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中的畸态现象及矫正路径

2013-08-15 00:43余启军
财政监督 2013年19期
关键词:奖助学金助学金贫困生

●余启军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中的畸态现象及矫正路径

●余启军

一、引言

我国政府自2002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并于2007年初步形成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一体的奖助数额大、覆盖范围广且相对完整系统的国家奖助学政策体系。国家奖助学金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合理兼顾了“奖励先进”和“保障贫困”、“效率优先”和“公平为本”的奖助原则,而在政策实践上则既充分调动了在校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努力进取的动力,又切实保障了贫困大学生的基本学习与生活。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受社会变迁、制度设计缺陷、亚文化及不成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评选、发放及使用中遭遇诸如“拉选票”、“合谋”、“平均分配”和“贫困贵族”等诸多畸态现象,从而极大地弱化了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功效的充分释放,执行效果亦呈现边际递减的态势。进一步讲,作为国家财政支出资金的重要组成,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实践矫正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畸态现象,进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最终有效释放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功能,则成为当前学界及高校学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二、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中的畸态现象

(一)“选举”方式下的学生内部“拉选票”与“利益合谋”,造成财政资 金 配置效率扭曲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未给出相应的评选细则,更多是些原则性条款,而各高校在根据暂行办法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评选细则的过程中,为体现“公平、公正”,往往在评选过程中引入选举机制。由此,便出现了 “选奖助学金”、“选贫困生”等怪相。同时,在奖助学金选举过程中,面对评选条款模糊、奖助学金数额大、名额多的现状,“经济人”理性的大学生纷纷加入到这一竞争行列,为获得多数选票,部分要好的学生相约共同投票选举某个人(“利益合谋”的表现),成功后将“蛋糕”瓜分。此外,投票选举过程中“人缘”、“关系”成为影响投票结果的关键性因素,在此类“公平”选举下,人缘好的学生极易登上“贫困榜”,而性格内向、与同学接触不多的贫困生却被排除在外,进而造成事实上的 “不公平”。显然,选举中的“逆向选择”现象不仅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且易造成财政补贴资金配置效率的扭曲。

(二)学生内部“平均分配”,弱化了奖助学金应有的功效

纵向审视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可以发现“一年级‘两眼汪汪’,二年级‘你争我抢’,三年级‘剑拔弩张’”已成为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较为普遍的现象。为维持班级的整体和谐,在不经辅导员同意或辅导员默许条件下,班级同学内部会达成 “平均分配奖助学金”的契约 (当然不排除部分同学的反对,但囿于名义上维护班级团结因素的考虑,也被迫妥协),即由部分符合条件的同学将国家奖助学金代领下来,进而按照班级人头数平均分配奖助学金,从而不仅人人享受到国家奖助学金的实惠政策,而且形式上维持了班级的团结和稳定。但事实上,这种学生内部的“平局分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管理规定,更加弱化了国家奖学金的激励效应、引导效应及国家助学金的保障效应和公平效应,同时还助长了学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违背了国家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初衷,不利于“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三)贫困生界定困难,“贫困贵族”层出不穷

贫困生界定工作是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基础环节(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般而言,学生提供贫困证明——个人阐述——民主评议或投票等程序是贫困生界定的主要环节,然由于贫困证明把关不严、信息滞后缺失、困难等级不清加之贫困标准模糊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贫困生界定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引入选举机制后,极易造成所谓的“贫困贵族”的出现,即“申请书内穷困潦倒,现实当中出手阔绰”。由贫困生评选体制机制的漏洞所造成的贫困生界定困难及“贫困贵族”现象的出现,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漏损”,也影响了国家奖助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资助的无偿化易导致国家奖助学金的“边际效应”递减

我国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的特点之一即为受资助者仅享受权利,尤其对于助学金而言,受资助学生无需履行相应的义务,成为学生眼中的“免费午餐”。由此,不仅助长了贫困生及部分“贫困贵族”不劳而获占有“公用资源”的思想,同时部分受助学生拿到国家无偿提供的奖助学金后大肆挥霍,造成“公地悲剧”的出现。根据《东南商报》的调查,自2010年国家奖助学金标准提高至3000元/人后,受资助大学生群体将其中37.5%和30%的助学金用于购买名牌服饰、电脑等享受型消费产品抑或朋友聚会等娱乐型活动方面。显然,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无偿化使得受资助大学生难以认识到奖励和助学政策的实际意义,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边际效应”正逐渐递减,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日益降低。

三、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中畸态现象的矫正路径

(一)提高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保障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具体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构建操作性强且易量化的评选指标体系。针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原则性强的特征,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囊括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项目的评选指标,且各项指标均需设置相应的分值,进而提高评价标准的可量化性,进而可有效提升奖助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性;二是进行严格、透明的资格审查。在已有的评选指标体系基础上,通过细致、严格、透明的资格审查,可确保奖助学金可以被先进抑或弱贫群体使用;三是进一步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审查——集中评选——学校审核——上级审批的流程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杜绝投票选举情况,并坚持班级、院系、学校的三级公示制度;四是组建公正的评选团队。尤其是对于集中评选环节,参与评选的范围应扩大至辅导员、班干部、学生党员及部分学生代表等,以确保基层民主,保障评选公正。

(二)完善贫困生认定制度

贫困生界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应通过如下举措完善贫困生认定制度:第一,在新生入校初期以贫困证明及是否通过高校“绿色通道”入校为基本依据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并对该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作为今后贫困生各项补贴资助的依据;第二,通过班级同学、寝室同学对参评学生日常生活及消费行为进行客观评议,结合辅导员与参评学生家长及属地民政部门等的沟通予以初步确认;第三,通过辅导员与参评学生的私下的互动沟通,把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了解学生内心的真实想法和期望,进而最终确定是否贫困。

(三)尝试调整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方式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偿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然由于助学金评定条件模糊且资助金名额投放量大,加之其使用的无偿性,在某种程度上会助长学生的“等、靠、要”思想,降低了助学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有偿资助原则效能最优化的特点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可考虑将无偿的国家助学金分为有偿的勤工俭学基金和无息助学基金两种。前者是通过学生竞聘上岗,根据相应的工作时间支付学生报酬;后者则是勤工俭学的有效补充,对于家庭突遭变故的学生提供无息助学金,通过“先补助后补岗”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生活保障。由此,既有利于贫困学生在助学岗位中锻炼自己,又有助于帮助因家庭突发变故而导致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从而有效克服了受资助学生对国家助学金的依赖、等待心理。

(四)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的使用监督机制

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升国家奖助学金的使用效率。具体讲,在学校层面,首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纪委、监察工作部等部门应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同时还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其次,要求奖助学金获得者与学校签订 《诚信承诺书》、《自律协议》等,既须保证评选过程中所提供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又应承诺合理使用国家奖助学金,将其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开支;再次,建立奖助学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可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国家奖助学金使用监督小组,及时了解奖助学金获得者(尤其是助学金获得者)的日常消费情况,杜绝利用资助资金高消费的现象;最后,确立国家奖助学金收回制度。一旦发现受资助学生存在奢侈生活、挥霍浪费等行为,学校有权利停发或追回已发放的国家奖助学金,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奖助学金的边际使用效应,发挥其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激励和保障作用。■

本文系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以提升大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1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栏目责任编辑: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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