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旺
(中北大学人文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马克思主义是严密而完备的科学体系,它的内容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诸多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军事、科技、教育、生态等各个方面,其主要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从某种角度讲,这些组成部分各自都有一定的特点和相对的独立性。然而,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各组成部分的论断和结论的简单机械拼加,相反,它是各组成部分及所包含的基本原理的相互依存、互为贯通的有机整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的开设工作,并把这些课程的主要内容与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来说,它的设置经历了马克思主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分”与“合”的形式,适时地完成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对培养学生的科学世界观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如教材编排教条化、组成部分独立化等。通过回顾这门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我们能够认识到只有提升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并进行整体性教学,才能完成这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我党的指导思想,决定了它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作用居于核心地位。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的教学内容,经历了60多年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是一个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时俱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新、日臻完善的过程。
新中国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成,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已经确立。所以,这时的新民主主义教育与社会主义教育成为了新中国教育的一项迫切任务。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1在这个纲领的指导下,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发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从1949年开始在华北地区专科以上的高校开设“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论”(第一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共3学分)、“新民主主义论”(第二学期学完,每周3小时,共3学分)、“政治经济学”(一年学完,每周3小时,共6学分)[1]2。这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在我国高校开设的起源,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随着全国的相继解放,高等教育也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52年10月7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的指示》,规定从1952年开始在各类高校依照第一、二、三年级的次序分别开设“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课总学时为 336 个[1]13-14。
到了1952年底,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以新民主主义教育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始向以社会主义教育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转变。1953年2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颁发了《关于确定马列主义基础自1953年度起为各类型高等学校及专修科(2年以上)二年级必修课程的通知》[1]15。“马列主义基础”课程的内容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主要是为了学生能够正确认识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出现的新问题,领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学习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1956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颁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方案对综合性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的学时数做了调整,“马列主义基础”102学时,“政治经济学”136学时,“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102学时,总学时为340学时[1]29。这个方案还对不同专业、不同性质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开课时间、学时等做了细致的规定。
由于受国际与国内形势的影响,1957年以后全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路线被反右扩大化运动打乱,高校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政治运动的冲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全部停开,转而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1960年。应该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加强社会主义教育是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但以单纯的政治学习取代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则是错误的。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过度政治化、简单化,在很大程度忽视了教育教学的内在规律,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
随着对“左”倾错误的纠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开始恢复。1961年4月8日,教育部制订了《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重新设置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概论)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毛泽东的政治学说,开设的时间、学时数在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校有所不同[1]41。1964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高教部党组、教育部临时党组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调整为“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门课程,“哲学”课以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为主要内容,而把以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材作为参考读物或补充教材。“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部分以专题形式讲解,资本主义部分选用剩余价值学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规律等内容讲解[1]51。可以看出,这次调整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主要的内容缩减了,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造成了教学中以部分代替整体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很难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文革”十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几近停开,没有得到发展。1966—1969年间,全国高校停止招生,在校学生的所有课程停开。1969—1971年间,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讲授被严重歪曲的马列主义原著和毛泽东的著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完全为政治运动服务,已经没有科研和教学活动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得到了全面恢复,并进行了创新改革,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78—2005年,根据形势的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过三次重大的改革与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也随之调整,在内容编排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所发展,并日臻完善。
1985年的第一次改革。随着高考的恢复,如何设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教育问题。1978年6月召开的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1961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教材和教学方案的原则精神,恢复了60年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即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文科加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这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沿承了以往单独讲授学习的形式。198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对这门课的地位和任务、教学方针、教学制度、课程学时和大纲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尤其是邓小平提出教育要做到“三个面向”的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势在必行。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这就是“85方案”。方案要求从1986年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始进行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改革,由原来的旧“四门”调整为新“四门”,即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革命史和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其中马克思主义原理合并了以往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部分内容,“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观点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现代发展”[1]107。可以看出“85方案”中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设置虽然是一门课,但是要求学生分门别类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各组成部分内容。接下来的几年,这些课程设置并无大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1995年10月24日,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称为“两课”[1]157,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这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有了较为明晰的确定。
1998年的第二次改革。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载入党章。1998年4月23日,党中央研究同意了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的新方案。1998年6月10日,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实施工作的规定》,这就是“98方案”。方案规定高校“两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共八门课程。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说,这个方案把它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两门单独的课程,还把有关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融合到邓小平理论中讲授。方案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讲授54学时,“主要是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学习毛泽东和邓小平哲学思想,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1]18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讲授40学时,“主要是进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部分基本原理的教育,帮助学生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和基本矛盾,懂得资本主义在当代的新变化、新特点及其国际经济关系,认清当代世界发展的历史趋势,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1]184。可以看出,“98方案”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设置主要是以其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主要内容,形式上没有像“85方案”那样把马克思主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合为一门课程,实际上也达不到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把握。
