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靳贝贝/董建美/李 虹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共享机制研究
■ 靳贝贝/董建美/李 虹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地质资料共享现状:开展了各类地质资料的整合和共享;建立和完善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共享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采用多种方式向不同用户开展了地质资料共享服务。但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积累尚有不足,共享需要更广泛的数据支撑,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尚未建成,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工作的基本思路:完善政策法规,构建地质资料信息共享保障机制;落实《决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基于网络平台效应的功能机制,制定不同的定价机制。
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机制
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是广大地质工作者在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地质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对地球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及演化规律的重要认识[1]。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来说,地质资料的共享及应用是促进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对地质找矿来说,研究探、采地质资料,还能够进一步加深对成矿规律、矿体赋存规律和矿床成因的认识,而这些认识对指导老矿山及其外围开展新一轮找矿和勘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2]。在地质资料数据日益丰富的同时,其共享程度还较低,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有待加强。随着大数据热潮的不断升温,地质资料共享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掘地质资料的价值,让全民受益,让国家受益。
1.1 开展了各类地质资料的整合和共享
目前共享的数据涵盖了原始、成果、实物三大资料的数据,内容涉及1∶5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20万自然重砂数据库、1∶20万水文地质数据库等重要基础地学数据库,整合盘活了超过数千亿元由国家投入形成的地质资料数据资源。
在服务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据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情况数据统计,2012年度全国完成了78个整装勘查区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并在网上发布,发布了我国1:20万、1:25万和1:50万共1601幅地质图及报告、说明书,免费提供利用[3]。行业部门开展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区域地质等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39家油气单位部署、安装和使用油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信息系统,建立了受委托保管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促进了油气田企业长期积累的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的整合和共享。
2013年6月底,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平台已通过整合集成,形成了涵盖全国地质资料馆在内的38个节点导航,295194个可供共享的目录数据库。
1.2 建立和完善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共享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通过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的实践,推动了不同层面的数据共享标准规范的建立。国家层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建立了地质资料公开共享的法律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共享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立法保障。国土资源部层面,2010年研究和制订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国土资发[2012]26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的建设工作与平台功能要求。
目前,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参考标准规范目录,共收录已发布标准及政策性文件639条,其中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42条,标准及规范性文件597条,为地质资料共享有序、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1.3 采用多种方式向不同用户开展了地质资料共享服务
2013年,全国地质资料馆和31个省(区、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通过窗口服务共接待2.2万人次,提供资料服务9.22万份次(228.11万件次)[4]。通过召开产品推介会以赠送光盘、数据包的形式,把地质资料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单位取得的新成果“全国整装勘查区地质资料包、全国整装勘查区地质钻孔分布图及钻孔目录、地学空间检索系统信息”等数据资源,分发给基层地勘单位和各行业,充分调动了行业及基层地勘单位用户关注和参与地质资料共享工程的积极性,在国土资源系统营造了数据共享的良好氛围。
此外,利用网络平台模式改变了传统借阅服务方式,促进了共享。传统的馆藏提供利用的方式多为馆内查询,即用户只有到相关的地质资料馆、档案馆才能查询到所需信息,而网络技术优势改变了人们这一需求方式。
图1 传统资料共享方式
传统资料共享方式见图1。
共享平台下的互联网服务模式如图2所示,图中的圆形代表“平台”,通过互联网将各种各样的地质资料数据产品共享至平台模式下,用户需求者能够立即选择自己需要的数据库。图2中,网络共享平台“弯曲”了传统借阅方式,传统方式下处于两端的资料生产者与借阅者直接与对方接触。运用网络平台共享模式,即可实现一站式查询浏览全国各地的地质资料。
当前,部、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形成国家级地质资料目录数据中心及各地区地质资料服务网站之间的链接,实现目录信息共通共享,网络服务已成为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主要媒介[5]。
2.1 地质资料信息资源积累尚有不足,共享需要更广泛的数据支撑
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一定规模的数据库,但地质数据资源积累尚有不足,数据集成和综合应用方面仍显薄弱,现有数据资源尚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应用需求。具体体现在:①原始资料大多保存于基层地勘单位,无法实现统一管理和保管,原始资料与成果资料汇交如何系统衔接还未明确。②成果地质资料没有实现全面社会化服务。国家投资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有所保障,但私人企业投资形成的地质资料难以汇交,影响了服务。另外,工程勘查地质资料汇交也不理想。③实物地质资料中的岩心、标本、副样等主要保存在基层单位,而重要的实物资料保管在国土资源部实物资源管理中心,因此,实物资料还未形成统一汇交体系,配套的保管标准和技术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2.2 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尚未建成
图2 互联网共享平台模式
