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劲东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北京100081)
在《明史》成书前的一段时间,各种私修的纪传体明代史如查继佐的《罪惟录》、傅维麟的《明书》都已付梓。在《罪惟录》中,在给诸臣立传时,采用启运诸臣列传、靖难诸臣列传的纲目将各臣并列于一卷中,给人一目了然之感;《明书》将各人散编于勋臣、名臣、忠节传中,也有可取之处。而《明史》则沿用了之前二十三史的传统做法,除在诸臣列传之后将奸臣、佞幸等并为一卷外,在给诸臣立传时仅列姓名,并根据不同的原因把有相同特点之臣合为一卷。同时附传现象也在《明史》中广泛的存在。同卷与附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据清朝学者赵翼的考证:同卷的原因,或因功绩相当、或因官位相同;而附传的原因,或因“敘功臣世次”的需要,或因“无大事可记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①本文将以明朝开国诸臣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分析《明史》编纂过程中诸臣同卷与附传的原因。
《明史》中开国诸臣列传,自卷125《徐达、常遇春》起,至卷137《刘三吾、安然(等)》止,共计十三卷。本篇对开国诸臣的定义,以公元1368年明朝建立之时为界,将之前加入朱元璋集团的各人统称为开国诸臣。现根据《明史》的章节安排,对以上十四卷人物逐卷进行分析。
卷125《徐达、常遇春》的传主是明朝开国最为重要的两名武臣。“明太祖勘定四方,盖二王之力多焉”。②徐达随太祖起自濠州,参与了明太祖渡江、破陈友谅、平张士诚、北取中原等重要战役,多次担任主将;常遇春则于至正十五年(1355)归太祖于和阳,虽较徐达为晚,但同样参加了开国阶段的所有重要战役,并且在攻集庆、复太平、破陈友谅这三次重要战役中立功至伟。该卷的赞曰部分说:徐达“自古名世之佐无以过之”,常遇春则“为元勋之冠”,故将两位功劳最大的武臣并列于开国诸臣列传之首。而在该卷中所记载的徐达及常遇春各自的子孙袭爵情况,则是根据赵翼所说的“敘功臣世次”之原则。
卷126《李文忠、邓愈(等)》共为一卷。究其原因,“明初诸将,以六王为首,”③而本卷中的四王或功勋略逊于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或有其他之过失(如汤和“沉敏多智数,颇有酒过”③),但开国之功不可没,故合为一卷。李文忠、邓愈、汤和,皆于太祖起兵时便跟随左右,但李文忠“积忤旨,不免谴责”③;邓愈失洪都,虽然“太祖弗之罪”③,但这一失利对朱元璋与陈友谅的争夺影响颇大;汤和则是因为“醉出怨言,太祖闻而衔之”③。沐英虽较晚崭露头角,但平云南、讨吐蕃,厥功至伟,因而得以封王与诸人同卷。此外以上四王之爵位都传及子孙,享爵与明朝相始终,四人恩遇相同亦是同卷原因之一。
卷127《李善长、汪广洋》是较值思考的一卷。李善长为开国文臣之首,其功劳远非汪广洋可及。在赞曰部分,列传作者给出的理由是:“其从容任丞弼之任者,李善长、汪广洋、胡惟庸三人而已”④,因此看似是按照他们所任的官职将他们放入同传。但明朝在中书省“从容任丞弼之任”的一共有四人:李善长、杨宪、汪广洋、胡惟庸。即使胡惟庸被放入奸臣传故将其略去,而杨宪在《明史》中无传,似缺乏足够的理由。