2005年的第三次改革。1998年以来高校的“两课”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面对国内外形势,尤其是高等教育形势的新情况,“两课”教育教学还存在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例如,高校本科总学时大幅缩减,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门数、学时略显偏多,各课程在内容上有所重复、针对性不强等。为此,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当年12月形成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送审稿。2005年1月,中央政治局党委会同意了《意见》的送审稿。同年2月7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这一《意见》,3月9日印发《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这就是“05方案”。新方案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名称,对课程进行了较大调整,由“98方案”中的八门课程调整为四门课程,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来说,它合并了“98方案”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并增加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方案规定这门课程3学分,在高校教学中,1学分通常可折算为15—18学时,如果按16学时计算,这门课程48学时,几近“98方案”两门课总学时94学时的一半。学时大幅减少,教学指导思想应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新方案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要求:着重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1]219。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设置过程中,第一次提出了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教学指导思想,无论在教学效果方面,还是在科学研究方面,都对这门课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这门课程的建设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体内容,不仅保证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全部课程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一致性,而且对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是被实践检验证明了的真理,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和客观规律,指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思想史上最科学、最严密的完整理论体系,它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真理的马克思主义,一旦被广大的人民群众所掌握,就成为了他们改造世界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全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指引和强大的精神武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无可争辩地说明了在中国没有任何其它学说理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成为中华民族的思想家园和精神支柱,才能成为指引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才能成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与战斗力的不竭思想源泉和精神动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具有决定性的理论,可以说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它不仅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和根本特征,而且反映了其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在我国高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是由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意识形态作用和对促进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意义,都决定了高校开设和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必要性,目的是让广大的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基本内容,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起为人类最崇高的事业而奋斗的远大理想。他们运用所学知识成为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来看,它的设置集中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分”与“合”形式上。总的来看,课程设置是“分”多而“合”少,即便是“合”,也是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三个部分的各个原理,没有形成一个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的指导思想,这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分”形式设置的窠臼。“05方案”一改以往课程设置的形式,把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机结合起来,并明确提出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这就为我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工作指明了方向,并能够恰如其分地完成教学任务。
其实,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特性。马克思曾说:“不管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都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2]他所说的“艺术的整体”,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这个观点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可以得到说明。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特性,2010年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修订版在绪论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3]。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在于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组成部分为基础并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组成部分而产生的“一以贯之”的具有综合性特点的理论[4]。这些理论集中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的主旨要义上,即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这个主旨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中,把它们融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要求我们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进行整体性教学。不仅要注重讲解三个部分的原理观点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主旨,而且要分析论证三个部分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的逻辑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领悟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从而在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
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证明,能否拥有一支政治素质优良、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直接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邓小平说过:“只有老师教得好,学生才能学得好。”[5]55“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5]108随着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的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现,而且是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政治立场的重要保证。能不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才,关键在于教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始终保持共产主义远大的理想信念,确立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确立鲜明的政治立场,才能经受住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挑战和考验,才能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具体的教学中不迷失正确的方向,才能引导学生的思想、行为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使他们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生力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师不仅应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而且应有精湛的业务素质。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设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成为了这一学科的二级学科之一,对从事这门课程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分门别类的研究不同,它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揭示它们的内在逻辑联系,从总体上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1]224。而以往的教学方案,教师们根据自己的学科背景,或是从哲学角度或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样很难让学生全面掌握。作为新兴的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属性的定位和研究范围的设定要求教师队伍必须进行专业化建设,使他们成为精通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有着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观察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研究人员和教学工作者。他们能够站在学术研究前沿,不断汲取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最新研究成果,用丰厚的理论功底和活跃的理论思维去感染学生,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焕发出诱人的魅力,使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并领悟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1]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G].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35.
[3]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3.
[4]张雷声.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三个层次[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2):44-47.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