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之构建

2014-02-04 03:44欣/孟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4年9期
关键词:勘查单位作业

■ 栗 欣/孟 琪

(1.中国矿业联合会,北京 100013;2.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沈阳 110032)

试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之构建

■ 栗 欣1/孟 琪2

(1.中国矿业联合会,北京 100013;2.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沈阳 110032)

地质勘查产品具有信息产品、实物产品及服务产品的多重属性,因而其质量特征较为特殊。当前地质勘查质量管理在立项环节、实施环节、验收环节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是体制转轨时期地勘行业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在可供选择的质量管理模式中,TQC、期权制、奖励机制更符合地质勘查新体制和新机制的要求。对相关权益主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投资单位、作业单位的权、责、利关系进行准确定位是构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条件。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责任主体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地质勘查新体制与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构建过程中,不但要充分把握地质勘查工作的客观规律和经济规律,同时更要深刻认识体制转轨时期地质勘查工作的现实条件和基本要求。伴随地质勘查新体制与新机制的逐渐形成,相关的深层次矛盾已愈加显现。在此背景下,构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1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地质勘查产品有三种主要表现形态。一是信息产品形态。地质勘查项目的策划方案,是对原有地质勘查信息的初级深加工;地质勘查项目的成果报告,是地质勘查产品的终级形态。如此过程,实现了地质勘查信息产品由初级向高级不断深加工的推进过程。二是实物产品形态。地质勘查野外作业是地质勘查项目的核心过程。其产品质量形成规律基本遵循土木工程的法则,尤其是钻探和坑探作业,可完全套用土木工程的质量管理办法。主要区别仅是,其实物产品在地质勘查项目中仅仅扮演过渡性的角色。三是服务产品形态。尤其在以咨询方式出现时,具备知识型服务产品的一般特征。

毫无疑问,地质勘查产品具有信息产品、实物产品以及服务产品的多重特征。因而其质量特征较为特殊:其一,难以跟踪性。与建筑施工不同,基础地质勘查的作业高度分散,对其予以全程监控,既不十分经济,更不十分现实。因此,地质勘查历来都被业内外人士称作是“良心活”。其二,难以精确性。在基础地质勘查阶段,项目承担者对诸多地质现象“见仁见智”。在矿产地质勘查阶段,由于钻探工作量的局限,矿产储量估算值的误差幅度更是超出“可容忍的范围”。其三,难以验证性。一般说来,验证地质勘查产品的形成过程需要付出较高的经济成本;验证地质勘查产品的真实品质,还需付出较长的时间成本,而且其中对一些问题的不同理解可以无限期地争论下去。

综上所述,地质勘查是一种极其特殊的产品。将其它产品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应用到地质勘查领域里,一般都将表现出较大的局限性。只有充分把握地质勘查工作的客观规律,适时、适度地创新质量管理思想和方法,才能更好地满足地质勘查新体制和新机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新需求。

2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现实问题

当前,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诸多问题是体制转轨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地勘队伍凭借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在实践中积累出了一套相对完整并且较为成功的质量管理体系。伴随地质勘查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传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上淡出舞台,而与现行体制与机制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尚未成型。

(1)立项环节。首先表现在政府投资的立项工作。例如,有的省区级地勘行政管理部门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集中在数年时间投资数亿甚至数十亿的资金,并且在短时间内将项目加以分解和落实。具备承担项目资格的地勘队伍为了更多地争取资金,不惜加班加点甚至通宵达旦草写立项报告;而地勘行政部门为了平衡各个地勘队伍,有时也不得不采取“切蛋糕”式的分配方法。其次表现在企业单位的立项工作。在矿产资源“一路飘红”的市场环境下,受利益驱动的民营企业难免急功近利,加之缺乏应有的专业技术支撑,导致地质勘查项目的质量在起步阶段就埋下了难以挽救的隐患。