卷128《刘基、宋濂(等)》同卷,亦有可研究之处。刘基在开国文臣中的地位仅次于李善长,而且鄱阳湖之战中有救驾之功;宋濂“首用文学受知”、“屡推为开国文臣之首”。且刘基与宋濂传中,不论本传抑或赞曰都多次将两人相提并论:如本传中“濂长基一岁,皆起东南,负重名”;在赞曰中也将刘基、宋濂合在一处,“基、濂学术醇深,文章古茂,同为一代宗工。”⑤故将刘基与宋濂同传理所应当。然而叶琛仅因为“被执,不屈,大骂,死之”⑤而得以“祀功臣庙”,并未立汗马之功。至于章溢,因屡次率乡兵从征,被太祖赞为“功不在诸将后”⑤,因而被称为“宣力封疆”之臣。按功劳,刘基、宋濂、章溢三人同传无异议;按官职,则刘基、章溢同为御史中丞,仿李、汪之例,亦可同传。至于叶琛加入此卷中,完全是因为“明兵克处州,太祖聘之(章溢),与刘基、叶琛、宋濂同至应天”⑤。可见归附时间相同,亦是《明史》之中诸臣同传的原因之一。
以上是对明朝开国最重要的六位武臣和最重要的六位文臣同卷现象进行的初步分析。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武臣在列传中的排序比文臣普遍靠前,个人以为原因不仅仅只是在战时“右武轻文”之思想所致,也由于武将在前线有着比后方文官更多的立功机会。
从卷129《冯胜、傅友德(等)》开始出现了附传现象。虽然在之前各传中也有子孙附传的现象,但是其目的只是“叙功臣世次”,而从本卷开始则出现了非功臣子孙而因各种原因附传之现象。如南雄侯赵庸附廖永忠传,是因为“廖永忠等之归太祖也,赵庸兄弟亦俱降”。海西侯纳哈出附冯胜传,则是因为纳哈出被冯胜所擒获。此外此传中还首次出现了以兄附弟传之情况。如冯国用附冯胜传,因国用早卒,而冯胜“袭兄职”;同样赵庸也是因为兄赵仲中坐法被诛,太祖“以其(仲中)官授庸”⑥。再看本传中五人同卷之原因。首先各人在洪武时期的封官情况:冯胜为宋国公、傅友德为颖国公、廖永忠为德庆侯、杨璟为营阳侯、胡美为豫章侯,以二公三侯同卷,似有不妥之处。且冯胜、傅友德被称为“百战骁将”,廖永忠也是“功亚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且都不曾仕他主;而杨璟、胡美则“尝别将”,杨璟为元将、胡美为陈友谅麾下,因此将前三人与后二人放在同卷,也似有不妥。而论其死因,杨璟死因尚不明确,胡美死因亦存疑,其他三人全为“赐死”,故若按死因,五人也无同卷之足够理由。那么五人何以同卷?经查:冯胜“元末结寨自保”⑥、傅友德“帅所部降”⑥、廖永忠“以舟师自巢湖来归”⑥、杨璟“以管军万户从太祖下集庆”⑥、胡美“以陈氏所授丞相印及军民粮储之数来献”⑥,可见五人同卷的唯一理由,便是本卷中的五人俱为“领兵来投”,在投奔太祖之前都有一定的实力,因而放入同卷。
从卷130《吴良、康茂才(等)》开始,同卷之人逐渐增多。本卷中附传除子附父外,尚有一例即周武传附于吴复传后,其原因是“与(吴)复以征西番功侯”⑦。而本卷中的十五人(不计附传)究其来路,“从太祖起濠梁”者六人,“率众来归”者八人,来路不清者一人。因此,同卷原因显然不如上卷中五人全部为“率众来归”。而应为爵位大体相同:其中十二人为侯爵,一人(何真)为伯爵(死后追赠侯爵),另有两人(康茂才、丁德兴)有封侯之功,未及封侯便已卒,故追封为公。因此同卷原因之一应是爵位相同,同卷原因之二则是本卷“赞曰”中的说法“皆能保守禄位,以恩礼令终”⑦。
