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超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
形容词短语的儿化是河南中原官话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儿化作用于形容词短语,具有量范畴的反向表达功能,即作用于指示程度量或数量的成分与相关形容词构成的形容词短语,表示小称意义。在普通话中,相应的量范畴的反向表达往往是用形容词的反义词来表示,而不是通过形容词短语的儿化;目前也尚未见到其他非中原官话方言有此类现象报道。在河南中原官话中,已见报道的有陕县、浚县、确山、宜阳等地方言,这种现象在各方言中并不完全相同,而且由于各位论者考察的角度或使用的分析方法不同也造成了一些描写形式和结论上的差异。
位于豫南的唐河方言同属中原官话,在对其进行调查梳理中,我们发现在形容词短语儿化上该方言也有成系统的表现,与其他四地方言相比,存在地域上的规律性差异。下文就唐河方言形容词短语的儿化现象作详细描写,并与陕县、确山、浚县、宜阳等四地方言的异同之处进行比较。
从常见格式看,有“[程度指示代词+A]儿、[多+A]儿、[数量短语+A]儿(包括‘[名词+A]儿’)、[不/没+多+A]儿、[不+A]儿”五种,能进入这些格式的形容词主要有“大、长、沉[tʂən]、重、高、粗、厚、宽、远、深[tʂən]、些[siε]”等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形容词。
1.[程度指示代词+A]儿
能进入该格式的程度指示代词有“镇[tʂən]、恁[nən]”两个,它们分别是近指代词“这么”和远指代词“那么”的合音。儿化形式与非儿化形式形成语义上的对立,非儿化形式中程度指示代词可以用衍音形式“镇/恁们”或“镇/恁们们”,带一种夸张口气,程度较强,后者比前者口气更重,程度更强。如:
(1)a.班里镇些(子)人。
b.班里才镇些儿人。
(2)a.那棵桑树长恁们高。
b.那棵桑树只[ʦɿ]长恁高 儿就[·təu]不长了。
(3)a.箱子镇们们重,我一个儿搬不动。
b.箱子才镇重儿,我一个儿就能搬动。这类形容词短语的非儿化形式(有基式和子尾形式两种情况,子尾仅出现在“些”上)的语义是形容词所表示度量衡的程度量比较大,即把量往大里说,并带有指示义(语义所指向的客体往往已为说话人所知);儿化形式则是将程度量往相反方向、往小里说,是小称义,也带有指示义,语义等同于相应的消极形容词短语。例(1)a是说教室里人很多,b是说教室里人很少;例(2)a是说那棵桑树特别高,b是说那棵桑树很矮;例(3)a是说箱子特别特别重,b是说箱子很轻。这里形容词短语的儿化形式可以用其基式加表示量小的数量补语“一点儿”来替换,分别可说成:班里才镇大一点儿人、那棵桑树长镇高一点儿、箱子才镇重一点儿;这从另一种角度说明小称儿化是作用于整个形容词短语的,儿化是形态手段,而数量补语是词汇手段。
辛永芬指出浚县方言中负面意义(消极意义)的形容词如“短、低、细、薄”等也能进入这种小称框架,认为“负面意义的形容词往小里说是往负面再移动一次,实际上是对负面意义的一次强调”。但在唐河方言中,消极意义的形容词可以用在基式“程度指示代词+A”中表示程度量少,如“饭做恁少不够吃”,这一点跟宜阳方言相同,没有浚县方言那种儿化形式的小称用法。
就语法功能看,“[程度指示代词+A]儿”同其非儿化形式一样,可做谓语、补语、定语和主语等,往往跟一些范围副词如“才、就[·təu]、只[ʦɿ]”等搭配使用,使表义更加具体贴切。如:
(4)绳儿才镇长儿,不够使。
(5)纸就剩恁厚儿了。
(6)镇重儿哩东西你就拎不动!
