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代价值

2013-08-15 00:49:28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8期
关键词:幸福观亚里士多德德性

崔 浩

(商丘工学院 社科部,河南 商丘 476000)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人们越来越看重自己的生活质量,追求幸福、享受幸福逐渐成为人们努力的目标。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建构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幸福观体系,正因如此,笔者希望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研究,从中找到合理的思想观念,为我们构建当代幸福观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幸福观的内涵

幸福是什么呢?在伦理学史中,幸福问题一直是一个“开放的问题”,不同的伦理学家对幸福有着不同的回答。古希腊政治家梭伦认为,最幸福的人是一个既“有中等财产”、又有道德的人[1]26。从梭伦的观点可以看出,一个最有财富的人,生活不一定幸福。毋庸置疑,财富是我们获得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也绝不能为了获取财富而做一些违背良心和道德的事,只有既拥有适度财富而又具有崇高品德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梭伦的物质财富与道德品行二者辩证关系的观点,对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幸福是一个人一生不断行善的思想有很大影响。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和黄金,它的居处是在我们的灵魂之中”。幸福就是快乐,但不是“追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2]113。这说明他虽肯定物质的重要,但更强调精神上的快乐和幸福,并且他认为,“人们通过享乐上的有节制和生活的宁静淡泊才能得到愉快”[3]115。德谟克利特提出,人的一言一行应把握“节制”准则,这对亚里士多德提出幸福观的“中道原则”有较大的启发。

苏格拉底认为,“人知道自己便会享受许多幸福,对于自己有错误的认识便会遭受许多祸害”[4]85。苏格拉底非常注重知识的获得,强调一个未经思考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人生,一个未经考察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一个人只有经常不断地寻找丰富多彩的知识,然后利用这些知识指导自己的行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一种积极向上的幸福生活和理性生活。苏格拉底的理性幸福生活的思想,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观的伦理思想有着直接的影响。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则从“善”的理念出发,竭力消除感官欲望的真实性,提出“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人的肉体感官需求是最低级的,一切物质幸福的追求都是没有必要的”[5]46。柏拉图关于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真幸福的观点,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亚里士多德借鉴和参照前人对幸福定义的不同回答,提出了一系列合乎逻辑的幸福观理论体系。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指出,幸福乃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沉思是最幸福的生活”,“从每种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开始,人和事构成一个目的链,如果整个链要有意义,就必须有个尽头,即最高善,这个最高善就是幸福。每个人对幸福都有自己的理解,有时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和场合,前后的解释也不一致:当其病时,以健康为幸福,当其穷困时,则以财富为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群众多以快乐、财富、名誉等为幸福的主张在某一点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从“完满性与最终性”的标准衡量,财富、荣誉等都不是“最终目的”[6]1。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观点,比较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前人对幸福的认识,因此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就是在前人研究探索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基本内容

(一)幸福是最高层的、最大的善即至善

幸福是至善,这是亚里士多德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讨论什么是幸福。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指出:“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6]1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一切事物都有其目的,各事物的目的也就是各事物的善。人类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某种目的而存在。而善就是这一切活动的目的,如教育的目的在于知识,医学的目的在于健康,知识、健康就是从事教育、医学等活动的善。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是指一切事物之功用。由于各种事物的功用不同,所以人类的活动是多样的,善也就是多样的,如房屋可以挡风遮雨、食物可以解决人的温饱、医术可以解决人的病痛等。

虽然人类的活动多种多样,善的目的也多种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每个具体的行动也都有具体的善,但我们更应该追求一种终极的、最高层的、完满的善,否则人类所做的一切活动都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追求最高层次的善是人们所做的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这个终极的、绝对的、最高的善就是“至善”,这种“至善”只因自身而被选择,绝不是为他物而被选择。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就是至善,人们所做的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幸福,是为了幸福本身而追求幸福,幸福就是人生的最终目的。幸福之所以是最终目的、最高的善,是因为它自身而被我们选择,因此,幸福具有自足性。我们选择快乐、财富、荣誉等,但这些都不是我们选择的最后目的,选择它们是因为它们可以让我们获得幸福,只有幸福才是最后的目的。”[6]79

简而言之,幸福是一切善的目的,是最高层次的、终极的、最完满的善即至善。

(二)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还从德性的角度来探讨幸福,认为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是以“善”作为出发点的,他通过对幸福与财富、幸福与荣誉、幸福与快乐等观念的辨析,深刻地概括出了幸福的涵义: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6]23。

