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建宏,杨芳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社会发展步入网络全球化,人们在分享网络便捷的同时,也在承受着网络化负面效应的冲击。网络谣言就是寄生在网络社会的“毒瘤”之一,网络谣言颠倒黑白,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大学生群体作为中国网民的主力军,也应以此为鉴,主动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增强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守法自律,努力践行公民责任,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1.网络谣言使大学生错误参与,导致价值观偏离。网络是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它不同于现实社会充斥着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网络的发展不断暴露着现实社会的弊端和不足,引诱一些身心尚未成熟、思辨能力简单的大学生进行情感宣泄和思想的错误表达,造成了许多大学生价值取向的偏差,甚至做出违背公民责任、社会道德的行为,为其成长成才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西方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意识通过互联网不断渗入高校校园,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拜金主义、自私牟利等错误价值理念对大学生思想教育带来了冲击。2012 年初,一名大学生在网上发布“兰州某生物能源公司为地沟油加工厂,以做餐厨垃圾为幌子来收购地沟油、泔水油,制造食用油脂”的不实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后造成受害公司餐厨垃圾的回收数量急速下降,每天损失1 万元左右。而一些餐厨垃圾因此流向社会,危害严重。警方查明该消息纯属捏造事实,发布谣言学生因为和其合伙人开办了甘肃某环保能源公司,主营业务和受害公司一样,遂产生了通过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恶意损害对方公司信誉的恶念。这一事件的产生,正是某些人价值观念歪曲,受到了金钱利益的诱惑,不惜编造谣言,损人利己,危及社会。
2.网络谣言使大学生盲目跟风,导致行为失范。时下多起网络谣言容易在各大高校迅速传播和编辑转发,也源于大学生对网络的关注以及对网络表达的活跃度。一些大学生沉迷于网络信息,将转帖、跟帖、微博关注作为平日生活的一部分,有的根本不考虑信息内容就批量转发,以获得更多的关注度;有的即使注意到信息不良或不健康,但有一种所谓的“唯恐天下不乱”的跟风心理作祟,照样转发。一些大学生过度的网络作为,使他们成为了网络谣言传播和扩散的“幕后推手”。特别是在群体事件前后,谣言比平时传播得更快,但在这一疯狂的阶段,它们的内容里反映出明显的盲从。正如兰斯·肖(Lance Shaw)所说:“在我们这个信息狂热和信息超载的社会里已经开始出现了一种病症”。暨南大学一学生向南方周末记者感慨自己曾因不小心充当过谣言传播者的角色,“最后发现义愤填膺转发的信息是谣言时,就会觉得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有违自己的良心,有点后悔。”在多起传谣案例中,一些大学生因为传谣危害到了社会安定,受到了法律惩罚。
3.网络谣言使大学生急于质疑事实真相,导致公民责任缺失。谣言一旦出现,就会有辟谣消息出现。然而,民众对外界信息的第一反应,是选择了一种“不信任”的姿态。谣言需要事实去澄清,从执行效果上看,事实公开消除了谣言,却经常带来民众的质疑。有些大学生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沉溺于网络信息,对现实调查公布结果置若罔闻,仍然乐于“妖言惑众”。有人甚至把同“第三方辟谣”唱反调作为业余乐趣,对已证实事件进行随意性质疑评论,使得有些谣言在辟谣后产生了“树欲静而风不止”的现象,折射出大学生公民责任意识淡薄,缺乏是非分辨能力,甚至“同流合污”,毫无责任心可言。有报道称,一些人在微博上组建了“辟谣联盟”,挖掘事实真相,澄清虚假传闻,可这件好事并没有赢得应有的好评,反而引起很大的争议,辟谣者及其“辟谣联盟”在网络上很不受欢迎,甚至遭遇许多非议。究其原因,一是反对者对人不对事,认为辟谣者“居心叵测”,是为利益方说话的;二是唱反者纯属“恶搞”,品质不良,更无诚信可言。
1.提高法律素质,遵纪守法。互联网是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载体,但公民在网上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遵守法律法规。法律界人士指出,每一位公民都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考量自己的言论是否有事实根据,是否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对国家和社会形成危害。提高独立判断能力,善于甄别事实真相,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有之义。
第一,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网上行为是社会行为的重要表现,大学生要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言行。一要树立法律权威性的观念。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体现着全民意志,代表着全民的利益,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大学生在互联网中必须要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的执行。二要懂法守法。大学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法律基础教育,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严禁在网上从事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的不健康信息。在网络应用中,合理运用好、管理好自己的网络域名、主页,正确地使用微博、论坛等方式交流;对网络危害信息,要坚决抵制,以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法律知识积累。大学生不仅仅要从书本中学习法律,还应当参与活动提高自我法律意识。在互联网中,大学生要充分利用资源,系统学习互联网法律规范,搜集法律案例信息,做到“真实”与“虚拟”社会的法律意识统一。
