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思想的价值分析

2013-12-20 13:45任淑艳
党史文苑 2013年2期
关键词:德治国民主

任淑艳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 300191)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成果为基础的。 ”[1](p544)2001 年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首次提出“以德治国”的概念,表达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种实践思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点,也符合思想发展的规律。

一、“以德治国”继承传统优秀“德治”思想

首先,“以德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现实体现。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它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民主权利的制度。由此可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最大的德政。马克思主义源起于欧洲,并非中国土生土长的传统思想,自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就遭遇了五花八门思潮的挑战,产生了激烈碰撞。中国共产党人鉴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遂将其奉为指导思想。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实践正是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实践证明这一辩证处理中外(包括马克思主义、西方思想文化)思想文化关系的过程是成功的。

其次,“以德治国”批判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是传统思想资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再锻造。中国历代为政者,有诸多贤君能臣纷纷探索治政之道。尤以儒家倡导的“仁义”治天下的“德治”思想最为引人瞩目,历来是左右逢源,长期独领风骚,成为显学中的显中之显。“德治”主张用统治阶级的道德感化来统治人民、笼络人心,强调教化百姓。儒家鼻祖孔子一向倡导“导民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大意是以刑法杀戮控制百姓,百姓虽然能苟免犯罪,但却不知道犯罪是可耻的;若是以道德和礼制规范和约束百姓,则百姓不仅不犯罪而且由衷归服。被称之为亚圣的孟子,也强调“仁者无敌”,提出“制民之产”,认为百姓若无恒产则无恒心。从“济民”开始,从而“经世”。

孔子的所谓“仁者爱人”是一种泛爱和博爱理论,与阶级社会不能完全对接。同时没有注意到法对德必不可少的补充作用;孟子的理论,建基于“性善论”的基础之上,只注重人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对人性的影响,人会向善,也会向恶,单纯靠“制民之产”缺乏对人行为的外在规范和有力约束。然而孔子理论中以人为本以及重视人的生命价值的倾向等合理内核,不应与历史一同被尘封在故纸堆中。孟子则更为可贵地注意到了经济物质利益在道德教化中的作用。

“以德治国”并非以传统“德治”为唯一的传统文化思想资源。中国传统治国思想包含着“以法治国”和“无为而治”等多种经邦之术,它们或独尊、或杂糅,各具特色,各有长短。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治国实践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展开,改革开放不仅对人们的社会生活,更重要的是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了相当深刻的影响;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用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长治久安;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得失的标准。这无一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所向和根本利益所在,是提出“以德治国”方略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较为冷静和理智的主张是 “教刑相辅”“明德慎罚”论。其可贵之处在于认识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的作用。汉朝崔寔在《政论》中,就德教与刑罚的关系作了如下生动而形象的描述:“盖为国之道,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攻焉。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梁肉也。夫以德教除残,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罚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大意是刑罚是治理混乱的药品,德教是兴旺平安的营养品,二者不能替代,否则就是用药品营养身体,而用营养品治病,从而发生错位,达不到目的。其中蕴含着朴素的辩证法,于今仍有借鉴意义。

第三,竞争优势。这种优势主要意味着一种能力,还可以理解为一种资源,也不容易被照搬或者模仿。主要体现在不但拥有打败对手的客观后果,还要在过程中占据主动,体现优势地位。通俗来讲个,就是“赢得漂亮”。在现代化经济社会条件下,学科的主体就必须为满足社会人才、资源需求和学科建设发展的目标服务,应当从所方面构建和巩固学科主体身份,为实现学科的跨专业发展努力创造有力的因素和主客观条件,这是在商务英语学科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和环节。

巩俐之所以能被叫做“巩皇”,不仅是她的长相或是气场,最重要的是她在职业上达到了别人毕生所求却难以攀到的高度。从1987年出道至今,巩俐共参演了三十多部电影,虽然不高产,但她的每一个角色都堪称经典,她说:“当我接下一个角色时,一定要有一个比较长的准备过程,不会应付。”“不应付”才配得上演员的称呼,在做准备的过程中,演员要慢慢地和角色融为一体,最后才能成就角色。正因为全情投入,所以巩俐才塑造了那么多至今都很少有人能够超越的经典角色,这也成就了她辉煌的一生。

5)提高全社会水资源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媒体媒介的作用,加强水法、水资源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调动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鼓励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查处污染和破坏水资源的不法行为。

