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敏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工作办公室,南宁 530022)
动力机制,又称激励机制,是指在各种精神推动力和物质动力导向的驱动下,参加某项事业的各主体紧紧围绕事业发展目标奋发工作的一种运行机制。农民远程教育动力机制是指在各种精神推动力和物质动力导向的驱动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远程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农民、其他机构紧紧围绕农民远程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奋发工作的一种运行机制。在农民远程教育的实践过程中,农民远程教育动力机制对农民远程教育保持活力并持续发展起着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而政府在农民远程教育动力机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因此,当前从政府角度探求创新农民远程教育动力机制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民教育属于职业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教育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因此,利用远程教育推动农民教育,这是农民享受教育公平的正当权益,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的重视、相关部委有相关的推动政策、农民也有客观需求,在实践中,农民远程教育也对农民提高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认为农民远程教育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不愿意积极主动承担,或者虽然认识到了农民远程教育的重要性,但却不清楚如何承担起在农民远程教育中的应有职责,因此,缺乏或者没有正确的激励意识。在这些地方,政府采取了对农民远程教育工作不热心、不重视、不支持,甚至是排斥的态度。
政府对农民远程教育的激励政策大多集中在经济层面,即采用降低或者免除参加培训的农民的费用的做法。例如2004年广西在实施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时,采用了“中央、广西、地(市)和县四级电大共同减免”“学费”,“自治区民委、民政厅等多家单位支持教学点部分资金补贴学员学费”的做法,“使生均学费降到2千元左右”。[1]江西采用“参加远程学习的学员学费每人每年2090元,全部由省、市、县财政和教学单位承担”。[2]广东农民工“圆梦计划”“资助”“在粤农民工进行以网络远程教育形式为主的高等学历教育,农民工只需支付1000元,就可接受2年至3年的本科或大专层次继续教育”,其他费用由政府资助。[3]这种现象不是个别地方独有,已在全国许多地区普遍存在。
当前地方各级政府针对的激励对象大多为农民,激励政策大多围绕如何激励农民参加远程教育,对参加农民远程教育其他主体的激励措施很少。实践证明,激励农民这一单一主体的做法,在实践中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有激励政策对提高农民参加远程教育积极性的效果并不理想,即使政府为农民提供“免费培训”,“农民参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仍然不高”。[4]二是现有激励政策严重“挫伤了”“相关机构参与”农民远程教育的“主动性”,“也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三是现有激励政策对提高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作用不理想,“社会上对农业职业教育的轻视现象仍十分严重”。[6]
政府观念落后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受到小农思想的影响,他们大多认为农民仅须从父辈那里学习种地技能就行了,因此,农民远程教育完全是多余的,甚至农民教育也完全是可有可无的,在他们的意识里“农民培训”仅仅是“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作为一项行政任务”,他们“只希望在培训结束之后能够向上级做出汇报”,“只愿意在数据上做文章,应付了事”。[7]二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农民教育培训,认为课堂教学,或者面对面交互式的面授教学才是农民教育的正规模式,而且,对于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工作的地方政府而言,从事起来也轻车熟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他们或者将农民组织成教学班,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请有关专家讲授,讲授内容由政府与专家,或者培训机构商定;或者将农民组织起来,采取现场讲授的形式,讲授内容一般选择当地农民关注度比较高的内容。在上述情况下,地方政府很难产生激励农民远程教育的意识。三是部分地方政府虽然接受农民远程教育这种教育形式,也认识到了农民远程教育能够起到减少地方政府工作量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但由于调研不足,对这种教育形式的动力机制认识不深,常将农民远程教育的动力来源理解为上级政府的投入和远程教育机构的组织,因此,并不清楚如何采取正确的激励措施推进农民远程教育事业的发展。
政府过于重视物质激励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物质激励是政府最容易想到、最容易操作的激励方式。最容易想到是因为物质激励是激励方式中最为常见的重要方式,最容易操作是因为这种激励方式一般采用财政转移支付,远程教育机构组织实施的方式即可实现,政府不需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发动和组织。二是地方政府没有问责的压力。从目前来看,虽然农民远程教育是政府的职责,但是,政府不履行,或者不充分履行,也不会受到相应的问责,没有压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就难以产生积极探索创新动力机制的动力。三是对物质激励的消极影响认识不足。一般而言,过于重视物质方式而偏废其他激励方式,会造成激励机制缺乏平衡,难以使激励方式之间形成有效互动,可能导致激励作用逐渐弱化,甚至不仅不会起到激励的效果,反而会导致拜金主义、金钱为上思想在各参加主体中蔓延的情况发生,即有物质激励,我就做,没有,我就不做,或者少做。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显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农民远程教育由政府、培训机构、农民和其他参加主体四个部分组成,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农民参加远程教育的积极性较低一直是农民远程教育推进的最大阻碍因素,已经成为了农民远程教育的主要矛盾。如何提高农民参加的积极性,自然而然成为了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然而,仅将农民作为激励对象,未涵盖其他参加主体的做法却是不妥当的。因为,从农民的角度考虑,政府提供的远程教育项目,虽然有的有支助,有的甚至是免费培训,但是,培训对其提升技术水平、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作用非常有限,农民仍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很难有效利用从培训中获得知识创业;“即使”有的农民有“承担投资风险”的勇气,并将培训中所获得的知识“投入农业生产”,“但是散户经营的农民抗风险能力又普遍较弱,一旦生产投入失败极有可能血本无归,甚至失去原有的生活质量”。[8]从政府工作人员的角度考虑,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开展耐心、细致的工作以提高农民参加远程教育积极性的做法,完全是吃力不讨好,因为,即使成功,对政府工作人员而言也不会获得实质上的激励。从远程教育机构的角度考虑,全力做好农民远程教育工作的确能够起到充分利用自身教育资源、锻炼师资队伍、提高远程教育机构声誉的作用,然而却很少有远程教育机构能得到政府的长期资金支持和后续保障,这种不确定性使远程教育机构难以将农民远程教育作为全力建设和发展的项目。从其他参加主体的角度考虑,支持农民远程教育事业,并为参加远程教育的农民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不但会为自己增添风险,而且并不会为其带来适当的收益。
