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荣
“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及其最高的道德准则。仁,即爱人,是孔子对“仁”做出的最基本最明确的解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在孔子看来,“仁”是人对于自己及同类相爱的一种情感,其根源于人内心的一种先天的德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己”不断向外施爱,由“孝悌”到“泛爱众”;二是在向外施爱的基础上,反过来成就自己、完善自己,最终实现心灵的超越。
“仁者爱人”是人之为善的自然本质,也是人之善的社会性本质。子路入,子曰:“由,仁者若何?”子路对曰:“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子贡入,子曰:“赐,仁者若何?”子贡对曰:“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颜渊入,子曰:“回,仁者若何?”颜渊对曰:“仁者自爱。”子曰:“可谓明君子矣。”可见孔子之“仁者爱人”首先强调人对自己之爱,意指真正懂得自爱的人才会爱他人;其次,孔子强调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所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要求人们施行“忠恕”之道,在成就自己的同时也成就他人。最后,“仁者爱人”也反映了道德义务要求下的“克己”的高度自觉精神。“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这里,“克己”强调的是非礼不为,实际在孔子看来,“克己”主要是以节制私欲为基本内容,即“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强调君子要以“仁”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凡事不能纵其所欲,要克制己欲,这样才算对他人和社会尽到了自己的道德责任,在“克己”的自觉基础之上,从而达到“利人”的境界。这种崇高的“仁者爱人”的道德义务的本质特征,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由“仁”决定下的“义利”关系的基本问题。
孔子的义利观并非仅言“义利”对立,而是对于“义利”关系予以了辨证的理解,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1.义利对立,仁而不富
在孔子的义利思想中,“义”作为道德范畴,是指“仁爱”精神指导下的身心倾向和行为;“利”则存在于道德领域之外,一般指个人的私利或私欲;而“义”则超越了个人的特殊利益,追求众人的公利,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可见,义是第一位的,利是第二位的。主要表现在“重义轻利”、“义以为上”。
(1)舍利取义。指在义和利不能统一时,孔子宁可“仁而不富”,舍弃富足。始终坚持义以为上,重义轻利的思想,“义然后取, 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认为合乎“义”的“利”可取,不合乎“义”的“利”虽贫也不能取,“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只要符合道义,出于道义,即使过着很艰苦的生活,也会其乐无穷。
(2)“见利思义”。指在处理义利关系问题时,以“义”为衡量的标准和原则。孔子云:“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子张又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子张》)这些都在强调,一利当前,先要想一想是否合乎道德,是否合乎应当。如果合乎应当,合乎义,那就取之;如果不合乎应当,不合乎义,那就舍之。
(3)以义制利。指“义”和“利”之间发生矛盾时,人们应该以“义”来制止“利”的恶性蔓延。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孔子希望我们始终遵崇道义的原则,以“义”为我们的道德原则和行为标准,先义而后利,以义来制利,认为“义”可以消解利,但同时也可以产生利,既“以义生利”,产生更大的利益。
2.义利统一,仁而富
上述孔子虽然提出了“义以为上”的义利对立观,但并不是为了消解利,也并非简单地否定物质利益的满足,而是要求以“义”为得利和为富的道德原则和前提。在此基础上,孔子并不一般地反对富足,只是希望在“义”的基础上能够达到普遍的“公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富而仁方面。所谓“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论语·尧曰》)指周朝有大的封赐时,善人得赏而富有起来。可见,周人衡量贫富是以善业的多少为标准,而不是以金银财宝、田园宅舍等物质上的多少为标准。善人才是真正的富有者,是令世人欣羡的富人。
(2)富商方面。孔子说:“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论语·先进》)在这里,孔子对子贡的经商能力是认可赞许的,并对子贡的经商行为作过鼓励和训诫,教育子贡在贫困时候要追求“道”,在富足的时候更要遵循“道”。
(3)富民方面。孔子道:“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颜渊》)此为孔子政在使民富的思想。对于统治者而言,“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子路》)如此,孔子意在说明统治者如果以“义”为行事的标准和原则,就能使各方的百姓前来投奔,这才是最大的利益。《雍也》篇中:“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可见,以“义”为标准施恩于广大百姓,就会产生众人的“公利”,他就不仅是“仁人”更是“圣人”,即义与利之完美结合之人。
