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很幸福
——记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包莉娜

2013-12-18 08:51张爱玉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2期
关键词:红十字会出庭诈骗罪

文/张爱玉

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很幸福
——记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包莉娜

文/张爱玉

“8诉0后科”的的一包名莉检娜察,是官松。江从区华检东察政法院公大学毕业后,包莉娜走到公诉办案一线,7年办理案件500余起,涉案人数600余人。她又是上海检察系统第一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成功挽救了一名12岁白血病患儿的生命。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启动“最美青年检察官”宣传活动,包莉娜作为上海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获评“最美青年检察官”。

全院最年轻主诉检察官

虽然性格简单而阳光,有点大大咧咧,但是一旦冠上“公诉人”这个身份,爱笑的包莉娜就会立刻转换好角色,变得严谨而专业。因为她知道,刑事案件关系当事人的自由甚至性命,来不得半点儿马虎。

2009年,包莉娜接受了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诈骗案件的审查起诉任务。此案由于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且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与民事纠纷常有交织,对承办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包莉娜丝毫没有畏惧和退缩,在整整半年时间里,她走访被害人及各方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并对案件细节逐一核对、确认。出庭支持公诉时,包莉娜以详实的证据和有力的论证当场驳斥了陈某的辩解,公诉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最终陈某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

从初次出庭到办案“老手”,包莉娜每次出庭前一晚总要做一件事:把自己关在卧室反复朗读起诉书,一边“预演”庭上表现,一边思考对方可能提出的辩点。凭着这股子认真劲儿,包莉娜7年承办的5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她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肯定,成为全院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

包莉娜在办理、审批案件之余,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心理学培训,并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办案实践和群众工作之中。

2011年,包莉娜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房东李某夫妇与房客张某因房租问题发生争执扭打,导致张某轻伤。案件审查期间,张某情绪激动,不仅要求对嫌疑人处以刑罚,还提出高额赔偿费,并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接访过程中,包莉娜悉心安抚张某的情绪,认真倾听她的诉求,适时进行释法说理。几次之后,张某被包莉娜的耐心和诚意所感动,表示其实只是希望李某夫妇道歉和赔偿医药费。经过包莉娜长达一年的释法明理和反复协调,李某夫妇与张某最终达成和解,双方矛盾彻底化解。

世界上还有一个“我”

在2005年参加一次公益活动中,包莉娜报名加入了红十字会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2008年年底,包莉娜接到了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电话,说她跟一个患白血病的12岁女孩配型成功。包莉娜向家人表示了捐献意愿,家人体谅她的用心,却无法同意,那时她刚生完女儿还不到一年,身体还没完全恢复。

包莉娜说:“我也是母亲,我能感受患儿父母的痛苦无助。如果此时我不捐,我肯定会后悔一辈子。”于是,倔强的她拔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同意捐献!”

2009年4月7日、8日,包莉娜在华山医院血液科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的志愿捐献。在两次共计8个小时的时间里,她的血液从体内被输送到血细胞分离机中,分离出干细胞后再回输到体内。经四次循环,共计输出20000毫升血液,分离出约120毫升造血干细胞。

这次移植非常成功,受捐小女孩佳佳恢复良好,身体健康。包莉娜在日记中写下:“受捐12岁女孩,血型从A型变成了和我一样的O型,就连性格也变得和我一样外向开朗了。世界上多了一个‘我’,这是生命给我的一份惊喜和礼物。”

“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真的很幸福。”这是包莉娜的座右铭,也是她工作和生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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