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等学校本科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研究

2013-09-21 02:27周慧明王庭槐肖海鹏张晋昕王淑珍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3年1期
关键词:教育部设置体系

周慧明,肖 萍,王庭槐,肖海鹏,张晋昕,王淑珍,周 花

(1.中山大学医学教务处;2.中山大学医学部;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 广州 510080)

教育部目前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规定,“新专业”是指毕业生不满三届的专业。勿庸置疑,合理地增设新专业,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对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拓宽学生就业渠道,丰富学科专业、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方面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部分专业在申报时过于仓促,论证不充分、缺乏足够的师资力量与办学资源,有贪多求全或盲目抢办“热门专业”的现象,还由于培养目标、规划与发展、毕业生的就业前景等问题模糊不清,故存在一些隐忧。新建专业的规模增长之快以及由此引发的管理和质量建设问题,已成为相关部门日益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有必要针对高校开办新专业的条件、内涵要求和标准进行研究,探讨构建一套适用于新建专业可行性的量化的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

一、高校设置新专业现状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近5年来,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新专业情况:2007年1711个,2008年1662个,2009年1733个,2010年1887个,2011年 1850个[1-5]。这些数据表明,全国高校新专业整体增长速度快,有的学校新办专业甚至占全校专业总数的35%以上。教育部在2011年10月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稿(下称修改稿),明确了高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办法,赋予高校自主确定专业方向的自主权,还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新专业首届毕业生进行专业评估,如果就业率过低将被要求调整或者暂停招生[6]。明确了专业设置的具备条件和审批程序。教育部对高校新专业设置实行“备案”或“审批”两种制度,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在“备案”或“审批”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高校都具有充分的自主权。

由于缺乏高校本科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目前的新专业申报、备案或审批过程中,申报内容、申报和评估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在新专业“备案”申报内容上,过于抽象与笼统,缺乏评价与论证。申报程序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申报理由层次单一,评估程序执行力度不强,有些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了不少高校的新专业盲目上马。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高校的新专业教学质量堪忧。

综合评价指数的可行性分析,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经济、金融等领域,说明它是一套科学规范而且有效的评估工具,我们在本科新建专业的申报和评估时可以借鉴使用。对新建本科专业可以基于综合评价指数进行量化,构建认证体系,这是一项全新的研究课题。

二、构建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基本原则

在构建新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的过程中,在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还须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

构建高等学校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应与国家主管部门申报的具体要求一致;在此基础上可从有利于新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出发,进行研究与设定方案。

(二)可操作性原则。

由于新专业基本核心综合指数体系需从学校、学院、专家、教师、学生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多层面进行评价,因此,指标体系的设定,应该简单明确便于观察与评价。还应该避免指标体系过于复杂,力求优化指标体系,选用核心综合评价指数,全面系统地反映新专业的情况。

(三)针对性原则。

主要是针对目前直接涉及新专业教学质量的内容,以此入手进行研究。在指标指数体系上具体反映新专业的主要内涵要素,在认证体系上,要客观地呈现新专业在教学质量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精确与模糊相结合原则。

在新专业的测评中,有些测评要素是可以很精确地进行测评的,例如师资数量、教学经费、图书、设备等;有些则是很难进行精确测评,例如专业定位与目标、教师能力与发展、教学运行、学生就业前景等这些就需要进行模糊测评。模糊测评有两种:一种是损失一定的精确性,保证实用性;另一种是利用模糊数学原理进行看似模糊,实则更精确的测评。在测评中应该是在模糊之中求精确,能精确则精确,不能精确则模糊。精确测评与模糊测评相结合,应体现在测评要素的设计、标准的制定、方法的选择、信息分析等方面。

(五)整体性原则。

首先,整体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全面系统地反映新专业情况。其次,综合评价指数体系中各个具体指标之间,在其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时间空间等方面要相互衔接、统一。再次,新专业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是相互统一的,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纯地割裂来考虑,应综合考虑。

三、构建新建专业指标指数与认证体系基本方案两大板块

(一)新建专业内涵综合评价指数体系板块概述。

1.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的定义。新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从统计学的角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7-8]。广义指:综合指数与统计是指新专业在教学同类项目变动程度的相对数。包括专业教学中的动态相对数、比较相对数和计划完成相对数等,还有在相对数中不同层次的动态比较数。狭义指:综合指数与统计是综合反映新专业教学多种不同项目在不同时间上的总变动的特殊的相对数。也可以专门用来综合说明专业教学中那些不能直接相加和对比的复杂教学现象全过程的变化情况。

2.高校新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主要内容。高校应根据新专业要求设定评价指数内容。我国高校评估项目类型诸多,如: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各类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等,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本研究从教学管理的角度出发,着重从教学管理内涵来设计新专业基本核心综合评价指数内容。本文以高校医科教学管理为例,新专业基本核心综合评价指数内容内涵与权重主要应包括:

(1)目标与定位(权重0.1):新专业培养目标与定位。适应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办学理念;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师资队伍与规模(权重0.15):具有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数量和符合学校现状和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教师整体结构;教师中有适当比例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国家名师等高水平人才担任。专职教师必须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中,并承担学生指导工作;教师在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从事本专业教学教改的情况。师生比:医学师生比为1∶9为宜[9];为教师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教师素质持续提升。注重培养青年教师,有专业教师队伍的进修、科研和发展中、长期规划。

(3)教学经费、图书、信息设备(权重 0.15):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具备满足教学及科研所必须的图书、计算机、网络硬、软件,以及图书资料等。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4)实验、实践条件(权重 0.1):教室、实验室、实习和实训基地和相关设施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包括有医学模拟中心建设);有满足学生见实习的三甲医院及高水平的教学医院。

(5)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及临床实践效果(权重0.1):合理设置教学模式,课程体系,课程应包括下列五类课程体系: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医学基础课程体系;通识课程体系;选修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强调:健康人格养成与科学教育;医学人文和科学方法;教学模式必须考虑临床和基础的相互融合,临床实践与职业医师培养相结合。

(6)现代医学教学技术运用(权重0.1):有设置较为完整的医学模拟中心且被有效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包括网络及远程教学);双语教学;PBL(基于问题)、TBL(基于团队)、CBL(基于案例)等方法运用情况。

(7)招生与就业(权重0.2)。能够保证较多数量与较高质量的生源(学生数32人及以上);就业前景好,本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毕业生去向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吻合。

(8)教学管理运行与教学质量监控(权重0.1)。专业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完备,并能严格贯彻执行。各类档案文件管理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等科学、合理、完整,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教学质量评估及时更新。已建立严格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教学各主要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进行教学质量监督;及时反馈监督的结果;已建立不断改进和提高的内部管理机制。

3.新专业基本核心综合评价指数内容内涵说明。

(1)设备、图书等硬件资源是依托、兼用、还是专有,师资及管理人员是兼任还是专任等表述要尽可能量化和具体,不可量化的内容表述层次要清晰、准确。

(2)指数期间分布:从0-100;各项目赋值区间0—100,按权重换算统计;

指数水平:强:大于等于80;较强:大等于70小于80;稍强:大于等于60小于70;强弱临界点:59;稍弱:小于等于58,较弱:小于等于48,极弱:小于等于38。

(二)认证体系板块。

认证体系板块的特点:多角点覆盖,全方位参与,立体化评价。在建立上述高校本科新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体系的基础上,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新专业申报、审批认证体系,按一定的流程来进行认证。

1.新专业申报在进入认证流程前,各学院须参照上述新专业基本核心综合评价指数内容内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并公示。

2.新专业认证流程(如附图所示):

附图 设置新专业认证流程图

3.上述图中的各类评价意见,应在通过查看学院网上的自评公示情况,再进行考察、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获得客观真实的情况,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评价结果。从统计学的角度考虑样本数量应尽可能充足,学生不少于100人,其他各类人员分别不少于30人。

4.以上新设专业的评价结果,包括学院自评、本学院教师评价、本学院学生评价、学校相关部门评价、职能部门评价、校外同行专家、用人单位的评价等6个部分,分别取参与评价人员评分的均值,其6个部分独立体现,同时提交上级部门讨论。

本方案的提出与实施,目的是为了以后高校设置新专业科学合理,提高新专业办学质量,同时也可以对已开设新专业的高校进行有效的监测。

构建高等学校本科新建专业综合评价指数与认证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用指标指数的方法进行评价,本文也只是个初步的设想。指标指数内涵及观察点的设计,还要依据各专业特点进行不同选择,新专业设置认证,也有多种途径,本文主要是结合医学新专业设置,从教学管理的角度进行了探索,提供一个思路。要结合我国高等院校增设新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实际操作的指标体系和认证体系,使之符合我国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需要。

新专业设置的实践结果,可能与实际的实施存在一定的矛盾,由高校自己来评估,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可以由高校引入专门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新专业指标指数进行评估,并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各高校设置的新专业真实情况。其前提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这些专门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必须进行规范监控,有效管理。

因此我们只要正视已开办的新专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新专业的设置认证条件和审批程序,同时高校自身大力加强新专业建设,就可以使新办专业在有效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培养出高质量的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2号.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08〕10号.

[3]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0〕2号.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1〕4号.

[5]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2〕2号.

[6]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57号.

[7]王德发.关于指数概念的科学定义[J].统计研究,1986,06:50-51.

[8]胡国亮,刘贤龙,胡晓云,刘 霞,张建华等.综合指数评价法与科研绩效定量评价[J].2003,10(1),6-17.

[9]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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