效。据初步统计,利用享受补贴农机购置财政信用专项贷款政策,瑞安市共有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和11个农机大户获得合计463.5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贷款。除自有资金充裕者和极个别自身信用记录欠佳者之外,绝大部分购置乘坐式插秧机和粮食烘干机的农户和合作社都获得了邮储银行发放的与财政补贴等额的贷款。
利用农机抵押贷款和农机合作社信用联保贷款政策,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建设库房和烘干中心时从农村合作银行或农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
现将瑞安的具体做法和体会作一介绍。
2011年,瑞安市农业局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大胆探索试行推出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这一新颖贷款模式,允许农户以近3年购置的纯农田作业大中型拖拉机(36.75kW以上)、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单机价格5万元以上的其他农机具作抵押,农业部门负责推荐和证明,工商部门负责抵押登记。单一农机具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机具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贷款利率最低可按同类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当年共有16家农机合作社获得贷款授信。
在实际运行中,农机抵押贷款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
(1)手续繁琐,农户嫌麻烦。规定申请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时,先由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初审并出具《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推荐表》,再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借款人的抵押登记,最后由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签订借款合同。虽然市工商局和农机总站落实专人负责,承诺只要手续齐备,做到随到随办,免费服务,银行工作人员也协助农户填写相关表格,尽量提供方便;但农户感觉跑三家单位办理很繁琐,且经常发生手续不全、办事人员外出等情况。又因该项业务实际发生起数较少,银行部分信贷员对政策吃不透,或担心有风险影响自身业绩,拒绝农户贷款申请,或建议农户以其他抵押方式获得贷款。
(2)风险较高,银行有顾虑。一是如果借款人出现经济困难,将已抵押登记的农机转卖,银行缺乏有效的追索手段;二是机具的实际价值波动较大,如国外品牌的插秧机或收割机如果发动机或液压系统的关键部件损毁,则整机即无修理价值,成为一堆废铁(重新购置新机享受补贴前提下);三是万一借款农户真正无力还贷,以抵押的机具抵债,银行处置机具也有困难。
那个时候,唐飞霄曾对这些江湖上的传闻不屑一顾,然而如今,当看到自己那只精钢打造的节足,在天葬刀的刀锋下一掠而断的时候,他便知道,传言并非虚妄。
(3)额度较低,农户看不上。贷款额是机具价格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40%~60%,以高速插秧机为例,机价10万元,财政补贴7万元,抵押贷款额只有1.5万元,农户觉得太少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目前,农机抵押贷款在购置新机时基本不采用,仅作为其他农机化经营行为的一种辅助融资手段。
2012年,针对浙江省试行农户全价购机政策的实际情况,瑞安市农业局又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联合推出大中型农业机械财政补贴信用贷款模式。农户申请贷款无需抵押,以财政补贴为信用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并报经瑞安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确认可获得财政补贴的部分。部分农机合作社和农户通过该模式获得银行贷款,有效解决了购置大中型农机具时的资金筹措困难,但在2012年的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前提是必须实行全价购机政策,如实行差价购机则该模式无法运行。
(2)购机补贴省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较迟,往往要跨年度,超出银行的贷款期限,同时农户也需要支付较多利息。
(3)瑞安市购机对象90%以上为合作社,而银行规定非个人申请贷款需提交贷款卡。合作社去中国人民银行申办贷款卡时,因无法提供其要求的工业版本的财务报表,绝大部分不能成功办理。事实上,这是2012年制约购机贷款的最大因素。
目前有多家银行推出此信贷产品,主要满足合作社在扩大服务规模或进行基本建设时的融资需求。
2013年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瑞安市农机监督管理总站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在保留与农村合作银行联合推出的涉农机贷款政策基础上,和邮储银行密切配合,精心设计崭新的享受补贴农机购置财政信用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取得明显实效。
在与邮储银行共同商讨实施方案时,双方明确要突出“简化手续,方便农户”的宗旨,将购机者只需一趟即可办理所有申请和还贷手续作为目标。
具体做法是邮储银行和补贴农机产品经销商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融资合作协议,指定邻近经销商的分行为经办行,开设绿色通道。购机者在邮储银行开设账户并获得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确认表后,到经销商处购机时,夫妻双方(购机者若为合作社,其中一方为法定代表人)携带结婚证或户口本到场,填写一些相关表格(经销商可帮助填写),签署几份协议就办结全部手续。同时经办行信贷员接电话通知后到经销商处现场办理审核手续,开展全流程限时服务,加快农户获贷速度,即时发挥贷款作用。审核合格后购机者直接缴纳扣除财政补贴后的差价提机。部分零星购机者由经销商开车送到银行办理。
因此,只要手续和证件齐全,购机者只需一趟即可办理完毕,非常简便。
(1)实现全价购机政策下的购机差价化。规定贷款额度为购机者可享受的财政补贴,邮储银行方面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把贷款资金直接转入经销商账户,购机者感受到与差价购机政策下同样的便利。
(2)实现合作社无障碍贷款。为了解决合作社贷款证问题,做好沟通协调。一是通过和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同意以合作社现有版本的规范化财务报表即可申领贷款证;二是邮储银行出台政策,只要股东和合作社签订联保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作社无需贷款证也可申请贷款。通过这两项措施,实现了合作社无障碍贷款。
站在政府角度看,推进购机补贴贷款可以解决全价购机政策下农户资金垫付困难,需要大力引导;站在银行角度看,购机补贴贷款的开办,创新了信贷支农形式,获得了农户和当地政府的好评,可以扩大银行在金融支农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因此,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点是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确保银行方面无风险或低风险,并且有利可图。为此,落实了三项保障措施。
(1)采取财政补贴款质押组合经销商保证金担保方式。财政补贴资金是一定会到的,这是国家信用,没有风险。同时银行和经销商签订协议规定,经销商负责履行对申请贷款的购机者谨慎审核工作,并向银行方面推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销商要开立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经办行该项贷款结余不得超过保证金额度的10倍。
(2)财政购机补贴资金到位后,银行直接从补贴资金发放账户中扣收用于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由经销商支付给银行,一是免除了银行方面收不到利息的风险,二是免除了农户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的劳顿。至于利息资金来源,视所购机型存在不同情形:竞争激烈的机型如粮食烘干机,基本上由生产企业支付利息;部分机型由经销商和企业共同按约定比例负担;插秧机和联合收割机等部分畅销机型,购机者在申请时预付一定利息,不足部分由经销商补齐。
(3)及时结算财政购机补贴资金。瑞安市农机监督管理总站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坚持每月结算的原则,及时结算和拨付财政购机补贴资金。
金融扶持农机化政策是一项探索和创新,也是一件既利农惠农又利于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好事;是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合作的成功典范,真正为广大农民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实事。它有利于改进和提升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更多农民购买农机具,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是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伸和补充。为进一步完善提高和更加方便广大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提出如下建议:
(1)目前省补资金每年结算2次,且到位很迟,而享受省补资金的插秧机和烘干机因价格高,补贴额度高,是申请贷款的大头。建议提高省补资金结算频率,最好和国补资金同步,做到每月结算;或参照国补资金,年初确定每县资金指标,预拨部分资金,县级每月结算后及时报告,年中调整,年末结清。
(2)建议出台配套的农机购置专项贴息政策。
(3)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