1.幸福要合乎德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获得幸福的前提,是构成幸福的首要因素,幸福的生活就是合乎德性的生活”[6]24。亚里士多德通过人与动物、植物的比较研究发现:“动物、植物和人皆有灵魂:植物的灵魂是植物的营养吸收方面;动物的灵魂是感觉方面;而人的灵魂是人的理智能力方面。因此,人的功能应体现为理性的现实活动而不是单纯的生命,以理性为基础。”[6]24由此可见,德性不仅是一种品质,而且是一种高贵的品质。“一切德性,只要某物以它为德性,就不但要使这种东西状况良好,并且要给予它优秀的功能。例如眼睛的德性,就不但使眼睛明亮,还要使它的功能良好(眼睛的德性,就意味着视觉敏锐)。马的德性也是这样,它要马成为一匹良马,并且善于奔跑,驮着它的骑手冲向敌人,如若这个原则可以普遍适用,那么人的德性就是这种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6]24。因此,作为人的幸福的善就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德性给予人优秀的功能,使人能更好地活动,更好地追求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一旦毫无德性,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6]24。因此,一个人要过幸福的生活,就必须使自己的行为合乎德性,因为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幸福就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

2.幸福是一种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经过自己后天的努力而生活得好或做得好就是幸福。幸福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因为外物而被选择的,而是因为其自身被选择的现实活动。也就是说,一个人能否拥有或得到幸福,取决于这个人后天能否勤奋、刻苦地学习。只有通过现实的活动,才能看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行是好或是坏。譬如,你要成为一个合乎德性的人,首先你的道德品行必须是合乎德性的;其次,你必须做合乎德性的事情,从事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实践的事物中,目的并不在于对每一课题的理论和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它们的实践。对德性只知道是不够的,还要力求应用或者以某种方法使我们变得善良”[6]230。“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6]59。亚里士多德竭力批判那些脱离现实活动而空谈德性的人,认为如果一个人不从事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而总是陶醉于对大道理的空谈之中,对什么是德性讲得头头是道,那么这个人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善人”。因此,一个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在善的指导下参加各种有德性的现实活动。

简而言之,把幸福与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是亚里士多德幸福观最大的特点。他的幸福观是以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为基础的。

(三)思辨是最高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最后一卷中指出:“人的思辨活动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是人的本己的快乐和最高幸福。如若人以理性为主宰,那么,理智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7]228这充分说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思辨放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

亚里士多德把德性分为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两大类,“伦理德性是表现在行为中的,是人的行为优良品质的体现,主要有理性、自制、勇敢、公正、大度、友爱等;理智德性则是思考、推理的德性,主要有智慧、明智、理解等。理智德性是最完满的德性”[7]241。既然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是幸福,那么合乎最高德性的现实活动就是最完满的幸福,而作为理智对知识运用的一种活动——思辨活动,就是合乎最高德性的现实活动,也是最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一种现实活动。所以,思辨就是最高的幸福。“如果幸福在于合乎德性的活动,我们就可以说它合乎最好的德性,即我们的最好部分的德性。我们身上的这个天然的主宰者,这个能思想高尚的、神性的事物的部分,……正是它的合于它自身的德性的实现活动构成了完善的幸福。而这种实现活动,也就是沉思”[6]305。思辨活动是人们特有的一种现实活动,不受外部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具有独立性,是自足的幸福。

简而言之,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点,人以自己所具有的思辨活动而享有幸福,思辨能力越强,所享有的幸福也就越大。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现代价值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最高层的、最大善的观点,为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制定幸福指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当前,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可以用亚里士多德至善的幸福观来衡量现代人是否幸福,进而实现自己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是合乎德性的观点,能够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享受着经济日益发展带来的各种利益的同时,思想道德品质却出现了滑坡。对物质财富过度追求的现象,必然滋生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们不仅物质上要幸福,精神上也要幸福。而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是合乎德性的观点,有利于我们正确处理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关系,要求我们在不断满足物质财富的同时,更要丰富我们的精神财富,要以一个有高尚道德的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一种积极而又平和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一种真正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一种经过后天努力而得到的现实活动的观点,能够使人们懂得:在日常生活中,只有通过勤奋而刻苦的学习,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年轻人仅仅依靠父母的给予,是不能得到幸福的。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就很明白地让人们懂得幸福不是天生就有的,更不是父母或上帝恩赐的,而是通过自己后天的勤奋学习而争取得到的。因此,人们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端正自己的待人处事态度,遵纪守法,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这对于我们当前构建新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冯俊科.西方幸福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

[2]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3]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4]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5]柏拉图.理想国[M].张竹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6]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苗立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7]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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