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善的道德困惑

2013-08-15 00:45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16期
关键词:季氏彭宇义利

王 丁

这是一个日趋物质化的时代,当我们越来越考虑物质至上的同时,我们就已在人性中迷失。人性之“善”在今日遭遇了种种道德困惑,然而在两千年前的《论语》(孔子)一书中早已一一做出了注解。本文将试图从《论语》出发,对当代善的道德困惑做出解答。

一、道德困惑成为行善障碍

2006年11月20日清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一位老太太正在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三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太急着去赶第3辆车,而就在第2辆车的后门,一个小伙刚刚下车。他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按理说,这应当是一件简简单单的众人帮助老人的善事。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居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到了医院,老太一口咬定把她撞倒的就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刚刚的“雷锋”瞬间就成了“肇事者”。这就是轰动全国的南京“彭宇案”。

姑且不论其中的是非黑白,最让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的是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在一审判决书中,这样写道,彭宇“如果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彭宇“如果是做好事,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是彭宇“未做此等选择,显然与情理相悖”。

这些偏离主流价值观的分析迅速引起公众的质疑和批评,其产生的负面效应远不止此。天津“许云鹤案”、江苏南通公交司机殷红彬被诬陷等等一系列帮助老人反被赖上的事屡屡见诸报端,一时人人自危,纷纷感慨好人难做,遇到老人不敢去扶,于是我们也看到老太跌坐在地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我绝对不会诬赖你们,才会有二三人相互作证才去搀扶。

有人说“彭宇案”让中国的社会道德滑坡三十年,以“彭宇案”为典型的这些事件也让我们陷入道德困惑:我们该不该行善。对此《论语》作出回答,道德困惑不应该成为行善障碍,道德不会使人在行善时感到迷茫和犹豫。“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我们做事不要先考虑得失,行善不要迷茫犹豫,德自然日积月累而来。

“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见义不为是无勇的表现。而“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因此我们在行善的过程中应当见义勇为,积极行善,“勇者不惧”(《论语·子罕》)。甚至在行善的过程中,为了正义,“士见危致命”(《论语·子张》)、“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就告诉我们,在面对当今社会众多老人跌倒无人扶的社会道德滑坡现象,我们要敢于站出来,心中存仁义,上前搀扶老人。不惜舍生取义,更不会惧怕被诬赖,“据于德”(《论语·述而》), 而 “德不孤, 必有邻”(《论语·里仁》)。但是孔子也反对无谋之勇,“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论语·述而》)。在当今社会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的情况,我们不妨找几个证人,大家一起来把老人搀扶起来。如果确实遇到被诬赖的情况呢?孔子的答案是“以直报怨”(《论语·宪问》)。其中的是非曲折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对待,我们既不过分怨恨,也不过分宽厚,就让他得到他应得的。

孔子想为我们营造的是一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的和谐社会,如果我们都是成人之美的君子,我们“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论语·季氏》),相信我们的社会也便不会再有下一个“彭宇”。

二、善的功利主义还是绝对主义

一辆火车正以200公里/小时的速度高速行驶,你是这列火车的司机。突然,你发现火车前方有4个孩子正在铁轨上玩耍,你停不下来,刹车失灵了,列车正以高速行驶撞向他们,一旦撞上,他们必死无疑。你很焦急无助,就在这时,你发现旁边有条废旧的铁轨,你完全可以控制火车转向这条铁轨避开那4个孩子,但是,你不得不面临的选择是,这条废旧的铁轨上也有1个孩子在玩耍,对这一切也是毫不知情。

火车司机的一个选择是转向废旧铁轨,牺牲一个孩子而挽救四个孩子,但是那个无辜的孩子有什么错?仅仅是因为四个孩子的生命总大于一个孩子的生命吗?这是功利主义的选择;另一个选择就是按照原来的轨道开下去,四条生命是大于一条生命,但考虑的不只是结果,还有道德本身,这是绝对主义的选择。我们的善陷入困惑,是选择功利主义还是绝对主义?

