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宇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若将1994年中国国家计算机网络设施工程(NCFC)连入Internet的64K国际专线开通作为诞生之时,中国互联网业已走过19年耐人寻味的历程。19岁的中国互联网恰如已近弱冠之年的新锐青年,不仅给我们留下了从无到有、从单调到生动,值得回顾的生动图景;更以其旺盛的活力,在一个未知远多于已知的转型时代,提供了展望中国未来的种种可能。网络,对个体解放、对社会变革、对政治生活的影响尽管存在悖论且充满争议,但毫无疑问,同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的技术变革对人类文明形态的影响一样,仍可称作既深且巨。具体到当下的公共生活,基于技术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复杂互动,加之世界范围内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互联网已经从权力转移开始,借助权力再造,改变了不同权力主体的资源调配和行动能力。这种改变既可从社会不同行动者在公共问题处理时心态和语态的改变获得日常体验,亦可从利益表达、利益博弈、利益达成新机制的形成中初见端倪,更能透过新舆论格局中话语权的此消彼长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权力——人类公共生活中最神秘最宝贵的一种特殊资源,在一个我们未曾体验的全新社会里需要重新定义,当然也只有精确把握当前日渐显现但尚未定型的新权力格局的脾性和走向,才能对网络社会的中国治理作出富有解释力的说明和更具前瞻性的设计。
政治学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曾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一隐喻与马克思所称“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有异曲同工之妙。两位不同时代的思想巨擘均不约而同强调:人类将不可避免地过一种群体生活。然而,人类由于共处产生互惠,也难免因共处带来一些问题,一个重要的挑战在于如何对这种社会生活作出安排,避免因自私和贪欲而出现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个人之善可谓伦理;集体之善即为政治。古今中外的有识之士,正是在对这门“集体之善”的持续思考和创造实践中,以如何规范“公益”和“私利”为着眼点,不断推动着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但是,从历史和当下的经验观照,政治通常并非如此曼妙。由于人性的弱点,政治总与暴力、欺骗相伴,以至19世纪美国历史学家享利·亚当斯干脆将其概括为“仇恨的系统性安排”。以一种中允的观点来看,这样的论断虽然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但倘若以此指导政治实践,却对人类终极关怀无益。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是“最高科学”,是人类试图改善生活并创造美好社会的活动。权力与“最高科学”的关系一直是政治学核心议题。英国政治学家安德鲁·海伍德在论述“作为权力的政治”时说,“最广义而言,政治涉及社会生活过程中资源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它在本质上是‘权力’——即通过任何的手段达到所期望结果的能力”。他同时强调,“政治与差异性和冲突有关,但本质要素是资源稀缺性的存在。一个简单的事实,人们的需求和欲望是无穷的,而可满足他们的资源却永远是有限的,政治由此可以被视为围绕稀缺资源的争斗,权力则是进行斗争的手段”。[1]15
作为个体和组织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权力在社会中的分布极不均衡,政治活动总是围绕着权力的获得和行使展开。在此基础上,不同类型的公共决策最终形成,政治关系得以确定。尽管权力对集体之善如此重要,但并无一个一致认可的定义,不同的人们,从学者科特·帕森斯、汉娜·阿伦特再到政治家汉密尔顿、老布什均从不同的维度对权力作过富有洞察力的阐释。“一般说来,可以认为,权力就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2]27权力可以视为影响力的度量,也是宰制和被宰制关系的描述。表述的分歧不是问题,无可争议的是,权力不仅是人类合理有序政治生活的必需,也是各类政治主体在公共生活中竞夺有限资源所需自信力的来源,是利益表达、利益博弈、利益达成的硬实力,是解释、分析、预测个人、团体、组织行为逻辑的重要工具。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权力的形式和结构均不尽相同,这与技术革新、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紧密相连。因此,唯有将集体之善作为价值规范,并从技术与政治文明的角度入手,方能展开互联网语境下中国社会权力改变和权力转移的经验分析,进而对人人无法置身事外的公共生活作出清晰判断。
