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婷
(延安大学 文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
对于生存的渴望是自然界有机体最原始的本能需求,作为具有高级动物属性的人类,也同样遵循着这样的生命法则。当死神的濒临成为肉体存在的强大威胁时,本我式的生命律动便激活了潜意识中的动物神经,求得活生成为人性中最本真的生理反射。然而,作为构成社会最基本单位的个体,他们身上除了沿袭着动物性基因以外,社会性也同样成为其难以推脱的存在规约。精神层面的愉悦与道德领域的认可是社会性人最根本的生命追求,而对物质的满足却又是动物性人最基本的生存所求。当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满足产生激烈冲突时,当为求生存而失去性别尊严时,在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里,在男权话语一统天下的主流意识语境中,同样是由动物性存在与社会性存在共同合成的男性,又将面临怎样的两难抉择?
当死亡的威胁成为一把利刃横亘在现实面前时,得以继续存活最及时有效的方法就是典卖掉具有生育能力的、能够替别人传宗接代的妻子,然而,妻子的失贞却让他背负着男性最为忌讳的耻辱,苟活于世的他不得不独自承受这份奇耻大辱;然而,为保全自我名誉和尊严,在贫困潦倒的生存困境面前,未免于触及那根敏感的伦理神经,在无路可走的生命隐忧下,也许只能将无辜家人的性命作为自己明哲保身的陪葬品。是耻辱的活着还是痛快的死去?成为“典妻”带给丈夫的精神困扰,徘徊在苟活与知耻间麻木而又绝望的老魂灵,将遭受何种心灵折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典妻”文本将丈夫们无助、无奈而又迫不得已的苦与痛、怨与恨真切地表现了出来,本文将以许杰的《赌徒吉顺》、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和罗淑的《生人妻》这三篇发人深省的典妻文本为例,探寻男性在求得生存与维护尊严之间,变态、扭曲的内在心理。
“典妻”是指丈夫将自己的结发妻子临时租借给另外一个男性,典买行为一旦成立,妻子就得暂时解除与丈夫之间的夫妻关系,而与租用她的男性建立起有实无名的雇佣婚姻,当履行完契约所规定的事项后,就得返回到丈夫身边以恢复为某人妻的合法身份。“典妻”现象的产生有着特殊的社会背景,在经济凋敝的现实境况下,当生存难以维系时,面对家徒四壁、贫穷潦倒的困顿局面,典卖掉具有生育能力的妻子成为丈夫迫不得已的拯救策略。然而,“典妻”并非简单的买卖交易,典买之人之所以愿意购买一位有夫之妇,最现实的初衷莫过于这位女性有着一颗能够孕育生命、替自己延续香火的子宫,正是她所独有的性别优势才得以被典买者所看重。作为代他人传宗接代的工具,“典妻”就意味着女性最为神圣的贞节将被另外一个男性所霸占,妻子贞节的逝去也同时使丈夫背负上了难以释怀的伦理耻辱。当丈夫决定将妻子出典时,难道就没有考虑到“典妻”之后自身优越的男性尊严将遭到侮辱和践踏?在以男权话语为核心的传统文化领域里,男性将自我名誉看得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尊严的不容亵渎性正是对自身崇高社会地位的彰显。然而,中国现代文学“典妻”文本的问世,典买关系的“合法化”,身为男性的丈夫们,面对自己即将承受的名誉耻辱,又将经历一番怎样的“心灵苦旅”?透过文本让我们聆听丈夫们“典妻”时内心最真实的声音。
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浙东地区,“典妻”已成为一种流行的社会风气,这一被人理解又遭人唾弃的特殊现象,为人文关怀意识浓郁的作家们提供了写作的素材。率先涉足此类题材创作的小说家是来自文学研究会的许杰,他于1926年发表了短篇小说《赌徒吉顺》,首次将这类“畸形”现象搬上了文学荧幕。随后,柔石也于1930年发表了同题材小说《为奴隶的母亲》。1936年,作家罗淑以细腻的笔法创作了《生人妻》,更是将典妻类小说推向了一个新的文学高度。