卷131《顾时、吴祯(等)》中首次出现以弟传附兄传之情况,即郭德成附于郭兴传中;同样还有以兄传附弟传的情况,如郑遇霖附郑遇春传。同卷中15人就其来路而言,出自濠州的九人,率众来归的六人,因此《明史》作者给出的同卷理由是“名隶党籍”,指的是他们都为胡惟庸党,但顾时、吴祯等八人为死后“追论”;而之后的七人则是直接因胡惟庸逆案而被杀。因此将“赞曰”中的说法“或追论、或身坐”⑧作为诸人同卷的依据似也可取。此外本传15人全为侯爵,爵位相同应是本卷中诸人同卷的又一原因。
卷132《朱亮祖、蓝玉(等)》共计传主六人、附传者六人。此卷中出现了《明史》列传中第一次大规模的附传,即将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等六侯附于凉国公蓝玉之后,原因是以上六人皆坐蓝玉党死。而本卷中传主六人得以同卷,原因在于“既昧明哲保身之几,又违制节谨度之道”⑨,因而先后被杀。因此,死因相同也可做诸臣同传的原因之一。
卷133《廖永安、俞通海(等)》中共有附传8处,其中子(或养子)附父传两处,不详述。赵德胜传后附南昌康郎山两庙忠臣共十四人,是《明史》中规模较大的一次附传,附传的原因,则是因为此处十四人与传主赵德胜全部死于南昌守卫战中,共死一事故同传;刘成附桑世杰传中,因同战死于石牌;杨国兴附于茅成传后,亦是同死于阊门一战;附曹良臣传诸人,亦因同战死于阿鲁浑河之役。另有两处附传,其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彰扬战死诸臣的功绩:如乐凤之附胡大海传;于光、严德、孙虎附濮英传,仅仅只是因为“指挥使死事”。本卷中诸人同传的现象比较明了,因诸人皆“效命疆场,虽勋业未竟,然褒崇庙祀”⑩。
卷134《何文辉、叶旺(等)》中徐司马附徐文辉传,因二人皆为朱元璋养子。而马云附叶旺传,则因出身相同:“同隶长枪军谢再兴为千户;”⑪在谢再兴叛变时,又皆“自拔归”,并且一同长期镇守辽东。而武德之附缪大亨传,则因武德被缪大亨所降后归附,与纳哈出附冯胜传类似。至于陈文之附蔡迁传,与费子贤之附丁兴旺传皆因军功相孚,陈文“累立战功,亦迁亚也”⑪;而“国初诸都督中,城守功,(金)兴旺外尤推费子贤”⑪。至于王溥之附郭云传,则是因为二者恩遇相同:为“同时以降将予世职者。”⑪在本卷中也有一特例,袁义为故蔡国公张德胜之族弟,但却不附于张德胜传后而附于宁正传后。考其原因为袁义在宁正守云南后接替其职务,长期镇守云南,二人职位前后相袭,故附传。至于本传中诸人同卷之原因,则应为其军功相同:“皆一时之良将。”⑪
卷135《陈遇、叶兑(等)》中,陈遇、叶兑未曾仕明,故不讨论。但秦从龙之附陈遇传,则因陈遇“以秦从龙荐”,是荐者附于被荐者之传。而夏煜附于宋思颜传,则因夏煜地位略逊宋思颜一等。本传中潘庭坚“以陶安荐”仕于朱元璋,然不附于陶安传而附于范常传,则是因为“时上游诸郡次第平定,则儒臣抚绥之”⑫,而范常任太平知府、潘庭坚任金华同知,委派目的相同,官品则略低一等,因而附传。李梦庚、毛骐、王濂三人附于郭景祥传,亦因官位相同,皆为“参佐行省者”。杨元杲、阮弘道并立于一传,则因二人相似之处甚多:皆滁人、家世皆儒者、皆从渡江、皆卒于官、因此二人于一传中并书。至于本卷中诸人同卷之原因,则为“丞弼多国士”,诸人皆为为太祖“赞机务”之人,身份相同。