同历史上任何一次信息传播技术不同,互联网在诸多方面显现了超越报纸、电视等单种媒介的革命性特征,开放、自由、创新不仅成为互联网的文化标签,也成为其对抗政治控制的道德力量和自身创造力永不枯竭的源泉。19年来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迅速普及和广泛使用,营造了始于网络但绝不限于网络的新政治生活空间,催生和造就了与互联网技术密切相关的“权力新贵”。
以2003年孙志刚事件为标志,中国互联网的政治功用开始让人眼前一亮。期间引发的违宪审查制度讨论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使网民在一场开天辟地的公共生活中得到训练和鼓舞。之后,伴随着社交媒体的日益活跃,博客、微博自媒体的相继出现,新一代手机终端对“网随人走”的实现,在一次又一次的个人维权、公益活动、公共事件中,从议题设定到过程干预,网民议政渐成传统,网络力量引人注目,网络已成为可以和传统媒体分庭抗礼,并与之深度融合、全面互动的新型舆论场所,在当前中国现实的公共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尽管网络舆论尚存在群体极化、代表性不足等现实问题,与哈贝马斯所阐述的理想公共领域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互联网力量已使不同的社会行动者体察到这一新媒体对政治生态的改变。基于中国现实经验的持续观察,加之互联网对民族国家信息控制主权打破后异域政治文化的涌入,使得国人能够以一种比较的视角审视自己的政治生活,并进而促成了“人民(公共权力的主要来源)理应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一政治价值规范的回归。与此相适应,则是开启了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大门,从公民网络议政到政府网络问政,网络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国家治理的理念和策略也有改善。在众多领域,公民进步,政府让步。
可以预见,互联网还将促进更多直接民主的实践,“一人一票”、“同票同权”决不仅限于民意调查,人民开始拥有更多实际权力。尽管直接民主在许多情况下并不一定是科学理性的选择,但它的道德优势和诱惑作用不可低估。当今世界,代议制仍是绝大多数民主国家的现实选择,政治广场只是少数政治精英的舞台,政治参与的高成本和低效能,使得大多数公民只能充当看客,表现出对政治生活或“搭便车”或“理性的冷漠”。网络对这一状况的改变显而易见,借助手指轻击键盘和真实身份隐藏,它改变了传统政治生活由于议政空间太小装不下太多公民的难题,也使人们可以用躲在幕后的方式减少政治冲突可能带来的尴尬和伤害。互联网的这一特征,不仅唤起了每一位现代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隐秘渴望,并且形成经济便捷的政治参与模式。公民的心态和语态改变了,从要民主到代议民主再到直接民主的提倡,表现的不仅是公民对个人价值的肯定,对平等观念的追求,更是对公共权力的正本清源。网民——实质上是作为网络使用者的公民,这一深植于内心的判断,在中国互联网外围有意或无意地参照激励下,表现为国人更明确的心志、更果敢的行动、更不可逆转的政治文化。原子化的个体,一群通常意义上的乌合之众,因为网络,在意识和能力上具备了政治精英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网络对于政府的最大威胁来自一个更微妙的无处不在的渠道——它自己的人民。随着政府的控制能力由于各种原因而削弱,网络授予人民的权力会越来越大。从长期来看,网络向政府发出的最严重挑战并不是来自国际冲突,而是来自国内人民和网络所引发的政治、思想、文化和社会综合效应”。[3]93
互联网场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一度沉寂的人文知识分子重新找到用武之地。传统媒体层层把关的机制在互联网创造的自媒体时代得到了削弱,海量空间也使版面和时间变得无限,互联网成为人文知识分子相对安全自由的新乐园。在学术网站、BBS、个人博客和微博上,借助关注、跟帖、转发等互动模式,通过犀利的评论和发起社会运动,一些人文知识分子已开始具备或超过一张大众化报纸的影响力,他们俨然是另一群“权力新贵”。中国人文知识分子(与治国型知识分子和技术型知识分子相对),1949年以后一段时期在政治挤压和资本冲击下被边缘的一个特殊群体,借助网络重新走到聚光灯下。
