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栋,吴建章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决策,为新时期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强调:“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可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型业态和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安徽皖江地区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皖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在皖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安徽省打造“三个强省”(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借鉴意义。
文化创意产业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知识经济的产物,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文化创造力为内核的新兴产业,以人作为创造载体,通过技术、创意创新和产业化的方式来开发、营销、运作知识产权的新型行业。它以人的智力、创造力和知识产权为主要标志,因此,又被称作“智能财产产业”。广义上讲,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传媒、动漫、音像、视觉艺术、音乐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计算机软件服务 (如游戏软件)的开发与服务等方面的创意集合体。还有大量的创意设计、动漫游戏、互联网经济、网络电视以及移动新媒体产业、手机增值业务等。事实上,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上述新兴业态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主要贡献者,也是文化创意产业未来的主要增长点。
作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度创意性、内容密集型的新型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以人的创造力、智力和技能为支撑的,将抽象的文化直接转化为具有具体的、高度经济价值的产业,并以原创、创新为灵魂,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二是创意产业是现代科学技术、经济和文化的有机体,三者互相渗透、互相交融,互为条件,缺一不可;三是文化创意产业是高风险、高附加值、资源节约生态型产业。产业和创意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两轮与双翼,但两者的交融需要制度环境的润滑。文化创意产业的诸多特征,决定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文化创意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文化产业作为现代化大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极,对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扩大就业和创业都具有重要作用。而文化创意作为新兴文化产业,因其数字信息技术的优势,更具有非常巨大的发展潜力,孵化并催生了诸如互联网经济、动漫游戏、数字设计、电子商务等在内的数字产业。同时,文化创意自身独有的特质又易与新技术对接,可以推动、改造、升级传统文化产业。可以说,不断变革、提升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文化创意产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也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结构战略性升级调整的重要支点。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以高新技术为媒介,对原有产业进行转型、改造与升级,大都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并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加以全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理念就是以数字技术、创意服务为内核来突破行业壁垒,打破第二、第三产业的原有界限,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第三产业 (服务经济)中的高端业态,具有高附加值、低碳环保、生态发展的基本特征,还可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吸纳剩余劳动力。当前,我们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重组与升级。
3.文化创意产业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国内数种社会思潮交叉存在,更凸显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另外,国内少部分媒体为提高收视率,不惜降低文化品位,以“创意”为名行“恶俗”之实,极易传播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思潮。因此,大力发展带有中国特色、民族风格、地区魅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对培养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人民文明素质,维护文化安全,增强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强省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30余年,文化领域中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使文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总体而言,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桎梏尚未得到根本打开;并且,文化产业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处在低级阶段,还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当前国际形势和国内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提高文化生产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安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尤其是皖江地区,发展势头更是强劲。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安徽省文化全面融入、深度参与全球化进程,文化改革与发展也成为关键一环。在皖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普遍存在着诸多瓶颈,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
1.发展总量、产业规模化较低,资源比较分散。目前,皖江各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刚起步,在整个文化产业中所占比率极低,还不到整个地区文化消费的1/5。没有规模效应,对文化消费拉动乏力。况且,文化制造业在文化创意产业中所占比重过大,设计服务业、动漫业等新兴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创意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过小;在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中,也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应用程度不高、自主研发能力弱等问题。
2.产业政策出台较少,发展环境不优。文化创意产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尤其需要扶持政策和发展环境。目前,安徽全省尤其是皖江地区没有形成统一的文化市场,各地产业政策内容不一,有些地方还相互矛盾。市场开放不足,行业、产业、区域壁垒所导致的分割问题依然严重。政策出台后设立的监管机构不运行或者运行不灵,导致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受困。还有个别地区政策法规不完善,发展平台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文化创意企业的管理体制、机制老化、固化,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重启传统的监管体制,造成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环境不顺。
3.发展不平衡,产业趋同比较明显。安庆、芜湖、铜陵、马鞍山等地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出台较早,企业发展也较快,渐成规模发展之势;相比而言,宣城、滁州等地就较落后,发展较慢,更不用说规模发展。还有,各地的创意产业内容没有实质性的差异,没有地区特色,没有文化和精神内涵,缺少原创,也缺乏知识支撑、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4.皖江地区文化资源丰厚,但挖掘不够。在安徽省大力鼓励发展创意产业的各种优惠政策下,各地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跟风,造成了产业结构趋同、恶性竞争。皖江地区是江淮文化的发祥地,其文化是涵盖安徽全省文化的标志性文化,历史悠久;但目前本地区的创意产业发展却较保守,对传统文化挖掘很不够,个别知名品牌缺少传统文化的支撑。
