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毅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 乐山 614000)
好干部的标准,简单地说,就是德才兼备。同时,好干部的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革命战争年代,对党忠诚、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干部就是好干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懂政治、懂业务、又红又专的干部就是好干部;改革开放初期,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知识、懂专业、锐意改革的干部就是好干部;现在,我们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乐山市委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好;为民服务,群众口碑好;勤政务实,工作业绩好;敢于担当,精神面貌好;清正廉洁,作风形象好。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我认为就是要坚持大力弘扬“求是、秉公、为民、强检”的乐山检察精神,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要求,以“六看六讲”标准来锻造和甄别我们时代的“检察好干部”。
忠诚是检察干警必备的政治品格,是“好干部”标准中“信念坚定”的具体体现。忠诚包括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讲忠诚,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坚持信念坚定,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模棱两可、遮遮掩掩,更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坚持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等正确发展观和执法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爱岗敬业,全力以赴完成上级和院党组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
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核心要求。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落实为民要求,就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坚持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和最重要的职业操守。要始终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念,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善于从群众立场分析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对腐败、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要围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践行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群众“五项承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建立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依托门户网站,推广案件公开审查、法律文书说理、终结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同时,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学习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习的目的在于实际运用和指导促进工作。事实也反复证明,我们注重学习,工作就会有新思路、新举措,就能够实施科学决策,就会有较强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如果不注意学习,领导方式和思维方式始终停留在过去的阶段,就难以胜任所肩负的领导职责,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工作要求。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时刻有一种“知识恐慌”、“本领恐慌”意识,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上,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执法办案水平和为民服务的本领,使其与检察职业相称,与时代同步。要注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当前特别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和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里程碑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及未来定向,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工作思路、对策的研究;要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全面熟悉和掌握本部门的业务,努力成为本部门业务的行家里手;要学习历史、经济、科技、哲学等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要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运用紧密结合起来,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开动脑筋,对思想上、工作上的疑惑进行综合分析,善于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
实干,就是要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讲实干,就是要弘扬务实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做任何事情、解决任何问题都从实际出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力戒文山会海、急功近利、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等不务实的作风。要坚持恪尽职守,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办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对待,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善于用创新的眼光审视现实,分析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检察改革相关问题,敢想他人所不敢想,敢为他人所不敢为,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敢于负责的态度,知难而进,使工作有建树、有特色、有亮点。遇到难事、急事、大事敢于担当,不回避不躲闪,主动承担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急难险重”任务,要身先士卒,亲力亲为。
团结出干部,团结出成绩,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形象,团结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基础。要想干好工作,完成任务,必须建立在团结的基础上。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受:工作、生活在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相互信任的环境里,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悦,可以集中精力做事情、一心一意干事业;反之,工作、生活在一个矛盾重重、关系紧张、彼此猜忌的环境里,就会心情沮丧、精神压抑,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自然也就无法成就一番事业。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讲团结。班子成员既要相互信任、尊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补台”而不“拆台”,同时又要用真情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的作风;部门中层干部既要主动配合协作、互相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又要重视抓好本处室人员的团结,多与干警谈心、交流,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处室的凝聚力、战斗力;干警同事之间要诚信、友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多一些交流不隔阂。
自律,就是要做到清正廉洁,克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为官之要,贵在官德;为政之要,贵在廉洁。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党员、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廉洁操守和浩然正气,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守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一方面自觉接受来自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要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自身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