在暴力、知识和财富的权力三角基石中,鉴于当今暴力已是众矢之的,财富又不能穷尽所有问题的时代背景,知识再次显示出形塑现代社会的独特价值。网络空间的相对自由和开放,使得人文知识分子得以一改在前互联网社会对传统主要政治力量要么“投身依附”要么“归隐山林”的极端状况,在网络这一尽管局促却创意无限的天地里激扬文字,重塑精神导师的形象。与中国治国型知识分子(实为政治精英)限于现实约束隐忍寡言的政治文化不同,人文知识分子则乐于以全球化、普世价值、终极关怀的话语优势走到网络空间前台。中国互联网5亿多网民的巨大规模,全球互联互通特性,同信息扩散的“核裂变效应”一道,造就了一批不同领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能言敢言善言,拥有大批围观者追随者的“公共知识分子”。从宜黄强拆钟家姐妹的个体遭遇,到随手送书下乡公益行动,再到对劳教制度信访制度的大胆评论、改革共识和顶层设计的积极讨论,借助不断累积的影响力,这些“价值”和“意义”的“布道者”成为名副其实的舆论领袖,产生了从网上到网下广泛的影响力,生动诠释了弗兰西斯·培根“知识就是权力”的论断。
中国人文知识分子重新走到前台有文化传统原因,也有转型中国的社会因素:当前秩序和未来指向总会导致紧张,人文知识分子尤其处于这种紧张的中心,并产生改革现状肯定自我价值的雄心。而另一个可能被遮蔽的原因在于,不同的政治主体正围绕新旧规则的破立展开激烈论战,这使得从属于不同阵营的知识分子纷纷被动或主动地披挂上阵,被赋予或自赋为新时代正义的化身。
未来学家阿尔夫·托夫勒指出,对权力的传统假设,总把重点放在“量”上。但是这种分析方法漏掉了一个重要的观念——权力的品质。暴力或胁迫的弱点在于缺乏弹性,只能用来处罚,也只能算是一种低品质的权力。最高品质的权力来自知识的运用。知识运用得当的结果,常让人乐于接受你的行动计划,甚至让对方自己去创造我们所想的行动计划。他预言,未来在所有人类领域出现的全球性的权力之争的核心,就是如何控制知识。[4]11
作为一种新型全球性媒体,互联网是用户通过远程通信方式,借由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信息存取、交换的一种体制和系统。传播结构的去中心和信息交换的互动性,改变了前互联网时代信息自上而下的单向灌输和个体隔离。今天的边缘群体和弱势个人得以有更多机会互通音讯,发出声音。尼葛洛宠帝指出,互联网时代,任何外部力量阻挡个人用户获取信息和发送信息都会遇到困难,正是这种分散式体系结构令网络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讯息还是传送出去了,不是经由这条路,就是经由另外一条路。[5]274
互联网的这些特征,不仅改变了人与人精神交往的方式,还以分权和赋权为手段,促成了社会由等级森严、存在着严重交流障碍的金字塔式科层结构向去中心化、信息多向互动的网状扁平化时代的转变。网络对权力改变的另一个途径是网络结构本身。借助互联网渠道,个人微不足道的力量,很容易获得同气相求、同声相和者的呼应,并最终汇聚成令人惊悚的力量。网络在网聚人的同时,也网聚了力量。前互联网时代在公共生活竞争中被边缘化的相对弱势人群,从拒不拆迁的重庆钉子户、披上婚纱的男同性恋者、保护野猫的公益组织到对当前政治生活颇有微词的异见人士,都更容易在这个时代找到支持、形成力量。
与此同时,网络还改变了人们话语的场景。社会学家戈夫曼认为社会好比一座舞台,人们的行为就是表演。表演的区域则有前台(人们进行表演的地方)和后台(为前台表演做准备不让观众看到的地方)之分。互联网撤去了“前台”和“后台”之间的帷幕,甚至造成了“后台”的消失。网络使现代社会变成另一种形式的“熟人社会”,人们借助对数字化生存痕迹的查询、知情者的揭发和披露,矫揉造作和弄虚作假的空间大大缩小,对于一些习惯在传统政治场域跳跃腾挪的官僚机构和官僚,“后台”的话语一旦被放置“前台”,错位的负面效应则让人无法收拾。一个人撒米一百人在后面也捡不过来。丑闻一旦酿成网事,其效应则如一百人撒米让一人捡。网络的这一特征,历经实际案例的检验,网络力量的规则也逐渐被社会不同行动者所认知和熟悉。网络已成为弱者的最佳武器,也成为强者审慎的必需。由于个人和组织融入网络从而不再是孤军奋战、势单力薄,互联网的网状结构使单个权力的能力和方向得以改变。
曼纽尔·卡斯特预言,对于未来国家,民族国家将会继续努力,为了对全球互联的电讯网络中流通的信息进行控制而奋战。我打赌这是一个必输的战场。同时,随着这最后的挫败,国家权力的基石也将丧失,总之,媒体以及电子通讯的全球化/地方化,就等同于信息的去民族化和去国家化,这两个趋势在此时已是密不可分。[6]289-299
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用指尖轻启了权力的潘多拉魔盒。伴随着权力改变和权力转移,现实中的人们——政府、企业、非赢利性组织、个体公民中的先知先觉者,随即投入了一场针对新权力的争夺,尽管这场斗争远未尘埃落定,但只要把握其中的玄机,仍可透过纷繁芜杂的零乱表象,为这场权力变局作一番粗线条的勾勒。
暴力在今天已不具有道德优势,滥用暴力只能表明统治正处于危机之中,作为高品质权力的知识在民主渐成趋势的当下具有形塑未来生活的决定性作用,围绕知识的争夺将是这场权力斗争的焦点。互联网特性使任何单一知识的垄断都变得异常困难,针对同一问题竞争性观点的交锋将是常态。从普世价值、人民主权,到民族利益、稳定发展,我们看到围绕某一问题的见仁见智,乃是知识的生产和话语权的争夺。知识社会学领域的重要学者曼海姆认为,知识并不是完全依据“内在法则”发展,不是完全按“纯粹的逻辑可能性被内在辩证地推动”。相反,知识的产生和发展受到知识以外的许多非理性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只要能发现这些知识的社会背景,也就不难证明:不同的知识之间的对立和竞争,实际上是相互冲突的社会集团利益在理论层面上的反映。由此,曼海姆坚持:社会背景乃是隐藏于知识运作底下的不可见的,但又是强有力的支配性力量。思想观念并非天才的灵感突发,即使天才的洞识也是以集体的经验为基础的。生活于某一集体中的个人,总是当然地接受了该集团的历史经验,并以此作为知识探索的起点;但集体的历史经验又不是整齐划一的“时代精神”,内中充满了不同的权力、欲望和目的。[7]266-277
