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若愚 何慧玲 张龙鹏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 611731]
在成本推动和空间扩张的共同作用下,某些产业会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进程中区域间比较优势转化的必然结果,表现形式为国家或地区间资本、贸易、技术等的转移。由于要素禀赋优势及中央、地方的政策优惠等因素,中国西部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量逐步增加。如图1所示,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FDI)①从1997年的25.08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207.83亿美元。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前,FDI呈现负增长状态,而2001年增速开始为正,特别在2008~2010年间,FDI增长率尤为明显。
另一方面,从横向来看,西部地区利用外资额占全国总额仍然偏低。2010年全国外商直接投资额为1057.35亿美元,西部仅占19.65%,外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近几年,东部地区提出“腾笼换鸟”战略,预示着东部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应该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然而研究显示,地区间仍未出现大规模的产业转移现象[1]。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东部地区仍存在许多对国内外转移产业的粘性因素;二是西部地区对这些产业还未形成强有劲的拉力,产业承接能力有待提高。本文将分析视角放在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的问题研究上,以探索西部地方政府通过合作治理吸引转移产业的路径。
20世纪70年代末,国外学者开始关注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理论,并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成本因素研究。Caves的研究认为,原材料和服务、劳动力、合同谈判等成本因素将影响产业转移投资选择。Hatzius、Christian、文东伟也在研究中得到了这样的结论。黑德将集聚经济效应和产业转移有机结合在一起,认为集聚经济效应的存在是决定向美国产业转移区位分布的重要原因。2)基础设施因素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Porter的观点,他认为一个区域对FDI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是它发达的基础设施条件,由此可以获得特定的服务设施和熟练劳动力,具有好的区域形象以及大量产业的集中等。3)制度因素研究。Little[2]和Luger[3]通过研究外商向美国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理论发现,工资水平和东道国政府政策是决定向美国产业转移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朴商天认为对外开放度和信息费用等因素对投资区位选择起着重要作用。
国内关于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研究起步较晚,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了这些影响因素的具体关系。龚雪和高长春对影响日本对华产业转移区位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指出教育水平、地区开放度、政策因素对日本产业转移具有吸引作用。工资水平与日本对华产业转移呈负相关,而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影响日本向中国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4]。陈恩、汪书军和罗睿研究了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区位选择,实证分析表明聚集经济、市场因素和基础设施对台商投资大陆的区位选择有正的影响,企业税收水平则有反向作用,劳动力工资水平对台商投资大陆的区位选择不构成显著影响[5]。沈坤荣和田源则着重强调各地区应该加快人力资本积累,以提高利用外资的能力[6]。王永齐通过分析我国FDI的流向发现,产业结构优势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其吸引外资的水平和能力,从而决定了外资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分布状况[7]。苏华、胡田田和黄麟堡构建了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来评价各省产业承接能力[8],遗憾的是他们的指标选取并未参照现有研究成果,导致某些与产业转移区位选择无关的指标也进入了评价体系。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研究较早也相对成熟,为国内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借鉴。国内的研究也日趋增多,然而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在对产业转移区位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中,多集中在某一个方面,而没有构建起综合指标体系,多集中在国际间的产业转移,而很少涉及到国内各区际间影响因素分析。且从现有文献来看,研究仅从省域数据分析出发,没有以更微观的视角在地级市基础上做出更多的分析和评价。
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影响区域承接产业转移的因素划分为三类:经济因素、支撑因素和制度因素。三类因素具体包含的分项指标及其操作化定义、参考文献如表1所示。
表1 产业承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的选取主要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则:
1.科学性原则
本文的指标体系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为基础,参考相关文献,并结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设计的一套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模型(对外直接投资的运行框架、经济因素、企业运行的便利性等)建立起来的。同时,充分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和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三个一级指标即:经济因素、支撑因素、制度因素。
2.综合性原则
