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屯
(大连民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辽宁大连116605)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面对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的大趋势,结合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将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成为实现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适应气候变化(Adapt to climate change)是当前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提出的新观点,学界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理解和阐释,其最基本含义是面对难以逆转的全球气候变化及其所带来的巨大影响而采取趋利避害的调整。通过不同手段化解气候风险,以适应已经变化并且还将继续变化的气候环境。适应气候变化作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是为人类的未来做好准备”[1]。
尽管国际社会已把减缓气候变化作为当代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措施,但事实上,适应气候变化早已是人类迎接或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手段。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把减缓气候变化与适应气候变化相结合是当代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规避生态风险,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始终伴随着气候的不断变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与气候变化最基本的关系是“适应”。通过不断迁徙以及本土化,人类社会生产适应了生存环境中雨林向草原、潮湿向干旱、火热向寒冷的不断反复变化[2]。据田家康(Yasushi Tange)研究,人类始终在不断适应气候变化过程中获得发展,不仅气候变动催生了人类文明,而且由于气候变动而不断改变了历史。比如美索不达米亚灌溉农业的出现、地中海文明的灭亡、近代欧洲人口的增加以及格陵兰殖民地的穷困等均与当时气候的变化相关[3]005。由于夏日渐渐变长,西欧一些地区逐渐形成了粮食充足和人口增长的势头,使文明得以延续,但长期的温暖也给许多地方带来了饥荒[4]。不仅如此,气候变化还对人类不同文化现象的发展演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以苦难为主题的近代欧洲宗教艺术,形成于以气候变化为契机的大饥荒、兵役和战乱,致使当时的艺术主题由爱变为苦难,甚至改变了人们的宗教信仰[3]148。
在中华文明漫长的进化史上,社会文明的发展与适应气候变化同样表现出密切的联系。由于气候变化等自然因素的作用,我国古代农牧过渡带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不断驱使人们调整和改变既有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来适应气候变化。比如,受气候变化影响,从战国经西汉、东汉、隋唐、宋元到明清,我国北方农牧过渡带不断发生南北迁移摆动,这个过程与当时我国北方的气候冷暖变化有密切的关系,从而导致社会生产布局和生产过程、产品特色的变化[5]。而在公元100年到340年间发生在中国大面积的气候异常,则直接导致北方人口大规模南向迁移,即史称“地理大交流”,极大改变了中国古代社会文明的发展[6]。因此,人类文明进化本身就是人类与气候变化不断斗争和妥协所取得的成果。
第一,“执行难”。目前国际社会在推行减缓气候变化过程中所依据的三个重要文献,即《哥本哈根协议》(2009年)、《坎昆协议》(2010年)和《德班协议》(2011年),从表面上看的确是让世界各国进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阶段。然而在现实中,“减排”直接关乎不同国家的核心利益,在全球金融危机持续发酵、发展中国家减贫压力增大,以及不同国家国内政治经济需要的大背景下,国际社会进行的关于气候变化谈判,以求能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步履维艰。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公然违背巴厘路线图(Bali Roadmap)线路,试图抛弃《京都议定书》[7]。
第二,“时间差”。已经和正在进行的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无法彻底消除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气的影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2007/2008年度人类发展报告”指出,我们面对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惯性和气候变化长期得不到缓解所带来的后果。22世纪之初的人们将忍受我们排放的温室气体的后果,就像我们正在忍受自工业革命时起就开始排放的温室气体的后果那样……[8]。
第三,“技术弱”。减缓气候变化正面对种种手段与技术上的难题,特别是发达国家占有相关技术高地,而面临减排任务重但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处于技术手段落后且科技人员短缺的艰难处境。正是在此意义上,钱伯斯(Trenberth)指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缓和行为,由人类的因素引起的气候变化仍将继续进行下去[9]。
人类以主动姿态适应气候变化的尝试已遍布农、林、牧等不同领域和产业部门。在农业科学领域,科学家研究了气候变化与农业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试图发现期间的响应规律[10];在畜牧业领域,科学家正试图找到气候变化与其季节性繁殖的相互关联[11];在森林产业领域,研究人员正设法追究气候变化与森林成长的规律,以便提高森林的产出[12]。为了适应气候变化,人们已开始尝试更加全方位的考量人类的能力,在合适的人力资源、社会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供给的前提下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比如在生态学原理基础上建立以尊重自然、学习自然为手段的生态社会,使其可以永远满足人类和环境的需要[13]。
早在19世纪,恩格斯就明确指出了人类行为在面对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中的有限性,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的著名的“报复论”振聋发聩。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着生态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生态中心”而非“人类中心”观念的强化,对人类能力及其极限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比如非洲问题专家明确指出,由于过度放牧可能会导致非洲大地的巨变,“人类的愚蠢”也许会在非洲制造一个新的“人造沙漠”[14]。还有人提出“人类是否具有应对气候剧变的能力”的问题,认为由于预测存在不确定性,人们不得不被动地在生态风险出现时“谋求应对”,而且,不确定性已经增长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类采取的主要的应对措施应当是“适应”[3]195~197。2012 年下半年到2013年初,连续多日、面积巨大的雾霾天气以及不断升高的PM2.5数值,令全社会更加警醒地反思人的行为限度。自然母亲的一次次“警告”或“提醒”,从另一个角度暗示了人的力量或能力的相对有限性,以及必须采取减缓基础上的“适应的哲学”来应对气候变化[15]。