19年来,中国互联网对公共生活的改变虽然可圈可点,但对改革已进入攻坚期的中国来说,对技术因素的过度乐观似不可取。恰如有学者尖锐指出的:“一种革命性的技术并不是在真空中毫无阻力地推动社会变革的,它的运用与推广是在特定的政治、社会、经济、技术、商业等因素错综复杂的影响之下发展的,简单的技术决定论并不能说明新型信息技术在未来社会实际的功能和作用,只有既看到信息技术革命给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的种种可能性,又密切关注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现实逻辑关系,才能在信息网络社会驾驭信息技术,在正确的方向上发挥其良性的技术效能。”[8]4中允持平而论,互联网赋予人民、人文知识分子、弱势群体和个人的权力在国家机器面仍显脆弱,互联网技术也有可能被官僚机构和官僚利用,演绎新的思想控制和社会管制。微权力也是微妙权力。由于全球化民主浪潮的推动和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这种微权力极易与公权力内部清醒开明的大权力相结合,对整个政治生活产生多米诺骨牌的连锁反应。
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复杂形态都面临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即该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忠诚的问题。而在现代社会,这个问题变得更为突出也更为普遍。通俗而言,合法性指人们对特定政权、律法、政策的认可,它意味着人们对公共生活安排的自愿服从,具有道德学和政治哲学的多重意味。合法性并非一成不变。一个政治制度的维持必须不断解决合法性危机,将民众的支持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诸神出,纷争起。在众多价值系统的诸神之争中,最为突出和最为关键的或许是政治生活中围绕合法性展开的争夺。鉴于世界范围内民主化浪潮的影响、个人理性和文明发展本身的逻辑,对合法性的追求和争夺将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急迫命题和内在动力。互联网覆盖下的是网民更是公民,正是为了他们才建立所谓的政府,才有了所谓的政治。互联网决非种菜偷菜的游戏庄园,而是合法性危险和机遇的重要通道。互联网的这一特征,将迫使“治人者”高度重视互联网终端的利益诉求,理性地约束权力、尊重权利,重塑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尽管可能仍存在变数,但却是大势所趋。
网络作为工具,难免摆脱身为工具的命运。网络在推动新权力变局的同时,也为作为集体之善的政治设置了种种迷局。网络对于政治文明的发展可以乐观但务必谨慎,权力的“老主宰”和“新贵族”都需进行新环境下公共生活的训练,接受来自内心和外在的约束。正如有人揭示的那样,网络权力存在悖论。在国家层面上,网络既是权力源也是威胁源;在社会层面上,网络既是解放工具,也是控制工具;在个体层面上,网络赋权的背后暗含控制和操纵。[3]91-106
互联网时代,人们同样需要警惕对权力的滥用,防范那些迷恋权力的极权主义者、终于找到“新武器”的极端的民粹主义者、分裂主义者、宗教主义者以及其他怀揣不可告人目的的人们。一句话,人们需要警惕的不是这场权力变局,而是暗藏其中的黑暗力量。
[1][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2版)[M].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李景鹏.权力政治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蔡文之.网络:21世纪的权力与挑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美]阿尔文·托夫勒.权力的转移[M].吴迎春,傅凌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5][美]尼古拉·尼葛洛宠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
[6][西班牙]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M].夏铸九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7]陶东风.社会转型与当代知识分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8]袁峰,等.网络社会的政府与政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