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利,李 佳,沈 虹
(1.温州大学商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11;3.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 225009)
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及防范
罗建利1,李 佳2,沈 虹3
(1.温州大学商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2.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11;3.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 225009)
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是合作社获取竞争优势、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但同时也面临巨大的创新风险。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创新的特征,从合作社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三个维度构建了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并结合合作社的企业特征和发展状况,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合作社;技术创新;风险范式;风险防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了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市场信息、技术交流等各类服务,部分解决了农户分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1-2],在促进农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创新受技术、市场、自然环境等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同时也是一项高风险活动。合作社在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往往对内外部因素认识不足,或者没有足够的力量加以控制和防范,导致创新失败,并承受巨大的损失[3]。因此,在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初级阶段,创新风险是制约和影响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控制技术创新风险,首先要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其中从风险的来源和特征角度,将技术创新风险划分为政治风险、组织风险、生产风险、信息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营销风险、政策和法规风险等[4]。从技术创新过程角度,包括研究开发风险、中间试验风险、商业化生产风险和市场销售风险等[5]。目前,关于技术创新风险的指标及其风险评估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6]。然而,已有的研究主要针对一般的利润最大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共营企业[7],在技术创新行为[8]、技术创新特征和模式[3]等方面与利润最大化企业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需要研究适用于合作社的技术创新风险范式。本文根据合作社技术创新的风险特征,分别从内部因素、外部因素、技术因素三个维度探讨了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防范策略。
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具有一般企业的技术创新风险特征外,由于其在治理结构、雇佣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7],决定了合作社技术创新具有其独特的风险特征。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治理结构方面提倡一人一票,产权归社员集体所有。集体决策增加了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内部交易成本和决策风险。其次,大部分合作社成员只想从合作社分享利益,而不愿向合作社出资并承担相应风险,阻碍了合作社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再次,合作社在资金、技术水平、研究人员、规模和吸收风险投资等方面相对欠缺,其风险承受能力有限,一旦创新失败不仅会影响合作社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会导致合作社解散。最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组织相对分散,社员生产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导致合作社在技术创新成果的实施和推广过程中承受更大风险。同时,创新成果涉及到每个社员,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了创新成果泄露的风险。
由于合作社技术创新的特殊性,传统企业的技术创新风险识别方法不适用于合作社。本文对文献[4-5]关于技术创新风险的分类进一步概括化,分别从合作社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三个维度探讨了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如图1所示)。
(一)合作社因素
1.资金风险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分散的经济组织,资金筹集渠道少,贷款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其中逆向选择体现为成本问题,由于合作社中每个农民都是分散经营和贷款,在放贷之前,对农户评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金融部门不愿意贷款给合作社。道德风险体现在作为借方的社员可能选择高回报率的高风险项目,当这种高风险的创新项目成功之后,受益的是合作社社员;反之创新失败,可能造成的损失则由贷款人承担。因此合作社很难从金融机构或其他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技术创新资金。
2.生产风险
合作社通过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和标准化生产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生产风险和销售风险。但由于合作社众多社员的生产保持相对的独立,使合作社很难对每个社员的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因此,最终的创新产品可能在质量、交货时间等方面难以满足市场要求。
3.管理风险
由于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和发展阶段限制,相对于利润最大化企业,合作社在管理方面存在更大的风险。首先,目前很多合作社没有设立专门的技术部门,难以进行技术引进、技术实施、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其次,在组织结构方面,合作社中社员在生产中相对独立性,进一步增加了其在技术实施和推广方面的管理风险。最后,合作社普遍缺乏专利保护意识,当创新成果被盗时,又难以承担昂贵的法律诉讼费用,给合作社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图1 合作社技术创新的风险范式
4.人才风险
目前,我国合作社正处于发展初期,科技人才缺乏。大部分合作社的科技人才主要来自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采取科技特派员的形式进行租借。科技特派员在帮助合作社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方面当原单位需要其回去时,会造成创新项目的终止;另一方面,科技人才外聘会增加农业技术外溢的风险。
