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剑辉/赵阿宁/苏振新/郑 敏
(1.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 西安 710054;2.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乌鲁木齐 830002;3.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为适应新时期国家地质工作发展需要,中国地质调查局2011年出台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其核心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推进地质调查工作科学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众所周知,地质工作不仅仅需要体力劳动,更需要脑力劳动,它不是简单的工程施工,其中包含了诸多的科学探索。因此,在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过程中,不应简单机械地套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按照地质工作规律,建立适应地质工作特点的科学、合理的竞争方式,力争把优秀承担单位选拔出来,高质量地完成公益性地质工作。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优选,简称竞争性选择,指在项目工作区域清楚、目标任务明确、主要工程手段和实物工作量具体的前提下,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的过程。其工作方式是自上而下地选拔,工作流程是:地质调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明确地质调查工作内容、编制项目计划、公告优选项目、单位竞标、专家评议、确定承担单位、合同签订。它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属优秀施工方案选择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质工作特点,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性选择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类型。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在媒体上邀请不设特定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吸引众多地勘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方式。公开招标的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工程手段具体明确,工作量可细化,项目总投资可确定。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基础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综合地球物理调查、区域矿产地质远景调查等类型的项目,以及个别技术方法应用与推广类的研究项目。
邀请招标,也叫选择性招标,指招标人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符合特定条件的3个或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竞争,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方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采用邀请招标:①项目专业性较强或有某种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②项目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③项目总投资难确定,年度工作安排必须依据上年度成果来确定的;④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等,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邀请招标一般适用于矿产地质调查、能源地质调查、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遥感地质调查等类型的项目。
竞争性谈判,指招标人邀请2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地勘单位就拟开展地质调查项目事宜展开谈判,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竞争性谈判的优点: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较快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二是省去了大量的投标工作,减少工作量;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沟通,有利于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的条件: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流标项目;技术复杂、不能确定具体工作量,要求投标人对拟开展的项目拥有丰富资料和特殊工作经历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及时实施需要的。
竞争方式的选择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来决定,首先由招标人编制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提出各项目拟采用的竞争方式,呈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批准同意的竞争方式,招标人才能组织开展相应的优选活动。
2011年,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竞争性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试点工作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本部、西安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和有色地调中心等单位展开,试点工作得到全国各地勘单位、科研院所、地质矿业公司的积极响应。共完成105个项目优选,涉及经费4.59亿元,占年度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的8%[2];共收到投标书331份,163家单位参与投标。其中,在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组织的区域化探测量项目公开招标中,单项目投标单位最多达21家,竞争十分激烈。参见表1。
为了积极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创新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13年2月又出台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其宗旨是为进一步推动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全面提升地质调查成果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竞争性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为加强地质调查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表1 2011年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组织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统计表
2.1.1 建立市场化运作新格局
吸引社会优秀地勘单位、院校和地勘企业参与到地质调查工作中,打破了地质调查项目单纯由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局面,建立起公益性地质工作市场化运作新格局,其做法得到全国广大地勘单位认可。
2.1.2 提升了项目设计书的编写质量
自从实施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以来,项目设计书编写质量有很大提高,尤其是对项目拟开展工作区域内地质资料收集与分析更加全面和客观,配备给项目的技术和设备都比较先进。比如,核工业203研究所根据青藏高原的特点,为竞争所得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配备了战旗越野车和高原货运卡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1.3 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地质工作效率
非竞争性地质调查项目资金管理环节较多,路径较长。项目经费通过中央财政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再由省(区、市)财政厅(局)将项目经费拨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然后由主管部门下拨给项目承担单位。然而,通过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由地质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将项目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者,减少了中间环节,使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2.1.4 有利于项目资金监管,为建立项目结算制奠定了基础
地质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将项目经费按进度拨付给承担者,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设计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地质工作,如果不能按设计完成工作,则属于违约。
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运用,并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
2.2.1 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竞争方式选择机制
竞争方式就是游戏规则,只有特定的项目适应于特定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如果把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必将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浪费。表1中显示,有一个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就无人投标,造成该项目流标。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对拟开展竞争性优选项目进行科学分析,设置适应不同类型地质调查项目的竞争方式。
2.2.2 未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流程
2012年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在全国“6+2”(六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调查局本部)单位同时展开,由于组织者对“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理解程度不一致,而“办法”又难以预测或满足优选过程中的每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况,从而导致出现“不同的和尚念不同的经”的现象。比如,在评审专家遴选方面,有的采用差额选取,有的采用等额选取。
2.2.3 部分人观念落后,抵触开展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工作
个别人习惯于传统的计划项目管理,一时还难以适应积极主动地去争取项目。他们机械地认为项目部署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就应该让自己干,别人不应该插手。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员简单认为,在他们辖区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就应当让他们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2.2.4 未建立起备选地质调查项目数据库
2012年度优选地质调查项目中由于个别矿产项目是通过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因此给竞争性选择项目承担单位造成很大不便,同样给优选的管理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麻烦。如何加强对此类项目的管理,以及投资方式的选择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管理创新。只有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才能确保把优秀承担单位选拔出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地质调查成果质量,促进地质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做好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管理,尤其是竞争性优选项目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正确、有效使用。目前迫切需要对优选项目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资金安全使用、成果质量的检查验收、地质资料按时汇交等环节进行研究,建立一套完整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机制管理配套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专项资金规范运行。
中国地质调查局依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和《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以及国务院对地质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成矿有利区(带)针对国家急需矿种开展矿产评价和基础地质工作,并建立备选项目库。库中项目通过3种方式产生:一是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计划项目的跟踪调研,提出拟开展的项目;二是通过新发现和新进展,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拟开展的项目;三是为保障地质事业健康发展,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科学攻关项目。项目库中项目应不断补充和完善。
地质调查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按照专业类型不同,地质调查项目划分为11种类型:基础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综合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矿产地质调查(包括区域矿产地质远景调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能源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综合研究及技术开发;标准研制及信息化管理。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选择,原则上应根据地质调查项目类型来确定竞争方式,具体到项目时还应考虑该项目的产生方式。对于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地质调查项目类型来确定竞争方式,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对于由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个别涉及矿权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亦可采用委托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1]《南水北调工程对招标评标工作指南》编写委员会.南水北调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18-20.
[2]张晋东.对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的思考[J].经济与管理,2005,19(12):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