地质资料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数据信息流动和广泛应用[6]。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不仅仅是一堆数字化的资源以及各种设施,还应该是地质调查与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是地质工作者随需而变、无所不在的信息共享空间。因此,需要政府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加快推进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保障数据信息不断供给,利用网络把数据信息便捷、及时地输送给用户。
2.3 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地质资料共享发展需要加强政策法规环境和管理规范建设。现今有关地质资料保密、保护的政策法规不配套;地质产品及用户分类管理不完善;产品价格机制不健全,服务收费不统一。加强数据的管理与共享、如何保护地质资料数据的知识产权等问题,亟需出台完善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地质资料数据管理共享秩序,提高地质资料共享的整体效力。
3.1 完善政策法规,构建地质资料信息共享保障机制
国家层面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共享服务机制。具体包括:①实施体制。以《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为上法,逐步完善地质资料保护与共享基础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人员保障、经费、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尤其是以立法形式为数据共享实施项目提供人员编制和待遇保障,保证队伍的稳定性[7]。②数据管理与服务的技术基准。主要包括基础软硬件平台配置和性能、网络条件、应用与服务系统的功能、标准研制和应用情况等。③共享服务。主要包括服务的便捷性与及时性、数据服务的内容和数量、用户的范围和规模等服务体系。④建立资料汇交与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3.2 落实《决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
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工作,需进一步推动国家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首要的工作是对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数据共享战略进行调整,将地质成果共享由地勘单位、项目组、行业行为调整为国家行为,在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共享的总体布局中,变国家单纯抓汇交为国家为全社会构建地质资料数据信息可持续创新的环境和大地质服务观并举。其次是国土资源部做好规划,使地质资料数据共享工作有序进行,最终使数据汇交到这个中心进行保管,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办法提供共享服务;使地质资料数据资源的积累存储、加工处理、研发服务一体化,进而实现数据的流通、共享和使用,提高地质资料服务能力。
3.3 建立基于网络平台效应的功能机制
设计适合地质资料服务共享平台的整套机制的关键是如何运用网络效应,效用增加称为“正向网络效应”,效用减少则为“负向网络效应”。要实现正向效应,需要建立足以激发网络效应的功能机制[7]。比如:①建立网络效应捕捉机制,即应用“转贴”与“观点发表”或“投票”,使用户成为信息的传播者,通过人气的聚集来引发用户对数据产品的更多关注。②建立数据评分机制。用户通过网络平台为使用过程中、使用后的相关情况及共享后产生的成果进行评分,既能为需求者提供借鉴,也有利于数据产品的更新和完善,引导后续用户正确使用资料,达到地质资料共享效果最大化。
3.4 制定不同的定价机制
积极探索商业性地质资料数据有偿服务的共享管理模式,努力培育地学数据产品市场和服务产业。对国家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资料,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的持续积累、有效汇交和良性更新,实行开放的无偿共享(仅收取少量材料费和工本费)。对企业或个人投资产生的科学数据和数据产品,可以实行商业化运作,通过市场机制让数据供给方与需求方直接在网上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服务。
[1]颜世强,连健,王黔驹,等.地质资料服务在地质找矿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矿业,2013,22(5):24-27.
[2]中国国土资源报.地质专家提出—地质资料共享才能共赢[EB/OL].(2009-08-26)[2014-05-30].http://www.mlr. gov.cn/xwdt/jrxw/200908/t20090826_124534.htm.
[3]丁全利.共享才能共赢—我国地质资料管理新进展综述[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04-19(02).
[4]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2012年度全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情况[EB/OL].(2013-04-18)[2014-05-30].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4/ t20130418_1204958.htm.
[5]诸云强,孙九林,廖顺宝,等.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研究与实践[J].地球信息科学学报,2010,12(1):1-7.
[6]雷涯邻,葛建平.公益性地质成果共享机制研究[C]//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青年分会2006年学术交流论文汇编.北京: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06.
[7]陈威如,余卓轩.平台战略:正在席卷全球的商业模式革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Research on Sharing Mechanism of Geological Data Information Services
JIN Beibei, DONG Jianmei, LI Hong
(Chinese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 Economics, Beijing101149)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achievements that have been obtained in recent years, these include: we have established and improved th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standard specification with regard to cluster sharing of geological data information services. And by using many ways we have provided geological data sharing service for different users. However, some problems that we face in promoting the work of geological data information sharing need to be improved.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gives us the basic thoughts: improv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stablishing guarantee mechanism for geological data information sharing; implementing the requirements of “Decision” and making further efforts to promote the built of National Center for Geological Data; building functional mechanism based on network platform effect; and developing different pricing mechanism.
geological data; information; sharing; service; mechanism
F407.1
C
1672-6995(2014)09-0037-03
2014-06-12;
2014-06-19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题(1212011220335)
靳贝贝(1986-),女,河北省安平县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实习员,会计学学士,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及国土资源经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