卷136《陶安、詹同(等)》中钱用壬附于陶安传,另有五人共附于崔亮传。前已述潘庭坚“以陶安荐”,然不附于陶安传;钱用壬则附于陶安传,理由为钱用壬曾与陶安共同“删定律令”,因而以共事者附传。崔亮之后所附五人,除答禄与权外,皆为礼部尚书,因此是以继任官员而附传。至于本卷中诸人同传之原因,首先除陶安为江西行省参政、詹同为吏部尚书、乐韶凤为兵部尚书之外,其余全为礼部尚书。同官、至少是同品,使得以上诸人同入一卷。其次是因为以上各人皆在礼制方面有建树,可称之为政绩略同。陶安删定律令、詹同定祫禘之礼、乐韶凤“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札礼”⑪,其余各礼部尚书亦各有经画,因而列入同传。
卷137《刘三吾、安然(等)》卷中附传情况较复杂,如“(刘三吾)与汪叡、朱善‘称三老’”⑫,共享盛誉故而同传,与刘基、宋濂等合称“四先生”同传之理同。而安然后附王本等传,则因安然与王本等同任四辅官。而吴伯宗传后附鲍恂传及任亨泰传,附鲍恂是因为“(吴)伯宗成进士,考试官则宋濂、鲍恂也”,是因为师生之谊;而附任亨泰传则是因为执行了相同的政治任务即出使安南,并且由是知名,“前后出使安南者,并称吴、任云。”⑭至于桂彦良、宋讷等传所附诸臣,多非开国之臣,因此此处不讨论。至于同卷之原因,赞曰中说:“明始建国,首以人才为务,征辟四方,宿儒群集阙下。”⑭由此可见,本卷中人多为征辟而来,出身相同;为群儒,则身份亦同,故同卷。
以上总结了开国诸臣列传中所有的同卷与附传现象,现根据上述的总结,对《明史》中同卷与附传现象做粗浅之梳理。诸臣常见的同卷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其一、官职、官品相同。此种原因导致的同卷在《明史》中为最多。如卷127,胡惟庸与汪广洋同为中书省丞相,因而两人同卷,是官职相同;如卷138,卷中所载诸人全为六部尚书,放入同卷,因为官品相同。又如《明史》卷181《徐溥、丘浚(等)》全为内阁大学士;卷163《李时勉、陈敬宗(等)》皆为国子监祭酒,是为官职相同;又如卷150《郁新、金忠(等)》为各部尚书、卷159《熊概、陈镒(等)》为各地巡抚,是为官品相同。
其二、战功相同或相近。比如卷125中的徐达与常遇春。明朝开国六王,以二王功劳最著,因而得以列传于开国功臣之首。类似之例较多,如《明史》卷145《姚广孝、张玉(等)》同卷,皆因在靖难之中的不世之功;卷154《张辅、黄福(等)》同卷,皆因平定交趾之功;卷171《王骥、徐有贞(等)》皆因军功封伯,因而放入同卷。
其三、政绩相同或相近。如卷136中诸人,虽然不全为礼部尚书,但在国家制定礼制的过程中都有着各自的贡献,因而也被列入同卷。又如卷153《宋礼、陈瑄(等)》皆为国家治河之功臣;卷202《廖纪、王时中(等)》被称为世宗朝六卿长“佼佼者”,可见其都在世宗之朝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行政职能,可视为政绩相近而同卷。
其四、爵位相同。如卷126中四人全为王爵,故而同卷。因爵位相同而同卷的还有卷130、卷131,卷中所列之人全为侯爵。由此衍生的特例尚有卷155《宋晟、薛禄(等)》,传主的爵位相同或相近:全为侯伯;此外还承担着同一职责即镇御边陲,因而同卷。
其五、任官时间相同或相近。如卷128中所谓的“四先生”,刘基、宋濂、叶琛、章溢,“明兵克处州,太祖聘之(章溢),与刘基、叶琛、宋濂同至应天。”⑤因同时归附而同卷。与之相同的情况还有卷137,本卷中诸人也是因“明始建国,首以人才为务,征辟四方,宿儒群集阙下”⑭,则是因为相同原因“征辟四方”先后加入朱元璋的队伍而入同卷。类似之例如卷147《解缙、黄淮(等)》传,五人因担任明朝第一批内阁阁臣而同卷;而卷178《项忠、韩雍(等)》则因先后在西北边境任职并建立军功因而并入一卷。
