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银朋
一到年关,各银行理财争夺战如期上演。然而,消费者不能只盯着动辄7%的预期收益率,因为说不定那就是一个“温柔的陷阱”。
银行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比拼,往好处说,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努力研发产品,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可是,看似简单的银行理财产品背后却也暗藏玄机。消费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除了预期收益率,还有不少需要警惕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是收益率本身的不确定性。目前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都能以大概率实现预期收益,但仍有部分产品类型的预期收益难以兑现,比较典型的就是挂钩类结构性理财产品。这类产品通常承诺保本,收益率则存在两至三种情况。最终实现哪一种收益率,取决于其挂钩的股票、外汇或黄金的价格走势。
以某银行一款产品为例,该产品收益率有0.3%、3%和8%三种,实行哪一种收益率取决于挂钩的四只股票的走势,这导致难以判断实现高收益的概率。招商银行“多款结构性产品没有实现预期收益”便印证了这一点。对于不了解股票、外汇等相关市场走势的消费者,建议谨慎选择这一类产品。
其次,要关注起息时间。通常情况下,银行的理财产品会有一个募集期,以3至10天最为常见,募集期内一般按照活期利息计算收益。所以,如果购买理财产品的起息日离购买日较长,即使产品收益率较高,也可能得不偿失。举个例子:A产品年化收益率5.6%、期限41天,当天募集期结束且马上起息;B产品年化收益率5.8%、期限41天,3天后开始起息。假如投资10万元,按照A产品年化5.6%的收益率,每天收益15元。按照41天计算,与年化收益率高0.2%的B产品相比少赚了22元。但B产品却在投资期限上浪费了45元,因此选择A款产品更合适。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起息日较早的理财产品。
第三,留意到期时间点。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期限时,以月底、节假日来临前到期较为常见,好处是可以帮助银行月末冲时点金额,但容易和消费者利益产生冲突。
以2014年节假日为例,消费者要注意1月31日至2月6日是春节假期,现在买临近节日前几天(比如1月28日至31日)到期的产品会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一方面,节前几日人们往往忙于各种事务,容易忘记产品到期续做理财或没时间理财;另一方面,1月28日再买理财产品,起息日可能会在节日之后,因此耽搁的时间会很长。2013年春节放假前夕,就出现过不少消费者无暇顾及银行理财,白白给资金也放了一个长假。
第四,需要考量到账速度。目前多数理财产品支持到期当天到账,但是也有些产品是1至3个工作日才到账。同时要明白一个工作和一个自然日有差别,如果和节假日相遇那可能就是明显的差别了。比如某银行一款产品是2014年1月31日到期,到账时间为T+1,那么实际2月7日才会到账。因此,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消费者务必要确认好到账速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到账快的产品。
第五,警惕销售提前结束风险。现在的信息传播途径多、速度快,哪家银行要是出来一款高于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往往会吸引大量资金涌入。由于每一款产品都有销售额度的限制,一旦申购金额超过募集金额,就会出现提前销售结束、有钱买不到的情形。部分银行工作人员抱着“先吸引来再说”的心态,无视提前销售结束的风险,只宣传收益、不提示购买不到的风险。消费者最好在打款前和银行客户经理确认产品募集规模、销售进度及提前销售结束的可能性大小,防止白忙活一场。
总之,以上因素都会影响产品的最终收益和投资效果。消费者需明辨银行营销话术中的玄机,才能避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