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思政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核模式的构建探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

2014-02-05 10:25邱宝荣
职教通讯 2014年6期
关键词:理论课考核院校

邱宝荣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的目的在于加快和促进高职大学生形成辩证的思维方式、正确的认知判断能力和道德法律规范的执行力,使道德和法律成为学生把握现实世界的实践方式。从高校思政课教学的实际来看,因其评价内容单纯,评价范围较小,评价主体单一,不能综合反映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何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的考核模式,成为各高职院校普遍关心的核心问题。

一、高职院校“思修”课考核评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后所确立的新四门课程之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律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于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1]搞好“思修”课的教学工作,不仅课程内容体系要精当严密,任课教师要训练有素,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当前高职院校“思修”课考核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考核评价理念不够先进

“思修”课考核评价理念明显滞后,表现为:第一,把评价作为教学活动中的一项任务;第二,评价对象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第三,评价过于关注知识掌握的结果;第四,评价基于单调的教学进行。教学还是停留在“一支粉笔、一个黑板、一套PPT”的单调形式上,势必让学生感到乏味,影响教学效果。[2]

(二)考核评价主体过于单一化

目前,任课教师是这一课程评价模式的唯一主体。这种评价模式对于课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态度的考核和考察相对准确,结果直观,操作相对简单,易于实施,使用面广,使用时间长。但是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相对单纯,对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因学习而产生的积极情感和科学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的认定不够准确,甚至无从体现。

(三)考核评价内容不够全面

评价内容仍然过多关注理论知识,而忽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考核的结果不能全面反映当代高职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及法律知识的掌握,甚至出现了较大的偏差。这使得我们必须改革考核模式。

(四)考核评价方式不够科学

在长期的教学中,笔者认为,目前大多数“思修”课学业评价主要是“平时成绩+期末考试(考查)成绩”的模式。课程以往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出勤、提问、演讲、调查报告、时事政策小论文、学后感想、成果汇报、试卷测试等方式。一般高职院校采取期末考试占60%和平时课堂考核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另外一些新的尝试主要集中于简单的结合社会实践,并没有系统性的融合进行考核的方式。[3]如何结合实践的表现予以全面科学的考核,建立新的考核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二、构建高职院校“思修”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如何将学生日常行为、社会实践、职业素养日常养成等方面的科学考核纳入“思修”课的考核内容,并进行有效、公平、透明的考核?建立完善以“知识、技能和素质”为核心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模式是行之有效的方式。

(一)改革传统考核主体,建立多元、公正和高效的考核评价主体

评价机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由谁来评价的问题,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都需要通过评价主体来实施。[4]如果评价反馈信息来源单一,就无法获得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加上“思修”课需要到实践中去体现的特殊性,多个评价主体是多渠道信息的源泉,是获得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的条件。任课教师不应该是唯一的评价主体,要让学生本人、同学、班主任参与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评价中来。[5]笔者主张,坚持任课教师评价的主体地位,增加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如教师评价、学生互评、院系领导及辅导员评价。这样的做法可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业评价由课堂延伸到课外,由知识的单纯考察扩展到日常的生活实践,避免考试高分值、实践表现低分值的现象出现。目前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尝试结合学生品行评价的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尝试将该项比例占课程考核分值的50%,然后加上传统的考核分值50%(理论30%+实践20%)构成。

(二)改革传统考核内容,综合考察学生知识能力、思想品德和行为实践的各个方面

“思修”课不是一般的技能课和理论课,不是单纯的技能学习和理论传授。考核内容中的知识、能力、素质三者互为前提和基础,学习获得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是为了形成和发展学生们的思想政治意识,获得这种意识又是为了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将三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只以闭卷考试中学生的理论成绩为评价学生实践活动表现好坏的唯一标准。应将知识、能力、素质评价相结合。

“思修”课评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学习的态度、方法、方式以及因学习而产生的积极情感和科学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的认定。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细化评价标准,对学生在品德修养、团队精神、综合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加大对知识运用能力、行为表现及创新能力考核的力度,力求做到考核全面、客观、公正,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改革传统考核方式,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

