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调查

2013-10-22 02:51钱毅肖泽湘
关键词:邵阳市用字繁体字

钱毅,肖泽湘

(邵阳学院 中文系,湖南 邵阳 422000)

一、引言

关于城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方面的调查研究是近年来语言学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之一是“以城市为中心”。1999年国家启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程,教育部、国家语委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1]。该《意见》要求一类、二类和三类城市分三个时间段达标①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城区部分;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以推动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邵阳市地处湖南省西南,踞资江之上游,东邻衡阳,南抵零陵、广西,西毗怀化,北连娄底。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二类城市,邵阳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相对滞后,同时,相应的理论分析和研究也是一片空白。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二类城市,要想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就必须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而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是城市宣传最重要的“名片”之一。因此,做好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工作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为邵阳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部门制定相关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提供借鉴,对邵阳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将对邵阳市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

与本文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有以下几类:(一)不规范现象的类别、成因等研究。成果主要有:《当前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种种》[2]、《语言文字使用混乱问题探析》[3]、《关于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4]、《当前汉语汉字使用混乱现象透视》[5]。(二)某一类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如对商店店名的研究。代表性成果有:《谈谈商店文明用字》、《取店名莫入误区》[7]、《我省城市中不规范店名的考察》[8]。(三)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现象的全面综合研究。代表性成果有:《长春市街头用字不规范现象研究》[9]、《石家庄市 24 县(市、区)公共场所用字问题调查与分析》[10]。以上成果,或分析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现象的某一方面,或从某一角度对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现象进行探究,或对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现象进行综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抽样调查和数理统计相结合的方法。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笔者于2009年7月至10月对邵阳市各大街道进行了实地调研,共采集语料2321条。其中,宝庆西路162条,宝庆中路146条,宝庆东路113条,中心路154条,资江南路54条,资江北路40条,魏源路62条,江北大道119条,西湖路190条,敏州路110条,红旗路400条,城北路80条,邵水西路183条,东风路229条,五一南路13条,邵州路8条。为了使研究资料更丰富、更有针对性,笔者又专门对市中心医院、江北建材大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进行了调研。

文章揭示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现象,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最后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和思考。

二、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1](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对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作了如下规定:“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该法第三条又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在此,需要补充说明一个概念:“规范汉字”。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但对“规范汉字”的具体界定,目前学术界还存在一定争议,国家语言文字管理相关部门也没有统一的解释。对此,本文采用黄伯荣、廖旭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四版)[12]对“规范汉字”的解释:“规范汉字”,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经过简化和整理的字表规定的现行汉字。跟规范汉字对立的是不规范汉字,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不符合国家发布的汉字整理的字表规定的汉字,例如国家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整理的异体字、旧字形等;另一个是写错或读错的错别字。在具体认定时,本文以《简化字总表》(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公布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国家语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版)、《现代汉语词典》(第 5 版)[13]、《现代汉语规范词典》[14]作为依据标准。对“二简”字和异体字的确认,则分别依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人民日报》1977年12月20日第四版发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5]和195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6]。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采集语料2321条,其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语料有480条,总体不规范率为20.68%(采用四舍五入),这是一个比较高的比例,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此次调查所涉及的各公共场所出现不规范用字的具体情况如下表1:

表1 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情况统计表

(二)具体情况

此次调查,公共场所用字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繁体字、错字和别字,还有少量的二简字和旧字形。此次调查没有发现异体字。

1.繁体字

繁体字,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解释,是指“已有简化字代替的汉字,例如‘禮’是‘礼’的繁体字。”在具体认定时,以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

繁体字的大量使用是此次调查中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表现最突出的一个方面。根据笔者统计,在所有480条出现不规范用字的语料中,使用繁体字的语料共有415条,占不规范用字语料百分比为86.46%(采用四舍五入)。各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的具体情况见表2:

(1)寶東鐵藝、(2)戰神網吧、(3)湘味飯莊、(4)避風塘、(5)飛龍廣告、(6)中國银行、(7)時尚连锁名店、(8)小陳发藝、(9)鸿林賓館、(10)如家賓館、(11)鴻泰商務賓館、(12)寶康大藥店、(13)楓意廣告、(14)邵陽市老干部活動中心、(15)邵陽市電影公司、(16)168大排档老字號、(17)天福饭莊、(18)開心茶莊、(19)神龍茗屋、(20)寶藍玻璃装飾店

表2 邵阳市公共场所繁体字使用情况统计表

使用了繁体字的具体语料,例如:

经过对所有使用了繁体字的语料进行分析,笔者发现了一些特点:

例(1)、例(12)和例(20)中都出现了繁体字“寶”;例(5)和例(19)中都出现了繁体字“龍”。可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寶”和“龍”成了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中繁体字使用的高频用字,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繁体字“寶”和“龍”的使用都高达数十次。类似的还有其它一些字,这些繁体字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某种特殊文化心理。

例(4)中的“风”字和例(6)中的“国”字都是繁体字。因为例(4)是著名的时尚饮品连锁店名,该连锁店遍布市区各大街道,所以例(4)语料在此次调查中大量重复出现。而例(6)是银行名称,市区各大街道也都有它的支行和营业厅,所以例(6)语料在此次调查中也大量重复出现。不仅仅因为其出现频率高,而且由于该连锁店和银行的知名度也非常高,所以,这些店名中出现不规范用字,其负面影响也相对较大。类似这种情况的字还有很多。

一些饭庄、茶庄、宾馆,在书写店名或招牌时都倾向于使用繁体字,尤其是饭庄或茶庄的“庄”的繁体字,“宾馆”二字的繁体字均成为繁体字使用的高频用字,如例(3)、例(17)、例(18)中的“莊”和例(9)、例(10)、例(11)中的“賓館”。另外,笔者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广告公司的招牌都喜欢使用繁体字,如例(5)和例(13)。

作为城市地名,“邵阳”二字在公共场所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其中“阳”字对应的繁体字“陽”的使用频率也非常高,如例(14)和例(15)。

同样是使用繁体字,各语料中出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如例(1)、例(2)、例(3)、例(4)、例(5)、例(6)整句语料从头到尾都使用了繁体字,其它一些语料繁体字使用就显得比较随意,如例(7)中只使用了一个繁体字“時”,“连”和“锁”没有使用对应的繁体字,例(8)中的“陈”和“艺”使用了对应的繁体字,而“发”则没有使用对应的繁体字。

2.异体字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解释,“异体字”是指“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如‘攷 ’是‘考’的异体字,‘隄 ’是‘堤’的异体字。”在此次调查中,笔者没有发现一例使用了异体字的语料。

3.旧字形

旧字形是一个相对新字形而言的概念。所谓新、旧字形,是指整理印刷铅字字形而产生的概念。1965年1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凡是涉及字形变动的,整理后的称为新字形,整理前的称为旧字形。在具体的认定时,本文以《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所列的《新旧字形对照表》为参照标准。

本次调查中,发现使用旧字形的语料有:

(1)世紀訊惊爆手机(通)、(2)老牛娛乐理发(娱)、(3)東方廣告歡您(迎)、(4)如意行(茶)、(5)永红正宗土鸡店,宝庆首传统饮食(选)、(6)唐朝文化术培训学校(艺)、(7)情花店(温)、(8)眞維斯(真)、(9)好运钢材批发,誠信為本,利多銷(薄)、(10)金三家居布艺(角)、(11)可可莊(茶)。

以上语料中,划横线的字都是旧字形,括号内的都是对应的新字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例(8)是某著名服装连锁店名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使用不规范字带来的消极影响。

4.二简字

所谓“二简字”,指的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20世纪50年代《汉字简化方案》提出后在1977年12月20日提出来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由于种种原因,该《方案》公布不久即被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了“二简字”属于“不规范用字”。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使用了二简字的语料总共只有3条,并且使用的是同一个二简字,语料如下:(1)绿湘阁茶厅,(2)鸿泰家常馆,供应早,(3)早点见面,早点饮。

上述语料中划横线的是二简字“”,其对应规范汉字是“餐”。

5.错字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解释,“错字”是指“写得不正确的字或刻错、排错的字。”此次调查中,共发现64条语料中含有错字,在不规范用字中所占比例约为13.33%。就错别字的一般出现几率而言,这已经算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了。

错字具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简体字和繁体字构件的杂糅,如:(1)(丽)、(2)(录)、(3)(宝)、(4)(罗)、(5)(总)、(6)(巨)。

这类错别字,书写者本来想写繁体字,但是由于书写者对繁体字掌握得不够好,所以把繁体字和简体字混淆起来了。括号内是该字的正确简体写法。

例(1)的对应繁体字正确写法应为“麗”。例(2)的对应繁体字正确写法应为“錄”。例(3)的对应繁体字正确写法应为“寶”。例(4)的对应繁体字正确写法应为“羅”。例(5)的对应繁体字正确写法应为“總”。

例(6)是一个特例。它的对应异体字写法为“鉅”。“鉅”是“巨”的异体字。在这里,书写者想当然地把偏旁“金”简化了。使用了例(6)的具体语料如:①首尔装饰“品质年”盛夏献。②德克士,千店同庆 感恩献。