二、党的治国理政赋予德治的丰富内涵

自从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那一刻起,人民群众精神自立、政治作主、作国家的主人翁、成为精神上的巨人,始终是毛泽东及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倾心致力的治国实践,忠实地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身体力行地付诸实践。

改革开放以前,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但是却有较为丰富的实践,毛泽东对中国人民精神世界的影响之所以深刻而悠远,与该时期治国实践的切入点不无关系。集中反映在以下诸多方面:

三是树立人民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气魄。毛泽东坚信群众的解放不能靠恩赐,要自己解放自己,希冀群众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过程中实现思维独立、精神独立、人格独立,使旧社会被视为草民的广大民众成为新社会的主人,从精神上真正站起来。然而,实践中失之过度突出主观能动作用,导致主观盲动性。主观能动性虽然没有正误之分,但是行动及其指导思想对于客观规律发展方向却有正反向之别。主观能动性必须与科学方法相结合,才能产生出巨大的力量。否则,主观能动性发挥得越充分,意志力越强,失误越严重。忽视物质利益原则对积极性的调动作用,也是误区。

二是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这个东西没有学通,我们就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方法,扯了许多皮还扯不清楚,有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就省得许多事,也少犯许多错误”[4](p145)。他致力于广大人民群众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教育,让哲学走出书斋,走出哲学家的圈子,走出书本和课堂,走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武装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头脑,不仅使哲学免于曲高和寡、被束之高阁的命运,而且变为群众手里的锐利思想武器,从而提高生产建设实践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虽然由于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干扰,理论与实践出现了巨大反差,但仍不失为有益的尝试。

一脚踏进小镇,冷静而又遥远。我听到了久违的鸡鸣声,还有此起彼伏的狗吠声,城市中不绝于耳的汽车声、音响声一下子扔进了黑夜中的梦境,遥不可及。偶尔有一两声火车的鸣叫声,却让小镇显得更加寂静。

一是强调群众路线。依靠群众、信任群众是毛泽东的民主政治观之一,群众运动是毛泽东方法论的一个基本方法。在实践中,群众路线的运用有得有失,包括成功与不成功两方面的经验。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正确方针的指导,胜利完成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五”计划顺利进行并提前完成。但是,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虽然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关系到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滥用了群众运动的模式,造成了与良好动机相反的后果,出现了严重偏向。试图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搞现代化经济建设,犯了经验主义和绝对化的错误。只有当群众的热情与客观规律相吻合,拥有政治成熟、方针正确的党的领导,才能发挥巨大的、正面的力量和作用。

四是树立精神道德的典范,像雷锋、焦裕禄、张思德这些人物,无不是平凡中见精神,他们的一生不是轰轰烈烈的,但却是踏踏实实的,他们的伟大恰恰在于平凡生活中的道德积累,注重思想修养。他们忘我、无私,但他们不是神而是人,是人性高洁的典范。这可谓精神文明建设的先声。

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作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努力。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宣布,国家主体属于人民;党在八大前后的探索中,也提出了一些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索,写明加强法制建设,要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并将其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紧迫任务,但在实践中缺乏严谨的具体措施,往往以党的决议代替法律条文。再加上某些认识上的偏差,造成实践中出现失误,实践效果打了折扣。原因之一是民主有时仅仅被当作手段,而非目的,“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4](p368)。 手段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只有目的才贯穿实践过程的始终,所以在实践中民主政治建设时常被打断,无法坚持,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法家为代表的“以法治国”论,力主严刑峻法,“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左传》昭公二十年),试图用法令刑律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重视法的作用无疑是应当肯定的,然而只讲对立,是一种极端的辩证法。

厄鲁特营的职能是驻守卡伦台站,远戍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市),经营伊犁地区的孳生马厂、驼厂和牛厂。并于特克斯河、崆吉斯河、哈什河流域从事小规模屯田。

如果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治国实践的特点是刚中有柔,那么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治国实践的特点则是柔中带刚。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更重刚柔并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建党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德”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她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占世界人口约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不仅从精神上,而且从物质上站了起来。我国政府和人民爱好并维护和平,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各国主权,等等,无不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以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利益为重的大德。有目共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以德治国”的本质是为政以德,为政以德的基本精神是爱民、利民、为民。治国者应当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自己和天下百姓的关系,换言之,治国者与广大民众的关系最能反映一个国家的利益关系和执政者的修养。“天下为公”虽是中国传统思想精华,却止于纸面、流于空泛。孙中山先生虽极力倡导,但由于多种原因却终未能成为现实。