(二)外部环境因素
1.市场风险
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在技术开发、实施、推广和生产阶段所产生的风险都会随着技术创新的进行而向后传递,最后在市场化阶段爆发。农业生产具有自然性、周期性以及空间的分散性,加上农产品的季节性和易损(易腐)性造成的资产专用性问题,以及弱小农户易遭遇交易中的“敲竹杠”行为,决定了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例如很多农产品如荔枝、蔬菜等存在产出不稳定、保鲜难度大等特点,加上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和消费者需求之间的矛盾,导致农产品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2.政策与环境风险
由于目前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大部分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因此,政府的政策变化,会对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产生很大的影响。外部一般环境的变化和外部治理机制的压力会造成合作社决策不科学和运营风险。其中,外部政策和环境包括宏观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例如蔬菜的农药残留量标准、动物饲料的激素含量标准等政策。
(三)技术因素
1.技术成熟度
当农业项目中带有大量不稳定和不成熟的技术时,技术风险会增加,社员对农业技术的掌握程度决定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技术成熟度不仅包括农业技术本身,同时也包括合作社社员对农业技术掌握的程度。农业技术的成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农业项目的成功与否。
2.技术替代性风险
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导致农业技术从研发到销售,需要较长的时间。当合作社进行一项新技术研发和推广的过程中,一项更新更先进的技术出现并替代原有技术,导致合作社无法收回成本,并承受巨大的创新风险。
3.技术成果转化风险
当前,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产学研脱节较为严重。一项新技术可能从理论界、学术界看来是完美的,如果不能将其商品化,科技创新则是失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新技术如果无法成功的转化为市场上认可的产品,农业科技创新不但不能给合作社带来任何利润,甚至会给合作社带来很大的损失。
尽管农业科技创新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对于技术创新管理比较完善的创新主体,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某些风险因素。本文结合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合作社的内部风险防范
1.组建合作社联社
合作社联社是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可以有效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风险的防范能力。随着外部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合作社业务的不断扩大,组建合作社联社,能够提高合作社在技术创新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储备,增强抵御技术创新风险的能力。另外,可以依托合作社联社的规模效应建立相关的技术部门,对联社内部的合作社进行技术获取、实施和推广等技术创新管理活动。目前,很多合作社彼此之间相互封闭,缺乏必要的信任和合作基础。因此,政府应该利用社会资源,牵头帮助指导和组建合作社联社。
2.购买生产保险,实施标准化作业防范生产风险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尤其是农产品、畜牧产品等,遭受自然灾害、瘟疫等风险可能性较大。因此,合作社需要购买相应的生产保险。其次,对于农产品质量的控制,首先要通过标准化作业来实现。标准化作业是现代农业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合作社正常运作的基本保证。标准化作业要求合作社实施统一施肥技术、统一耕种、统一除虫除草等,促使农业的生产管理更加合理化、高效化和规范化,保证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做到合作社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物、动物激素等达到标准。
3.吸引并留住优秀科技人才
缺乏高科技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创新普遍存在的问题,合作社创新人才风险的控制需要合作社和政府机构共同来防范。首先,从合作社角度,针对合作社科技人员的待遇问题,可以实行技术入股的方式鼓励科技人员到合作社等农业基层组织工作。其次,对于合作社外聘的技术人员,为了防止技术外溢,在选择外聘科技人员时要经过仔细、认真考察,并签订技术保密合同。最后,从政府角度,应该营造较为宽松的人才引进环境,鼓励科技人才到农村合作社工作。例如,为了激励大学生进入合作社工作,可以规定大学生在合作社工作一定年限后,优先报考农村基层公务员等措施。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鼓励科技下乡活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解决合作社的科技人才风险。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或者免费培训让合作社技术能人继续参加深造等方式,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技术能力,增加技术人才储备。
4.扩大融资渠道,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功能
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风险的防范主要体现在如何扩大融资渠道、管理和调度有限资金。对于政府而言在于如何完善金融和财政政策,加大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首先,政府可以将一定期限内对其实际上缴所得税的增值税部分,按一定比例以科技创新项目等形式返还,作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补助。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奖励力度和农业科技扶持项目的数量。其次,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功能。目前,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真正发放给合作社的信贷资金微乎其微。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尽快构建信贷“绿色通道”,采取灵活的信贷策略,在技术创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
(二)合作社的外部风险防范
农产品由于生产周期长、市场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合作社产品销路问题。因此,除了合作社自身提升对市场的把握能力,政府部门也应该引导和帮助合作社扩大产品销路。