身为家庭顶梁柱的丈夫,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家人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然而,当客观经济条件成为制约他自觉承担性别使命的障碍时,面对鲜活的生命存在,在死神步步紧逼的现实忧患下,是顺服于命运的安排,还是在生存受威胁的紧迫处境中找寻继续存活的可能性?《赌徒吉顺》中的吉顺面对难以偿还的赌债,为了满足自私的虚荣心,当自己已难以满足妻儿简单的物质供给时,便动了“典妻”的念头;《为奴隶的母亲》中的春宝爹受身体疾病所累早已失去了养家糊口的能力,对家人的不舍使得他在中介人的鼓动下也萌生了“典妻”的想法;《生人妻》中的卖草人当原本无忧无虑的生计渐渐失去销售市场时,也许是出于对妻子的愧疚,又或许是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一种厌恶,在九叔公的提醒下也涌动出了“典妻”的念想。面对丧失经济能力而带来的生存危机,作为“在转型期的社会中一些被生活的飞轮抛出来的渣滓”[1],“典妻”成为丈夫们不约而同的决定,这也许就是动物性人类在遭遇生命威胁时最为默契的共通之处。
虽然,三位女性最终都踏上了被典之路,然而,面对妻子将遭遇到的悲戚命运,丈夫们的“典妻”之举并非只是莽撞的心血来潮之举,他们也有过犹豫和徘徊,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赌徒吉顺》中的吉顺在“典妻”之后良心发现,面对无辜的妻子内心的愧疚感愈发强烈,此时对于妻子的不舍成为他内心最纠结的情愫,妻子“毕竟是我的,是我的永久的慰藉者,失意时的欢笑,倦怠受辱的慰安”[2],他给了妻子一个从来没有过的深吻,这也许是对自己不能尽到丈夫之职的歉意,为了让家庭避免因自己的无能而造成的支离破碎,虽难以割舍对妻子的情感,然而,放她一条生路解救一家之命运也是一种权宜之计。《为奴隶的母亲》中当春宝娘坐上前往黄胖家的轿子时,“她底丈夫用手支着头坐着,一动没有动,而且也没有话”[3],春宝爹面对妻子即将开始的新生活,纵使用无言与静默也难以抵消对妻子的歉疚。在积贫积弱的家庭现状面前,为了减轻繁重的经济负累,为了不让家人跟着自己受苦遭罪,他也有过自我解脱的想法,然而“坐在那株爬上去一纵身就可落在潭里的树下,想来想去,总没有力气跳下去。”[3](P64)
死,对于一个早已厌倦自己无能的人来说,是最容易办到的事情,然而,让活着的妻儿孤苦无依又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用最绝情的“典妻”之法延续家人性命也不失为一种救命策略。《生人妻》中当生存危机成为伫立在卖草人面前最现实的情感考验时,面对九叔公典妻的建议,“他不时阴沉了脸,坐在树荫下,手摸着腿肚子想心事。”[4](P4)沉默正是一种犹豫和不情愿,他仍旧想扛起对家庭的责任,然而,“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古今定律最终让卖草人将自己无能的怨恨波及到妻子身上,当得知典买者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胡大时,“羞愤和屈辱压低了他的头”[4](P4),胡大虽然品性低劣,但妻子跟着他终不至于食不果腹,“略为踌躇一下之后,才听见他说:‘好!算事!怎么都行!’”[4](P7)放妻子一条活路,用牺牲妻子名节的方式延续生命的长度,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典妻”不但会使妻子名誉受损,自己也要受到极大的侮辱,明知伦理道德的不容将使他们承担沉重的心灵负累,为什么在犹豫之后依旧接纳了“典妻”的建议而苟活于世?