经济因素是产业转移的关键因素,市场规模、居民消费水平、聚集经济高的地方对企业产业转移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土地成本与劳动力成本将会影响追求高利润的企业的区位选择。承接地的产业支撑能力高低决定着今后能否为多种产业的融入提供良好的保障。转移的产业为谋求长远发展,必然会选择支撑能力较高的区域投资,这些支撑因素包括基础设施水平、产业结构、人力资本水平及地区创新能力。制度因素是产业转移区位选择必不可少的条件。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表明政府的制度干预较少,企业的发展空间较大,对企业的吸引力也越大。本指标体系尽可能全面地涵盖了经济因素、支撑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各方面,为全面评价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提供了依据。
3.可操作性原则
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在一级指标下选取的10个二级指标后均做了操作化定义,这些量化的指标数据全部能够在各省市的统计年鉴中查找到,并且能够代表西部12省的产业承接能力,为后面的聚类分析提供了数据保证。
借助spss软件,对量化的指标数据进行K-均值聚类,此时设定K=3,经过两次迭代得到以下的聚类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每个聚类中的案例数
由于86个城市②数据过多,本文没有将每个城市的聚类结果一一列出,通过总结得出最终聚类的结果为:第一类地区有3个城市,包括重庆、成都和西安;第二类12个城市分别是贵阳、昆明、南宁、呼和浩特、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桂林、绵阳、咸阳和柳州;第三类为其他71个地级市。
表2和表3的结果显示,第一类地区由两个副省级城市和一个直辖市构成,其市场规模、聚集经济、人力资本水平和创新能力都远远高于另外两类地区,但是土地资本和劳动力资本相对较高,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在西部12省市中,这3个城市自身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对较好,基础设施水平高,交通便利,市场聚集程度高,加上制度因素的影响都有利于产业承接,对东部产业转移的吸引力比较强,是整个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本文将这一类城市定义为高引力地区。
表3 最终聚类中心
第二类地区多为省会城市和一些中等城市,经济发展不如高引力地区突出,但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其居民消费水平、产业结构都较合理,土地成本也相对较低,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产业支撑能力,但基础设施和市场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总体来说,这一类地区对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本文定义此类地区为中引力地区。
第三类地区是西部城市的一个庞大群体——一般地级市,该区域较上述两类地区而言,发展相对落后,数据结果差距比较大。其市场规模、聚集经济、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创新能力都比较弱,经济带动作用不强,但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较低,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但比较优势不是竞争优势,也不是经济优势。在区域发展中要加强各方面的合作,加大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才能够提升自身的产业承接能力,本文将这一类地区定义为低引力地区。
虽然区域产业转移的主体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都是企业,但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决策权力大多落在地方政府层面。处在市场发育中期的政府,在产业转移活动中充当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在经济要素和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成为整个产业转移承接控制的主体。
企业在进行产业区域转移的过程中,对区位的选择尤为慎重,会综合考虑承接地的经济、支撑和制度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地方政府的具体作用为:1)经济因素方面,在现阶段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时期,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通过积极引导和调节市场机制,防止市场的负外部性,及时地纠正市场失灵,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产业转移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基础。2)支撑因素方面,政府的宏观调控,有利于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及人力资本的合理调整,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尽管市场机制是产业转移中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但是这种作用往往相对滞后,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科学的手段有效地进行事先调节,建立产业转移良好的支撑和服务平台。3)制度因素方面,承接地政府以审批制、配额制、许可证制等方式直接干预产业转移和区际贸易,对产业区域转移产生影响。地方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提供相应的行政指导、信息服务、税收减免、融资支持、财政补贴等方式,促使企业自觉按照政府的目标进行有序的产业转移[9]。由此可见,必要的行政干预和政策支持对承接产业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西部各地政府把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作为吸引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的重要领域。我国单一主体“政府主导”的区域发展模式,使得地方政府间在承接有限的产业转移资源中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个体理性往往会造成集体的非理性[10]。在这种以政府为主导下的产业转移中,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就直接表现为地方政府间的博弈过程。本文运用“囚徒困境”模型对地方政府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其基本假设如下:
1.局中人:承接地政府甲和乙,且甲乙两政府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策略:合作和竞争;
