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古代汉语课本里的注解

2013-08-15 00:45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7期
关键词:异体字古代汉语文选

陈 跃

古代汉语是中文及其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教材有其鲜明特点,多数课本分三大块组建材料:文选、通论和常用字;有的分两大块,即通论和文选。不管是哪一种,文选部分必不可少,只有足够的文选材料供学习者学习,才能更好地理解通论等其他内容。文选中的文章毕竟都是古代的,所以每篇作品都有一定量的注解。在这里我们就谈谈如何读文选中一些相关的注解。

一、“某,通某”与“某,同某”

“某,通某”与“某,同某”,两种形式只一字之差,但差别较大。两种形式在解释里出现的频率较多,而且形式上又很相似,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容易搞混。在这里结合例子将它们区分一下:

(1)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1]500(《诗经·豳风·七月》)“蚤”,通“早”

(2)今先生学虽勤而不繇其统。[1]1310(韩愈《进学解》)“繇”,通“由”。不繇其统,不遵从(儒家的)道统。

(3)韩厥俛定其右。[1]33(《左传·齐晋鞌之战》)“俛”,同“俯”。

(4)迺埸迺疆,迺积迺仓。[1](《诗经·大雅·公刘》)“迺”,同“乃”。

“某”通“某”这种形式是表示前一个“某”字和后一个“某”通假。这两个字只是音同,其意义相差甚远,只是在特定语言环境中临时借用,在本义上毫无关联。例(1)中“蚤”通“早”,这两个字通假。通假就是“本有其字,依声托事”。“蚤”“早”只是声同,字形、字义没有瓜葛。“蚤”跟“虫”相关,有跳蚤义,“早”与“日”相关,与时间有关联。例(2)“繇”和“由”同理。

“某”同“某”却不一样。两个“某”只是不同的写法,意义和字音完全相同。前一个“某”字和后面一个“某”字,是异体字。异体字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随意互换使用的字,故异体字又叫体文、重文。例(3)中的“俛”和“俯”,例(4)中的“迺”和“乃”都是异体字。异体字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一个字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写法,挂历中的百福图,就是一个“福”字有一百种写法。还有“寿”字仅容庚《金文编》里就有141种写法。[2]

(1)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1]25(《左传·晋灵公不君》“辟”,躲避,后来写作“避”。

(2)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1]915(司马迁《报任安书》)“徇”,以身从物,后来写着“殉”。

(3)既溥既长,既景迺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1]508(《诗经·大雅·公刘》)“景”,后来写作“影”,用如动词,指测日影。

例(1)中的“辟”与“避”,例(2)中的“徇”与“殉”,例(3)里的“景”与“影”,这三对之间既不是前文提及的通假,也不是异体字。它们是古今字。例(1)里的“辟”相对于“避”而言,“辟”出现得早,“避”较之要晚。在《左传》这个年代,“避”这个字形还没有出现。二者比较而言,一个早,一个晚,先出现的为“古”,后的为“今”,是为古今字。例(2)中的“徇”与“殉”,例(3)里的“景”与“影”,同理。

通假字从解释上看不出时间的早晚问题,至少通假时两个字形均已产生,如:“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诗经·豳风·七月》)“蚤”通“早”,“蚤”和“早”都存在了。异体字从注释上看也是看不出时间早晚来的。而古今字不同,是能看出谁先谁后来的,如:“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左传·晋灵公不君》“辟”,躲避,后来写作“避”。注释里就明显写出了先后问题。

比较通假字的注释和古今字的注释,从形式上就能分辨出二者的差异。

二、“某,某某,后来写作某”

“某,某某,后来写作某”。这种形式在古代汉语注释中用得相当普遍。这种形式中,“某”指句中被解释的字,“某某”就是解释,“后来写作某”,是进一步指出被解释的字在后来写作另外一个字形。也就是说被解释的“某”和后来写作的“某”不是共时出现的,有一个历史的跨度。看例子:

三、“某,用如某词(词性)”

“某,用如某词”这种形式在古代汉语教材里也不少,这种形式又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某,用如某词,某某”。

这种模式是先出现要解释的词“某”,然后交代这个词在这个语言环境里“用如某词(词性)”,最后解释意思“某某”。看例子:

(1)晋军函陵,秦军氾南。[1]20(《左传·僖公三十年》)“军”,用如动词,屯兵。

(2)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1]34(《左传·成公二年》)“饮”,用如名词,指水。

例(1)“军”,用如动词。“用如动词”这样叙述是因为“军”在一般的情况下不是“动词”。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军”是名词“军队”,只是在这个语言环境里“用如动词”。这就告诉我们“用如某词”说的是要解释的“某”非一般的情形。注释先列出要注释的“军”,再叙述“用如动词”,最后解释在“用如动词”的情况下的意思,指“屯兵”。

例(2)“饮”,关于“饮”,在一般情况下它用作动词。在例(2)中“饮”用的不是一般的情况,一般的情况是动词,所以它采用“用如某词”的形式,“饮”“用如名词”指“水”。

第二种“某,某某,用如某词”。

这种模式先指出现“某”一般情况下的意思,再指出在语言环境里“用如某词”,词性变了,意思也随着词性的变动而变动了。看例子:

(1)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就戮,君主惠也。[1]36(《左传·成公三年》)“戮”,杀,用如名词。