孔子为政先正礼乐,视礼为治国之本,用礼来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对 “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季氏旅于泰山”等僭礼行为大加批判,“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如果我们把礼看作一条轨道,孔子这名火车司机面对这种情况,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单纯的功利主义或绝对主义已经不足以概括孔子的最大善。不可否认的孔子的“重礼”,认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人在社会上应“立于礼”(《论语·泰伯》),只要“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治国当“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孝敬父母要“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君子广泛学习文献知识,如果用礼来约束自己,那么离自己的道也就不远了,“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可见“礼”在孔子“仁学”中的重要作用,孔子一生也在致力于恢复周礼,倡导“礼治”,维护“礼”。如此看来,孔子是善的绝对主义者,孔子这名火车司机毫无疑问会选择按照轨道开下去。

孔子重礼,但是更注重人命,肯定人的价值。在论语中,孔子称管仲“不知礼”却“赞其仁”,“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管仲器小不知礼,而且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请囚,“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路质疑,“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并称管仲“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管仲虽然僭礼,而且事二主,疑为不忠不义之徒,但孔子大赞其功而不责其死甚至称赞其体现了仁德,正是因为管仲不靠战争助齐桓公称霸天下,避免了战争带来的生灵涂炭。在那个人命如草贱的时代,“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这都充分体现了孔子对生命包括普通人生命的重视。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孔子考虑更多的是人生命的价值,也是某种程度的功利主义者。

因此,孔子这名火车司机,虽然是个绝对道德主义者,克己复礼,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愚昧顽固的狂热信仰主义者,当信仰与现实碰撞,孔子会调和两者,并思考更深层次的内涵。所以当孔子面对这种情况,选择转向废旧铁道,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如果更进一步,把这个火车司机选择问题看作是道德原则与利益原则的碰撞,也就引申出了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义利之辩”。

三、善的义利之辩

在《论语》中,孔子说道,“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无恶即为善,立志于仁可谓善,而孔子的最高思想“仁”则是要通过“义”表现出来。孔子又说,“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论语·子罕》),臧即善,不嫉妒不贪求利,做什么不会好呢?可见,善包括不嫉妒不贪求利。然而,孔子并未给“善”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一直以来关于“善”的定义也没有一个让人很满意的标准。本文将通过浅析义利之辩寻找善的定义。

虽然孔子之前便有“言义必及利”等论辩,但是一般认为“义利之辩”始于孔子。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由此引发了被朱熹称为“儒家第一义”的“义利之辩”。

(一)义利之辩中的“利”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因此人必然产生追逐利的内在动力。孔子也并不排斥利。“富贵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如果富贵可求,即使身为卑贱的役使,孔子也愿意做。孔子弟子子贡不若颜回之贤,然而跑去做生意“亿则屡中”(《论语·先进》),也丝毫不见孔子对此有任何鄙视意味。

但是孔子反对盲目追求不正当利益,而判断利正不正当的标准就是“义”。“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追求富贵是人的正常欲望,不用正当的方法取得的,君子不会接受。“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不符合义的富贵,对孔子轻若浮云。冉求身为孔子得意弟子之一,却为季氏大敛不义之财,“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孔子对他大加批评,“非吾徒也”,甚至对其他弟子说可以攻击冉求的罪过,“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可见孔子追求的是符合“义”的“利”,两者之间关系并不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

(二)义利之辩中的“义”是终极善

汉字是表意文字,因此理解一个字的含义,往往从这个字本身形体来看。“义”,古作“義”,是有两个象形字“羊”和“我”组成的会意字。《说文解字》注解:義,己之威严也。从我羊。“羊”是一种古代祭祀牲畜,(许慎)是善良美好的象征。“我”是两支靠近的兵戈,象征着杀伐。所以“義”这个会意字代表杀羊,而杀羊在古代正是为了祭祀献祭。《论语》中子贡要把祭祀的活羊去掉,孔子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祭祀在古代又是大礼,礼容得宜则善矣,因此,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说,“義,与善同意,故从羊”。

“义”是“仁”的表现形式,是君子的最高行为准则。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都是说明了君子以义为本。“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对于君子来说,天下的事以符合义为行为标准。在孔子这里,“义”是君子追求的终极行为准则,是一种“守死善道”的终极善。

孔子说君子九思,其中之一就是 “见得思义”(《论语·季氏》),而君子所得,包括私利、公利、道德、道等等,可见义也是在这些所得基础上的一种思考,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追求的终极善。

利推动社会向善发展,义完善着人的本性,义利本不冲突,但利与私欲结合,造成了义利之间的冲突,但义利并不对立,而善的概念也并不固定,在义利之辩的发展中不断发展完善,体现着一种终极追求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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