首先,利用政府采购,解决部分合作社创新产品的市场风险。政府采购通过确定创新产品的数量、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从而明确合作社技术创新的方向,保证合作社创新产品的销售渠道,有效降低创新决策风险。例如,由于新西兰进口奶粉的影响,导致国内合作社的牛奶销售出现问题。为了降低合作社的市场风险,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对合作社的奶制品进行采购。其次,政府可以在合作社与超市、企业等之间牵线搭桥,实现“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解决合作社的农产品销路问题。例如,台州市椒江区鸿绿瓜菜专业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给合作社搭起了一座通往超市、食堂、酒店、农贸市场的桥梁,并减少了10%以上的中间环节成本,实施订单生产,从而摆脱了农产品滞销问题。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惠农科技政策,鼓励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例如,江苏省 2009年开始启动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项目,对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合作社在创新资金、产学研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合作社的技术风险防范
为了解决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农业技术不成熟、技术相似性风险、替代性风险和技术成果转化风险等技术风险,应该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参与模式、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技术风险的防范。
1.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在合作社发展初期,由于其技术能力、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限制,难以独立完成技术创新,且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目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发了大批新技术、研制了许多新成果,但是大量的技术开发成果不能转化为农业所用,产学研严重脱节。同时,合作社由于种种原因却得不到相应的技术支持。因此,各级政府组织应该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和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面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以合作社等农业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明确产学研体系中合作社的主体地位。要以“产”字当头,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与高校建立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2.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由于合作社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进行技术创新却无法独占其创新成果。为了切实保护合作社和科技人员的权益,加强技术创新的独占性,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做好合作社技术创新成果的统计和监测工作。当合作社在开发出一项新技术后,要及时帮助其申报专利,避免技术创新成果被无偿占用。
合作社在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生产销售等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同时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存在较大的风险,只有对其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才能有利于合作社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防范,提高技术创新的成功率。本文通过借鉴已有的技术创新风险识别方法,在分析合作社技术创新的风险特征基础上,分别从合作社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三个维度构建了合作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范式,并结合合作社的企业特征和发展状况,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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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k Paradigm and Prevention of Farmer Cooperatives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e
LUO Jianli1, LI Jia2, SHEN Hong3
(1. College of Business,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 China 325035; 2. College of Humanities, Zhejiang Dongf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Wenzhou, China 325011; 3. College of Business,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China 225009)
Participation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for Cooperatives to g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 and to improve farmers' income, but Cooperatives must face a huge risk of innovation. According to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Cooperatives’ technology innovation,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risk paradigm from three dimensions of Cooperatives’ internal factors, external environment factors, and technical factors. Based on the paradigm as well as cooperatives’ enterprise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status, a set of corresponding risk-preventing countermeasures is formulated.
Cooperatives; Technology Innovation; Risk; Prevention of Risk
C36;F204
A
1674-3555(2013)04-0102-06
10.3875/j.issn.1674-3555.2013.04.016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编辑:封毅)
2012-11-0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0316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ZH1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11AJY007);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NO.2012N046);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2wsk079,12wsk010);扬州市软科学项目(YZ2011119)
罗建利(1980-),男,浙江温州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创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