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刚,苗胜利
(1.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安徽阜阳 236041;2.新疆财经大学中国语言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26)
理查德·利罕(Richard Lehan)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文系教授,长期致力于英美文学研究。上世纪末期他因在《新历史主义的理论局限》(《The Theoretical Limits of the New Historicism》)一文中区分了三种“历史认知模式”而引起国内学界的注意。其理论观点被王岳川教授整理汇编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当代西方最新文论教程》一书当中。但真正为他建立广泛学术声誉的当属另外一本更具影响力的著作——《文学中的城市:知识和文化的历史》(《The City In Literature:An Intellectual and Cultural History》)。说到城市研究,早期从人文社科领域来研究城市学的几乎清一色是社会学家,如爱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马克思·韦伯(Max Weber)、乔治·西美尔(George Simmel),等等。他们一致认为只有借助社会历史的概念系统才能确保城市研究的合理性。而《文学中的城市》对以上看法做了一定的纠正和补充。利罕认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利与弊,像编年史一样被文学作品记录着。”[1](P376)所以,文学家借助想象系统同样也能达到城市研究的有效性。他通过考察文学范式的演进将从古文明时期到后现代主义时期的城市进行概念化,其核心观点认为城市经验的感知并不完全来源于现实经验的判断,城市经验的获得还来自于文学想象对城市的呈现和塑造,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文学文类、文体、叙事技巧和修辞等的演进和城市自身的历史具有同步性。就此而言,“阅读文本已经成为阅读城市的方式之一”[1](P9)。
《文学中的城市》算不上是纯粹的理论性著作,也不是对某一作家及文本所进行的微观研究,就其涵盖范围而言,是一本典型的专题性论著。但其价值既有助于借文学中城市图景来管窥城市发展之全貌,又有助于理解文学家呈现城市之视角的特殊性。具体而言,本书鲜明的理论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利罕学术视角的选择源于自己读研究生时期对当时文坛流行的各种批评理论的不满和反思。当时“内部研究”层面,“新批评”(new criticism)和“影响研究”(influence studies)正在一争高下。在利罕看来,这些以语言学假设为基础的批评并不是进入文本的最有效途径,“新批评”以“含混”、“张力”、“意图谬见”和“感受谬见”这样的概念来解读文本将会造成意义的遗漏;而“影响研究”把一个文本意义的生成归结为另一个文本的影响,这种简单的因果关系将造成意义阐释的有限性;而文学的“外部研究”层面,“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因热衷于强调历史的“共时态”从而割断了历史研究的“连续性”,并使得历史丧失了“秩序的自然过程”[1](P213)。所以,利罕认为仅仅在新历史主义所谓的“共时态”时间中来分析作品,理论就会因这种片面性而丧失了敏锐性。那么,文学研究究竟应以何角度来切入呢?受城市理论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历史中的城市》(《The City in History》)的启发,利罕发现了城市和文学之间的一个重要关联,即“城市是都市生活加之于文学形式和文学形式加之于都市生活的持续不断的双重建构”[1](P4)。这层关联被利罕视为一个重要的理论突破口,在此基础之上,他将“文学中的城市”作为自己的研究视角并以此来重新审视城市的“概念化”过程以及文学史当中文学想象对城市的塑形(configuration)过程。他通盘考察了各种文学流派与叙事模式对城市的不同想象和呈现,发现城市变迁的过程也影响到文学要素的重新概念化。这样,当文学以想象性文本来完成对城市塑形的同时,城市的变迁也反过来促进了文学文类、叙事和文本的转变。也就是说,作家创作文学文本和城市理论家解读城市文本的方法是类似的,这种共同的文本性(textuality)成为“文学中的城市”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所以,文学和城市之间不再是单一的反映而是互为补充,从笛福、狄更斯、巴尔扎克、左拉、康拉德、艾略特到品钦,文学成为城市的重要呈现方式之一,读者在阅读文学文本的同时,也实际上完成了对城市各阶段的审视。在这里,利罕所谓“文学中的城市”和之前的城市文学研究相比有着显著的区别。之前的城市文学研究关注的是反映论,即城市的发展变迁对文学文类、叙事和修辞等方面的影响;而“文学中的城市”侧重的是文学和城市的双向构建关系,在关注城市的变化如何促进文学文本转变的同时,更加关注文学文本如何塑造城市的想象性现实,这个意义上的“城市”不再仅仅是现实中的城市,还是通过文学语言符号建构出来的“词语城市”(word city)。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利罕这一视角是对传统研究范式的转换和突破。