(7)镇些儿就中可以了。
2.[多+A]儿
“多”[tuo]在这里是程度疑问代词。辛永芬指出,浚县方言中“‘[多+A]儿’和‘[多+A]’也构成了一种语义对立。用基式‘多+A’时,只是客观的询问,用小称式‘[多+A]儿’时,包含了询问者对所问程度不高的心理预设,即询问者预先假设所问的程度是一个小程度”。刘春卉指出,确山方言中偏向问和中性问的对立表现在形式方面的“最典型的区别就是形容词是否使用儿化形式”,“‘(有)多A’在表示中性问时,形容词必须使用儿化形式”,与此相反,“(有)多A”在“表示偏向问时,其中的形容词A一般不能使用儿化形式,形容词用于描述或评价该属性特征。或者说,如果形容词没有用儿化形式,‘(有)多A’一定是表示偏向问,无论其中的形容词表示的是积极意义,还是消极意义。”陈安平也指出,“在宜阳方言中,‘[多+A]儿’格式询问客观程度,是中性问”,“宜阳方言的中性问不能用[多+A]来提问”,[多+A]“预设是已经知道了程度很深,询问A深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这是一种偏向问。”可见“多+A”及其儿化形式“[多+A]儿”在宜阳方言和确山方言中体现的是偏向问和中性问的功能对立,与浚县方言表示非小称和小称的语法意义的对立不同;如果说前两种方言同浚县方言在这两种格式上存在联系的话,就是在形式和功能上恰好形成一种颠倒关系,即前两种方言用儿化形式表示中性问,用非儿化形式表示偏向问(偏向量大),浚县方言用非儿化形式表示中性问,用儿化形式表示偏向问(偏向量小)。
在唐河方言中,“[多+A]儿”和“多+A”有不同的句法限制和功能表现。若A是上述度量衡形容词(“沉”和“些”除外),则只可进入格式“[多+A]儿”,兼具表达中性问和偏向问的功能。用于中性问,表示客观地询问量的大小,如:
(8)A:你要多长儿哩线?
B:尺把长儿。/尺把长儿就中了。
(9)A:你们家离城里有多远儿?
B:可远了,有一百多里远。用于偏向问,既可表示已知道或假设所询问的量较小,如上例(8)A问与B答后一句所搭配的语境;又可表示已知道或假设所询问的量较大,而进一步询问较为具体的量,如:
(10)A:这坑可深了。
B:有多深儿?
A:有几丈深吧。
若A是上述表示度量衡积极意义的形容词除外的其他性质形容词,如“短、低、矮、浅、白、好、热、烂、亮、好看、得劲、美气”等,则只可进入格式“多+A”,仅有表达偏向问的功能。如:
(11)A:河里水浅哩很,能蹚过去。
B:有多浅?过坷膝盖儿没有?
(12)A:他们家里拾掇哩得劲哩很。
B:有多得劲?
询问数量的形容词短语“多多”[tuotuo]和“多少”[tuoʂau]比较特殊,两者都表示偏向问,在意思上是相反的:前者偏向量大,后者偏向量小。表示中性问时,用后者的儿化形式“[多少]儿”[tuo·ʂaur],其实这个结构已经凝固化成为一个疑问代词了,后一个音节读轻声。相关问题,刘春卉已做详细描述,这一现象唐河方言跟确山方言比较相像,不再赘述。如:
(13)A:他们娃儿是个黑娃儿,要是叫逮住哩话,得罚可多钱。
B:真哩假哩?得罚多多?(偏向问)
(14)A:缸里没多少儿面了,得再去打点儿。
B:还剩多少?(偏向问)
(15)你们家总共有多少儿地?(中性问)上述“短”类形容词短语若要表达中性问,则要用正反问句形式(度量衡方面可用积极意义形容词短语儿化形式的特指问句,见上),句类的下位类型出现了差异,由特指问句变为正反问句。如:
(16)电灯亮不亮?
(17)肉浸哩烂不烂?
可见,这里论及的偏向问在形式上存在互补关系,即形容词短语与其儿化形式互补,表现在:儿化与否跟形容词的选词有关,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形容词用儿化格式,其他形容词用非儿化格式。
“有+多A(儿)”加反问语气构成反问句,用肯定形式表示否定意义,相当于“没多A(儿)”,这其实是偏向问功能的灵活运用。还可在“有”前加疑问代词“哪”,用疑问形式表示否定意义,语气有所削弱。凡是上述能进入偏向问格式的形容词都可进入该格式,儿化与否的制约条件不变。如:
(18)这筐儿麦(哪)有多重儿啊?我一个
小拇[ma]手指头都拎起来了。(19)A:他们家里拾掇哩得劲哩很。B:(哪)有多得劲?我看还不如俺们家里哩。
另外,“多”还可作程度副词,相当于程度指示代词“镇/恁”,跟形容词构成“多A”(=“镇/恁A”),义为“特别A”,大部分性质形容词都可进入该格式,但没有儿化形式。“多A”可重叠构成“多A多A”(=“镇/恁A镇/恁A”),后加助词“哩”,义为“特别特别A”。如:
(20)镇早晚儿现在哩娃儿们多美气啊,要啥有啥。
(21)他多大了都还尿床哩!
