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琴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 吴忠 751100)
提到晴雯,就不得不提一提袭人。从《红楼梦》第5回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的人物名单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唯独列出了晴雯和袭人的判词,是把这两个人物作为所有丫鬟中的两个典型的代表来写的。典型,必须是具有鲜明个性的。高尔基说:“在每个被描写的人物身上,除了一般阶级的要点外,还必须找出个人的要点,这要点可作为他最大的特征,而且最后会决定他的社会行为。”(高尔基《论剧本》)晴雯正是被作为贾府成群奴婢中的“这一个”来描写的。晴雯和袭人都是贾母亲自挑选送给爱孙贾宝玉的大丫鬟,她们似乎都已内定了身份,是宝玉的“准姨娘”。在袭人与宝玉初试云雨情时,就有袭人的思想斗争描写可以作证,“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在小说第七十七中晴雯说道:“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她们未来的身份都将是宝玉的姨娘,不过待遇和结局却截然不同。袭人被王夫人定为心腹,又是赏衣服,又是涨月钱,而晴雯在王夫人那里却成了“狐狸精”。如果贾府没有遭查封,则袭人必定是姨娘,而晴雯却早早夭亡。造成晴雯毁灭的,固然是封建家族对奴婢的残害,是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但晴雯自己毫不掩饰的做事性格,也起到了加速自己悲剧的作用。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作者给晴雯一生下的最关键的总结性判词。初看,似乎有些不妥,因为《红楼梦》中众多丫鬟都有心“攀高枝”,面对压迫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抗,比如鸳鸯抗婚,司棋触墙,芳官为尼等。细想之下,且以为晴雯的心高与袭人、鸳鸯不同,她的反抗更具有典型性,可以说是把奴才反奴役,反压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她的心高在于要求与主子有同等的做人的尊严,维护做人的最基本的自尊。因而她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对主子骄横跋扈、不满和对“标准”奴才的鄙视。晴雯为什么与众丫鬟有这么大的不同,同样接受“奴化”教育,是什么使她具有如此大胆的“不满”和“鄙视”呢?晴雯与袭人一样,是贾母赏给爱孙的准姨娘,在第七十八回中,贾母曾说:“但晴雯这丫头,我看他甚好,言谈针线都不及她,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谁知竟变了!”可见,晴雯在服侍贾母时,她的表现还是符合主子要求的,否则贾母这个老封君是不会将“爆碳”送给爱孙的。晴雯的伶俐、巧言、美丽都深得贾母的欢心,但后来这一切竟变了。导致她命运变化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她个性自由发展的结果。
晴雯在她来到宝玉身边的五年零八个月之中,由于出众的美貌、灵巧和能干,而得到宝玉的珍视。来到大观园之后,在宝玉的呵护下,极其自由地发展了个性。连宝玉后来都说:“你的性子越发娇惯了。”在“晴雯撕扇”这一回中,晴雯将自己的个性发挥到了极致。为了维护做人的尊严,她大胆地公开地向宝玉挑战,结果显然是晴雯胜了。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她敢于对贵族公子说“不”,充分显示了她虽是婢女,却绝不低声下气,没有自我。晴雯地位卑微,刁钻、刻薄,同时也高傲、纯净,目下无尘。我认为,正是由于晴雯的泼辣、倔强和对人的刻薄、喜怒无常,才使她的纯洁、天真、坦荡显得更加宝贵。
这次事件过后,宝玉反而更亲近晴雯,他看清了晴雯内心的高洁,看清了晴雯不仅在外表上像林妹妹,在她内心深处,同样也有着和林妹妹一样的不甘于被蹂躏被践踏的自我追求。这使得他更加理解晴雯,尊重晴雯。于是,晴雯在宝玉心中的地位大大提升,成了宝玉最可信赖的知己。凡是他和黛玉私下传情的事情,都是差遣晴雯去办理,晴雯也深深理解宝黛的感情,传话送物爽朗飒利。像宝玉病中惦念黛玉,给黛玉送旧手帕,就不能让袭人等发现而偷偷地让晴雯送去。也正是因为宝玉对晴雯另眼看待,视为“心上第一等的人”(第七十七回),才日益滋长了晴雯“骄纵”的个性。
在大观园这片乐土中,晴雯的地位、尊严得到了保证。她位同“副主子”,婆子们说:“哪里是丫鬟,简直就是小姐。”如果只是在奴才堆里“掐尖要强”也就罢了,连王夫人都说:“原本伺候小姐的丫头就娇惯些也是有的。”宝玉是贾母的心头肉,他的丫头自然比别的丫头有些体面,平日里打骂个小丫头什么的,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晴雯最大的不幸在于她将怡红院与整个贾府等同对待。她不仅在怡红院中和宝玉争平等,还将她的平等意识间接触及到了怡红院以外的主子。书中第三十七回,晴雯明骂秋纹,暗骂袭人,流露出了她对王夫人的不满。以她奴才的身份和地位就应该像袭人那样“稳重和平”、“沉重知大礼”、“粗粗笨笨”的,但晴雯恰好与此相反,成了王善保家的所谓“大不成个体统”、“能说惯道,掐尖要强”和王夫人所说的“不大沉重”、“调歪轻狂”了。这正是晴雯个性的体现,更是做奴才的大忌。她在大观园这个自由之境中养成的性情,爽快,口角锋芒,实在是不合时宜的,“心比天高”的自我追求终难超越 “身为下贱”的社会地位的牵制。
一方面,她始终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而表现出对统治阶级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她对挣扎着生存的奴才们,表示出了鄙视。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她对已经内定为宝玉侍妾的袭人,从不放过每一个讽刺和挖苦的机会,对和自己地位相同的麝月也是锋芒毕露,对偷了东西的小丫鬟坠儿更是连打带骂,毫不留情地赶出了大观园。她虽然和宝玉情投意合却不会像袭人那样“鬼鬼祟祟”的有肌肤之亲,虽然无依无靠家境贫寒却不会像别的小丫头那样偷偷摸摸,她看不起那些狗仗人势欺负奴才的奴才,在抄检大观园的一幕里,晴雯的言行像一颗瞬间升起的绚烂的流星,刹那间照亮了大观园那黑漆漆的夜晚。晴雯被赶出大观园,诚然是“刁奴之口,悍妇之心”所致,但也可以从中看出,晴雯待下之严苛。
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王夫人眼中,她只是个妖精。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上了一个句号。
归根到底,晴雯无论对统治阶级的不满,还是对本阶级的严苛,这都是她个性自由发展的结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也是她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她将自己孤立在两个阶级夹缝中间,终而被两个阶级同时抛弃。她的人生追求太不现实了,最终只能落得个含恨而亡的下场。晴雯的悲剧使我们看清了封建社会的吃人的本质,更使我们看清了个性发展不符合社会需求必然会导致个体失败甚至灭亡的实质。
[1]曹雪芹.红楼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2]宋淇.怡红院的四大丫鬟.红楼梦学刊,1998,(3).
[3]张晓萍.风流灵巧早寿夭——浅论晴雯的毁灭.前沿,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