利罕在第二编至第五编(四至十五章)中重点考察了从启蒙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时期“城市”在西方文学中被叙述和呈现的方式。这部分内容是本书的主体,作者对此的论证可谓旁征博引,涉猎甚广,对城市的分析从欧洲工业中心到美国西海岸,对文学的引用从古希腊到20世纪末的后现代主义。共时和历时层面如此大的跨度,使得作者出于谋篇布局的考虑采用所谓“同心圆”结构,“最里面的一环追述城市的历史,外面的一环涉及城市被再现(represented)的方式”[1](P4)。正如商业城市之于现实主义、工业城市之于现代主义、后工业城市之于后现代主义,在作者看来,不同时期的文艺思潮对城市的想象和塑形模式以及城市生活对主体心理的影响,构成了现代主义(唯美主义、象征主义、印象主义等)的源泉,文学由此呈现“向内转”的倾向并着重表现城市压力下人的主观印象和内心现实。从这里生发出现代主义文学中几个基本的主题:人群中的艺术家(波德莱尔、爱伦·坡、本雅明),城市中有序力量与无序力量之间的斗争(柯南·道尔、斯托克尔),高度机构化的城市中潜在的野蛮力量(康拉德),日常和平庸的城市(乔伊斯),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孤独(陀思妥耶夫斯基、艾略特);而城市活力的恢复,要么转向宗教(陀思妥耶夫斯基、艾略特、奥登),抑或转向艺术(托马斯·曼)。这一清晰的理论线索彰显出作者在长期治学过程中对西方文学经典文本的熟稔程度以及较强的概括能力。可以说,利罕这种将文学史和城市史互相阐释并双向建构的理论视野提供了重新书写文学史的新角度。
全书分为五编,共十五个章节。在第一编《阅读城市和阅读文本》中,作者解释说明了研究的合理性和具体范畴。在第二编《启蒙主义的遗产》中,利罕具体展开了三个话题:从神话文学时期到启蒙主义中城市发展和文学观念的共生,包括文学艺术样式的悲剧、喜剧和萨梯剧(satyr plays)诞生于早期城市的公众祭祀活动;小说代替传奇作为一种新的叙事形式源于“城市中产阶级表达自己求爱仪式、婚姻生活、商业运作”的需要[1](P48);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与乡村由共生关系变为寄生关系,庄园(包括古堡、田园)的世界发生了激烈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田园诗(the pastoral)转向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这种转向表征着公共权力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并描绘出工业革命后城乡之间的严重分裂。在这里,利罕将乡村庄园的衰落、新城市的崛起和哥特式小说的起源这三者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在第三编《现代主义》和第四编《城市再现》中,利罕分别论述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文学对城市的不同书写以及背后的文化意蕴。浪漫主义作品对城市的表述主要运用象征、隐喻、神秘的语言或宗教的形式来进行,而现实主义文学与此做了激进的告别,文学的叙事趋向更加直白通俗。在谈到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的差异时,利罕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细节,巴尔扎克笔下的“伏脱冷”这个资产阶级上升期的“英雄形象”几乎可以自由出入于城市的各种机构。而到了索尔·贝娄时期,城市中的各种机构已经成为不可挑战的外部存在,城市中的人从18世纪文学中的活跃的、积极的参与性的力量逐渐退缩为各自内心领域中的“闲逛者”(flaneur)。这也是一个富有启发性的分析视角。在第五编《荒原之后》中,作者借文学表达了对后工业时代城市发展前景的悲观和担忧。就像后现代主义文学已经完全放弃了现代主义的“荒原神话”,而趋向平面化、媚俗化那样,城市作为文明的纪念碑也最终沦陷在意义的迷宫里,城市中体验到的“家”的感觉,最终都被“无家可归”(unhomely)所取代。文学家笔下的城市从早期的神圣城市到启蒙时期的理想城市再到“后大都市”(postmetropolis)的罪恶之城,城市由早期人们实现自我抱负和价值的理想之地逐步堕落为人类精神文明的对立面,城市曾经为18世纪的欧洲文学提供了一种希冀和前景,但是经历短短的三个世纪之后,这种希冀终归化为泡影。这也是作者对城市演进所秉持的基本立场。
通观全书,可以看到作者对文学和城市的关系阐释并没有流于平铺直叙的介绍或简单的印证比对,而是在宏观的理论梳理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法论,并针对具体文本进行深入的剖析,发掘出一系列富有原创性和启发性的理论观点。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该书目前在国内外学界业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文学中的城市》的启发,这两年学界还从“媒介中的城市”、“电影中的城市”、“摄影中的城市”、“艺术景观中的城市”等研究路线中完成了对城市的想象性建构,这些新颖而有价值的视角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被看作是对利罕《文学中的城市》中所倡导的研究范式的学术回应和理论衍生。
[1][美]理查德·利罕.文学中的城市:知识与文化的历史[M].吴子枫,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