三、依法治国构成以德治国基础

“以德治国”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治国以及治政领域的具体概括。“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根本属性,党是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前两者最终落脚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以德治国”开宗明义: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德。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理论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表明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决心,“以德治国”是付诸实践的方略。

可以借助笔谈、示意、物品,以身体语言、表情动作等表达形式,确认关键语句,准确理解深意。理解,共鸣,互动,接近,有时以握手、扶肩等身体的接触能更快缩短彼此间的距离,获得其信赖和让其安心。

常言道,再宽的河也有岸。法的意义在于它可以矫正过失、减少失误;立法的社会意义既在于惩罚,也在于儆效尤,由此可见,法虽然不能与德异曲同工,然而也有一定意义的预防作用。传统法治论者也强调法治的作用,但传统法治只对普通百姓,不对有特殊身份者。社会主义法制与中国传统的法治从字面到内涵迥然不同,社会主义法制开宗明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从立法到执法,都由人民参与、人民监督。可以说,健全的法制也是另一层面的德。如果将社会生活喻作渡河,法是河水深浅的标尺,德则教会人渡河一定要看标尺,铤而走险,必身遭没顶。

“以德治国”不仅不排斥“依法治国”,而且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提出的。两者结合、相辅相成,但不能理解为平分秋色,它们作用于两个不同层面,德者,扬善;法者,惩恶。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法律是刚性约束,是底线边界,对规范社会生活,有着不容质疑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法律不能一览无余地覆盖社会生活,总有法律无能为力、鞭长莫及的边缘地带(非地理意义的),如果完全能用法律判断是与非,社会生活就简单多了。道德虽是软规范,但在很多时候,道德可以其超强的渗透力,发挥润物细无声的特点,释放能量。既然法制在短时期内还不能将所有社会问题一网打尽,在尽可能完善法制的同时,“德治”可以拾遗补缺,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手段,还可以挖掘人向善的潜质。再者,从立法、执法、守法、对法的监督,主体都是人,我们所要摒弃的是人治,不是“德”治;依法治国离不开机制保障,“机制”就是法与德的有机结合,所以法制社会离不开“德”。

无论哪个时代和哪种社会形态在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方面总会有某种相通的东西,乃至有某些共同的规律可以找寻,正如刘少奇所说: “历史里也有普遍的真理。 ”[2](p416)所谓“古为今用”就应该建立在这种意义上。 不加分析地笼统拒斥古代治政之术无异于盲目排外,无疑都不是正常和健康的文化心态,有道是 “欲求超胜,必先会通”。毛泽东说过: “封建主义的东西也不全是坏的。 ”[3](p225)

“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构筑起民主政治的基石。我们常常提到民主与法制建设,这种表述恰恰表明,民主与法制不能等同,不可或缺;对敌人专政,对人民民主本身就充满了浓浓的“德”的意蕴。“以德治国”优化了政治环境,蕴含着新型的平等观,每个公民既可享受民主、又须遵守法制。它不同于中国古代民主(替民做主),不同于西方民主(程序民主),也不同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 “大民主”(滥用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益探索,如小平同志所说,调动积极性才是最大的民主。

陆教授自然是爱不释手,费尽了心血想要从孟导手里买下这五枚古钱币。但孟导眼见自己光彩夺目的愿望即将实现,说什么也不愿意转让。陆教授最后也只能悻悻而归,临走更是再三嘱咐孟导,不要把钱币贱卖给别人。

“以德治国”保证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这包括体力、智力、心理等全方位素质的提高。《共产党宣言》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对此没有集中的论述。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议中,提出的目标就是培养“四有”新人和创建有利于人的发展的软环境。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物质条件为基础,而且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然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并不直接等于人的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也需要建设。现代人,应当是摆脱愚昧,充满智慧,自主、自立的主体,不仅仅享有法律上参政议政等民主权利,关键还要有民主、参政的现代意识。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就是最大程度地解放思想,鼓励个性的丰富性和能力的多样性,展示更强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消除自我禁锢,树立创新思维,使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自省等品德成为自觉,通过有意识的培养、打造,最终实现自觉。

参与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2 两组患者肌酐、尿素氮、eGFR等的比较 与静注组相比,泵入组患者的肌酐第3d、5d明显升高,eGFR明显更低。两组患者第3d、第5d的NT-proBNP、血钠、血钾均无统计学差异(详见表2、表3)。

[3]毛泽东文集(第 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毛泽东选集(第 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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