(22)这衣裳多好多好哩,扔了糟济了。
(23)人家多难受多难受哩,你就白[pai]在那儿添乱了。
针对疑问形式“[多+A]儿”,肯定回答可用“[数量短语+A]儿”(包括“[名词性词语+A]儿”)及其非儿化形式“数量短语+A”(包括“名词性词语+A”),否定回答可用“[没/不+多+A]儿”,见上文相关问答例句,具体分析见下文。
3.[数量短语+A]儿
“[数量短语+A]儿”与其非儿化形式“数量短语+A”也构成小称与非小称的语义对立,在数量短语和形容词的使用上有一定限制,必须是表示度量衡意义的量词(如尺、丈、米、里、吨等)或临时借用来比况度量衡的名词(如人、指头、巴掌、脚脖儿、碗口儿等)和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形容词。
儿化形式既可表示将度量衡的程度往小里说,体现小称义,常与范围副词“才、就、只、多只、浑只”等搭配使用,也可表示客观描述;既可作为疑问形式“[多+A]儿”的肯定答语,如例(8),也可单独表述。非儿化形式表示将度量衡的程度往大里说,常跟副词“都、就、可”等搭配使用。儿化形式和非儿化形式在句中都可作谓语、补语、定语。如:
(24)a.村儿里刚修了一条二米宽儿哩路。
b.那条路才二米宽儿,过不了大卡车。
c.路都修二米宽了,你还嫌窄?
(25)a.这张纸巴掌大儿,样肯儿[iaŋk■r]
够使[ʂʅ]。
b.这儿下儿才巴掌大儿个地宅儿地方,
坐不下镇些人。
c.这棵[kuo]刺耳巴儿[ʦɿ
·lpзr]种了才半年可有巴掌大了。
这两例中,a是“[多+A]儿”,是对对象的客观描述;b也是“[多+A]儿”,在具体的语境里表达的是将对象的度量衡的程度往小里说的意思;c是“多+A”,表达的是将对象的度量衡的程度往大里说的意思。
4.[没/不+多+A]儿
该格式中“多”也是程度副词,相当于程度指示代词“镇/恁”,可构成上文提到的“多A”及其重叠式“多A多A”,区别于程度疑问代词“多”。
在浚县、宜阳等方言中也存在同类格式,在结构层次上,辛永芬和陈安平皆认为其中的否定副词“先跟‘多’组成一个低程度量的成分,然后再修饰A”。而就唐河方言来说,“多”跟A构成形容词短语“多+A”表达的是A所表示的性质的程度很深;“没/不+多+A”是对“多+A”的否定。至于儿化与否,则跟形容词的性质有关,即:若A是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性质形容词“大、长、重、高、粗、厚、宽、远、深”以及表示数量的消极意义的形容词“少”时,“没/不+多+A”一般要儿化;若A是别的性质形容词(包括积极义和消极义),“没/不+多+A”一般不需要儿化,可见这两种情况在格式和选词上是互补的。相应地,“[没/不+多+A]儿”可作为表示中性问的疑问形式“[多+A]儿”的否定答语,“[没/不+多+A]儿”和“不/没+多+A”也都可对性质的程度进行客观性否定表述。如:
(26)A:还得走多远儿啊,我都走不动了。
B:没/不多远儿了,就到了。
(27)A:你一个月能挣多少儿钱?