从上述中不难看出,孔子的义利观蕴涵了丰富的贫富思想,孔子的义利思想强调“义”是人立身的根本,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精神生活重于物质需求,强调以“义”来统一贫富的矛盾。所以,在义与利统一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注重以义致富,富而好义;而在义与利不能兼顾时,我们更应义以为上,安贫乐道,追求一种精神的富足。
在孔子那里,“仁”是道德的原则和根基,“义”是行为的准则和前提。孔子认为,凡事必须以“仁义”为前提,以“仁义”为结果,孔子不否定富足,但是必须合乎道义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幸福,即“以义致富”。孔子对以不义的手段得来的财富,不屑顾之,他以身作则,教化弟子,宁愿过清贫困苦的生活,以清苦为乐,也不要发不义之财。所谓“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述而》)这句话意在说明孔子对于财富的肯定态度,也说明了要用正当的手段来求取它。“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指在致富途径上,一定要遵循“道”的原则,以义致富,才能富有所享,富不被他人所疑所恨。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遵循“道义”所得的富贵对我而言又是什么呢?孔子倡导富人更应该如君子一般按照“仁义”原则行事,这种富与贵要靠合乎“义”的手段得到。如果一个人在“有道”之邦仍然贫且贱,那是可耻的;但是,在一个管理不善、不公平的国家,通过发不义之财来达到富贵的人,更是可耻的,如其所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宪问》)
孔子倡导在致富的途径上要遵循“义”,但在富裕之后更要追求“义”,既“富而好义”,不能停留在自己的私欲上面,要富而俭之,富而好礼。子贡曾说:“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学而》)对于子贡提到的贫穷却不巴结奉承,富有却不骄横跋扈,孔子给予肯定,但同时又说不如贫穷仍乐于道,富有仍以礼待人者,在孔子看来,真正的富有,不仅是财富上的把持有度,而更多应该是精神上的充盈富足,如孔子所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孔子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精神享受,从而达到“仁义”之境界的富足。除此,孔子还主张人们要“利他”,就是给他人以好处或把利益给他人,仁者爱人,强调的是我们能广泛施行自己的博爱,恩惠于他人,造福于他人,从而达到利他、利民的目的,真正实现“利己”和“利他”的统一,达到众人普遍的公利,这样才可以摆脱“为富不仁”的常态,从而进入到一种精神领域中“富而仁”的至高境界。
在对待义利关系问题上,孔子虽然承认个人有追求私利、满足私欲的正当权利,但前提是合乎“义”,孔子始终把“义”放在首位,强调“义以为上”。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孔子以君子人格为我们追求的理想人格,他也提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里仁》)等,都是用“义利”来评判一个人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君子重义,“义以为上”,是因为“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君子就是“义”的化身。子路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微子》)孔子亦云:“君子谋道不谋食。 ”(《卫灵公》)又说:“行义以达其道。 ”(《季氏》)可见,孔子的贫富观是建立在“义”的基础上,义且富才是真正的富裕,是君子的行径。否则,不义而富就如小人一般。如若义利冲突时,要始终遵循“义以为上”的原则,以义而制利,舍利而取义。
就一般社会道德而言,追求致富达贵乃是人的正常欲求,鼓励人们为了富足而去拼搏,但却不能以不义的手段和方式获得。在追求“义而富”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能富裕,那么更应该保持“孔颜之乐”的境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颜之乐”不是乐贫,不是安于贫穷,安于现状,而是“乐道”,像颜回一样保持对人生理想始终不渝地坚守,保持心态的坦然和安宁,从而超越物质感性的享受,获得一种精神生活的满足,即“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雍也》)孔子倡导人人都应有君子之气节,安贫乐道,不要贪于物质享受,而是要致力于“道”的一种更高的精神境界的追求,即“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卫灵公》)“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如此,从孔子义利观的辩证法来看,孔子绝不是赞赏人的安于贫困而不图改变现状,而是强调一种穷不失志的精神和人格操守,主要体现的是对道义的维护和追求,以及实现道义的真正的精神富足。现代人们的思想观念往往受到物欲社会的影响,以至于穷而失志,穷人因自我内心的羡慕、嫉妒而生恨的这种不正常的心理。如若义利只能择其一,那么,我们愿意追寻一种“贫而乐”、“贫而贵”的气节操守的更高幸福。
今天,随着物质的丰富和财富的积累,人们精神上的追求和道德的约束性和气节被忽略了,而孔子的贫富观作为儒家思想的典范及其在当代的延续,要求我们弘扬传统道德,在传统之于今日的特定语境之下,以孔子贫富思想的道德性启发作为现代人看待财富的重要思想资源。在这里,孔子的思想告诉我们,道德的约束,即其所谓的从人们内心的评判标准——“仁义”上对财富的获得予以最合理的评判,并且从实践上教化人们多行“仁义”,以消除社会的不和谐。从财富评价的道德性和正当性出发,宁可”不仁不富“都不能“不仁而富”、“富而不仁”的道德诉求仍然有其适用性和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忽视道德的引导,通过财富获得的道德理解和要求来规范和校正人们对财富的追逐行为,最终使人们达到物质和精神上“仁而富”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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