妻子被典卖就意味着女性最在乎的贞节将被玷污,从此之后,无尽的伦理谴责将成为她一生都难以摆脱的劫数,不仅仅是妻子,自己也将背负这一生都不能褪去的性别羞辱,就连自己无辜的孩子也会因为妻子的失贞而遭受世人的嘲笑与讽刺。求得生存就得以颠覆社会文化习俗为代价,然而,如果只是一味的为了保护妻子的名节和自己的尊严,也许等待他们的将是“死神的筵席”。求得生存是建立在痛苦牺牲基础上的苟活,虽然,一死了之后就不会承担种种耻辱,然而,以剥夺妻儿求生权利为手段的明哲保身却是对生命最大的亵渎。死,对于一个贫苦潦倒的家庭来说,是一件极容易办到的事情,如果丈夫们为了捍卫自我尊严而撒手人寰,妻儿们的悲苦命运将惨不忍睹,他的利己主义相反却加剧了家庭破亡的速度。以牺牲妻子名节为求全之法的苟且偷生,虽然,暂时的“妻离”成为无法变更的事实,但却可以消除“子散”的顾虑,避免“家破人亡”的人生悲剧。“典妻”最终确保了这个以丈夫为核心的家庭体系的完整性,每个个体都尚且能够存活着,即便活命的途径对于妻子来说过于残忍与绝情,然而,活着也许是安抚自责最有效的药剂。在自己无力为妻儿撑起一片天空的时候,“典妻”成为最坏的也是最好的的选择,虽然妻子会因此失掉贞节,但这样做不仅为她提供了一条生路,也给这个濒临死亡的家庭开辟了一条活路。妻子不仅得以存活,自己和孩子也从虎视眈眈的死神手中逃离了出来,一家平安总好过于妻离子散。从这个角度来讲,“典妻”成为男性没有选择之下的最好选择,在对生命怀以敬畏基础之上的存活,或许可以用苟活来反映他们最真实的存在状态,然而,也正是人性中动物性的一面激发了男性的求生欲望,也让家人看到了生还的希望。
身兼动物性存在和社会性存在为一体的人类,对物质的渴求与精神的推崇是一生中并列行进、不可或缺的两部分内容,在生命的危难时刻,精神诉求可以暂时让位于物质需求,但并不能说明物质存在就超越了精神存在。人类最基本的属性是动物性,求生正是动物性人类最原始的生命反射,随着生存危机的解除,生活在各种纷繁社会关系中的人无法避免与社会心理之间的契合,遵从共同的“社会契约”成为他的生存原则。在以男权话语为主流的社会中,男性尊严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已经积淀成为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然而,“典妻”却玷污了男性心中的“净土”,妻子失贞使自己戴上了绿帽子,不可亵渎的尊严被着染上最航脏的颜色,活着并没有让他们忘却自己身上一生所携带的性别羞辱。
当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当“典妻”已经将死神驱逐出“生命领地”之后,物质存在的尚且无忧并没有带来精神存在的永久无虑。“典妻”虽然暂时放慢了前往死亡之谷的脚步,然而,尚且得以存活的丈夫并没有因此而忘怀自己典卖妻子所付出的代价,即便在决定“典妻”之时早已预料到后果的严重性,但出于本能的求生欲望,在生死边缘线上踽踽独行的他,原始的动物性诉求战胜了对社会性的守护。随着生存威胁的远离,活着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自由存在,从妻子被另外一个男性所占有的那刻开始,活着二字就附着上了苟且这个带有蔑视意味的修饰词。“典妻”前后丈夫的心境也有了极大的反差,妻子出典之前自己生活过于拮据,然而,男性的尊严却依旧高贵而又圣神;“典妻”之后自己和妻儿虽然得以挣脱死神的绑缚,捡回来一条性命,同时却葬送了自己的名誉和尊严,苟活于世本就是对自己无能的最大的嘲讽,加之还得承受尊严被另外一个男性践踏所带来的羞辱,活着却要以牺牲男性最为在意的自尊为代价,面对远去的尊严,他们内心又泛起了留恋的涟漪,未曾泯灭的人性因子让他们难以抹去“典妻”带给自己的耻辱。
