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精神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价值

2013-08-15 00:53李伟哲
关键词:仁爱价值体系信仰

李伟哲

(石家庄铁道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与研究部,河北 石家庄 050043)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1]。人的问题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问题,人既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价值主体,又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依靠、行动主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壮大,复杂、多元的现代价值理念造成了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多的精神信仰危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人民的精神信仰危机成了当今社会不可逃避的重要问题。全社会人们普遍的精神信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内在支撑和目标要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人们精神信仰危机的主要途径和依靠。而对于中国人来说,信仰和“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永远融化在中国人血液中的文化因子和特色。研究表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融通和激活“仁爱”这一宝贵的传统文化底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举措。

一、爱的信仰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调研组以“爱与和谐”为主题,随机走访了一些地区的居民、工人、商人、干部、大学生等,发现被访谈者对腐败、为富不仁、人情冷漠、人际关系紧张、精神空虚、信仰失落等问题存有焦虑,一些人对河北省政府实施的“善行河北”活动比较感兴趣,觉得河北“好人网”是必要的。访谈给我们如下强烈的印象:人们普遍渴望“爱”、渴望和谐,“油条哥”热、“爱心妈妈”热、“好心人”热,体现出一种庞大的社会“需求”,人们渴望人与人之间的爱、温情,渴望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谐。另一方面是爱与和谐的文化底蕴,一旦被激活,就会成为我们民族走向和谐的巨大精神力量。就全国而言如汶川抗震救灾活动,就具体省市而言,如河北的“善行河北”活动,一下子激活了蕴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这种文化底蕴,人们展现了跨越地位、收入诸多差别的大善、大爱和血浓于水的亲情。这是一种伟大精神的“供应”。

如此爱与和谐的需求与供应在全社会的普遍化、协调化,迫切需要一种植根于人心的内在支撑,一种达到信仰层次的精神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含的大爱与和谐精神,是人们信仰的宏大精神“中枢”,要使这一精神“中枢”更好地在全社会人们中得到普遍认可进入信仰层次,从根本上适应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需要引领和激活流淌于亿万人民血液中的传统文化底蕴。儒家“仁爱”精神,就是这样一种可引领、激活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所用的宝贵传统文化资源。

二、“仁爱”精神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潜在价值

(一)“仁爱”的信仰、敬畏价值

儒家经典《中庸》开篇即谈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体现儒家一以贯之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天命之谓性”,是一种“内在”的超越。因为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就在人之中,为人之内在的“性”。“天命”内含宇宙自然使万物生生不息的动态,“性”指天命内化于人后的人性,乃人之根本。“天命之谓性,”一语道破了人之根本,就是和“天”一样,使万物生生不息。这是人性本有的“大爱”,是人的内在,用现代术语概括即为信仰。具体到每个活生生的人,儒家将这种“性”概括为“仁爱”,也就是说,“仁爱”首先是“天爱”,是一种仰视、仰望的爱,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信仰,人心存敬畏的一种精神状态。“仁爱”作为一种精神境界和品质,是人的内在信仰,是一种“自力”,是支撑人在有限的生命中不断完成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

(二)“仁爱”的天然、浑然天成价值

“天命之谓性”,表明人“性”本身是天赋与人的内在,人“性”如同“天”的本性一样,使万物生生不息乃是其自然本性。人“性”直接源于“天”,因此人也就天然拥有了这种“大爱”。“仁爱”乃天赋与人的这种“大爱”的名称,因此代表人“性”的“仁爱”是天然的,是浑然天成的。具体到一个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如何检验自己是否和天合为一体的标准,就是看现实生活中自己是否达到了“仁爱”的标准。

(三)“仁爱”的自我约束价值

出于信仰的仁爱,化于人内心的仁爱,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比较主动的约束自己,自觉得去替外部世界的他人、家人、国家、社会着想。孔子将“仁”定义为“克己复礼为仁”[1],一个人对自己懂得约束,以“礼”行为处事,即为仁;孟子则认为“仁”乃人性格之本有的对他人之爱、之同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2],孔孟将“仁爱”的信仰转化为了适合当时人与人交往的原则“礼”。因此,“仁爱”内含着一种自我约束的价值。