“思修”课由以往的单向闭卷理论考核逐渐过渡到多向综合考核。期末考试釆用开卷笔试的理论考核方式,期中考试釆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平时多种方法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学习成绩与日常操行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随着对象的不同,采用灵活多样的考评方式。课程所面向的学生不同,教学内容和形式也是不同的,与之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也就有所不同,这就决定考评的重点会有所不同。所以实践教学的考评方式就要有所不同,不能以不变应万变,只采用一种统一不变的方式。[6]要改革、深化“思修”课教学的考评方式,要加大开卷考察学生应用能力的分值,在考评学生的实际能力时,要侧重于考评学生对其所面临环境事件的观察力、分析力、判断力、选择力和创造力。

2.实行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思修”课的考评除了老师对学生进行评价外,还应该考虑在评价过程中让学生也参与进来,可以让学生对自己进行评价,也可以考虑让学生之间结合,让学生对学生评价,进行生生互评。而在评判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时,把学生自评、学生学习小组互评、教师评分结合起来。

3.实行课堂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一方面是理论考核方面的改革。在内容上,课程要点进行精讲;在时间上,多渗透学生讨论;在形式上,不固守教材,但尊重大纲,结合专题串讲,并结合学校、学院专业等实际。[7]另一方面,是实践考核的探索。笔者认为应结合四个点进行考核:第一,素质拓展分。限于课外,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意识与水平。第二,文明行为分。与学生在校内外的文明与不文明行为挂钩,结合学校职业素质养成之日常养成教育。第三,社会公益分。用“劳动卡”等形式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社会公益行为。第四,社会实践分。“思修”课教学非常注重实践教学,大体采用三种形式:课内实践教学;校内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课内实践教学就是结合教学实际在课内直接安排大学生开展讨论、辩论、小品和演讲等活动,让学生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校内实践教学主要是以军政训练、入学教育、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科技发明、勤工助学、主题读书等方式进行的有效利用校内实践资源的实践教学方式;校外实践教学就是指导和安排大学生“走出去”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4.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思修”课教学是一个过程,仅将教学终结时写的调查报告、论文等作为评价依据不仅不利于真实反映教学的真实状况和结果,还有可能致使一些学生对考试和实践活动弄虚作假,下载或抄袭他人报告、论文,甚至闭门造车,编造虚假实践活动数据和资料。所以还要对学生日常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

除遵循以上四点外,为便于考评,应注意考核的可操作性,尽量量化考评指标,制定考评标准。对学生的考评要坚持过程与结果、知与行、动态评价和静态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自评相结合的原则。[8]在对学生的综合考评中,应加大实践和日常表现的比重,使之在该门课程总成绩中得到充分体现,有效改变以往“思修”课对学生成绩考核中的“以试卷定终身”局面,从而有效调动学生主动参与“思修”课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形成规范、合理的课程考评体系。

三、严格考核评价的监管,保障考核的顺利实施

建立合理、客观、系统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是提升“思修”课教学质量的关键。[9]在“思修”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改变下,相应的对于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也必须作出调整。在设计教学方案时,内容上要避免泛化和与课堂教学相脱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结合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选择学生思想认识上感到困惑、迷茫的问题作为教学内容,并确保学生的全面参与。要对实践教学和日常表现的考核评价进行严格监管。针对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简单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教师可采取电话询问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不及格处理,要求其在下一年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和评价,应突破传统学科考试的模式,改变以往单纯强调对理论知识的死记硬背、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行为品质培养引导的片面做法。考试考核方法要全方位、多角度,增强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从而建立完善以“知识、技能和素质”为核心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1]陈国庆,谭业庭,陈慧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之思考[J].职业时空,2008(11):44-46.

[2]闵克勤,刘国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0(16):112-113.

[3]郭献进,麻朝晖.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若干问题的思考[J].丽水学院学报,2006(1):77-79.

[4]肖希蓉,周旺东.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现状调查分析与研究[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9(2):66-68.

[5]殷蓬勃.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现状及改革途径探索[J].华章,2010(8):88 -89.

[6]王继辉.论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56-57.

[7]高伟.浅论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J].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88-89.

[8]迟成勇.试析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核[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3):34 -36.

[9]徐常宾.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考核方式创新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1(2):112-113.

猜你喜欢
理论课考核院校
2020年部分在晋提前批招生院校录取统计表
2019年—2020年在晋招生部分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录取统计表
2019年提前批部分院校在晋招生录取统计表
内部考核
2019年成考院校招生简章审核对照表
创新完善机制 做实做优考核
公立医院 如何考核?
独立学院公共体育理论课教学现状研究
医学院校基础化学理论课教学改革初探
家庭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