第二类是笔画错误或构件有误,如:

(1)中国利彩票(福)、(2)旺出租(鋪)、(3)牵情店(花)、(4)机监理,邵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農)、(5)人大宾(館)、(6)李小赛车天地(龍)、(7)湖南省邵阳市文化术研究所(藝)、(8)玛莉蓝乐城(樂)。

以上语料中划线的应为错字。括号内为其对应的简体字或繁体字正确写法。

6.别字

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习惯于把“错字”和“别字”合在一起,称为“错别字”。其实,错字和别字有着严格的区分。

“别字”,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解释,是指“写错或读错的字。比如把“包子”写成“饱子”,是写别字;把“破绽”的“绽(zhàn)”读成‘定’,是读别字。也说白字。”因此,就“别字”本身而言,它们也是能正常使用的规范汉字,只不过是被用错了场合,所以称了不规范用字。例如:

(1)晨光文具锦绣舫(坊),(2)水果付食烟酒批发部(副),(3)代款(贷),(4)订印各种广告扑克、警微、国微、交通标志微(徽),(5)豪意铁艺制作中心精制:欧式铁艺、大门、不绣钢、扶手、围栏、防盗窗、防盗门(锈),(6)钓鱼岛鱼具店(渔),(7)露珠美容美發休閑屋(发),(8)巴西利亚茶餐厅经营项目:精典刘阳蒸菜(经、浏),(9)顺发家俱行(具),(10)开业花蓝、花圈(篮),(11)江北旅社内社热水淋浴(设),(12)李记龙虾河鱼大排挡(档),(13)都来呷家尝馆(常),(14)百圆库业(裤),(15)厕所由址进(此)。

以上语料中划横线的部分皆为别字。括号内为其对应的正确用字。需要注意的是:

例(7)中“發”的对应简体字为“发”。如果用简体字“发”,那么在这条语料中“发”就不是别字。但是与简体字“发”对应的有两个繁体字:發和髮。“发”读“fā”时,其意思是“送出、交付、产生、发生、表达、扩大、开展、因得到大量财物而兴旺、揭露、打开”等,如:发货、发电、发展、发家、发现、发财等。它对应的繁体字为“發”。而“发”读“fà”时,是“头发”的意思,如:毛发、须发、白发、假发、理发、发廊、发妻、发型等。这时它对应的繁体字应为“髮”。因此,像美容美发、理发、发廊等,其中的“发”字对应的繁体字应为“髮”。此次调查中,“發”作为别字共出现4次。

例(3)中“代款”的“代”为别字。这里的正确用字应为“贷”。像例(3)这种语料属于随意性很强的街头黑广告,遍布市区各大街道,这种不规范用字带来的消极影响极其恶劣,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三、邵阳市公共场所出现不规范用字的原因、相应对策和相关思考

(一)邵阳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的原因

综合各种调查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笔者认为邵阳市公共场所出现不规范用字的原因主要有:

1.对繁体字的偏好

在此次调查,在总共2321条语料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语料就有480条,总体用字不规范率为20.68%。而这480条出现不规范用字的语料中,使用繁体字的语料共有415条,占86.46%。可见,使用繁体字的不规范应用情况尤为突出。为什么人们如此偏好使用繁体字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汉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几千年来,中国人民使用的汉字一直是繁体字。简化字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6年首次发布实施的。在此之前,人们接触和使用的一直都是繁体字。所以,老一辈的人们对繁体字有着特殊的感情。因此,虽然国家现在推行简化字,但是老一辈的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繁体字。另外,一些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的行业,如古代汉语、汉语言文字学、中医、考古等专业的工作人员或研究者,识读繁体字是其必备的技能和要求。

第二,受港台文化的冲击。由于历史造成的原因,简化字只是在大陆地区推广使用,港台地区人们使用的一直都是繁体字。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港台地区与大陆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加深。而港台地区的文化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向大陆渗透。因此,目前国内的经济、文化深受港台地区经济、文化的影响。所以,一些使用繁体字商标的港台商家在国内城市中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三,受中国独特的书法艺术的影响。汉字不仅仅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交际工具,而且以汉字的书写为内容还形成了一门独特的艺术。汉字的书法艺术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作为国粹之一,汉字的书法艺术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在国内外都具有深远的影响。而作为书法艺术精华的许多碑帖、名家书法作品等都是以繁体字为书写系统的。所以,今人在临帖学习书法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就熟悉了繁体字的书写形式。

