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字从酉,表示与酒相关,在《说文》中的本意是“酒味厚”。“酷”字与残酷、残暴产生关联,早在《荀子·议兵》中就有提到,说“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意思是说,秦国的君主,他使民众谋生的道路很狭窄、生活很穷窘,他使用民众残酷严厉,用权势威逼他们作战,用穷困使他们生计艰难而只能去作战,用奖赏使他们习惯于作战,用刑罚强迫他们去作战,使国内的民众向君主求取利禄的办法,除了作战就没有别的途径。
一、教化与酷法
与官吏联系在一起的“酷吏”一词,最早出现在司马迁著的《史记·酷吏列传》中。
在《史记》中,“酷吏”不仅是作为一个词语出现,司马迁还用了大量笔墨为酷吏做了传记。司马迁为酷吏做传的原因,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给出了答案:“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作酷吏列传第六十二。”意思是人们背弃了本业而多投机取巧,作奸犯科玩弄法律,善人也不能教化和感化他们,只有一切都依照严法严厉地制裁,才能使他们都遵守社会秩序。
要想很好地理解这段话的深意,就不能不注意到“善人不能化”这句话。在《史记》中,与浓厚法家风范的《酷吏列传》相对应,有一篇儒家气质的《循吏列传》,就重点在讲“化”这个问题。《循吏列传》的开头,司马迁提出了一个问题:“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大多数研究者都把这句话看成一个反问句,认为司马迁的意思是赞扬并提倡儒家的教化思想,是法令用来引导民众向善,刑罚用来阻止民众作恶。文法与刑律不完备时,善良的百姓依然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身,就是因为居官者行为端正,不曾违乱纲纪。只要官吏奉公尽职,按原则行事,就会自然而然地起到教化民众的作用,就可以很好地治理天下,为什么非要用严刑峻法呢?
可是,如果我们把这段话看成一个疑问句的话会怎样呢?答案又在哪里呢?答案就是《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写下的做《酷吏列传》的原因。现在我们把这两段话连起来看:“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这样一来,理解司马迁对酷吏的态度就更完整了。
二、司马迁看问题一分为二,对孔子和老子持部分否定的态度,但对儒家和道家的思想评价还是很客观的
在《酷吏列传》中,司马迁开篇先引用了孔子和老子的话,不少研究者认为,引用的目的是说明治理天下不在于刑法而在于德治和礼制,并对酷吏实施的严刑峻法持有贬义的态度,但是仔细读来却有了些新发现。首先是孔子说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段话的意思是用政治法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约束百姓,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却没有羞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来引导百姓,用礼仪来约束百姓,那么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并改正错误,走上正道。
孔子这段话的重点是一个“礼”字。
再来看老子说的“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老子的这两句话本不是在一篇文章里的,司马迁把它们提取出来放在一起,颇有深意。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意思是具备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但是却是真的有德;下德的人恪守形式上的德,但却不是真的有德。关键是在《老子》中,这句话的后几句就说了“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XltAknVjw9kNdgyjLewBkZ4lN3E71MeUGoDU4gVldh8=”,意思是失去了“道”而后才有“德”,失去了“德”而后才有“仁”,失去了“仁”而后才有“义”,失去了义而后才有礼。“礼”这个东西,是忠信不足的产物,而且是祸乱的开端。这样一来,老子这句话就变成了对孔子的反对或说是讽刺。
再看老子的后一句话“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句话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意思是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多。而此段话要表明的意思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重点是“自化”。司马迁评价:“信哉是言也!”极大地肯定了老子道家思想中“自化”对孔子儒家思想中“礼”的否定。这是司马迁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是用它来表达司马迁自己的态度——“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沸:开水。比喻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形容情况危急),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如果不用强健有力的人和严酷的法令,怎么能胜其任而愉快呢)!言道德者(倡言道德的人来干这些事),溺其职(玩忽职守)矣。”明显否定了老子、孔子所提倡的“道”和“德”,再根据上文的“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来否定“自化”,突出“武健严酷”对吏治的重要性。
虽然在此处,司马迁对孔子和老子持部分否定的态度,但是司马迁对儒家和道家的思想评价还是很客观的。在《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明确提出了“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从所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意思是,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和道家都是致力于如何达到太平治世的学派,只是他们所遵循依从的学说不是一个路子,有的显明,有的不显明罢了。并提出了“儒者博而寡要(学识丰富,但不得要领),劳而少功(花了力气却只收到微小的效果),是以其事难尽从(从容应对);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然而他们强调的等级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法家严而少恩(法家不别亲疏,不论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故曰“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然而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和“道家使人精神专一(纯净不杂;专心一意),动合无形,赡足(安定而备足)万物。其为术(权术;学说)也,因(顺着)阴阳(指“阴阳家”)之大顺(顺序),采(选取)儒(指“儒家”)墨(指“墨家”)之善(高明),撮(摘取)名(指“名家”)法(法家)之要(要义),与时迁移(与时代一同变迁),应物变化(随着事物的不同而加以变化),立俗施事(行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主旨简约而容易掌握,事情少而成就大)”这样的看问题一分为二的观点,既看到了不足的一面,又看到了不可或缺的一面。而且从这段文字中也看得出司马迁对于道家的思想还是有所偏向的。
三、对酷吏的行为不能单一的看待,要与当时的社会性质、社会情况以及主要矛盾相结合,客观评价,功过分开
既然说到了“武健严酷”对吏治的重要性,那么我们便分析一下何为“武健严酷”。所谓“武健严酷”,指的是勇武、刚健、严格、严厉,带有明显的褒义色彩,那么司马迁为酷吏作传,是不是代表司马迁对酷吏持肯定态度呢?