其六、出身相同。如卷129中所列五将,俱为“率兵来投”,都有一定的军事实力,显然高出被俘诸将,由此将其列入同卷。卷156《吴允诚、薛斌(等)》传,诸人皆为成祖时归附的其他民族头领,身份较高,因而同传。此外卷184《周洪谟、杨守陈(等)》皆因“以词臣历卿贰”⑬,故而同卷。
其七、有相同之称号。如卷134中诸人,“皆一时之良将;”⑪卷 169《高谷、胡濙(等)》皆为“老成人”。此外,如《明史》卷231《顾宪成、顾允成(等)》,则因其并称“东林八君子”因而同卷,“弘治三君子”——王恕、马文升、刘大夏也因有相同称号而同放入卷182中。
其八、死因相同或相近。如卷130中诸人,“皆能保守禄位,以恩礼令终。”⑦可知都得以善终;而卷131中诸人,则都“名隶党籍,或追论,或身死”⑧,都属于“不得善终“之人;卷133中所列诸人,全部“效命疆场”,属于为国尽忠之人,因此也放入同卷。同理,在卷 141《齐泰、黄子澄(等)》、卷142《铁铉、暴昭(等)》传中,也皆因他们于靖难之时殉国;类似的还有卷167《曹鼐、邝埜(等)》皆因其殉难于土木之变,因而同卷。
附传原因远较同卷原因复杂,下面试对附传原因做初步之检讨。
常见的附传原因有如下几种。
其一、最传统的附传即子附于父传,这是根据赵翼所说的“叙功臣世次”的原则,由此导致的附传在《明史》附传现象中为最多。比较典型的有卷125中徐达之子徐辉祖、常遇春之子常茂。此外,又有以养子附传,如卷133中胡大海养子胡得济,张德胜养子汪兴祖皆附于养父之传。又如卷153平江伯陈瑄传后附后任平江伯之传,卷238李成梁传后附李如松、李如柏之传,等等。
此外尚有父名不显或因其他原因不便立传时,以父传附于子传。如卷169王直传中附其父王伯贞传,是因其父有事迹可称,然不足以单独立传;又如卷183何乔新传中,何乔新之父何文渊亦为一时之名臣,然因为曾建议景帝易储故在新君即位后“惧而自缢”,这是由于不便单独立传。
此外尚有子名不显,然孙名与祖名同显时,孙传附于祖传之后的情况,如卷203陶谐传中附其孙陶大顺、陶大临之传,而不附其子之传;卷209杨允绳传后附其孙杨允中传,亦同此理。此外还偶尔曾孙附传的情况,如卷148中杨荣的曾孙杨旦之传附于杨荣传后,然此例较少。
其二、兄弟之间的附传。若兄弟二人皆有大功,则各立一传,如吴祯、吴良各立传;廖永忠、廖永安各立传。兄弟之间若有一人无重要事迹可载,则记其一人,以另一人附传。如卷129中冯国用之附冯胜传,是以兄附于弟传;卷133中俞通源附于俞通海传,是以弟附于兄传。《明史》类似附传之处尚多,如杨守趾附于杨守陈传,是弟附兄传;卷190石瑶传后附其兄石玠之传,即为兄附弟传。但《明史》中弟附兄传之现象远较兄附弟传为多,其原因有待进一步探讨。
其三、官位相同者或历同事者附传。卷135中,李梦庚、毛骐、王濂三人附于郭景祥传后,即因官位同为“参佐行省者”⑫,有如卷152中,王景附于董伦传后,因二人同时任礼部侍郎,官位相同。卷138相当于为洪武朝各部尚书编年表,将各尚书皆附于该部首位尚书之下,为历同事者附传之典例;又如卷149中,俞士吉、李文郁附于夏元吉传后,因其皆协助夏元吉治水苏、松;再如卷150中,吕升,仰瞻附于虞谦之后,因其三人皆在大理寺系统任职,因而附传。