2.语言文字使用者文化水平的良莠不齐

语言文字的使用状况受其使用者受教育水平的制约。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应用状况直接反映了群众的受教育水平。在此次调查中,错别字的使用在不规范用字中占有较高的比例,还出现了不少旧字形和二简字。一般而言,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其大众文化教育水平也越低。而大众受教育水平越低,语言文字的使用错误率就越高。作为一个比较落后的二类城市,邵阳市的大众文化教育水平可以从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中大量使用错别字、旧字形、二简字中看出来。所以,邵阳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与其使用者较低的文化教育水平有关。

3.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

前文就曾提到过,关于“规范汉字”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还存在一定争议,国家语言文字管理相关部门也没有统一的解释。不仅如此,关于汉语用字、词汇、语法和修辞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绝对统一的学术标准。语言本身又具有灵活性和发展性。所以,这就给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带来困难。

例如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依据之一的《简化字总表》,就分别于1964年 和1986年排印了两次。而在1986年重新发布时,又对1964年的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而《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国务院批准废止。

此外,作为工具书的《现代汉语词典》不同版本之间也存在一定变动。

以上的这些情况,说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不统一和变动频繁。这让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者、语文教师、编辑以及相关的专业人员都感到有点无所适从,何况是普通大众呢?所以,邵阳市公共场所出现的大量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现象,一定程度上也与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有关。

4.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涉及语言文字管理的部门非常多。中央设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等专门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也分别设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的监管部门则更多。人事行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和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广播、电视、出版物、网络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标以及广告、招牌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和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管理。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构,涉及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行政部门也非常多,但是,这些机构和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作,大都是各管各。而且它们进行审批和监管时依据的法规又不尽相同,这就会产生许多监管漏洞和监管难题,造成了城市公共场所许多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二)相应对策和相关思考

针对上文对邵阳市公共场所出现不规范用字的原因分析,笔者关于解决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思考主要有:第一,开展城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现象排查活动,清理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店名、招牌、广告、标语等中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同时,市语言文字工作相关部门和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联合做好《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等语言文字规范准则的宣传和普及,采取各种措施,引导人们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第二,大力开展语言文字普法教育,利用各种渠道向普通大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各种地方性语言文字法则、法规,加强地方性语言文字立法工作。第三,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各语言文字应用监管部门的工作。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花费时间长、影响深远的艰巨任务,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细致配合。邵阳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做出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五部委《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办法或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逐步把语言文字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第四,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教育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学校是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教育的最重要的场所。积极有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不仅能够直接提升受教育者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平,而且能够通过受教育者影响其亲人、朋友等周边人群,最终达到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所以,应该在各类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普遍开设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课程,整体提升广大学生的语文素养。最后,城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现象的解决,还有赖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统一。汉语言在汉字、词汇、语法、修辞等方面的规范化概念的界定,需要有关专家和学者早日达成共识,形成定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也应该积极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统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四、结语

语言文字是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同时,语言文字还承载着大量文化内涵。所以,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中央到地方都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及众多的监管部门,但是,由于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心理等方面的诸多原因,城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不规范应用现象依然存在。而在邵阳市这样一个相对落后的二类城市,这种现象表现更为突出。本文建立在对邵阳市各大公共场所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各种资料对邵阳市公共场所的不规范用字状况进行了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并对其成因进行了深入探究,最后提出了相应对策。希望通过对邵阳市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状况进行综合调查和研究,引起相关专家、学者、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对二类城市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二类城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状况的重视,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1]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用手册[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2.

[2]刘佩琼.当前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种种[J].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4):48.

[3]杜纯梓.语言文字使用混乱问题探析[J].求索,2003,(6):231.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社会用字管理工作的意见[J].语文建设,1994,(11):2.

[5]汪国泰.当前汉语汉字使用混乱现象透视[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91.

[6]韩山.谈谈商店文明用字[J].商业文化,1995,(2):25.

[7]兰岚.取店名莫入误区[J].中国工商,1996,(7):13.

[8]罗进军.我省城市中不规范店名的考察[J].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133.

[9]李丹.长春市街头用字不规范现象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8.

[10]王晖.石家庄市24县(市、区)公共场所用字问题的调查[D].保定:河北大学,2006.

[11]刘嘉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与使用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12]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增订4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 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14]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

[15]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草案)[N].人民日报,1977-12-20.

[1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7]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读本[Z].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18]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Z].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2001.

[19]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策法规室.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汇编(1949-1995)[Z].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

猜你喜欢
邵阳市用字繁体字
雪之韵
哈哈镜
春天
容易混淆的词语
《汉语大字典》“人名用字”考误举隅
科技论文表格的编排要求(五):用线和用字
邵阳市举行少儿人工智能编程大赛
汉字繁简再引热议
院子里的枇杷树
辽代避讳用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