第二,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大学生不仅要严格遵守法规,还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争当法律普及教育的尖兵。一要成为法律的讲解员。大学生是社会成员中知识水平层次较高的人群之一,要将自己具备的法律知识和看到、听到的法律现象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社区服务、志愿者等平台方式输送给社会成员。二要成为网络法制宣传的主力军。国家的法律宣传依靠人人参与,网络教育则依赖网友的共鸣。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要力量,应当肩负责任,成为互联网法律的守法网民,以自己的遵纪守法影响和号召全体网民共同遵守,将公民责任借助网络平台发扬光大,用法律的手段揭露谣言,对网络谣言形成围观力量,让谣言无处遁形。
2.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公民道德规范。当前,中国正在加紧“文化强国”建设步伐,各高校也在深入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而净化网络文化俨然成为了校园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大学生要在多元文化氛围当中坚定立场,清晰辨识,树立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力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先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校园全面形成。
第一,促进中华传统美德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结合,树立正确价值观。价值观是特定文化的核心,文化是受价值观引导的体系。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内容。一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同时,面对外来文化要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二要积极参与网络共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美丑观、善恶观,让网络谣言失去生存的土壤。当代雷锋郭明义建立了“郭明义微博”,他用微博这样一个广阔的平台,奉献爱心,吸引了更多的人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促进了社会和谐,更让网络成为了公民道德宣扬的主阵地。
第二,着力加强诚信教育,坚守公民道德。大学生要在网络言行中讲诚信,严格履行公民道德规范。面对是非不明的网络信息,首先做到自己不去凭空捏造,不去大肆传播。对传言勇于站出来寻根问底,合理利用搜索引擎和官方网站、权威媒体取证;对危及自身利益事件,要取得材料充分认证;对辟谣消息,要合理认清,要有事实证据的怀疑,不能妄自揣测传播不当言论;对事实真相要勇于捍卫,坚持真理。其次,要将诚信观念诉诸社会实践。实践教育是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大学生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实现诚信教育和实践教育紧密结合,成为“讲正气、树新风”的好公民。
3.提升自律能力,提高公民意识。第一,加强学习能力的培养,端正品行。大学生要在网络谣言中不被“毒伤”,就要坚持刻苦学习,提升自律能力。一要加强理论和专业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技能,抵御各种网络危害。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在网络谣言的洪流中立场坚定、意识明确。二要注重内容的正确导向。知识的吸取和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不做危害国家安全和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情,不发表、不传播危及社会的言论。三要合理表达个人情感,学会自我约束。对个人言行要自我约束,对个人情感要合理表达,对网络言论要有追求真相的精神,是非分明。同时,大学生要正确认识身边存在的矛盾,不添油加醋,不以讹传讹,互相帮助解决问题,以清醒的头脑担当谣言的“粉碎机”。
第二,倡导履行公民责任基础上的自由,积极维护网络环境。公民意识可以理解为履行责任的自由表达,也就是说责任和自由应是一种正比例关系,自由越多责任越大。只有勇于担当责任,才能去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观判断,才能去广泛参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享受社会进步成果。大学生是网络主力军,网络言论影响的不仅仅是青年学生群体,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学生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规范自身网络行为,合理有效的运用好网络快捷工具,净化自我网络环境。面对网络谣言,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强化道德正义感,履行网络主力军的责任——就是举报和揭露网络谣言,将自己打造成为“绿色卫士”,消灭网络危害信息的温床,让互联网在太阳的光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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