可见,皖江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鉴于文化创意产业在当今知识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国家和安徽省下发的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迫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建设。在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实践过程中,推进皖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不断发展具有实践上的必然性。
皖江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占有重要地位,皖江文化更是历史悠久,灿烂辉煌。皖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要求我们在坚持文化产业改革的同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健全法规,完善机制,走特色发展之路。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文化市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科学发展观对社会主义文化创意产业建设的引领作用。我国是以政策引导为主的现代文明法治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引导往往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皖江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要积极争取国家、安徽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各地区也要加大政策引导,成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内建设、对外合作,组织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专人管理和使用,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各地 (县)、各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从而构建、完善跨地合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筑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2.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创意产业注入人文关怀,不能一味要经济效益,要突出“人味”。作为发展主体,要充分肯定富于创造性的高端创意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真正使高端创意人才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发展的主力军;作为价值导向,要使创意产业以解放人、塑造人和发展人为归宿和出发点。另外,建立创意人才信息库,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努力造就一支精通国际国内文化市场规则,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科学素养的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文化强省”、“文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全面提高本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运作水平。
3.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和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文化创意产业规律的政策措施。加强创意产业建设,重点在制度建设(state-building)。制度的重要性正如诺思所认为的:“制度是一整套规则、应遵循的要求和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1]构建现代发展模式、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它是保证实现“良治”的制度条件、制度环境、制度内容和制度功能的统一体,旨在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从而使二者均达到帕累托最优。还要秉承法治理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文化产业的经济行为,打击盗版,保障公平竞争,彰显法律的秩序价值和公平正义价值。
4.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化、完善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创意产业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互动发展,形成多元投入、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和发展格局。着力引进一批国内、省外知名企业落户皖江地区,来提升本地区创意产业的整体实力,进而打造一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名品牌,在省内外具有较强发展实力的创意领军企业。支持和促进中小创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发展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形成合理的创意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创意产业集聚区和集聚园,激发创意产业的集群发展和规模效应,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5.加强科技创新与内容创新,使科技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引擎。“高新技术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变革的重要源泉。”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杠杆,是文化产业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2]现代高新技术是文化创意产业之母,是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要坚持文化与科技相结合,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数字化、信息化的高新技术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另外,必须推动科技信息与内容创新融合发展,把科技信息化和内容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促使皖江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注入科技能量,并以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有力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科技含量,发挥后发优势,丰富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形态,并利用数字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创新文化产品及服务模式,开展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库、信息库的建设和共享利用;同时,高科技创设了新型服务业的新载体,创造了文化传播的新媒介,也建构了新一代消费者的崭新的文化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
6.立足皖江文化、徽文化的深厚底蕴,深度挖掘传统特色文化。著名的社会学家浦利奥指出:“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智慧民族的优势产业,中国文化及其人文精神的特点,决定了中国人创意的先天优势。”皖江地区文化底蕴深厚,各地市根据自身特色的文化资源,在正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制定差异化的发展战略,避免趋同化的模式。各地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优势,突出重点、适度交叉、协调推进、错位发展,实现创意产业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科学发展。要继续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打造一批文化精品。芜湖、安庆 (桐城)、马鞍山等地要立足自身优势,在区域合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皖江传统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尤其是芜湖、铜陵、安庆要以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为依托打造“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模式,来延伸文化创意产业链。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同时,广泛借鉴国外、省外先进文化发展成果、理念和经验,积极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加强文化创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实现皖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升皖江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生态水平。
[1][美]奥斯特罗姆,菲尼,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王城等译)[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1.123.
[2]金元浦.文化创意产业四题——关于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几点思考[J].求是,201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