当前,政府应从三个方面思想解放、更新观念:一是要突破小农思想的影响,树立加强农民远程教育的新观念。实施农民远程教育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民远程教育并非农民自己的事情,而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要突破传统教育的篱笆,树立多种教育形式兼容、重视远程教育的新观念。农民的确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强烈需求”。[9]然而,调查显示,“农民对参加培训的地点,56%选择在村里,37%选择在乡镇,7%选择到县里学习,总体上有93%的农民只愿意在乡镇范围内接受培训”;“在培训周期的农民意愿方面,要求每次培训2-3天的占到77%以上,每次培训时间为1天的占13%,每次培训时间在4-7天的占 8%,而选择7天以上的只有2%”。[10]这说明采取较长时间集中培训,或者将农民送到县级以上城市进行培训的做法不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这与我国当前教育资源大多集中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的现实有很大的矛盾。远程教育由于具有在受教育者和教育组织之间相互分离的情况下实现农民教育目的的优势,正在逐渐成为农民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三是要破除将农民远程教育动力来源理解为上级政府的投入和远程教育机构的组织的旧观念,树立建立科学的动力机制的新观念。农民远程教育的动力来源与传统教育形式有很大不同,在农民远程教育中,基层政府的激励政策并非可有可无,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强调研,找准着力点,建立适合本地特点的科学的动力机制,更好地推进农民远程教育事业发展。
当前,政府应从两个方面完善激励形式:一是从激励内容的角度来看,应将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有机结合。按照马斯洛(A.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生理、安全、社交(感情)、尊重、成就等五个层次的需求构成,当低层次需求满足后,高层次需求才会成为人的主导需求。随着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农民的需求已经开始向求知、求富、求乐方向发生本质转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远程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参加主体的需求也在向更高层次发展,即社交(感情)、尊重、成就需求已经成为农民远程教育各参加主体的一种基本需求,因此,对农民远程教育各参加主体情感、尊重、成就需求进行激励,必将对激励农民远程教育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产生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应改变过于关注物质激励的做法,将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从激励作用的角度来看,应将正激励和负激励有机结合。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激励强化理论认为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人们的行为。因此,政府应将正激励和负激励有机结合。例如对安心、认真学习,在远程教育结束时获得培训证书的农民,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配套扶持;对农民远程教育工作出色的政府工作人员则给予职务晋升激励;对农民远程教育工作出色的培训机构在财政和其他政策上予以扶持,反之,则减少对其从事农民远程教育的扶持力度,直至取消其培训资格;对农民远程教育工作提供支持的其他参加主体,可在税收和其他政策上应予以激励。这种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双向激励能够起到恩威并施,赏罚分明的作用,能够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真正效果。
政府应从四个方面将政府的激励涵盖各参加主体:一是继续探求激励农民参加远程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措施。农民参加远程教育积极性较低仍然是当前开展农民远程教育的最大阻碍因素和主要矛盾,当前政府应在继续创新激励的形式上下足工夫,使对农民的激励措施更加科学,更加有针对性。二是应探求对起主要作用的政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激励的措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热心主导农民远程教育,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果没有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激励措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内部就很难获得应有评价,甚至得不到平等的职务晋升机会,那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热心主导就不可能长久。三是应探求对远程教育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激励的措施。远程教育机构虽然有投身农民远程教育的积极性和良好愿望,然而自身终归要受利益限制,他们大多关注投身农民远程教育能否赚钱、能否持久,如果培训机构在尽心参加后,却得不到合理的利润,甚至在赔本赚吆喝,那么远程教育机构就不会长久尽心参加。如果远程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民远程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肯定性评价,其尽心参加的积极性就会受挫,影响农民远程教育的实施效果。四是探求对其他参加主体进行激励的措施。对其他参加主体进行激励,有利于提高社会对农民远程教育工作的认同度。例如,在税收和财政上给予接收参加远程教育并合格的农民的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能够很好地促使他们改变对农民远程教育的态度。
[1]宋志生.开展农村远程开放教育提高农村人才整体素质[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6.
[2]汪红亮.江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远程教育依托电大推开 学费全免[DB/OL].http://www.crtvu.edu.cn/ddsx/file.php?id=12669.
[3]赖少芬.粤“圆梦计划”资助万名农民工上大学[N].汕头日报,2011-09-06.
[4][6]朱岩,张琼,夏林华.加拿大农业职业教育与远程教育考察报告[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2,(2):61.
[5]宋孝忠.构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动力机制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0,(6):62.
[7][8]庄曼丽.如何提高农民培训的吸引力[J].职教论坛,2010,(22):23.
[9]章平.新形势下农民教育工作的探讨[J].农业经济,2010,(6):47.
[10]于青 .农民培训方式研究[J].职教论坛,2010,(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