当然,“仁爱”精神带有历史的印迹,从自然经济一路走过来,沾染了自然经济的气息,难免具有阶级局限性。“仁爱”精神“古为今用”,将其潜在价值生成为现实价值,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置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统领之下,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自然是要经过一番现代转化探索研究的。

三、“仁爱”精神对实现和谐社会建设价值的前提准备

(一)“仁爱”精神实现现代转化既迫切需要又有可能

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中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体系,其本身继承了传统对爱的信仰,蕴含着爱的需要: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劳动、爱科学等,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在经济社会大变革、大转型时期,这种爱的信仰更加深入广大人们的内心,迫切需要汲取和转化流淌于亿万中国人血液中的“仁爱”精神文化因子,来进一步活化和丰富自己。

而“仁爱”精神是一种充满爱的精神,是一种暖人心的精神,是一种消除误会、减少矛盾的精神,强调大爱、真爱,强调“爱”本身,其本质强调的是蕴涵于人内在的亘古长存的“爱心”,而“爱心”是古今人类内在的本性,是人类能够生生不息的法宝和秘诀。爱的信念在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中,已经深植于国人的性格当中,其与核心价值体系中爱的信仰的活化、丰富需求正当契合与融通,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精神实质不相背离。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和深入离不开代表人类本性的爱的信念,“仁爱”精神所提倡和遵循的正是这样的信念,因此,接续传统,继承“仁爱”精神,对于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和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

(二)“仁爱”精神实现现代转化的路径

由指导理念到具体内容的丰富,是“仁爱”精神实现现代转化的逻辑路径和现实路径。

实现“仁爱”精神转化,最重要的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社会主义发展方向。”[3]在此基础上,事实求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转型的需要,根据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的放矢地发挥“仁爱”精神的信仰、天然、自我约束等价值,实现“爱”的信仰普遍化和内在化。“仁爱”精神的内涵是时代性的,是具体的,不断丰富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在马克思主义先进理念的指导下,赋予“仁爱”精神以新的内涵和内容,是实现“仁爱”精神现代转化具体化的一步。

首先,打破传统藩篱。“仁爱”在传统历史中往往起着区分君子人格还是小人人格的重任,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实行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宗旨,打破这种区分,将“仁爱”从君子人格中解放出来,从而将对人的区分价值中转变为人人可为的共性价值。其次,将现代气息注入“仁爱”内部。传统文化带有一定命定论的神秘色彩,当时的人对自然由于无法知道而存有畏惧心理,将人事赋予自然之神秘,对人具有天然的约束作用。现代社会人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详细,发扬“仁爱”精神作用应剔除这些因素,注入现代气息,丰富“仁爱”精神现代关怀的人文气息。再次,展开东西文化对话,使“仁爱”精神更国际化。传统的并不意味着保守,和谐社会包含国际社会和谐的内涵,“仁爱”作为倡导人与人之间“爱”的信念的精神,具有更广阔的空间,将西方文明融入其中,也在情理之中。