(2)实施环节。一是投资方对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掌控。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不但无力判断作业方的设计变更要求是否科学,甚至无法鉴定作业方是否存在恶意骗取劳务费的心理或行为。二是作业方受利益驱动,一定程度地进行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不考虑自身实际的生产要素状况和项目承担能力,盲目地以低价承接项目。以致存在一个人承担多个项目的情况,甚至存在“冷饭热炒”、虚报实际发生工作量的现象。三是野外一线工作人员缺乏诚信及业务素质,或是对重要地质现象调查、揭示、研究得不够,或是存在蓄意弄虚作假骗取劳务费的现象。

(3)验收环节。一是政府项目缺乏科学的验收和评价机制。若干个集多种职责于一身的公务员,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同时驾驭数十甚至数百个地勘项目。参与评审的专家在短短几天内也根本无法对项目的过程及成果进行深入的认识和把握,更何况专家们对自己的签字根本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二是企业项目存在包装上市的种种劣迹。投资方为了在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实现投资增值或取得政府部门的采矿许可,不但放宽对作业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甚至诱导或强迫作业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肆意编写地质报告。

3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模式选择

(1)ISO,还是TQC?自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写进地质勘查资质标准,即说明原本定性于推荐性标准的质量管理模式上升为强制性的质量管理模式,这是对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缺乏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所产生的无奈之果。地质勘查产品形成的过程中尽管运用了一定的工程手段,但其最本质的属性是知识型信息产品,其质量高低较大程度取决于作业者的创造性思维。如果现场技术人员对各种地质现象的“蛛丝马迹”缺乏高水平的判断,即使在质量程序的轨道上“累死千军”也不会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此外,还有一个更加现实的挑战,当前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缺乏最基本的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外行审核内行的结果必将是极其的尴尬与悲哀。在此令人想起改革开放初期一度引进现已被地质勘查行业遗忘的TQC。一般说来,ISO强调过程,TQC则强调结果;ISO体现的是古典管理学思想,TQC则集中体现了现代管理学思想。由于TQC比较注重发挥个人的主观积极性,因此毫无疑问地更加适合于当前和未来的地质勘查工作。

(2)监理制,还是期权制?地质勘查监理制的理念源于土木工程界,萌芽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尽管土木工程的监理制仍不尽完善,但实践效果却不可否认。然而,将其成功的作法引进或移植于地质勘查领域,却并非一个十分轻松的课题。首先,监理的深度难以把握。是阶段性的旁站式监理,还是全程性的责任式监理?与土木工程无法类比的是,地质勘查的作业区高度分散,监理的程度稍加提升,不但要极大地增加监理成本,更易造成投资方、监理方、作业方三者的矛盾。另外一种思路是,投资方向作业方承诺期权,不但可以完全节省监理成本,更能充分调动作业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例如,在基础地质勘查阶段,允许作业方优先注册探矿权;在矿产地质勘查阶段,允许作业方享受20%-30%的股权等等。既可以说是“知识、技术、管理”参与投资分配在地勘行业的具体表现,也可以说是期权制在地勘行业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3)奖励机制,还是惩罚机制?一般说来,奖励与惩罚是一切管理工作不可缺失的“两条腿”。如何加以协调,不但要预测其效果,同时更要考虑其成本。奖励需要一定的成本,但惩罚更是不可低估。尽管当前一个时期地质勘查质量事故频发,但却少有哪个从业单位和个人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毫无疑问,处罚需要付出一系列潜在的行政成本。当前地勘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均不具备规范执法的基本条件。而实施奖励机制,尤其是精神奖励,启动成本相对较低。从物质奖励到精神奖励,由零散到系统,各具特色的奖励形式,短短几年时间即可培育成熟。当前,土木工程等其它行业的质量奖励措施均已完备,而地勘行业尚未起步。这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地质勘查质量管理工作的着力点。

4 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

构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条件是对相关权益主体的权力、责任、义务进行准确定位,并逐步形成一个统一完整、功能齐备的大系统。

(1)政府部门。各类地质勘查产品无论是公用产品还是专用产品,均在较大程度上关系经济社会的现实与长远利益。因此,政府部门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然而,这种职责在当前政府部门并没有得到显著的体现。其主要原因是,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没有设置专司质量管理的技术监督部门。伴随地质勘查领域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和繁荣,设立专业化监督管理机构的必要性日愈突出。在此建议,率先在省区级地勘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技术监督处,并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编制设置技术监督站,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地质勘查质量管理职责的技术支撑单位。

