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国家标准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辉等一行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双打”办)与“双打”办副主任柴海涛就打击标准侵权盗版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郭辉组长着重介绍了国际标准版权保护的现状和相关工作情况,对“双打”办对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了感谢,感谢“双打”办积极推动国务院连续两年将“打击针对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列入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柴海涛副主任感谢国家标准委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中积极主动,为维护国家形象,创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添上了浓重的一笔,同时建议国家标准委对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并表示将把总结的相关工作经验纳入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中。双方在标准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打击标准侵权盗版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共识,表示今后会进一步加强联系,共同推动标准版权保护工作。
2014年9月23日,国家标准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辉等一行赴国家版权局与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就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郭辉组长就国家版权局对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感谢国家版权局积极推动打击针对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相关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将上海王某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列入2013年中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和“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一批查办的8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于慈珂对标准版权保护工作表示了高度支持,希望国家标准委在今后的版权执法工作中继续提供线索,推动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同时建立正版标准销售渠道,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双方对今后版权保护合作达成共识,表示将共同采取行动打击标准侵权盗版,推动标准版权保护工作,为标准版权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世界标准化日来临之际,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2014年9月5日,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利用互联网销售盗版ISO标准案进行公开审理。2014年10月11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利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8万元。该案列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的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同时又列入国家版权局通报的“剑网2014”首批网络侵权盗版八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