3.得失:两地政府选择合作的收益为P,选择竞争的收益为Q,合作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两地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而竞争在获得一定利益的同时会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故P>Q>0;若一方选择合作,另一方选择竞争,则合作方收益减少m,而竞争方收益增加m,其中m>0(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方资源流入m个单位,将会导致另外一方资源流失m个单位)。表4显示了地方政府在博弈中采取不同的策略所得到的不同支付。
表4 地方政府间博弈的支付矩阵
如上表所示,当甲乙两政府均采取合作的方式时,双方的收益均为P,总体收益为P+P,通过正和博弈实现双赢;当一方采取合作方式,而另外一方选择竞争时,合作方收益减少为P-m,竞争方收益增加为Q+m,总体收益为P+Q;当双方政府都采取竞争而不合作时,两地政府收益均为Q,总体收益Q+Q。可见,只有双方都选择合作,才能够充分地利用各自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资源流入,消除竞争带来的负面效应,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共同合作才是承接产业转移中地方政府间最优的选择。面对当前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拉力不足的现状,需要各地方政府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区域产业承接能力,推动产业转移的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以及产业承接能力的差异,不同类型的区域所要采取的合作方式也有所不同。本文在对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差异的分析基础之上,进一步探讨了三大类区域政府合作治理的路径选择,针对区域差异研究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措施。
高引力地区对东部产业转移的拉力较强,在承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方面都有比较大的优势。目前,高引力地区的三大城市之间有了多方面的产业合作,便于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问题,然而在产业的转移的过程中必然又会产生一系列的公共问题,此时应该合作制定相关政策来解决。同时通过公共政策的外溢性,积极引导产业发展和地方政府行为,使各方利益得到协调。高引力地区政府合作转变的实现方式是区域性地方政府论坛等,由地方政府官员共同参加,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思路、方式和方法,达成思想和实践上的发展共识,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的公共政策和战略规划,来实现彼此之间的有效合作。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已经成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组成部分。各区域政府的决策者意识到,只有通过平等交流、磋商和讨论,定期开展活动,就彼此关注的跨地区性事务作出战略规划和有约束力的决策,才能更好地实现区域的发展。
中引力地区要提升竞争力和产业承接能力,应逐步由单一行政区政府合作向区域性政府合作转变,实现优势互补,使整个地区形成强有力的拉力和吸引力,促进区域的全面协调发展。这种合作的实现方式有城市联盟等。城市联盟是城市之间建立稳定的优势互补的超边界组织,它不受行政区划分的限制,能够更加高效地配置资源,加强人才的合理流动,加大城市的资本和科技投入力度,同时可以放大投资乘数效应,增强空间聚集效应,提高经济产出。
由于要素禀赋的差异和区域主体偏好的差异,低引力地区往往是被动地接受产业转移,加之地方政府的经济竞争,使得这些地区的政府不会积极寻求合作,即使合作也常处于被动状态。然而在东部地区产业的转出与西部地区产业的承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公共问题,客观上要求地区间进行互动,合作治理转移地区间的公共事务,实现资本、人才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的流通与互动,顺利完成产业承接与合作,推动西部地区产业互动型发展。其主要实现方式是专题项目合作等,如跨区公路、水利建设等等,需要通过一些共同合作项目的建设来有效实现区域合作。政府间专题项目式合作的优点在于简单灵活,针对性、便利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由某一个公共性问题的出现而开始,也随着该问题的解决而终止,不需要设立专门的区域性机构和人员,是一种较为简单但有效性强的区域公共管理实现形态,同时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间的互动,共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在当前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大趋势下,西部各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区域产业承接能力,推动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缩小区域间的产业梯度,同时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本地区的利益最大化。
注释
①产业转移通常发生在国与国之间或一国内各区域之间。虽然产业转移形式有多种,但区域间的直接投资仍可以对产业转移进行准确的衡量(孙久文、彭薇,2012;郭连成、徐雅雯、王鑫,2012;冯根福、刘志勇、蒋文定,2010)。同时,由于我国区域间的直接投资数据难以获得,因此文章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产业转移的代理变量,初步分析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趋势。
②这86个城市包括成都、西安、重庆、贵阳、昆明、南宁、桂林、呼和浩特、兰州、绵阳、咸阳、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柳州、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眉山、宜宾、南充、乐山、遂宁、内江、广安、达州、雅安、巴中、资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巴彦淖尔、乌兰察布、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克拉玛依、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曲靖、玉溪、保山、邵通、丽江、普洱、临沧、嘉峪关、金昌、武威、酒泉、张掖、白银、平凉、庆阳、天水、陇南、定西、梧州、北海、龙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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