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处于当代社会发展的过程系统之中,两者具有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
首先,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的历史体现了尊重自然(respect nature)的伦理观。文明初起,刀耕火种,茹毛饮血,人类祖先受制于自然,人类成为自然的奴隶;农业文明,特别是后来的工业文明及社会发展,人类逐渐成为自然的主宰,成为培根(Francis Bacon)所说的,人类利用科学知识可以统治自然,占有自然,人类可以从自然获取无尽的财富;再到如今人类的觉醒:深刻认识到自然不仅可以作用于人,而且还可以报复人,人其实是受制于自然的。这个不断进行的历史认识和反思,大大提高了当代人类对自然与人关系的把握。人不能无限度的作用于自然,人每一次对自然界的作用和“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16]。社会发展史表明,适应气候变化始终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策略,这其中包含着尊重自然的伦理道德思想,体现着生物中心主义的自然观。
其次,适应气候变化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必须走顺应自然(conforming to nature)道路的大趋势。在我国,真正把“顺应自然”的观念落实到行动上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有关保护环境的基本方针。1980年代,环境保护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后来又具体化为“三大政策”和“八项制度”①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项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八项制度。。此后,从党的十四大再次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党的十五大进一步确认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专门论述“建设生态文明”及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到党的十八大专题阐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统一,实现“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由此可见,以顺应自然为核心,不断适应气候变化,直接与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相融合,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有之义。
第三,适应气候变化体现了保护自然(protect nature)的绿色发展观,是实现“美丽中国”生态愿景的基本过程和重要保障。一方面,适应气候变化本质上体现了绿色发展。中国古代文化很早就有关于适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思想,比如顺应季节,不违天时的思想②所谓“不违农时,谷物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切勿竭泽而渔的思想、天人合一的思想等。适应气候变化也是绿色发展观的要求和体现,而且适应气候变化也决定了必须实施绿色发展。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美丽中国”的号召,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重要目标。建设美丽中国是今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建设美丽中国必然伴随着一代代人的艰苦努力,也同时伴随着适应气候变化,伴随着全民环境道德不断提高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
首先,适应气候变化要求合理规范人的行为。近些年来,伴随着大气污染的加剧,雾霾天气的增多及其对人们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影响,要“合理规范人的行为”的呼声正在由弱变强。重大节日减免烟火及鞭炮的燃放,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并提倡“光盘”,提倡低碳出行等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风俗,从而构成了当今时代新的气候环境观,其直接指向是挑战不良生活习惯、规避社会的不正之风、根除旧文化和旧风俗,实现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限制人的行为、进行有限消费的新的社会公共道德观。
其次,适应气候变化不仅要求规范人的行为,而且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平性和生态道德。生态整体主义的思想先声“土地伦理”的提倡者利奥波德(Aldo Leopold)指出,人首先是生态系统中普遍、平等的一员。他认为,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他还说,对我们这些少数人来说,能有机会看到大雁比看电视更重要,能有机会看到一朵白头翁花就如同自由谈话的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17]。利奥波德的思想暗示着对自然生态系统中每个成员的尊敬,以及对这个共同体,即“生态共同体”本身的尊敬,体现了人类关于大自然的公平观和道德观。
第三,适应气候变化表明了对自然、社会客观条件的尊重,“适当的”消费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动力。福瑞德(M.Fred)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将取决于适当的人力、社会和生态代谢(Ecological metabolism)基础和条件,只有专注于这些条件才能使全社会得以永远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13]。人与气候同处于一个共同体之中,无论生活在哪里的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尊重自然、尊重气候环境,防止自己对其他人及气候环境的伤害和破坏[18]。因此,个人责任被包括在适应气候变化及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之中,每个人都有义务减少对气候变化的威胁,这与每一个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享受者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
[1]里杰兰德.适应气候变化就是为未来做好准备[EB/OL].[2013-03-09].www.china.com.cn/tech/zhuanti/wyh/2008-04/22/content_149971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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