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3-10-12 01:46:12梁土坤
华东经济管理 2013年2期
关键词:就业人数平均水平省市

尚 珂,梁土坤

(北京物资学院,北京 101149)

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经历了从一种倡导性的观念到一种指导性的规范,再到一项具体的政策,最后上升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历时二十余年,其在各地的实施状况不尽相同。本文将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和均值比较分析方法对我国内地30个省市(西藏因数据不全未纳入)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差异进行分析,并探索影响地区差异的因素,以期更全面地反映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现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参考。

一、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分析

(一)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由于相关数据相当有限,故仅选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三个指标进行分析。其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的数据是2009年的年度数据,来源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数据库。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指标为笔者首创,其反映的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对残疾人就业的贡献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口总数×100

残疾人口数据来源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所采用的分析工具为统计分析软件SPSS16.0。

(二)聚类分析和相关检验

1.聚类分析过程与结果

聚类分析就是依据事物对象的一些特征,把特性相近的个体或指标归为一类。本部分主要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将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分类,以分析各类省市的不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差异。

运用SPSS16.0里面的系统聚类法(Hierarchical Clus⁃ter),利用标准标准化(Z Scores)方法将数据标准化,选用平方欧氏距离(Squared Eucldian)和组间平均距离(Be⁃tween-Groups Linkage)的方法对数据进行聚类。其中,平方欧氏距离的公式为:

观察值xi=(xi1,…,xip)(i=1,…,n)。

组间平均距离的递推公式为:

设类 Ga与 Gb合并为新类 Gc=Ga∪Gb,且 nc=na+nb,则 D(c,k)为类 Gc与其他类 Gk距离[1]。

据此,将30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三类,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聚类分析结果

2.相关统计检验

(1)样本的正态性检验。采用P-P(Probability-Proba⁃bility)图检验法对三个指标进行正态性检验,从图1、2、3可以看出,点基本散落在直线附近,因此,可以认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三个指标均是服从正态分布的。

(2)聚类结果的单因素方差分析。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三个指标均服从正态分布,符合单因素分析(One-Way ANOVA)的基本要求。我们对这三个指标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三个指标所对应的F值(组间均方与组内均方的比值)都大于24,例如,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的F值达到了45.297,而且,三个指标所对应的概率(Sig)都是0.000。所以,在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原假设不显著,则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在上面所划分的三类地区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换句话说,三个分类指标都是显著的,能将30个省市较好地分为三大类。因此,所进行的聚类分析具有统计学上的研究意义。

图1 按比例就业人数

图2 按比例本年度新安排

图3 按比例就业贡献率

表2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因素分析(ANOVA Table)

(三)聚类结果分析

用均值分析方法(Means)对三类地区间的按比例就业状况进行简要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全国30个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均值约为38402人,年度新安排的按比例就业人数的均值约为2943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的均值为1.71%。下面对各类的状况进行分析。

1.第一类地区省市的特征

属于第一类地区的省市最多,共有19个。该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均值为23668人,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6%;而其年度新安排的按比例就业人数的均值也只有1593人,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55%。而且,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也只有1.38%,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87%。总体而言,第一地区省市的三个指标的均值都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表3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均值分析

从各个省市的状况来看,只有湖北省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40182人,比全国均值高1780人;其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从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来看,福建省是该类地区中唯一一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为3224人,比全国的均值高出281人,为全国均值的109.55%;但是,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仅为24534人,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64%,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也远低于全国1.71%的水平。此外,从按比例就业贡献率来看,只有北京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三个市(自治区)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例如北京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达到了3.05%,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然而,这三个市(自治区)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及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可见,尽管有少数省市的个别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具体来看,第一类地区的各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都不容乐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所发挥的作用有待加强。

总之,第一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发展趋势都不容乐观,以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式对于残疾人就业所发挥的作用也有待加强。该类地区的绝大多数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远远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2.第二类地区省市的特征

