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干警“法商”的培养和造就

2014-02-03 11:35王雁飞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检察干警高智商检察人员

王雁飞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 乐山 614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可见,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求提高公民的“IQ”(智商)和“EQ”(情商),更要注重提高全民的“LQ”(法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面对国内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刑事犯罪总量不断上升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的更高要求,如何培养和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商”,以妥善运用好检察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我们不得不关注和研究的重点课题。

一、“法商”的基本涵义

法商 (Law Quotient,简称LQ)即法治商数,是在“智商”、“情商”已经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概念后而提出的又一新概念。它是指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它是具有不同先天禀赋的公民对法律及其他社会规范的认知、体会、实践乃至达到信仰的程度体现,是内心对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作用的认同感受和外在行为的有机统一。法商包括四个层次:一是法律认知,是对一些法律常识的认识,而不是能背多少法律条文;二是法律评价,是个体对法律的个性化的主观评价,而不是站在法学家立场上对法律的评价;三是法律行为,是个体在其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个体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四是法律意识,指个体对善恶、公平、正义的看法。

二、“法商”与“智商、情商”的关系

高智商不等于高法商。周惠博教授指出,法商应该是接近非智力因素的,因此,高智商的人,法商不一定高。比如曾经发生的博导制毒案,中国中医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应泉利用自己掌握的医药学知识研制出新型毒品,最终走上不归路。由此看来,高智商不等于高情商,更不等于高法商。纵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高科技犯罪,高智商的犯罪人在处理家庭、单位、社会等方面的关系时却往往表现得很“低能”。还有些犯罪人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以至于自己犯了法、犯了罪,还糊里糊涂、不明就里,这些都是典型的“低法商”。

近些年,随着法制教育的普及,我国公民的法律素养也在不断提高,但法律知识丰富并不等于法商高。法律知识、法律素质要内化为人的心理品质,才能称为法商。这一点与情商比较接近。情商主要指人在情绪、情感、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法商指人内心对法律的认同和崇尚程度的高低,守法、用法意志的坚定与否。情商概念的指向性是积极的,即一个人情商越高,越会管理自己的情绪,越会在为人做事中保持良好情绪,也越容易取得成功。法商概念的指向性也是积极的,也就是说法商越高的人越崇尚法律,守法的意志力越强,依法守法的意识越突出,也就越不容易违法犯罪。那些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钻法律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不是法商高,而是法商发生了畸变。

三、培养和提高检察干警“法商”的现实路径思考

智商和情商具有生理反映的性质和内容,虽然也有后天培养形成的部分,但其基础是先天的。因此,如何提高检察干警的智商和情商不再赘述。而法商则不同,它是人们对外界特定事物和特定现象的是非反映和判断。是非观是人对社会行为规则的反映和判断,是第二反映和判断,这是人在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形成培养起来的。所以,后天的教育对法商起决定作用。

(一)加强检察职业道德的培养

检察职业道德的培养是提高检察干警法商的内在要求,检察职业道德是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所有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在检察职业道德养成和造就的过程中,对于检察机关来说,要重视人的思想,重视精神因素对人的影响,帮助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道德观念,养成良好作风。要围绕检察工作主题,针对检察人员的思想现状,开展思想工作。把检察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作为着力点,通过多做思想动员,释疑解惑,提供帮助,凝聚人心的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在体现思想政治工作价值的同时,使所要倡导的职业道德得到全体检察人员的认同。要针对检察人员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思维更加活跃、思想情况更加复杂的特点,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将思想工作由单向灌输型的方法向交流互动型方法转变,由单循说教向多种载体传播转变,运用好互联网、局域网等载体,突出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性、先进性、独特性和实践性。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二)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着重转化运用

虽然法律知识只是法商之高低评价的一项指标,而非全部指标。法律知识储备越多,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商越高,但只有在法律储备之条件具备的同时,满足了其他评价指标的要求之后,才有可能获得一个较高的法商。因此,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是提高其法商的前提。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因此,加强对干警专业知识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业务涵盖面广、专业门类多,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法律知识和侦查技能多方面。而从机关人员构成来看,有从各行各业调入人员,有军队专业干部,有从社会上公开招录人员,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院,接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干警比例相对较少。因此,要根据检察人员的业务范围和岗位实际,或者根据干警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设定不同的培训内容,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分别进行专题培训。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高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拓宽、丰富检察官的知识面。同时,要大胆启用年轻干警,给他们压担子,使他们通过工作实践将所学知识用于执法活动中,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商。

(三)建立后果意识,加强对检察干警的警示教育

当一个重物向你砸过来,你会转身偏头或逃跑走开;当一只虫子正飞向你眼角,你会马上闭眼。这些都是人在遇到危险时所具有的逃生防御心理反射,从这个角度出发,建立后果意识是提高法商的一个手段。所谓后果意识,系犯罪心理学的一个术语,指依靠法律惩罚效应来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从而预防犯罪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杀鸡给猴看”。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尤其是那些所谓的高智商犯罪,通过对他们的惩处后果去警示、告诫和震慑我们的检察干警,引导他们构建健康的法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干警,尤其是对在执法过程中遭受挫折或有偏离法律航线苗头的干警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正确引导干警学会控制情绪,增强办案过程中的应变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金钱观。

猜你喜欢
检察干警高智商检察人员
关于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自控力越强智商越高
自控力越强智商越高
别让你的高智商毁掉了你的前途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研究
对检察人员错案追究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司法改革进程中检察干警培训学习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教育问题研究
加强新形势下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教育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