B:没多少儿,才两三千。
以上两例中,“[没/不+多+A]儿”是表示中性问的疑问形式“[多+A]儿”的否定答语。
(28)他个子没/不多高儿。
(29)这点儿苞谷没/不多重儿。
(30)水都放半天了,没/不多热了。
(31)这本小说儿没/不多好看。
以上四例中,“[没/不+多+A]儿”和“不/没+多+A”表达的是对性质程度的客观性否定。
5.[不+A]儿
在唐河方言中,以非儿化形式“不+A”为常,不像浚县方言和宜阳方言那样因非儿化和儿化的形式差异而带来表义上的不同,即使个别人口头上会带儿化音,也只是口语化的标记,不造成形义上的系统对立。唐河方言有一个常用的组合“不大儿”,已凝固为一个频度副词,义为“不常”。如:
(32)他不大儿上俺们来。
(33)这个时候儿不大儿下雨。
就已见报道的中原官话的情况来看,张邱林较早论及该类现象,张文从词法角度分析相关的儿化现象,即将儿化当作词的“形态”来对待,尽管系统性不够强,但对陕县方言中相关形容词的范围、语义特征(对其儿化形式“程度不高”的附加意义的揭示已接近“小称”范畴)、句法制约以及4种常见的句法框架的探讨已有相当的深度。
辛永芬根据施其生先生《汕头方言量词和数量词的小称》一文中对“[数词+量词]+小称”这种小称标记附着在短语上的结构类型的描述,结合相关方言的报道,通过对浚县方言儿化形式的小称现象的深入挖掘,指出浚县方言中儿化小称标记是附加在整个形容词短语上的,构成“[指量+A]儿”的小称格式,并指出形容词短语的小称儿化在河南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为小称标记基于词法层面的研究向句法层面研究的拓展提供了方言实证。
除去形式分析角度的不同,在对方言事实的列举和意义的梳理揭示上,辛文之于浚县方言和张文之于陕县方言有很高的一致性,只是张文对于儿化形式和非儿化形式的对比上显得不够充分,在与其他方言比较时其地域特征就不能很好的展示。而辛文所体现出来的系统性为方言间的比较提供了比较好的参照体系。
以5种常见格式作为比较的对象,就唐河方言来说,其中的修饰语是有限的几种指量成分“镇、镇们、镇们们、恁、恁们、恁们们、多”、副词“没、不”和数量短语(包括比况数量义的短语)等,形容词A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单音性质形容词“大、些、长、沉、重、高、粗、厚、宽、远、深”和表示数量的消极意义的单音性质形容词“少”。
从是否表达小称意义来看,唐河方言中形容词短语所体现的小称与非小称的对立仅见于“[程度指示代词+A]儿”和“[数量短语+A]儿”同它们各自的非儿化形式之间,这与其他几种方言所见同类现象的各种表现(除了A的范围和词形上有个别差异外)基本上是一致的;“[多+A]儿”和“[没/不+多+A]儿”在A是表示度量衡的积极意义的性质形容词“大、长、重、高、粗、厚、宽、远、深”和表示数量的消极意义的性质形容词“少”时都是存在的,不过没有对应的非儿化形式,而所谓的这些儿化形式表达的也并不是小称意义,更多的是附加一种口语语体意义;而对于“不+A”和“[不+A]儿”两种格式,唐河方言更倾向于用非儿化形式,儿化形式极少见。
对于“[多+A]儿”和“多+A”,张邱林指出陕县方言中“问话用‘有+多+儿化形容词?’包含着认为程度不高的语气。……问话如果用‘有+多+非儿化形容词’的形式,如‘有多长?’,就是客观的提问口气,不含主观心理假设。”辛永芬指出浚县方言中“数量短语+A”的“非小称形式表示一种客观的描述,小称形式是将同样数量所代表的度量衡特征往小里说。”刘春卉指出“河南确山方言中的‘(有)多+A’在表示中性问时,形容词必须使用儿化形式。……与中性问相反,‘(有)多+A’在河南确山方言中表示偏向问时,其中的形容词A一般不能使用儿化形式,形容词用于描述或评价该属性的特征。”同时又指出“对中性问句‘(有)多+A’而言,同样没有以A的形容词义对该属性的特征做任何的描述或评价,而只是用于指称所问的属性。”陈安平认为宜阳方言中这两种格式也不是小称与非小称的关系,他指出“在宜阳方言中,‘[多+A]儿’格式询问客观程度,是中性问”,而宜阳方言的“多+A”则是偏向问,“预设是已经知道了程度很深,询问的是A深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们推测,宜阳方言中的“[多+A]儿”除了中性问的用法外,应该也有偏向问的用法,就像唐河方言中的表现一样。这样来看,就这两种相对的格式来说,陕县方言和浚县方言表现比较一致,确山方言和宜阳方言表现比较一致,唐河方言的表现更接近后者,但又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即在同样条件下,只有“[不+A]儿”一种形式,既表达中性问,又表达偏向问,而表达偏向问时,既可以表达偏向程度大的一面,又可以表达偏向程度小的一面,因此其他几种方言表达偏向程度大的一面时所用的非儿化形式在唐河方言中这种条件下是不存在的,这种功能整合到了儿化形式上了。
