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娜娜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焦作 454003)
职业健康检查是对从事或可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监测的预防医学行为,其目的是早期发现个体与职业危害接触有关的健康损害、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现将我们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的体会简述如下。
1.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有些企业对职业健康检查不重视、不了解。
首先,《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1]。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组织的健康检查。
其次,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体检不同:①实施主体不同,职业健康检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体检行为,实施体检的单位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②职业健康检查政策性强。③职业健康检查针对性强。④职业健康检查特殊性强。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能够清楚地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以及相关职业禁忌,合理地调配职工的工作岗位,尽可能的减少职工的健康损害。
另外,用人单位一定要将"体检注意事项"在体检前1~2天清晰地传达给体检员工并确保体检人员知晓。为了保证体检能真实反映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休时间,必须让员工离开接触有害因素的岗位足够时间,方可进行体检,比如噪声作业受试者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为脱离噪声环境12~48h后,复查时间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
2.劳动者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职业健康检查是每个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者对体检结果享有知情权,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进行职业体检或隐瞒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我们发现受检工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预防意识淡薄,对职业健康检查不以为然,认为做不做都行;只注重体检结果,对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损害及后期不良反应、严重后果非常漠视;同时对患有的轻微慢性疾病不重视,保健意识非常差。
工人在职业健康检查前应注意: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安静状态;肝功能、血常规及腹部B超检查前一天晚餐应清淡饮食,体检当天不用早餐,空腹检查;按体检项目的要求配合体检,如胸片检查时应脱去影响检查结果的衣服、首饰等。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所有参与体检的工作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职责及体检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互相协作,合理分工,确保整个体检工作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为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资料,具有严肃的法律性,在检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须核对受检者的身份,保证资料来源的准确,避免人员顶替或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而做到规范体检[2]。
体检结果的解读是一件非常严肃且严谨的工作,其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员工的正当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关系到企业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3]。因此,在评价体检结果时,应坚持准确、真实、客观的原则,并留有适当的解释空间。
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特别是异常结果,要注意落实通知劳动者本人。对体检结果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保护体检者的隐私。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结果的工人,耐心细致地解释报告中的异常内容,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关系到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等多个环节,做好此项工作,不仅对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合法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能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我们一起努力,切实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2:5-10.
2 黄冬.浅谈如何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1,24(6):2817 -2818.
3 肖卫权,文北平,陈波.职业健康体检要点与档案管理[J].劳动保护,2008,13(3):94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