属于第二类地区的只有上海市、天津市和辽宁省三个省市。这三个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的均值达到了4.51%,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4倍。具体而言,他们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位列全国前三位,上海市最高,为4.88%,辽宁省最低,也达到了3.97%,均超过全国各省市的平均水平的2倍。可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来看,这类地区省市的均值达到了53905人,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15503人,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的40.37%,也就是说,该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比较可观。然而,具体而言,辽宁省和上海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天津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却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仅为26684人,结合上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的分析发现,残疾人人口总数也许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会有影响,而天津市的残疾人人口基数相对较小,是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较小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从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来看,该类地区省市的均值为2112人,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1.73%,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就三个省市来说,辽宁省的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最高,为2192人,也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5%。可见,第二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

总体而言,第二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相当高,远远高于全国的其他省市,可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式对促进当地残疾人就业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其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较低,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5%,显然,该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发展趋势不乐观,其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3.第三类地区省市的特征

属于第三类地区的省市有8个。该类地区省市的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均值高达6461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62倍,远高于全国的其他大部分省市。具体而言,河北省最低,也达到了4006人,比全国各省市的均值高1063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6倍;湖南省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位列全国第一,为9979人,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的3.4倍。可见,第三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发展趋势较好。

同时,该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均值为67584人,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29182人,为全国均值的1.76倍。总体而言,第三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也较大。从各个省市的状况来看,只有四川省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为31800人。其他7个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都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其他两类地区的绝大部分省市。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位列全国之首,达到了91384人,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8倍。可见,除四川省外,第三类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比较大。

但是,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来看,该类地区省市的价值仅仅为1.43%,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3.62%。从各个省市的情况来看,只有浙江省和湖南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其他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四川省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仅仅为0.51%,全国倒数第一,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0%。可见,第三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式对促进当地残疾人就业所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

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差异十分明显。第一类地区省市的状况不容乐观,第二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较大,而且其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其发展趋势不容乐观,有待加强。而第三类地区省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较大,其发展趋势良好,若能保持目前的发展速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式对促进当地残疾人就业必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

(一)地区生产总值

运用SPSS16.0软件,对2009年我国30个省市(西藏除外)的地区生产总值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这两个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达到了0.809,其显著性概率(sig)为0.00,小于0.001的显著性水平,从而拒绝原假设(两个指标不相关),这就说明这两个指标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性。而年度新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与地区生产总值这两个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也达到了0.755,其显著性概率(sig)为0.00,小于0.001的显著性水平,同样拒绝原假设(两个指标不相关),也说明这两个指标之间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由此,可以认为,地区生产总值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状况之间存在高度正相关性。换言之,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有利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提高,对于促进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但是,从上面分析也可以看到,地区生产总值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度新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之间的相关系数离1还有一定的距离,也就是说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线性相关关系。例如,辽宁省生产总值为15212.49亿元,不到广东省生产总值的40%,然而,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却高达89018人,略低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可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受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地区差异

在我国,各省市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结合自身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使得各地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户籍限制、规定比例、残疾类型和程度的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认证方式等几个方面。显然政策差异也是影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的重要因素。

例如,各地所规定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同,新疆规定的比例为2.0%,北京市、辽宁省规定的比例为1.7%,吉林省、上海市等规定的比例为1.6%,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大部分省市规定的比例为1.5%。显然,规定的比例较高,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也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也更加有利。

再如,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额度来看,不同的地区差异较大。《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明确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6%—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而《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即其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0.8%—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职工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60%。从现实状况来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额度低,导致了一些用人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也不愿安排残疾人就业,使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难度加大。

(三)地区间残疾人就业技能水平差距较大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就业技能存在差异,这也是影响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关专家通过计算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来考察我国地区间残疾人教育水平现状,发现我国残疾人教育水平在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全国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为4.04%,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上海市、辽宁省、新疆等省市的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西藏、甘肃省、青海省等的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

我们将上述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其相关系数达到了0.77,对应的显著性概率(Sig值)为0.000,也就是说,在0.000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两个指标不相关),说明这两个指标之间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有利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贡献率的提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较大,地区生产总值、地区政策差异以及地区间的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不同是其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完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对于促进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尤为重要。

注 释:

① 数据来源:中宏统计数据库,http://edu.macrochina.com.cn/tj⁃data_new/index.shtml.

[1]朱杰,秦惠林,刘军,等.多元数据分析方法与应用[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10.

[2]赖德胜,赵莜媛.中国残疾人就业与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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