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必须承认的是,学分收费制确实“看上去很美”。那么,如何才能保证这项政策最终能落到实处,不在执行途中发生“变异”呢?
我国的高等教育,近年来做了不少局部改革尝试,除按学分收费改革外,还有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高校自主招生、研究生学制改革等等,但都无一例外地从“初衷很好”,到“被质疑”再到“最终变异”,原因就在于没有探索建立起能让这些措施生长的基本大学管理制度。
学分收费改革要想真正落实,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清晰核算大学生培养成本。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决定核算大学生生均培养成本,但到今天,没有一所大学能明确说出大学生培养成本是多少,大学的行政成本、科研成本与教育成本是怎样的关系,成本核算不清,又如何把成本分摊到每个学分上?其次,要推行真正的完全学分制。目前高校推行的学分制,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的学年制,对学生还是按学年管理,选修课的比例最多只占到20%,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学生会觉得调整收费方法并无必要;再次,要在大学内建立有力维护学生权益的机构。从道理上讲,如果一个学生不重修,按学分缴费,其标准并不会超过按学年收费。但学生们担心的是,学校会不会借重修收费变相涨价,故意提高不及格率。有的高校为摆脱嫌疑,采取的办法是第一次重修不收费,但也引来“奖懒罚勤”、“侵占资源”的质疑。所以,要做好按学分收费的改革,需要切实建立以“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大学制度。只有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受教育者才会确信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没有受行政因素、利益因素影响;只有学生自治,才不会出现学生权益受损却投诉无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