(2)昼尔于茅,宵尔索绹。[1]499(《诗经·豳风·七月》)“茅”,草名,用如动词。

例(1)先解释“戮”这个词在一般情况下的意义“杀”,再指出在语言环境中用如名词。例(2)先解释一般情况下的意义“茅”,指一种草,是名词,再指出文句里用如动词,割茅草。

两种模式,不管哪种模式,都是说要解释的“某”在一般意义下的词性和“用如某词”的词性不同,在新的语言环境中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实质就是词类活用。

四、“某,某某,这里指某某某”

“某,某某,这里指某某某。”教材里这种形式也不少。这种形式,先列出要解释的词“某”,然后是解释该词一般情况下的意思,即“某某”,最后指出在新的语言环境里的意思,即“某某某”。看例子:

(1)赐我先君履。[1]14(《左传·僖公四年》)“履”,践踏,这里指足迹践踏的地方。

(2)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1]21—22(《左传·僖公三十年》)“版”,打土墙用的夹板,这里指版筑的土墙,防御工事。

(3)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1]27(《左传·宣公二年》)“甲”,铠甲,这里指穿铠甲的武士。

例(1)中“履”一般的意义是“践踏”,再说在“这里”指“足迹践踏的地方”。比较一下,一般的意义和“这里”的意义所指,它们意思有关联,“践踏”与“足迹践踏的地方”意义相关,但有一定的变化,“践踏”偏向于动词性质,“足迹践踏的地方”偏向于名词。例(2)“版”一般指“夹墙的夹板”,这里指“土墙”,二者意义有关联。例(3)“甲”一般意义指“铠甲”,这里指的“穿铠甲的武士”,前者指物,后者指人,“铠甲”与“穿铠甲的武士”二者相关,属于借代。

这种形式的注释特点是:“某某”是一般意义,“这里指某某某”的意义就是被解释的字在文句中的意义,“某某”和“某某某”可能词性不同,可能指的不是相同的东西,但它们是相关的。

五、“是”、“之”、“斯”、“实”等代词复指

“是”、“之”、“斯”、“实”等代词复指,教材里这一类的解释并不多,但还是值得介绍的。

(1)弓矢斯张。[1]506(《诗经·大雅·公刘》)“斯”,指示代词,复指宾语“弓矢”。

(2)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1]19(《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谏假道》)“实”,代词,复指提前的宾语“人”。

(3)姜氏可厌之有?(《左传·隐公元年》)“之”,代词,复指提前的宾语“何厌”。

(4)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1]10(《左传·僖公四年》)两个“是”字都是代词,复指提前的宾语。

这种复指代词的用法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往往被复指的成分(即宾语成分)提前,从某种意义上说,复指代词“是”、“之”、“斯”、“实”等是宾语提前的标志;二是理解时,不要重复其意思,其本身的意思不作展开,如现代汉语里人们经常用的“唯才是举”,就是古代汉语这种用法的继承,在这个短语里,“是”为代词,复指宾语“才”,“才”提到了动词“举”的前边去了,这个短语的理解就是“唯举才”,意思是只推举有才的。

六、“某,一本作某”,“某,一作某”

“某,一作某”,这种注解就是告诉读者“某”还有另外的版本。

(1)厚敛以彫墙[1]25(《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彫”,画,一本作“雕”。

(2)敢竭鄙诚,恭疏短引。[1]1187(王勃《滕王阁序》)“诚”,一本作“怀”。

(3)十旬休假,胜友如云。[1]1179(王勃《滕王阁序》)“假”,一作“暇”。

这些解释告诉我们关于注解的“某”有两个版本,教材上是一个版本,另外还有别的版本。关于有不同的版本的注释还有另外的表达方式,如:

(4)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1]914(司马迁《报任安书》)才,《文选》作“行”,今依《汉书》

(5)二意两出,义之骈枝也。[1]1151(刘勰《文心雕龙·镕裁》)“二意”,黄丕烈校本作“一意”。

例(4)一本是《文选》为“行”,《汉书》为“才”;例(5)原本为“二意”,黄丕烈的校本为“一意”。我们之所以将它们归为两类是因为:前面三例,对于另一版本从注解来看是不清楚的,后面两例,两种版本是清晰的。这是它们的不同点。实质上看,它们是相同的,即关于被解释的那个词“某”是存在两个版本的。

关于存在不同的版本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义同,如例(2)的“诚”,一本作“怀”;一是形似,如例(3)“假”,一作“暇”;一是音同,如例(1)“彫”,一本作“雕”。当然还有传抄上的错误,古人抄书是常有的事,在传抄的过程中,难免会出差错。

七、“某,衍文”

“衍文”在古代汉语课本注释中出现较少,在此只简单说说。

臣窃计君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1]104(《战国策·齐策·冯谖客孟尝君》)“以”,疑似衍文。

注释中提到“以”是衍文,说的就是“以”是多出来的字。“疑似”就是好像的意思。这就告诉我们理解衍文一类的“某”,把它丢开理解就行。

可见,注解形式多样,弄清楚这些隐藏在形式后面的涵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意义主要表现在:其一,有助于理解被解释词所在的句意;其二,有助于对文论中某些知识点的理解。

[1]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范进军.古代汉语[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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