“典妻”的受害者并不仅仅只是丈夫一个人,妻子所遭受的伦理谴责绝不亚于丈夫所承受的尊严羞辱,妻子和丈夫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如果当时社会整体经济能力较强,底层民众的生存途径不受束缚,“典妻”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没有“典妻”妻子和丈夫都将不会背负沉重的心灵负累。但是,“典妻”却发生了,即便这是丈夫们在万般无奈之下所作出的决定,然而,如果将自己的名誉受辱统统归结到妻子身上,那她们内心的苦楚又将如何发泄。在几乎令人绝望的现实面前,妻子以牺牲名节的方式保全了家人的性命,丈夫们的尊严固然重要,而妻子的贞节也同样重要。未曾泯灭的人性良知使丈夫们意识到尊严被践踏所伴随的耻辱,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在男性优势文化已经成为集体无意识心理积淀的社会环境中,男性又怎么能够释怀和排遣掉妻子名节受损所造成的奇耻大辱,对于逝去的尊严他们仍有着些许留恋。面对自己亲手埋葬的尊严,和内心依旧对尊严的渴望,如何抚平心中最深的伤口,他们将目光投射到了妻子身上,以嘲讽、挖苦的“虐妻”形式来缅怀自己远逝的尊严,并从中找到的自我的尊严存在。在男权文化只手遮天的社会里,“男性压抑着女性的社会存在,把女性远远排斥在社会的大舞台之外”[5],女性总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难以“浮出历史地表”[6],她们的苦与痛、怨与恨最终只能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即便用最珍贵的贞节换回了家人的性命,但依旧得不到男性的同情与慰抚。《为奴隶的母亲》中当春宝娘期满回家后,等待她的不是春宝的热切拥抱,不是丈夫的慰藉之语,而是孩子的疏远,丈夫的冷眼。“夜色降落了,他下垂的头昂起来”[3](P56),春宝娘的家庭地位并没有因为她的牺牲而有所抬升,她依旧是操持家务的劳力,“在家庭里,她只是一种职能、工具而非主体”[6](P7),当自己已经淡忘了煮饭原料的存放地时,“男人冷笑一声,‘你真是大人家里生活过了!米,生在那只香烟盒子里。’”[3](P87)丈夫这句潜藏着讥讽韵味的话语却将妻子推向了绝望的谷底。虽然,《赌徒吉顺》和《生人妻》中并没有涉及妻子重返家庭后丈夫的言语和情绪反应,但对自尊的留恋与不舍恐怕是所有男性的通病。“虐妻”成为男性转嫁伤痛最灭绝人性的手段,妻子的失贞让他们丢掉了社会领域内的尊严,妻子是扼杀自己尊严的刽子手,就必须从她们身上挽回自己在家庭中的尊严,畸形、变态、扭曲的折磨方式正是男性病态心理的展现,“精神胜利法”的侥幸得胜,也难以掩饰自欺欺人的丑陋本质。
“典妻”是丈夫亲自将男性尊严送上了断头台,崇高的性别欲望被自己所埋葬,虽然,这是权且存活最残忍的方式,但是,以牺牲妻子名节为代价的活命,却确保了家庭体系的完整性。然而,面对自尊的逝去,并没有消除他内心最强烈的尊严控制欲,当另外一个男性用占有自己妻子贞节的方式而亵渎和侮辱自己人格时,对尊严的留恋和渴求却造成了他灵魂的撕裂。为了补偿自己性别尊严的缺失,“虐妻”成为他树立家庭威信,彰显尊严存在的最极端也是最病态的畸形手腕。
[1]吴福辉.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三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331.
[2]许杰.赌徒吉顺[M]//许杰代表作(施建伟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108.
[3]柔石.为奴隶的母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6:64.
[4]罗淑.生人妻[M].广州:花城出版社,1981.
[5]禹燕.女性人类学[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92.
[6]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