不然。
《汉书》是这样评价司马迁的——“其文直(照直客观记录),其事核(详实正确),不虚美,不隐恶”。事实也确实如此。司马迁对酷吏的评价也是一分为二的,即“其廉者足以为仪表(榜样),其污(行为不正者)足以为戒”。“廉者”像郅都“敢直谏,面折(当面批评、指责)大臣于朝”,“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隐秘不公开的书信),问遗(贿赂)无所受,请寄(为私事请托)无所听”,“独先严酷,致行法(按法行事)不避贵戚”,“至则族灭(株连九族,就是把犯人的直系、旁系三代以内,除孩童14岁以上的全部杀死)瞷氏首恶,馀皆股栗(颤栗)。居岁馀(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郡中不拾遗(别人遗失的东西)”。
尤其是张汤,记载的最为详尽——“汤死,家产直(价值)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晏(晚),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徒居其位,无所建树),天下事皆决於汤”。
赵禹——“禹为人廉倨(傲慢)。为吏以来,舍毋食客”。
义纵——“纵廉,其治(治理)放(效法)郅都(有名的酷吏,绰号“苍鹰”)”。
这些酷吏基本都是性格果敢坚毅、有魄力、有行动力的,他们主张严刑峻法,执法苛刻、严酷,不避贵戚,为官清廉,执法公正,严厉打击了对中央政权形成威胁的诸侯王、富商大贾、外戚、贵族和地方豪强,维护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文中也多次提到“上以为能”,也侧面反映了汉武帝“外儒内法”的政治策略,即利用循吏的文化传播,在舆论上倡导“独尊儒术”;利用酷吏在政治实践中实行其专制统治,这样既“仁义”,又“大一统”,这也是酷吏们无论是“廉者”还是“污者”,大都不能善终的主要原因之一。
“污者”有宁成、周阳由、王温舒、杜周。说他们是“污者”,原因不止是他们贪赃枉法,以权谋私,更因为他们嗜杀成性或目无法纪。
像宁成,“好气,为人小吏,必陵(欺辱)其长吏;为人上,操(控制)下(属下)如束(捆)湿薪(柴火)(一样随便)”,“滑贼任威”,然后又“诈刻传(木头做的信符,长五寸)出关归家”,但是他专好打抱不平,也不能说是完全的“污者”。
像周阳由,“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喜欢的,就搬弄法律中的漏洞,使其活);所憎者,曲法诛灭之(不喜欢的,就千方百计找出法律中最严厉的条款,杀死他)”,“所居郡,必夷其豪(在哪个郡当官,就一定要消灭那个郡的豪门)。为守(太守),视都尉如令(县令)。为都尉,必陵(凌辱)太守,夺之治(权利)”,充分说明周阳由是强狠之人,利用法律条文来害人。
又如杜周,“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皇上想要排挤的,就趁机加以陷害;皇上想要宽释的,就长期囚禁待审,暗中显露他的冤情),这也说明,当时的政治,即使有法律条文,本质还是人治,也正如杜周所言——“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三尺法律是怎样产生的?从前的国君认为对的就写成法律,后来的国君认为对的就记载为法令。适合当时的情况就是正确的,何必要遵循古代法律呢)?”。
无论是“廉者”还是“污者”,司马迁的评价是“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认为他们为国家谋划策略,对人民进行教导,对奸邪的人和事情进行禁止,一切的作为,斯文有礼,恩威并施。执法虽然严酷,但这与他的职务是相称的。
因此,我认为,对酷吏的行为不能单一的看待,要与当时的社会性质、社会情况以及主要矛盾相结合,客观评价,功过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