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苏瑞
摘 要:依法治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不同的时代,我们党和国家站在历史的高度,结合国内国际局势做出的伟大而科学的理念选择,在本质上两者是一脉相承的。
关键词:依法治国;和谐社会;民主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是体现正义的一种秩序规定,良法之治即体现人民意志,也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谐社会包含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达到这种和谐需要良好的秩序、需要正义的理念。
一、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一致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十六届四中全会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与中国自古“以和为贵”的思想不谋而合,是文明的发展、时代的召唤,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建设美好社会和实现美好生活的理想。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依法治国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使国家各项活动都有章可循,从而实现安定有序;有利于践行社会正义,真正实现民主、平等、公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体现在:
(1)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与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重要优点和特点就是民主。中国共产党也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先锋队。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为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安定有序的社会诚信友爱的社会提供前提和保障。民主以最直观的方式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和先进性,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然离不开民主。只要真正实现民主整个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调动起来,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只有真正的民主才能激发中华民族的独立性和创造性。法治是实现民主的保障,民主只有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运行才是真正意义的民主;脱离法治的民主最终不会是人民的民主。依法治国作为现阶段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体现党和国家对新形势的把握,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实际上是维护秩序、保证社会正义的基石,最终也有利于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同时,依法治国需要民主来达到良法之治,首先从立法伊始就遵从民主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可以提高立法效率,最重要的是对法的适用有重大意义,也更有利于人民守法。总之,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民主法治;实现依法治国也离不开民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和最终方向;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2)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安定有序。国家各项社会生活有序进行就是社会和谐的外在表现。也只要安定有序的社会才更有利于人们各司其职,人们的劳动成果、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和认可;更有利于人们和睦相处、互助互爱,共同建设安定的生存环境和有序的社会秩序。所以说,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充满活力的社会和诚信友爱的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依法治国实质是制定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而这一秩序所要实现的效果也正是社会有序发展、进步,人民安定、幸福生活。依法治国为社会主义和谐的安定有序提供有章可循的前提,也就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可依”。这些法律制度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规范着国家和政府部门的行为,规范着社会的秩序。同样,依法治国的良好成效也是社会安定有序。人们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自己的社会生活,实现自己的社会化。如我们平时所讲,法律使人们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可以预测对方的行为,惩戒不法的行为,从而规范整个社会的秩序。
(3)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在追求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这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我们要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使全体人民在践行中国梦的同时享受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的方向稳步前进。我们要正确面对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出现的问题,以科学的方法将公平正义落实到实处,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同时,依法治国也追求公平正义。首先,法应该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法在本质上是人民的意志,所以法的产生应该是为保证人民大众公平和正义的。其次,法的适用也是遵从公平正义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在法律实施过程行政执法、审判活动中必须维护和尊重人民的利益;在公權力与私权利产生矛盾冲突时,必须奔着公平正义的理念,不能出现任何人或者单位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情况,要切实做到公平正义。
二、依法治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十八大至今,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在规范自身行为、调整人与人的行为、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都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自己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作为人民利益代表的国家也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自己的职责。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是实习社会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也为创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氛围打下基础,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前提。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们更需要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也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根本意思。奉法者强则国强,坚持依法治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实现和谐社会是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
依法治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则是依法治国最终方向和目标。2014年政府和企业合营模式广泛放开,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是空前活跃的社会。各种先进的力量都得以尊重和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越来越认知到个体利益的发展和实习最终是有助于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社会和谐的。与此同时,这里存在的问题就是在个体利益得以张扬的同时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和社会利益的多元化,这有给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病灶。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曾分析,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一种新型的以广泛的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团结背景下;在一个利益严重分化的社会,必须由一种可以主导和控制利益对立关系的力量来推动、维系与保障和谐。这个力量就是法治,并且也只能是法治。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最终是为构建和谐的社会。我们党适时地将建设法治中国作为奋斗目标,是正确的选择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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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寿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正确把握的若干范畴.观察与思考[J].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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