(2)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协会组织虽说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但以会员会费为基本生存条件的行业协会必须以服务会员为质量管理的基本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再为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一是调节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质量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质量事故的仲裁与处分。二是向全社会提供“地质勘查作业单位数据库”,让投资单位最大限度地了解作业单位的从业历史与从业能力。三是按年度对各种专业的地质勘查项目评定质量成果奖,对取得质量成果的单位在市场准入、取费标准等方面予以导向和支持。四是以行业自律的角度对业内质量事故进行跟踪报道,对有损于行业整体形象的企事业单位从行业协会的推荐名单中予以开除。

(3)中介组织。中介组织的健全是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完善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当前地质勘查行业的中介组织尚处在萌芽阶段,不但类型不甚齐全,更重要的是功能定位不甚明确。对质量管理工作,服务与鉴证两种职能必须严格区分。所谓鉴证类中介组织是代理政府部门履行部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在履行权力的同时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机构为例,如果被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质量事故,认证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与一般性的中介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这种责任在现实当中非但未能得以落实,甚至没能达成基本的共识。为此建议,以现存的矿业权和储量评估机构为基础,培育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中介职能,以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地质勘查体制转轨时期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投资单位。投资单位永远是地质勘查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谁投资谁负责!无论社会监管体系如何健全,也不能从根本上替代投资单位所承担的基本责任。当前的现实问题是,作为投资单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事业单位,非但不具备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甚至缺欠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因此,提高投资单位管理层的专业知识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此外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在本单位组建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机构;二是聘请专业化的项目监理机构;三是与承担项目的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投资单位可以依据项目数量、项目规模等具体条件作出选择。无论何种选择,必要的质量管理成本是必须付出的。若要优质,必须舍得优价,否则项目承担单位不可能投入最优势的生产要素。

(5)作业单位。项目作业的承担单位无疑是地质勘查质量的最直接责任人。当前亟待作业单位选择的相关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树立质量理念。决策者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在地质勘查行业,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质量竞争,质量管理直接关系到作业单位的兴衰成败。二是保证质量成本。质量成本不但包括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开支,更要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所付出的时间与资金成本。三是消除质量隐患。不但对本单位长期聘任或临时聘用人员要加强管理,更要对协作单位的资质和人员加强考察。四是依托中介机构。任何一个单位的人力资源及管理水平均有局限,有选择地利用中介机构提升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以降低质量事故所带来的风险都是明智之举,甚至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选择。

[1]孟琪,钟建勇.试论地勘项目管理创新与地勘队伍体制改革[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1(1):17-19,12.

[2]孟琪.信誉等级制度的“根”在哪里?[N].中国矿业报,2009-06-02(01).

[3]孟琪.ISO9000还是TQC?——浅谈地质勘查质量体系选择[N].中国国土资源报(地矿版),2000-07-04(03).

Introduction of Establishing the Framework of Management for the Quality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LI Xin1, MENG Qi2
(1. China Mining Association, Beijing 100013; 2. Liaoning Bureau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Shenyang 110032, China)

Geological prospecting products are constituted by information product, physical product, and servicing products. So its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are quite special. At present, the problems in relation to the quality control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emerged in the links of project establishment, implementation, and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s reflect the deeply rooted problems in geological prospecting industry in the period of the economic system transition.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QC, option system, and reward system among the alternative quality management modes seem more consistent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system for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finally this paper argues that prerequisite for establishing the framework of management for the quality of geological exploration is to exactly determine the right, responsibilities and interest relationship among relevant rights and interests’ subjects such a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dustry association, intermediary organization, investment companies and operation unit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quality; management; subject of liability

F407.1

C

1672-6995(2014)09-0029-03

2014-07-07;

2014-09-02

栗欣(1968-),女,北京市人,中国矿业联合会工程师、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主要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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