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五年履职的点滴感悟

2013-12-18 08:51文/乐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2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依法人大常委会

文/乐 慧

对人大五年履职的点滴感悟

文/乐 慧

人大工作是一棒接一棒的“接力赛”,每五年都要呈上一份特殊的答卷。回顾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履职历程,奋发前行、探索创新,成绩来之不易,但比成绩更重要的是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理清新思路,为后来者留下可供借鉴的精神财富。这对于人大工作的传承和发展,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别有意义。

地方人大工作的制度源泉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定不移的政治方向,人大制度只有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坚持,否则坚持就可能流于口头和字面。要做到“铁了心坚持”,就必须要“静下心完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在人大制度平台上实现“三者有机一”的具体路径,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不断累积着运用人大平台实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经验,使“一府两院”不断深化在人大监督框架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践认知,也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对人大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和认同。比如,市人大内司委就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制定了五年监督计划,提出了明确目标。五年当中,分别以加强行政审判、检察院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民事执行为着力点,循序渐进,强化人大监督,推动完善了司法机关运作的机制,使公检法司各领域工作之间的衔接更为有效;常委会预算工委选择绩效评价、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等切入点,开展预算监督,使人大制度内的财政预算监督焕发出应有活力;市人大法制委选择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这两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对其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和保障了政府依法行政。

扎实有效的工作,来自于求真务实的履职作风。人大工作要取得让党和群众满意的实效,关键在“真”、“实”两字,也就是求真务实。对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一个个案例不断加以诠释。“抓住关键条款,有几条立几条”,努力突出法规的管用和可操作性;以公共需求为导向,努力从代表议案、人民来信、课题调研出发,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对一些事关全局并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持续跟踪监督,直到问题解决、目标完成;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建制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地方立法是市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更好地处理体系立法与问题立法的关系、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建立了优化立项论证机制,修订了立法技术规范,并针对“重程序、轻实体”的状况,重新梳理立法论证工作试行办法,对相关工作作出调整,为选准立法项目、提高立法针对性发挥了良好作用。监督方面,常委会在完成监督计划的同时,注重加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督,依法主动履职,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通过立法途径予以解决和修正,促进了监督与立法的结合。探索开展专题询问,既推动了审议质量提高,也推进了政府工作。

人大工作一届连一届,每一届都留下一份珍贵的履职答卷。作为一名普通的人大工作者,不仅为在这份答卷中参与而自豪,更在每份答卷后总结思考而受益。五年,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它虽有句号,但没有终点。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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