(三)“仁爱”精神实现现代转化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指向,是以人为本,实现人际(包括大写的人)和谐。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精神“中枢”,其引导和统领的价值指向当然是以人为本,人际(包括大写的人)和谐需要的大爱。而由此引领的“仁爱””精神现代转化的主要内容,经过系统研究发现,可以将其概括为“仁爱六加一”即六爱加一信仰:自爱、爱人、爱家、爱人民、爱国、爱社会主义,大爱信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发展中的和谐,“发展是硬道理”,每个人既是发展的受益者又是发展的贡献者。所以需要发挥“仁爱”精神浑然天成的价值取向,并且在此基础上,以社会主义先进理念“为人民服务”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根基,丰富“仁爱”精神的信仰取向。这就是说,一方面,人是宇宙生生不息的产物,因此作为承接天地之中心的人,理所应当的将天地之精神内在于己,这是传承的传统文化之“仁爱”信仰内涵;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现实的人,由于人人为我服务,由于我与他都处在平等的为自己和对方的全面自由的发展而努力的过程中,因此,彼此之“仁爱”理所应当是自然的事情,这是新时代赋予“仁爱”的信仰内涵。在此基础上,赋予“仁爱”以自尊、自爱和爱人的内涵,促进人在自爱、爱人的情感体验中对待和处理生活,缓解和根除社会冲突和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以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存在细胞,列宁曾经指出,婚姻家庭问题绝对不是个人私事或生活上的小节,而是有重大社会意义的事情。在现阶段,家庭内部矛盾也日渐突出起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提倡现代“仁爱”精神,引导家庭成员之间以亲情之爱、以平等真诚之爱、以互相宽容谅解之爱处理家庭矛盾,可以把此种层次的“仁爱”精神视为“爱家”。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尚未达到人民大众的理想要求,私有制经济还占一定比例,人民内部还存在阶层差别。脱离实际的消除阶层差别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要求的,因此为了消解物质、精神不足,阶层差别所产生的误会、矛盾,更好的实现社会和谐,现阶段应该赋予“仁爱”以“爱人民”的内涵,以尊重、帮助、爱护人民为其具体内容。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是实现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前提。实现这一理想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而“国家”、“社会主义”是护身法宝,“仁爱”内含的“无私之爱”,在现实的国家建设中被赋予了 “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内涵,这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共同理想的现实需要。

所有的爱,只有在信仰的光芒照耀下,才会有恒久的生命。沿着“仁爱”信仰的价值取向,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将热爱、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置于信仰的层次,大爱的层次,倡导全社会、全民的“大爱如天”,会从根本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会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处于全民内在超越、内心“自力”的坚实精神根基上。

四、实施 “全民仁爱”行动计划的建议

(一)相关经验借鉴

2011年9月20日,广东中山市实施了“全民修身”行动,此行动的经验启示为:一是旨在吸收“修身”传统文化元素,探索社会主义和谐价值体系建设有效途径;二是主动征得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理解支持,实施“一把手”五年系统工程;三是覆盖面大,有规模效应。

2012年初,河北省发起的大型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善行河北”,积累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新鲜经验。其一,突出重点。突出公共、职业、家庭领域重点问题,突出青少年、党员干部重点人群,典型引路。其二,创新方法载体。与文明单位、社区建设挂钩,创办官方网站引领。其三,激励机制保障。媒体激励与社会激励并举。

(二)实施“全民仁爱”行动计划建议

1.目的和预期效果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针对和谐社会建设中“精神信仰薄弱”阶段性深层次问题,探索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转化、利用传统“仁爱”精神资源的有效途径,提升全体社会成员大爱信仰与和谐素质,促进和谐社会社会心理环境建设。

2.行动实施建议

涉及导引民众集体向善的职能,除了道德家们的积极呼吁外,政府的权力职能显得更有实际效益。因此,“全民仁爱”行动,应该由职能部门主办,研究、制定、推行实施意见;政令的实施要实现专门人员问责制,最好实施“一把手”工程,由“一把手”负责领导和督促计划的实施、推进和深化。

现实行动的推进除了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外,离不开宣传和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网络、媒体、学校和企事业、社区宣传教育等部门的作用也很重要。同样也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社会资金的招募和政府部门的投入显得很关键。

就行动理论而言,除了实施者及实施环境的要求外,行动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分层次和领域的,因此,“全民仁爱”行动应该分领域、分层次开展此计划,由“爱”的实际行动到确立社会成员“爱”的信念。

行动后接着是活动的总结,以便更好、更深入展开,因此,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展开对“爱心”活动的大研讨,使人们从理念上、从内心认可“爱心”是存在的,爱国家、爱社会主义是我们的内在信仰,社会主义国家是真正为了人民利益的国家,更加坚定地为和谐社会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总之,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正进入涉及社会成员“精神信仰”的深层次攻坚期,应该针对和谐社会精神环境的强烈需求,针对阶段性深层次问题,科学转化利用宝贵传统文化资源,探索出一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新路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06-10-11).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0/18/content-5218639.htm.

[2]孔子.《论语》[M].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4:123.

[3]孟子.《孟子》[M].王丽华,蓝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7:245.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1-10-25).Http://www.gov.cn/jrzg/2011-10/25/content-1978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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