陈安平将宜阳方言中在这种情况下的格式称为非小称格式(我们不赞同陈文将“[数量短语+A]儿”也归入此类,因为根据宜阳方言跟确山方言和唐河方言在相关现象上的平行关系,我们推测陈文忽略了宜阳方言中该格式也应有用于偏向问的偏向程度小的小称义)。基于上述几种方言的对比,我们认为陈文关于宜阳方言在理论上至也应该有5种形容词短语的儿化形式的假设是有道理的。
对于“[没/不+多+A]儿”和“没/不+多+A”,陕县方言、浚县方言和宜阳方言的表现一致,即“没/不+多+A”是对程度高的否定或指称一个低的程度,其儿化形式“[没/不+多+A]儿”则是把一个低的量再往小里说;而在确山方言和唐河方言中,则只有“[没/不+多+A]儿”这种儿化形式,可以用作对中性问“[多+A]儿”的否定回答,没有相应的非儿化形式。
对于“[不+A]儿”和“不+A”,陕县方言、浚县方言和宜阳方言的表现比较一致,即“不+A”是对A的否定,“[不+A]儿”是把“不+A”再往小里说;确山方言和唐河方言中以“不+A”为常,“[不+A]儿”比较少见,而且即使有,两者在表义上也是等价的,没有区别。
也正是基于河南中原官话形容词短语儿化现象至少存在5种常用格式这一假设,在已有的方言报道的语料和分析的支撑下,加上我们对唐河方言的考察分析以及对各方言间的比较,我们得出这个结论:从地理分布来说,按纬度自北向南(大致来说,浚县、陕县靠北,宜阳、确山靠中,唐河靠南),河南中原官话形容词短语儿化形式表小称义的功能表现出一种渐变性的倾向,即:这5种格式中有2种(“[程度指示代词+A]儿”和“[数量短语+A]儿”)还在各方言中普遍保持一致地表达小称义,其他3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差异。
河南中原官话各个方言形容词短语儿化现象在地理分布上的特征和差异,体现了语言发展的地域不平衡性;而5种格式在各方言中的差异也不是平行的,体现了语言内部发展的不平衡性。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从语言内部来说,首先应该是形容词短语儿化形式小称义的磨损程度在各地有不同的表现,靠北的浚县方言和陕县方言的小称儿化比较严整,随着向南推进,小称义的磨损越来越显著(离浚县较近的宜阳已出现一些差异,而靠南的确山方言和唐河方言的差异更加突出),随着小称义的磨损,儿化形式逐渐成为增加口语色彩的一种手段(在读书音中如果没有书面“儿”字的提示,儿化音就会被忽略不发);其次是语言内部系统的相互制约的影响,如浚县方言和陕县方言中性问用“多+A”这一非儿化形式,宜阳方言、确山方言和唐河方言则用儿化形式“[多+A]儿”,因此除了小称义磨损这一因素外,还与各方言中儿化形式的使用范围和频率有关。从语言外部看,应该跟普通话的普及有关,比如唐河方言以“不+A”为常,很少用“[不+A]儿”,这与普通话的影响不无关系。
施其生先生曾指出“汉语的词组也有‘形态’”,河南中原官话中的形容词短语的儿化现象是形态标记附着于短语(词组)这一形态句法现象的具体表现,其中儿化在语音结构上是线性的,直接与短语的最后一个音节结合,在语法功能上则是跨层的,是通过作用于整个形容词短语来体现的。
[1]张邱林.陕县方言的儿化形容词[J].语言研究,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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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春卉.河南确山方言中的“(有)多A”与“(有)多A儿”——兼论普通话中被“中性问”掩盖了的“偏向问”[J].语言科学,2007,(5).
[5]陈安平.宜阳方言虚词研究[D].广州: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6]施其生.汉语方言中词组的“形态”[J].语言研究,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