其四、因同时、同事被杀者或身死者附传。如卷132中附于蓝玉之后六人,皆系“蓝玉之狱”同时被诛而附于蓝玉传后。卷133中,赵德胜传后附南昌康郎山两庙忠臣共十四人,则因同时战死于洪都(今南昌)守卫战中而附传。而卷150陈寿传后所附诸人,皆因与陈寿一起为汉王朱高煦所诬,同下诏狱而死;卷205中,李天宠附于张经传后,亦为二人同时被诬身死,则是为同事被杀者附传。
其五、以事功、军功相同附传。如卷130中周武传附于吴复传后,是因“(周武)与(吴)复以征西番功侯⑦”,即以事功相同附传。卷134中陈文之附蔡迁传,与同卷中费子贤之附金兴旺传,皆因军功相孚,陈文“累立战功,亦(蔡)迁亚也”⑪;而“国初诸都督中,城守功,(金)兴旺外尤推费子贤”⑪。皆以军功附传。
其六、因被附者之由而入传者附传,如被擒、被荐者附传。卷129中海西侯纳哈出附冯胜传,则是因为纳哈出被冯胜所擒获,属于被擒者附传;卷134武德之附缪大亨传,则因武德被缪大亨所降,故附传。卷135中秦从龙附于陈遇传后,则属于荐者附于被荐者之传;卷148“三杨”传后,附马愉之传,同样由于马愉为杨荣所引荐以达到对抗刘瑾之目的,因而附传。
其七、身份或出身相同者附传。如卷134中徐司马附于徐文辉传,原因即二人都为朱元璋养子;卷163赵永附于鲁铎传后,因二人皆为李东阳之门生,身份相同。卷134马云附于叶旺传后,因二人“同隶长枪军谢再兴为千户”⑪。如卷135中,阮弘道附于杨元杲传后,因二人“家世皆儒者”,出身相同。
以上七种附传原因,在《明史》之中较为常见,此外还有一些不为常见的附传现象。
如共享盛名者附传:卷150中,向宝附于古朴传后,因古朴与向宝“俱以清介称”⑭;卷163中萨琦附于刘铉传后,是因为“名行于(刘)铉相颉顽”⑮。如恩遇相同者附传:卷134中王溥之附郭云传,即因二人恩遇相同:“同时以降将予世职”⑪。如以师生之谊附传:卷137中鲍恂之附于吴伯宗传后,即因“(吴)伯宗成进士,考试官则宋濂、鲍恂也”⑭。如归附时间相同或相近者附传:卷129中南雄侯赵庸附廖永忠传,是因为“廖永忠等之归太祖也,赵庸兄弟亦俱降⑥”。归附时间相同,因而附传。如同名者附传:卷202中,孙应奎传后附余姚孙应奎传、胡松传后附绩溪胡松传,皆是此例。由于此种附传现象在《明史》中出现得较少,故不深究。
以上,分析并列举了《明史》中诸臣同卷与附传的一般性原因,但同卷、附传问题的原因仍未被研究完毕,其中部分问题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卷135中潘庭坚“以陶安荐”而入仕明朝却附于范常传之后;卷156中李贤与薛禄皆因军功封伯,然李贤功较薛禄为高反附于薛禄传后,这些问题还有进一步思考之必要。
注释:
①(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一《明史体例》。
②《明史》卷125《徐达传》。
③《明史》卷126《李文忠传》。
④《明史》卷127《李善长传》。
⑤《明史》卷128《刘基传》。
⑥《明史》卷129《廖永忠传》。
⑦《明史》卷130《吴复传》。
⑧《明史》卷131《顾时传》。
⑨《明史》卷132《朱亮祖传》。
⑩《明史》卷133《廖永安传》。
⑪《明史》卷136《乐韶凤传》。
⑫《明史》卷137《刘三吾传》。
⑬《明史》卷184《周洪谟传》。
⑭《明史》卷150《古朴传》。
⑮《明史》卷163《刘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